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協議書模板彙總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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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可以約束雙方履行責任。那麼寫協議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離婚的協議書7篇,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離婚的協議書模板彙總6篇

離婚的協議書 篇1

男方:金××,男,漢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女方:林××,女,漢族,××年××月××日生,住××市××區××路××號××房,電話:……

男方與女方於年月認識,於年月日在登記結婚,婚後於年月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因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女兒由女方撫養,隨同女方生活,撫養費(含託養費、教育費、醫療費)由男方全部負責,男方應於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給女方作為女兒的撫養費(男方每月支付撫養費元,男方應於每月的1-5日前將女兒的撫養費交到女方手中或指定的xx銀行帳號:)。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方可隨時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男方每星期休息日可探望女兒一次或帶女兒外出遊玩,但應提前通知女方,女方應保證男方每週探望的時間不少於一天。)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⑴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元,雙方各分一半,為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方/女方應於年月日前一次性支付元給女方/男方。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於xxx的房地產所有權歸女方所有,房地產權證的業主姓名變更的手續自離婚後一個月內辦理,男方必須協助女方辦理變更的一切手續,過戶費用由女方負責。女方

應於年月日前一次性補償房屋差價元給男方。

⑶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X方於X年X月X日向xxx所借債務由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傢俱、家電及銀行存款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於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經濟幫助及精神賠償:

因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元給女方。鑑於男方要求離婚的原因,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元。上述男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於年月日前支付完畢。

七、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元給對方(/按支付違約金)。

八、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九、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xxx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意事項:

辦理離婚登記後,備案於民政局的離婚協議是生效的,反悔是非常難的,因此,簽訂協議時要有心平氣和、保持理智,同時,協議內容要有操作性,不要過於簡單,條款的約定不能過於寬泛。比如協議約定,財產已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由於有哪些財產、如何進行分割沒有在協議當中體現出來,因此雙方意見很容易產生分歧,一方認為財產分割已完畢,說明財產已沒有必要分割,在誰名下就歸誰所有,另一方卻認為既然沒有明確約定財產的具體專案和處理方式,應當視為約定不明沒有分割,應當依法分割。這樣在不能協商一致情況下,只能訴諸法院。 另外,還要防止簽訂離婚協議時一方隱匿財產,因此,不能做類似“男女雙方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或“男女雙方無其它財產爭議”的約定,以避免離婚後喪失起訴分割對方隱匿的其它財產的機會。下面從幾個具體方面來探討如何簽訂離婚協議:

(1)離婚協議內容過於簡單,不具有可操作性。 比如,協議約定: “雙方同意離婚;女兒歸男方撫養;財產已分割完畢,雙方對此無異議。” 子女撫養問題爭議不大,即使有爭議,也可以很容易通過法院解決。但財產問題卻漏洞較大,“財產已分割完畢”意味著雙方對財產的數額、分割的方案、分配的數目均已協議一致,並處置完結。但是,有哪些財產、如何進行分割協議當中卻沒有體現。這樣,會產生兩種對立的觀點: 第一種,既然財產分割已完畢,說明財產已沒有必要分割,在誰名下就歸誰所有; 第二種,既然沒有明確約定財產的具體專案和處理方式,應當視為約定不明沒有分割,應當依法分割。 由於爭議較大,難以協商,因此,一般解決的方法只能訴諸法院。

(2)離婚協議某些概括性條款的約定過於寬泛,可能會傷害弱勢方。 比如,協議約定:“男女雙方名下的其它財產歸各自所有”、或“男女雙方無其它財產爭議”等。一般情況下,在協議離婚時雙方簽訂的'協議,是建立在簽訂時雙方已知對方財產情況下的意思表示,但離婚後,一方發現另一方隱匿了房產或存款,但根據這一條款,就極有可能失去了索要勝訴的機會,因此,該條款風險性較大。

(3)貸款房屋的約定和處理。 一般而言,只要夫妻雙方就房產分割達成離婚協議而變更主貸人,銀行一般會同意,並配合辦理貸款合同變更手續。但是,有些夫妻貸款週期較長,比如三十年還貸期間,並且每個月還款額較高,比如四千元以上,而變更後的還貸人月工資收入不足貸款金額的二倍,銀行一般不會同意變更主貸人或減少共同抵押人,除非當事人另行提供擔保人,或採取其他保險措施。因此,夫妻在協議分割房產前要注意銀行變更主貸人或減少共同抵押人是否同意。 另外,在辦理銀行貸款變更手續中,銀行一般會嚴格要求當事人雙方到場,一方到場銀行會拒絕辦理變更手續。如果一方當事人不到場,可以委託代理人(包括律師)委託辦理變更手續,相關委託書必須辦理公證

如果不涉及銀行貸款,當事人到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產權變更手續,房地產交易中心一般也要求夫妻雙方均到場。因此,離婚協議的簽訂固然重要,但離婚協議的執行更為重要。離婚後的雙方當事人應當以誠信為本,相互配合。但在很多時候誠信只是一句空話,男女離婚後常常還有怨恨的交融,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的現象比比皆是。因此,離婚協議中應該明確一方沒有履行義務的懲罰措施,這樣,才能促使義務人履行義務。比如,逾期不支付房屋對價的懲罰辦法、不配合辦理產權變更手續的法律後果等。

最後提醒一點,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離婚後房屋權屬變化是否徵收契稅的批覆(國稅函〔1999〕391號 1999年6月3日)的規定,夫妻共有房屋屬共同共有財產。因夫妻財產分割而將原共有房屋產權歸屬一方,是房產共有權的變動而不是現行契稅政策規定徵稅的房屋產權轉移行為。因此,對離婚後原共有房屋產權的歸屬人不徵收契稅。因此,如果因為夫妻離婚房屋產權人變更,是不用交契稅的。這樣,就可以避免房價1.5%-3%的契稅。 (4)銀行存款的約定和處理。夫妻共同生活中,一般銀行存款主要存在一方名下,而另一方,特別是有些不太在意而整日忙於事業的男士,往往還不知道家裡的積蓄被存於哪個銀行,甚至家裡有多少存款都不知道。為了使財產分割透明化,以及防止財產的漏分,在離婚協議中明確共同存款的數額,以及現存於誰的名下、存於哪一個銀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如果給付義務方在離婚後不履行義務,另一方也好及時到法院起訴,根據離婚協議記載的存款資訊及時查到存款的支取情況及錢款的去向。

在很多離婚協議中,對於銀行存款的處理往往這樣約定:“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我們認為這樣約定有好有壞,好處在於這樣簡單寫省事兒又省力,節約墨水;不利之處在於,如果一方還有另一方不知道的存款,這樣約定處理方法後,即使離婚後另一方又知道一方還有銀行存款,也很難要求分割,畢竟,已經同意“離婚時各自名下的存款歸各自所有”,因此,這樣的約定對有錢不報者有利,這樣的約定,可能會使夫妻的財產分割實際上不公平。因此,為達到公正公平的目的,我們還是建議夫妻在離婚協議中,將截止到離婚協議簽訂之時,雙方名下的銀行存款情況詳細列出,包括開戶行、開戶名、賬號、存款餘額、幣種等。這樣,離婚後一方若發現另一方沒有記載在離婚協議上的存款,便可以通過訴訟形式要求分割甚至要求故意隱匿一方予以少分甚至不分。

(5)股票的約定和處理。離婚協議中,當事人一般只會籠統地約定一方名下股票的總市值,這樣,如果一方不履行給付義務,而另一方再起訴到法院,由於不知對方的具體股市資訊,查詢起來就會比較麻煩和困難。因此,在離婚協議時,如果寫明股東程式碼、賬號,以及在何證券交易所開戶,將會大大省去不必要的麻煩。

另外,現實中常常有請他人代為炒股的情況,即夫妻一方用共同財產炒股,但不是以自己的名字開戶,而是借他人的名義,在他人賬號下用夫妻雙方共有的資金進行股票炒作。很多當事人在離婚協議中注意到這一點,並明確約定這部分股金為共同財產。但是,這樣的約定不能被法院直接採

離婚的協議書 篇2

原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可省略)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聯絡方法

被告: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籍貫(可省略)職業工作單位和住址聯絡方法

訴訟請求:

1、判決原、被告離婚;

2、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3、婚生女(子)XXX由原(被)告撫養

事實和理由:

(在此敘述離婚的事實和理由包括何時結婚婚姻基礎婚後感情夫妻感情破裂的事實和原因夫妻共同財產有哪些孩子多大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108條的規定特提起訴訟請依法判決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具狀人:XXX

  年月日

附:1、本狀副本一份;

2、證據材料X份

離婚的協議書 篇3

男方:_____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____族,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

男女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協議離婚。因雙方《離婚協議》中對婚生女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撫養相關事宜未約定明確,特簽訂本補充協議。現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子女撫養相關的補充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鑑於離婚後______一直跟隨女方共同生活,雙方協商一致,______由女方撫養並繼續跟隨女方共同生活。

二、鑑於自離婚到簽訂本協議之日止,______X跟女方共同生活共花費人民幣______元(保姆費用支出人民幣______元、房屋租金人民幣______元、生活開支月人民幣______元、補習費用人民幣______元)。故雙方協商一致,男方應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每月______日前支付女方生活費人民幣______元,直至______大學畢業為止。

三、______跟女方共同生活期間,______因接受教育所產生的相關費用(包括基本學費、學雜費、擇校費)等,女方可憑相關票據要求男方支付。男方應在收到女方催告之日起30日內,向女方支付應付金額。

四、為______購買的重疾保險費用還需要續交______年,雙方協商一致,該費用由男方承擔,男方應於每年________月前及時繳納______的重疾保險費用港幣______元。

五、彭XX跟女方共同生活期間,子女所產生的相關醫療費用(包括住院費、手術費、醫藥費、醫療輔助器械購買費)等,男女雙方應各自承擔______%。女方可先行墊付,並憑藉相關票據向男方主張相應的費用。若女方無力獨自墊付時,男方應盡其所能給予幫助,超出男方應支付部分的金額,女方應在______日內返還給男方。

六、男女雙方同意,______在未成年期間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賠償,由男女雙方共同承擔賠償責任,各負擔50%。

七、雙方承諾對該協議書的字、詞、義非常清楚,並願意完全履行本協議,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等情形。

八、若本協議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其它部分的效力。

九、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男、女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在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

男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女方(簽字、捺印):__________

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離婚的協議書 篇4

男方:XX,男,漢族,身份證號碼:

女方:XX,女,漢族,身份證號碼:XXXXXXX

男方與女方於XXX年X月認識,於XX年X月日在江蘇省連雲港市X區民政局登記結婚,婚後無子女。因雙方性格不合致使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房屋為男方婚前購買,歸男方所有。屋內家電(冰箱一臺、空調兩臺、電視機兩臺、洗衣機一臺)為女方婚前購買,全部歸女方所有。傢俱為男方婚前購買,歸男方所有。

(2)裝修費用為女方婚前所出,因此男方須歸還女方裝修費用共計兩萬六千元,自本協議簽字起一個月內付清。

(3)婚前各自購買的隨身物品歸各自所有。

三、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四、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二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傢俱、家電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於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七、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五萬元給對方。

八、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九、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江蘇省連雲港市XX區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XX女方:XX

簽名:簽名:

離婚的協議書 篇5

男方姓名:

女方姓名:

雙方於 年 月 日在區人民政府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結婚證號碼 ),並生有 名婚生女( 年 月 日出生)

現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有小孩的離婚協議書條款:

一、雙方自願解除夫妻關係。

二、婚生女由女方直接撫養。撫養期間,男方承擔婚生子的撫養費(包含醫療費、教育費、保險費) 元;

女方應悉心撫養婚生子,不得有虐待、遺棄、家庭暴力行為;

男方每個月可以探望婚生女 次,也可以到學校探望,每週可與婚生女共同居住 天,寒暑假可以共同居住 天,女方有協助的義務;

探望權的行使以不影響學業為準。

任何一方對婚生女身心健康有損害行為的,將視為放棄撫養、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另一方有權要求變更直接撫養權或中止、取消探望權;

三、財產分割

(1)雙方認可婚後分開居住期間各自收入歸各自所有的約定;

雙方認可婚後個人隨身物品歸個人所有。個人隨身物品中包含衣物、首飾、個人用品、手機、化妝品等個人專用物品。

婚前財產:

婚前個人債權債務:

婚姻存續期間個人債權債務:

(2)女方自離婚證領取之日起,取得下列夫妻之間共同財產的所有權:彩電一臺、冰箱一臺、洗衣機一臺、空調一臺、傢俱一套、組合音響一套、生活日用品 件,總計約 元;

銀行存款 元,歸女方 元,男方 元;運營計程車,作價 元,歸女方 元,男方 元。

(3)雙方確認無其它共同債權、無共同債務。

四、男方確認給女方經濟補償 元;

五、離婚後,一方不得干擾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洩漏另一方的個人隱私和商業祕密,不得有故意損壞另一方名譽的行為,否則承擔違約金 元。

六、雙方確認對方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能夠自行處分本身的行為和財產。

七、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待有效的法律文書生效時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承諾對該協議書的字詞義非常清楚,並願意完全履行本協議書,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情形。

八、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部門保留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離婚的協議書 篇6

協議人(男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女方):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協議人雙方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登記結婚,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育一子,取名_______。現協議雙方夫妻感情確已完全破裂,經雙方協商一致,自願離婚、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__________與__________自願離婚。

二、兒子_______由_______撫養,由張某每月給付撫養費_______元,在每月_______號前付清,直至付到 8週歲止, 8週歲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_______路_______號的樓房一套,價值人民幣_______萬元,現協商歸_______所有,由_______一次性給付_______現金_______萬元。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居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_______萬元,歸_______所有,_______向_______支付_______萬元。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五、_______可在_______點接兒子到其居住地,於_______點前送回_______居住地,如臨時探望,可提前天與_______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本協議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_______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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