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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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習、工作生活中,男女老少都可能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通用5篇),歡迎大家分享。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通用5篇)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1

轉讓方:(甲方)

住址:

聯絡方式:

受讓方:(乙方)

住址:

聯絡方式:

鑑於甲方在公司(以下簡稱標的公司)合法擁有股權,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標的公司部分股權。

鑑於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標的公司擁有股權。

鑑於標的公司股東會決議也同意由乙方受讓甲方在標的公司擁有的股權,其餘股東同意該權利受讓行為並放棄對該部分轉讓權利的優先受讓權。

甲乙雙方經自願、平等、友好協商,就標的公司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股權轉讓價格與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將持有公司________%的股權共萬元出資額,以__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此價格及金額購買上述股權。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訂立________日內以現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轉讓的股權。

第二條、甲方宣告

1、甲方保證所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在公司的真實出資,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定任何抵押、質押或擔保,並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則,由此引起的所有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轉讓其股權後,其在公司原享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義務,隨股權轉讓而轉由乙方享有與承擔。

3、乙方承認公司章程,保證按章程規定履行義務和責任。

第三條、有關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本協議生效後,出讓方享有和分擔轉讓前該公司所有的債權債務。受讓方分享轉讓後該公司的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條、稅費負擔

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一切稅費根據甲乙雙方各自的責任和義務分擔。股權轉讓登記完成後,受讓方於支付轉讓款之同時,一併向出讓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含增值稅防偽開票稅控系統,稅控機用的電腦和針式印表機在內)。

第五條、有關股東權利義務

1、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甲方不再享有轉讓部分股權所對應的標的公司股東權利同時不再履行該部分股東義務。

2、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乙方享有標的公司持股部分的股東權利並履行股東義務。必要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行使股東權利、履行股東義務,包括以甲方名義簽署相關檔案。

第六條、協議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協議,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

1、由於不可抗力或由於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於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合同中約定的其它變更或解除協議的情況出現。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如協議一方不履行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違約方須賠償守約方的一切經濟損失。除協議另有規定外,守約方亦有權要求解除本協議及向違約方索取賠償守約方因此蒙受的一切經濟損失。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按時支付股權轉讓款,每延遲一天,應按延遲部分價款的________‰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後,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它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部分或其它損害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八條、爭議解決

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者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

本協議書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份,公司、公證處各執__________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受讓方: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2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委託代理人: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委託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於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成立,由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合資經營,註冊資金為_____幣 _________萬元,投資總額_______幣_________萬元,實際已投資_____幣________萬元。甲方願將其佔合營公司____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經公司董事會通過,並徵得他方股東的同意,現甲乙雙方協商,就轉讓股權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期限及方式

1、甲方佔有公司____%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合同書規定,甲方應投資____幣______萬元。現甲方將其佔公司____%的股權以 ____幣______萬元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起____天內按第一條第一款規定的貨幣和金額以銀行轉帳方式分____次付清給甲方。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質押,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應由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按股份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含轉讓前該股份應享有和分擔公司的債權債務)。

四、違約責任

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價款,每逾期一天,應支付逾期部分總價款千分之______的逾期違約金。如因違約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金不能補償的部分,還應支付賠償金。

五、糾紛的解決: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北京市大興區人民法院起訴。

六、有關費用負擔

在轉讓過程中,發生的與轉讓有關的費用(如公證、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由合營公司承擔。

七、生效條件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訂,經_報政府主管部門批准後生效,雙方應於三十天內到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八、本協議簽訂之前,雙方協商的任何內容與本協議有衝突的,以本協議內容為準,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對本協議進行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一式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合營公司留存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 受讓方: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_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營公司)於____年___月____日在_____市設立,由甲方與_____合資經營,註冊資金為人民幣_____萬元,其中,甲方佔_____%股權。甲方願意將其佔合營公司______%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願意受讓。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經協商一致,就轉讓股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股權轉讓的價格及轉讓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佔有合營公司______%的股權,根據原合營公司章程規定,甲方應出資人民幣____萬元,實際出資人民幣____萬元。現甲方將其佔合營公司______%的股權以人民幣____萬元(大寫:_____萬元整)轉讓給乙方。

2、乙方應於本協議書生效之日起按前款規定的幣種和金額將股權轉讓款以銀行轉賬方式分三次支付給甲方,具體支付安排如下:

第一期,應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轉讓款____萬元(大寫:____萬元整);

第二期,應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轉讓款____萬元(大寫:____萬元整);

第三期,應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轉讓款____萬元(大寫:____萬元整)。

所有支付的轉讓款應轉賬至以下賬戶,否則視為乙方未支付轉讓款項:

銀行:

賬戶:

賬號:

二、甲方保證對其擬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擁有完全處分權,保證該股權沒有設定質押,保證股權未被查封,並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應當承擔由此引起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

三、有關合營公司盈虧(含債權債務)的分擔:

1、本協議書生效後,乙方按受讓股權的比例分享合營公司的利潤,分擔相應的風險及虧損。

2、如因甲方在簽訂本協議書時,未如實告知乙方有關合營公司在股權轉讓前所負債務,致使乙方在成為合營公司的股東後遭受損失的,乙方有權向甲方追償。

四、違約責任:

1、本協議書一經生效,雙方必須自覺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協議書的規定全面履行義務,應當依照法律和本協議書的規定承擔責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股權轉讓款,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轉讓款的萬分之五的違約金。如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乙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3、如由於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辦理變更登記,或者嚴重影響乙方實現訂立本協議書的目的,甲方應按照乙方已經支付的轉讓款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因甲方違約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支付的違約金金額低於實際損失的,甲方必須另予以補償。

五、協議書的變更或解除: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經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協議書的,雙方應另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書,經_____市公證處公證(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須報請審批機關批准)。

六、有關費用的負擔:

在本次股權轉讓過程中發生的有關費用(如公證、評估或審計、工商變更登記等費用),由_______承擔。

七、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協議書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書有關的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八、生效條件:

本協議書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經_____市公證處公證後(合營企業為外商投資企業的,報請審批機關批准後)生效。雙方應於協議書生效後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九、本協議書一式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份,合營公司、_____市公證處各執_____份,其餘報有關部門。

轉讓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受讓方: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4

本協議由以下各方授權代表於_____年___月___日於北京簽署:

股權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以下簡稱“受讓股東”),其法定地址位於______________路______號_________樓。

股權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是一家依照中國法律註冊成立並有效存續的公司(以下簡稱“出讓股東”),其法定地址位於________區_________大街____號。

前言

1.鑑於股權出讓方與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某某”)於____年___月___日簽署合同和章程,共同設立目標公__________(簡稱“目標公司”),主要經營範圍為機械裝置的研究開發、生產銷售等。目標公司的營業執照於____年___月___日簽發。

2.鑑於目標公司的註冊資本為_______元人民幣(RMB_________),股權出讓方為目標公司之現有股東,於本協議簽署日持有目標公司百分之 %的股份;股權出讓方願意以下列第2.2條規定之對價及本協議所規定的其他條款和條件將其持有的目標公司的百分之 %股份轉讓予股權受讓方,股權受讓方願意在本協議條款所規定的條件下受讓上述轉讓之股份及權益。

據此,雙方通過友好協商,本著共同合作和互利互惠的原則,按照下列條款和條件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信守:

第一章 定義

1.1 在本協議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詞語具有以下含義:

(1)“中國”指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包括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及我國臺灣地區);

(2)“人民幣”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貨幣;

(3)“股份”指現有股東在目標公司按其根據相關法律檔案認繳和實際投入註冊資本數額佔目標公司註冊資本總額的比例所享有的公司的股東權益。一般而言,股份的表現形式可以是股票、股權份額等。在本協議中,股份是以百分比來計算的;

(4)“轉讓股份”指股權出讓方根據本協議的條件及約定出讓的其持有的目標公司的百分之 %的股權;

(5)“轉讓價“指第2.2及2.3所述之轉讓價;

(6)“轉讓完成日期”的定義見第5. 條款;

(7)“現有股東”指在本協議簽署生效之前,日期最近的有效合同與章程;中載明的目標公司的股東,即出讓股東和本協議股權出讓方;

(8)本協議:指本協議主文、全部附件及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列為本協議附件之其他檔案。

1.2章、條、款、項及附件分別指棲協議的章、條、款、項及附件。

1.3本協議中的標題為方便而設,不應影響對本協議的理解與解釋。

第二章 股權轉讓

2.1甲方雙方同意由股權受讓方向股權出讓方支付第2.2條中所規定之現金金額作為對價,按照本協議第四章中規定的條件收購轉讓股份。

2.2股權受讓方收購股權出讓方“轉讓股份”的轉讓價為:人民幣______元。

2.3轉讓價指轉讓股份的購買價,包括轉讓股份所包含的各種股東權益。該等股東權益指依附於轉讓股份的所有現時和潛在的權益,包括目標公司所擁有的全部動產和不動產、有形和無形資產的百分之 %所代表之利益。轉讓價不包括下列數額:(a)本協議附件2中未予列明的任何目標公司債務及其他應付款項(以下簡稱“未披露債務”),和(b)目標公司現有資產與附件 所列清單相比,所存在的短少、毀損、降低或喪失使用價值(統稱“財產價值貶損”)。

2.4對於未披露債務(如果存在的話),股權出讓方應按照該等未披露債務數額的百分之 %承擔償還責任。

2.5本協議附件2所列明的債務由股權受讓方承擔。

2.6本協議簽署後7個工作日內,股權出讓方應促使目標公司向審批機關提交修改後的目標公司的合同與章程,並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提交目標公司股權變更所需的各項檔案,完成股權變更手續,使股權受讓方成為目標公司股東。

第三章 付款

3.1股權受讓方應在本協議簽署後 工作日內,向股權出讓方支付部分轉讓價,計人民幣_____元,並在本協議第4. 條所述全部先決條件於所限期限內得到滿足後 個工作日內,將轉讓價餘額支付給股權出讓方(可按照第3.2條調整)。

3.2股權受讓方按照本協議第3. 條支付給股權出讓方的轉讓價款項應存入由股權出讓方提供、並經股權受讓方同意的股權出讓方之獨立銀行賬戶中,由甲乙雙方共同監管。具體監管措施為:股權受讓方和股權出讓方在本協議第3. 條所述轉讓價支付前各指定一位授權代表,共同作為聯合授權簽字人(上述兩名聯合授權簽字人合稱“聯合授權簽字人”),並將本方指定的授權代表姓名、職務等書面通知對方。

在上述書面通知發出後和本協議第3. 條所述轉讓價支付前,聯合授權簽字人應在共同到上述獨立銀行賬戶的開戶銀行辦理預留印鑑等手續,以確保本條所述監管措施得以實施。該賬戶之任何款額均須由聯合授予權簽字人共同簽署方可動用。如果一方因故需撤換本方授權代表,應提前三個工作日向對方發出書面通知,並在撤換當日共同到開戶銀行輸預留印鑑變更等手續。未經股權受讓方書面同意,股權出讓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撤換該股權受讓方授權代表。

3.3在股權受讓方向股權出讓方支付轉讓價餘額前,如發現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股權受讓方有權將該等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數額的百分之 %從股權受讓方應向股權出讓方支付的轉讓價餘額中扣除。在股權受讓方向股權出讓方支付轉讓價餘額後,如發現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股權出讓方應按照該等未披露債務和或財產價值貶損數額的百分之 %的比例將股權受讓方已經支付的轉讓價返還給股權受讓方。

3.4本協議項下,股權轉讓之稅費,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之規定各自承擔。

第四章 股權轉讓之先決條件

4.1只有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 個月內下述先決條件全部完成之後,股權受讓方才有義務按本協議第三章的相關約定履行全部轉讓價支付義務。

(1)股權出讓方已全部完成了將轉讓股份出讓給股權受讓方之全部法律手續;

(2)股權出讓方已提供股權出讓方董事會(或股東會,視股權出讓方公司章程對相關許可權的規定確定)同意此項股權轉讓的決議;

(3)作為目標公司股東的________已按照符合目標公司章程規定之程式發出書面宣告,對本協議所述之轉讓股份放棄優先購買權。

(4)股權出讓方已經按照中國法律法規之相關規定履行了轉讓國有股份價值評估手續,以及向中國財政部或其授權部門(以下簡稱“國有資產管理部門”)提出股份轉讓申請,並且已經取得了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批准;

(5)股權出讓方已履行了轉讓國有股份所需的其他所有必要程式,並取得了所有必要的許可轉讓檔案;

(6)股權出讓方已簽署一份免除股權受讓方對股權轉讓完成日之前債務以及轉讓可能產生的稅務責任的免責承諾書;

(7)股權出讓方已完成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對股權轉讓所要求的變更手續和各種登記;

(8)股權受讓方委聘之法律顧問所已出具法律意見,證明股權出讓方所提供的上述所有的法律檔案正本無誤,確認本協議所述的各項交易協議為法律上有效、合法,及對簽約各方均具有法律約束力。

4.2股權受讓方有權自行決定放棄第4. 條中所提及的一切或任何先決條件。該等放棄的決定應以書面形式完成。

4.3倘若第4. 條中有任何先決條件未能於本協議第4. 條所述限期內實現而股權受讓方又不願意放棄該先決條件,本協議即告自動終止,各方於本協議項下之任何權利、義務及責任即時失效,對各方不再具有拘束力,屆時股權出讓方不得依據本協議要求股權受讓方支付轉讓價,並且股權出讓方應於本協議終止後,但不應遲於協議終止後 個工作日內向股權受讓方全額退還股權受讓方按照本協議第3. 條已經向股權出讓方支付的轉讓價,並返還該筆款項同期產生的銀行利息。

4.4根據第4.3條本協議自動終止的,各方同意屆時將相互合作輸各項必要手續轉讓股權再由股權受讓方重新轉回股權出讓方所有(如需要和無悖中國當時相關法律規定)。除本協議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股權受讓方不會就此項股權轉讓向股權出讓方收取任何價款和費用。

4.5各方同意,在股權出讓方已進行了合理的努力後,第4. 條先決條件仍然不能實現進而導致本協議自動終止的,不得視為股權受讓方違約。在此情況下,各方均不得及或不會相互追討損失賠償責任。

第五章 股權轉讓完成日期

5. 本協議經簽署即生效,在股權轉讓所要求的各種變更和登記等法律手續完成時,股權受讓方即取得轉讓股份的所有權,成為目標公司析股東。但在第四章所規定的先決條件於本協議第4. 條所規定的期限內全部得以滿足,及股權受讓方將轉讓價實際支付給股權出讓方之日,本協議項下各方權利、義務始最終完成。

第六章 董事任命

6. 股權受讓方有權於轉讓股份按照本協議第4. 條第(9)款過戶至股權受讓方之後,按照目標公司章程第七章之相應規定委派董事進入目標公司董事會,並履行一切作為董事的職責與義務。

第七章 陳述和保證

7.1本協議一方現向對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每一方陳述和保證的事項均真實、完整和準確;

(2)每一方均為一傢俱有法人資格的公司,按中國法律設立並有效存續,擁有獨立經營及分配和管理其所有資產的充分權利;

(3)具有簽訂本協議所需的所有權利、授權和批准,並且具有充分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每項義務所需的所有權利、授權和批准;

(4)其合法授權代表簽署本協議後,本協議的有關規定構成其合法、有效及具有約束力的義務;

(5)無論是本協議的簽署還是對本協議項下義務的履行,均不會牴觸、違反或違背其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章程或任何法律法規或任何政府機構或機關的批准,或其為簽約方的任何合同或協議的任何規定;

(6)至本協議生效日止,不存在可能會構成違反有關法律或可能會妨礙其履行在本協議項下義務的情況;

(7)據其所知,不存在與本協議規定事項有關或可能對其簽署本協議或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義務產生不利影響的懸而未決或威脅要提起的訴訟、仲裁或其他法律、行政或其他程式或政府調查;

(8)其已向另一方披露其擁有的與本協議擬訂的交易額關的任何政府部門的所有檔案,並且其先前向它提供的檔案均不包含對重要事實的任何不真實陳述或陳述而使該檔案任何內容存在任何不準確的重要事實。

7.2股權出讓方向股權受讓方作出如下進一步的保證和承諾。

(1)除於本協議簽署日前以書面方式向股權受讓方披露者外,並無一股權出讓方所持目標公司股權有關的任何重大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式正在進行、尚未了結或有其他人威脅進行;

(2)除本協議簽訂日前書面向股權受讓方披露者外,股權出讓方所持目標公司股權並未向任何第三者提供任何擔保、抵押、質押、保證,且股權出讓方為該股權的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人;

(3)目標公司於本協議簽署日及股權轉讓完成日,均不欠付股權出讓方任何債務、利潤或其他任何名義之金額。

7.3股權出讓方就目標公司的行為作出的承諾與保證(詳見附件3:股權出讓方的宣告與保證)真實、準確,並且不存在足以誤導股權受讓方的重大遺漏。

7.4除非本協議另有規定,本協議第7. 條及第7.2條的各項保證和承諾及第八章在完成股份轉讓後仍然有法律效力。

7.5倘若在第四章所述先決條件全部滿足前有任何保證和承諾被確認為不真實、誤導或不正確,或尚未完成,則股權受讓方可在收到前述通知或知道有關事件後 4日內給予股權出讓方書面通知,撤銷購買“轉讓股份”而無須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7.6股權出讓方承諾在第四章所述先決條件全部滿足前如出現任何嚴重違反保證或與保證嚴重相悖的事項,都應及時書面通知股權受讓方。

第八章 違約責任

8.1如發生以下任何一事件則構成該方在本協議項下之違約:

(1)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任何條款;

(2)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協議中作出的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或任何一方在本協議中作出的任何陳述、保證或承諾被認定為不真實、不正確或有誤導成分;

(3)股權出讓方在未事先得到股權受讓方同意的情況下,直接或間接出售其在目標公司所持有的任何資產給第三方;

(4)在本合同簽署之後的兩年內,出現股權出讓方或股權出讓方現有股東從事與目標公司同樣業務的情況。

8.2如任何一方違約,對方有權要求即時終止本協議及或要求其賠償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第九章 保密

9.1除非本協議另有約定,各方應盡最大努力,對其因履行本協議而取得的所有有關對方的各種形式的任何商業資訊、資料及或檔案內容等保密,包括本協議的任何內容及各方可能有的其他合作事項等。任何一方應限制其僱員、代理人、供應商等僅枯為履行本協議義務所必需時方可獲得上述資訊。

9.2上述限制不適用於:

(1)在披露時已成為公眾一般可取得的資料和資訊;

(2)並非因接收方的過錯在披露後已成為公眾一般可取得的資料;

(3)接收方可以證明在披露前其已經掌握,並且不是從其他方直接或間接取得的資料;

(4)任何一方依照法律要求,有義務向有關政府部門披露,或任何一方因其正常經營所需,向其直接法律顧問和財務顧問披露上述保密資訊;

(5)任何一方向其銀行和或其他提供融資的機構在進行其政黨業務的情況下所作出的披露。

9.3雙方應責成其各自董事、高階職員呼其他僱員以及其關聯公司的董事,高階職員和其他僱員遵守本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

9.4本協議無論何等原因終止,本章規定均繼續保持其原有效力。

第十章 不可抗力

10.1不可抗力指本協議雙方或一方無法控制、無法預見或雖然可以預見但無法避免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後發生並使任何一方無法全部或部分發行本協議的任何事件。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於罷工、員工騷亂、爆炸、火災、洪水、地震、颶風及或其他自然災害及戰爭、民眾騷亂、故意破壞、徵收、沒收、政府主權行為、法律變化或未能取得政府對有關事項的批准或因政府的有關強制性規定和要求致使各方無法繼續合作,以及其他重大事件或突發事件的發生。

10.2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履行本協議受陰的一方應以最便捷的方式毫無延誤地通知對方,並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十五( 5)天內向對方提供該事件的詳細書面報告。受到不可抗力對各方造成的損失。各方應根據不可抗力事件對履行本協議的影響,決定是否終止或推遲本協議書的履行,或部分或全部免除受陰方在本協議中的義務。

第十一章 通知

本協議項下的通知應以專人遞送、傳真或掛號航空信方式按以下所示地址和號碼發出,除非任何一方已書面通知其他各方其變更後的地址和號碼。通知如是以掛號航空信方式傳送,以郵寄後5日視為送達,如以專人遞送或傳真方式傳送,則以傳送之日起次日視為送達。以傳真方式傳送的,應在傳送後,隨即將原件以航空掛號郵寄或專人遞送給他方。

股權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北京市_______區____路___號______樓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權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北京市_______區 ________ 大街___號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章 附則

12. 1本協議的任何變更均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後由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才正式生效,並應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協議內容以變更後的內容為準。

12.2本協議一方對對方的任何違約及延誤行為給予任何寬限或延緩,不能視為該方對其權利和權力的放棄,亦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該方依據本協議和中國有關法律、法規應享有的一切權利和權力。

12.3本協議的任何條款的無效、失效和不可執行不影響或不損害其他條款的有效性、生效和可執行的程度。

12.4股權受讓可視情勢需要,將本協議項下全部或部分權利義務轉讓給其關聯公司,但需向股權出讓方發出書面通知。

12.5本協議所述的股份轉讓發生的任何稅務以外的費用和支出由股權出讓方負責。

12.6本協議構成甲、乙雙方之間就協議股權轉讓之全部約定,取代以前有關本協議任何意向、表示或諒解,並只有雙方授權代表簽署書面檔案方可予以修改或補充。

12.7本合同的約定,只要在轉讓完成日期前尚未充分履行的,則在轉讓完成日期後仍然充分有效。

12.8各方可就本協議之任何未盡事宜直接通過協商和談判簽訂補充協議。

12.9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以中文書寫,每方各執兩份。

第十三章 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及其他

13.1本協議的簽署、有效性、解釋、履行、執行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國法律並受其管轄。

13.2因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引起的或與本合同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爭取以友好協商的方式迅速解決,若經協商仍未能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3本協議全部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之組成部分,與本協議主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4本協議於甲乙雙方授權代表簽章之日,立即生效。

股權受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股權出讓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公司股權轉讓協議書5

簽訂協議雙方: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合營他方:________

________有限公司是由____和____共同投資興辦的中外合資(合作)經營企業。____有限公司的投資總額____萬美元(或____萬元人民幣),註冊資本____萬美元(或____萬元人民幣),其中:____佔有股份____%,____佔有股份____%。

根據甲方的要求,經與乙方友好協商,將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所持有____%的股份轉讓給乙方,達成如下股權轉讓協議:

一、轉讓方和受讓方的基本情況

1、轉讓方(甲方):

名稱: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職務____;國籍____。

2、受讓方(乙方):

名稱:____有限公司;法定地址:____;法定代表人____;職務____;國籍____。

二、股權轉讓的份額及價格

____(甲方)自願將其在____有限公司中所持有的__%股權價值____萬美元(或萬元人民幣)轉讓給____(乙方)。

三、股權轉讓交割期限及方式

自本協議由審批機構批准生效之日起—日內,乙方以____(形式)____萬美元(或萬元人民幣)繳付給甲方。

四、股權進行上述轉讓後,乙方承認原____有限公司的合同、章程及附件,願意履行並承擔原甲方在____有限公司中的一切權利、義務及責任。

五、原甲方委派的董事會成員自動退出____有限公司,改由乙方新派。

六、違約責任

乙方若未按本協議第三條規定的期限如數繳付出資時,每逾期一個月,乙方需繳付應出資額的百分之—的違約金給甲方,如逾期三個月仍未繳付的,除向甲方繳付違約金之外,甲方有權終止本協議,並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七、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在北京進行仲裁,根據該機構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

八、____有限公司的合營他方____有限公司自願放棄在____有限公司所享有的優先權,同意根據本協議的條款而進行的轉讓。

九、此協議經股權轉讓雙方和合營他方正式簽署後報原審批機關批准後生效。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

合營他方:________法定代表: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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