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培訓班協議書

來源:才華庫 1.19W

現在我們為了提升自己,會報名參加一些培訓,大家是怎麼樣寫相關的培訓協議的呢?我們可以看看下面哦!

書法培訓班協議書

書法培訓班協議書

甲方: 簽訂地點:

乙方: 時間: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基礎上,為明確各自權利和義務,經協商一致,同時本著互利互惠,雙向共贏的原則,就乙方在甲方校內合作開辦書法培訓班達成如下協議:

一、培訓地點:甲方提供校區(********************)一間教室作為書法班培訓之用。其中教室以不影響其它教學培訓為前提,可作書法教學之用,如否,甲方可概據具體學校教學情況進行調整安排。

二、培訓時間:每週六、週日,寒暑假

三、招生物件:以招收中國小生為主,如條件許可面向社會招收成人等生源。

四、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六、合作模式

1、甲方負責提供乙方書法辦學所需的場所及固定設施(教學場地、課桌、空調教室的裝修、水電、物業管理費、教學場地的`租金、人工管理費),上課所需其他教具、乙方負責。

2、對外宣傳的一切費用由甲方負責、對外宣傳上需有乙方的電話號碼與二維碼。

3、收費標準由甲乙雙方協定。

4、在甲、乙方合作期間,乙方書寫的書法作品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

5、學生的學費由甲方收取,按所收學費的50%分配,在開課後一週內將所收學費打到乙方的帳號上。

6、合作期間,乙方不得私自招生,嚴禁帶動學生轉其化培訓機 構,如甲方發現將按違約處理。

7、本協議條款雙方應共同執行,任何一方違反協議時,違協議 方應當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 20000元, 否則按 《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 合同法》第四章的有關規定執行。

8、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討論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或 附件。 補充協議和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 商解決。

9、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名加蓋公章,各執一份,於簽字之日生 效。

甲方代表:乙方簽字:

銀行帳號:銀行帳號:

手機號碼:手機號碼:

身份證號 : 身份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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