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戶合作協議書

來源:才華庫 2.67W

甲方:_____________

微商戶合作協議書

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簽定本協議,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內容及範圍。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甲方授權給乙方指定區域進行“微商戶”產品的推廣銷售工作,並向乙方提供騰訊高朋微商戶官方授權編碼,可供查詢。

二.甲方應及時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代理業務有關的檔案和資料,向乙方的銷售和技術人員提供有關的業務及操作流程培訓,幫助乙方提高技術服務能力,拓展業務範圍。

三.甘肅、寧夏兩省的線上推廣,由甲方協同總部積極運作,為加盟商營造好的市場環境。

四.為規範市場,甲方有權利對乙方是否正確推廣銷售產品進行監督,預防破壞整體市場。 甲方有權對違規使用微商戶產品的加盟商向總部反映,總部有權 關閉違規商戶後臺。

六.甲方有權對乙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者違反甲方代理管理規定進行扣除保證金,停止代理資格等處理。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乙方在本協議約定的區域範圍內自行開拓與發展客戶,積極推廣甲方產品,維護甲方的企業形象和服務品質,代理業務中如實向客戶介紹甲方產品,並確保為商戶提供良好的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戶及甲方聲譽。

二.乙方有責任完成協議規定時間內的基本任務量,不允許以任何藉口降低任務量,否則,甲方有權收回代理權或者另尋代理商。

三.乙方與客戶簽單後,應及時向甲方通知,並認真做好服務與維護工作。

四.乙方需要甲方人員協助培訓或者從事其他相關工作的,甲方可根據協議內容給予幫助。

五.未經甲方正式書面授權,乙方不得以甲方辦事處或者“總代理”等有壟斷性、排斥性等名義進行廣告宣傳、商業活動及其他非本協議目的之活動,更不得做任何超出協議內容及經營範圍之外的本業務不相關的事。否則,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條:代理條件。

一.當地網路條件具備、具有培訓、策劃、經營實力的企業或個人公司、熟知電商相關知識或工作經驗者。

二.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或良好信譽的商家。

三.勇於承擔責任,具備開拓發展能力的企業或個人。

第五條:合作條件。

一.一次性支付3萬元擔保金。(用於合作過程中,承擔協議所包含的內容要求,)如無意外,在合作終止日全額退還。

二.一次性採購10套產品,每年最低完成10套產品的.銷售。

三.每次採購,最低10套產品,不設上限。

協議範圍內,雙方的關係確定為合作關係。為拓展市場更好地、更規範地服務商家,根據公司的規劃,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和對乙方的經營能力的稽核,同意乙方加入甘肅微騰電子科技有限公司_________的代理銷售網路。同意乙方在_______省(市、自治區)_________市(地區)_______縣(區)_______地點代理經營微商戶產品。

有效期從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簽約日計。除非本協議提前終止,乙方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協議合作的書面請求,經甲方同意,可以續簽《微商戶合作協議書》。

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六條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可訴請本協議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七條協議簽署地為蘭州市。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之甘肅微騰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日起生效。雙方各備案一份,影印件無效。乙方茲承認簽署本協議,並已閱讀及明白本協議所列條款所包含的規定,並同意受其約束。 如果某個條文認為是不適用或無效的,可以在本協議的附加協議中予以更改和修正,該條文不適用或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協議的效力。同時簽署的本協議的附加協議中的更改和修正,與本協議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公章:_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委託人:_______________

簽定日期:____________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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