擔保人的保證協議範文

來源:才華庫 1.23W

擔保人的保證書

擔保人的保證協議範文

致: :

鑑於 (以下簡稱發包人)與 (以下簡稱承包人)在 專案中籤訂工程施工合同(包括補充合同,下同);發包人與承包人約定,為保證承包人履行上述施工合同規定的承包人義務,承包人須向發包人提交由你方出具的上述工程的《履約保函》;承包人已向你方申請《履約保函》。

我以我本人的信用和全部財產為承包人向貴司提供在貴公司開具《履約保函》的反擔保,並向你方作出如下保證:

一、我本人的保證方式為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履約保函》(以發包人最終接受的保函為準,包括續保延期的保函)為本反擔保保證書的主合同,《履約保函》無效,本反擔保保證書依舊有效。

二、我本人的保證責任範圍包括,發包人要求你方承擔的《履約保函》項下擔保金額的本金、利息、罰息、補償金、違約金、賠償金以及你方為實現本反擔保保證書所載明的權利而支付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財產保全費、執行費、評估費、拍賣費、律師費、差旅費等)。

三、我本人履行保證責任的`方式:若因承包人違約,在發包人要求你方承擔保證責任時,由我本人代為賠償;或在你方先行承擔賠償責任後,由我本人無條件地承擔對你方的賠償責任。當你方憑本反擔保書和發包人要求你方承擔保證責任的通知或你方已先行賠付的憑據等要求我本人承擔責任時,我本人將在收到上述資料之日起5日內無條件地履行上述保證責任。

四、若我本人不能在第三條所述期間內履行保證責任和清償義務,應向你方支付逾期違約金,每日的違約金按照欠款金額的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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