辦理協議離婚的材料有哪些

來源:才華庫 2.41W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當事人離婚的,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申請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者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申請時,應當持下列證件和證明:

辦理協議離婚的材料有哪些

(一)戶口證明;

(二)居民身份證;

(三)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者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

(四)離婚協議書;

(五)結婚證。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