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駕遊免責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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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協議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係。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協議很是頭疼的,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自駕遊免責協議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自駕遊免責協議書

自駕遊免責協議書篇1

為了進一步規範自駕遊活動(費用AA),豐富車友們的業餘生活,使每一個參與者的權利、義務、責任得到明確,請參與者仔細閱讀本協議內容,自願選擇是否參加。凡參加者均示為認同並自願遵守本協議內容。

一、本次青島自駕遊是一個非註冊、非經營性的組織,沒有任何人員是專職工作人員。活動的發起、聯絡、組織都是熱心車友的義務工作,是為大家提供免費和無償的服務。是參與者自願參加與退出、風險與責任自負的原則上組成的。由於活動為自由組合性質,一但出現事故,活動中任何非事故當事人將不承擔事故任何責任,但有互相援助的義務。活動的邀約者應當積極主動的組織實施救援工作,對事故本身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自駕遊活動存在很多不可預見的危險,道路行駛、旅遊過程、食宿、自身身體健康、自然災害等等,均有可能造成對自己生命財產的傷害和損失。參加者應當積極主動的購買保險,降低損失。一旦發生事故和人身傷害,由保險公司和自己負責賠償,不牽扯參與活動邀約者和其他人員;

三、自駕遊一切活動都應該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一切因參加活動者直接或間接引起的法律責任由參加活動者自行獨立承擔;

四、自駕遊一切活動的車輛、設施以及有關裝備屬於參加者自己所有,所產生的一切風險及責任也由自己承擔;

五、所有自駕遊活動的參與者應發揚團結互助、助人為樂的精神,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儘量給予他人便利和幫助。但任何便利和幫助的給予並不構成法律上的義務,更不構成對其他參與者損失或責任在法律上分擔的根據;

六、自駕遊活動會有潛在的危險性,參加者對自己的行為安全負責。凡報名參加者年滿18歲者均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未滿18週歲的,由其活動時的監護人負責其全部行為安全。如在活動中發生人身損害後果,組織和參與者不承擔賠償責任,由受害人依據法律規定和本宣告依法解決,凡參加者均視為接受本宣告。代他(她)人報名或籤協議者,被代報名或被代簽字者參加活動如遭受人身損害,賠償責任組織者和參與者同樣不承擔;代簽字人或監護人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與義務。

七、所有參與者對此次自駕遊活動的參與都是完全自願的,參與者事先對本協議條款的含義及相關法律後果已全部通曉並充分理解,自簽名之時表示該約定生效到活動結束自動失效。

八、所有參加活動者在出發前簽定本協議確認,從雙鴨山出發時20xx年6月31日早上9:00生效至活動結束時(車隊到達雙鴨山)本協議終止。

九、拼(搭)車人陳述與保證

1、自願參加自發組織的活動,自願拼(搭)乘駕車人車輛、委託駕車人幫助自己完成活動過程;

2、車輛行駛過程中,不得干擾駕車人駕駛車輛並有義務提請駕車人不得酒後駕車或身體不適時駕車;

3、自願分攤活動中產生的汽油費、過路、過橋費等因車輛產生的費用;

4、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應積極配合駕車人解除故障;

5、發生交通事故後,協助駕車人報警、維護現場,配合解決與第三方糾紛;

6、若在自駕遊過程中,發生事故,導致身體受到傷害,除從第三方或保險公司取得的賠償外,搭車人放棄對駕車人的賠償請求,並配合駕車人向第三方或保險公司進行索償;

7、在該協議上籤署的姓名是本人真實姓名。

十、糾紛解決

駕車人與拼(搭)車人發生爭議應及時告知自發邀約活動的邀約者,由邀約者進行協調。

本次活動的時間為20xx年6月1日至本次活動截止(車隊到達雙鴨山)

同意以上全部內容才能參加本次活動,請簽字確認(本人實名)敬請謹慎選擇本次活動。

自駕遊免責協議書篇2

為了維護此次自駕遊活動共同參加者的合法權益,保障旅遊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的原則,本次自駕遊全體參加人員就本次結伴出行有關事項,簽訂如下宣告及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風險的承擔

宣告人自願參加此次自駕遊活動。宣告人知道並認可本次自駕遊活動為非商業性出行活動,全體成員共同遵循“志願、自助、互助、AA制”的活動原則。宣告人必須同意和簽署此有關責任豁免、權利放棄和風險承擔的協議,方可參加此次活動。宣告人知道此次活動或自駕遊沒有組織人、發起人和聯絡人。所有提出建議或意見者也不被視作為組織人、發起人和聯絡人。宣告人知道同行的成員可能並沒有參加過戶外活動或急救(或野外)的經驗。宣告人知道他們並不對宣告人安全負責。

第二條 關於豁免責任,放棄權利和賠償的宣告

(一)宣告人已瞭解參加此次自駕遊活動所經過地方的地理氣候及路況,此次自駕遊活動具有一定的危險性,途中隨時會遭遇車禍或其他事故。在此宣告人同意,如果因為參加此活動過程中(包括在途階段)因使用裝備及車輛受到傷害,以及其他不可預測因素而造成宣告人傷亡或不可逆轉的永久損傷時,自己負責治療和處理交通事故帶來的傷害,宣告人自願放棄向本人乘坐車輛所有權人、駕駛員要求賠償的權利,同時免除同隊其他成員的一切法律責任。

(二)駕駛員免責宣告由於駕駛員竭盡安全駕駛之原則,亦不能保證不發生交通意外或事故。如發生交通意外或事故造成搭車人傷亡的,宣告人自願放棄向駕駛員索取賠償和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自己負責治療和處理交通事故帶來的傷害。宣告人清楚自駕遊有一定的危險性,並清楚應該自行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活動開始後,本宣告將自動生效並表明宣告人接受本條款,否則,宣告人應該在車隊出行開始前退出本次活動。

(三)宣告人清楚獲知自身具有自由選擇往返活動集合地點的交通方式的權利。宣告人同意承擔由於自身選擇的交通方式往返活動集合地點而引起的相關的風險和責任。

(四)宣告人瞭解此次自駕遊活動存在不可預見的危險(如道路行駛、旅遊過程、食宿、自身身體健康、自然災害等),均有可能造成對自身生命財產的傷害和損失。宣告人知道本人應當積極主動的購買保險,降低損失,一旦發生意外事故和人身傷害,由保險公司和個人自行承擔民事責任。參與此次自駕遊活動的其他成員無需向受到傷害或損失的人員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五)宣告人理解能夠通過以下措施來減少自身的風險:更加註意環境,注意自身的身體和精神狀況,注意所有與安全相關的衣物和裝備的自行配備及適用狀況,並自行決定參加哪些與自己精神和身體能力相適應及承受能力範圍之內的活動。宣告人清楚獲知,維護自身的安全是個人的責任並取決於自身的警惕和良好的判斷。宣告人同意和保證,如果活動中宣告人確信所面臨或存在的`條件及情況是不安全的,那麼宣告人會立刻中斷進一步參加活動。

(六)在此,宣告人宣佈自己的身體狀況,不存在影響宣告人蔘加此次自駕遊或使用裝備和車輛的不適、損傷、病痛或其它疾病。鑑於此次自駕遊的風險性,宣告人清楚獲知:宣告人應進行身體檢查並獲得醫生的確認,能夠參加此次自駕遊;如果在沒有獲得醫生批准的情況下參加此次自駕遊,由宣告人本人承擔所有的由參加此次自駕遊引起的風險及責任。

(七)宣告人完全理解,在其他成員需要協助的時候,宣告人可能會盡力協助,但這只是在以下情況:宣告人判斷,施救活動在自己力所能及的範圍內,並且不會給自己帶來不合理的危險。宣告人進一步理解,宣告人沒有法律上的救助義務;同時,其他成員也沒有任何法律上的義務來協助宣告人進行救援。

(八)在此次活動中,如果由於宣告人的行為和宣告人的參加而導致了第三方的財產損失或個人傷害,宣告人同意免除所有其他參加者的賠償責任。

第三條

本次自駕遊活動大致路線為:時間為 年 月 日至 月 日期間。

第四條

本次自駕遊活動所產生爭議,相關成員應本著平等協商原則協議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向本協議簽署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五條

宣告人同意,此協議及宣告自本人簽署時生效。此協議對宣告人的繼承人、近親屬、相關被授權人及承繼人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第六條

本協議書及免責宣告一式有同等法律效力。由宣告人在此簽署並保證:

1、宣告人已經閱讀和理解以上協議及宣告和其條文(全部協議書及免責宣告共4頁);

2、宣告人理解參加此次自駕遊活動相關的風險;

3、宣告人承擔由於參加此次自駕遊活動而帶來的全部風險及責任,並免除其他成員的責任;

4、宣告人知道此次自駕遊活動本人在協議書籤署人一欄簽名後,從始發地出發時起該協議及免責宣告自動生效。

本次活動所有宣告人簽字:

簽署地點:

簽署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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