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離婚協議書合集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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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協議書的使用成為日常生活的常態,簽訂了協議書就有了法律依靠。那麼協議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協議離婚協議書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協議離婚協議書合集8篇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1

自願離婚協議書雙方當事人

男方:李** 年齡:38歲 民族:漢

住址:河北省任丘市華北石油物探小區36棟1單元601室。

女方:秦** 年齡:37歲 民族:漢

住址:河北省任丘市華北石油物探小區36棟1單元601室。

經商定,達成以下自願離婚協議:

一、雙方自願離婚

二、離婚後子女撫養問題

(一)雙方婚生子女李敖吉由男方撫養,女方不支付撫養費。

(二)子女大學畢業之前的教育費由男方支付,但發生重大醫療費用由又方平均分攤,非監方應在見關票據後5日內支付,但不排除緊急情況下非監護方的墊付責任。

(三)如果子女(未滿18歲前)對外侵權並承擔賠償責任,由雙方平均分攤。

(四)非監護方探視子女的具體方式為:

公休日與假日探視,其它可電話聯絡。

三、夫妻共同財產及分割

(一)夫妻共同財產明細(單物或份額價值在千元以上者)如下:

房子、兩張床、沙發、電視、冰箱、電腦、餐桌、臥室櫃、洗衣機、電動車等。

(二)如果離婚後一方持有控制的夫妻共同財產(單物或份額價值在5000元以上者)未在上款列明,一經發現,另一方有權分得該財產的80%。

(三)夫妻共同債務如下:無。

(四)夫妻共同財產分割如下:

以下財產歸男方所有房子、兩張床、沙發、電視、冰箱、電腦、餐桌、臥室櫃、洗衣機、電動車等。

以下財產歸女方所有:男方支付女方二十萬,女方個人的生活用品及物品。

其它特別約定:無。

(五)夫妻共同債務承擔:無。

四、自願離婚協議書一經雙方簽字即合法成立,經婚姻登記機關登記即具有法律效力。(或:本自願離婚協議書在人民法院調解下雙方自願達成的協議,一經雙方簽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五、上述自願離婚協議書事項, 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因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對外賠償等,延遲支付的一方應按日向全部墊付一方支付未支付金額千分之六的延期違約金。子女監護方阻止非監護方探視或不提供探視機會的,非監護方有權取得監護權,有權要求另一方支付精神損失賠償金,精神損失賠償金金額為監護方違約行為時的上年度全部收入。

自願離婚協議當事人: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2

男方:_________,男,漢族,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女方:____________,女,漢族,__年__月__日生,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男方與女方於__年__月認識,於__年__月__日在_登記結婚,婚後於__年__月__日生育一兒子/女兒,名________。因____致使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兒子/女兒_________由女/男方撫養,隨同女/男方生活,撫養費由男/女方全部負責,男/女方應於每月的1-5日前將兒子/女兒的撫養費交到女/男方手中或指定的______銀行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在不影響孩子學習、生活的情況下,男/女方可探望女方撫養的孩子。(男/女方每月可探望兒子/女兒一次或帶兒子/女兒外出遊玩,但應提前通知女/男方,女/男方應保證男/女方每月探望的時間不少於一天。)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⑴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共________元,雙方各分一半,為________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

⑵房屋:夫妻共同所有的位於__焦作南通路西苑小區___的房地產所有權歸女方所有,女方應於______________補償房屋差價__________元給男方。

⑶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汽車一輛歸男方所有,暑期女方使用。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雙方確認夫妻共同財產在上述第三條已作出明確列明。除上述房屋、傢俱、家電及銀行存款外,並無其他財產,任何一方應保證以上所列婚內全部共同財產的真實性。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基於上列財產為基礎。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六、經濟幫助及精神損害賠償:

因女方生活困難,男方同意一次性支付補償經濟幫助金給女方。鑑於男方要求離婚的原因,男方應一次性補償女方精神損害費____元。上述男方應支付的款項,均應於__年__月__日前支付完畢。

七、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_元給對方(/按支付違約金)。

八、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九、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焦作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_______女方:________

簽名:_______簽名:________

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3

協議人:田軍濤,男,19xx年4月7日生,漢族,住湖北省漢川市西江鄉高峰村。

協議人:胡小豔,女,19xx年5月2日生,漢族,住陝西省西鄉縣堰口鎮分水嶺村二組。

20xx年雙方經人介紹認識,於20xx年5月22日在湖北省漢川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登記結婚,20xx年12月30日生一名女孩,名叫田紫彤,由於婚後性格差異,沒有一定的感情基礎,沒有夫妻之間共同話語,常為生活小事爭執,夫妻間已無感情而論,致使夫妻關係惡化、破裂,現雙方協議離婚。

一、田軍濤、胡小豔無法共同生活,經協商自願離婚。

二、雙方婚後生育女兒田紫彤由母親胡小豔監護與撫養,其生活費、撫養費、教育費由父親田軍濤每月6號支付1500元,直到田紫彤成人為止。

三、女方胡小豔名下:江城大道綠地新都會5棟3樓3104房產歸男方田軍濤所有,其房貸由男方由軍濤負責。女方胡小豔須與男方田軍濤到公證處公證房產歸屬,其後過戶辦手續,女方胡小豔應配合男方田軍濤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及辦理貨款主人變更手續。

四、男方田軍濤歸還婚後借女方胡小豔壹拾伍萬元,按15個月分期支付,每月6日支付到帳。

五、雙方婚前婚後的一切債務糾紛由各自負責,與對方無關。

六、離婚後,一方不得干擾另一方生活。

七、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持有效的法律文書生效時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承諾對該協議書的字、詞、義非常清楚,並願意完全履行本協議書,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情形。

九、此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婚姻機構一份。

男方(簽字): 女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4

1、離婚協議書的內容,常常留有隱藏。

對於離婚協議的內容,由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就可以,由於當事人的法律素質有限,因此,協議書中涉及財產、子女、債權債務的處分,往往考慮不周全,措辭不嚴謹,容易產生糾紛。加上有些婚姻登記機關的對離婚協議的內容審查不嚴格,在稽核相關離婚協議時,看不到離婚協議書中隱藏的風險,或對一方當事人不利的因素,導致留有隱患。

2、在民政局備案的離婚協議書,不具有法律強制執行效力。

協議離婚的協議書內容,不像法院的判決和調解書一樣,具有法律效力。協議離婚後,當一方不履行離婚協議中的內容時,另一方必須向法院另行起訴解決,而離婚協議書中約定的內容,不一定百分之百能夠得到法院的支援,有很大的不確定性。通過法院達成的調解離婚,或是法院做出的離婚判決,才具有可強制執行的效力。當一方不履行調解書或判決書的內容時,另一方可以申請強制執行,法院通過強制措施使對方必須履行義務,更有保障。

3、對於離婚協議書的內容,當事人從訴訟程式上有反悔的權利。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的相關規定:男女雙方協議離婚後一年內就財產分割問題反悔,請求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該司法解釋同時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後,未發現訂立財產分割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的,應當依法駁回當事人的訴訟請求。但法律賦予一方當事人離婚後一年內從司法程式上有反悔的權利。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5

協議人:x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漢族,住xx市xxx路xxx號

協議人:xxx,女,xxxx年x月x日出生,漢族,住xx市xxx路xxx號

協議人雙方於xxxx年xx月xx日登記結婚,xxxx年xx月xx日生育一子,取名xxx。現協議雙方夫妻感情確已完全破裂,經雙方協商一致,自願離婚、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xxx與xxx自願離婚。

二、兒子xxx由xxx撫養,由xxx每月給付撫養費xxx元,在每月xx號前付清;直至付到 8週歲止, 8週歲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

三、夫妻有座落在xx路xx號的xx樓房一套,價值人民幣xx萬元,現協商歸xxx所有,由xxx一次性給付xxx現金xx萬元。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xx萬元,歸xxx所有,xxx向張某支付xx萬元。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

五、xxx可在xx(時間)接兒子到其居住地,於xx(時間)送回xxx居住地;如臨時探望,可提前x天與xxx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本協議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協議人:協議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6

夫妻雙方協議離婚,在簽訂了離婚協議書後,還可以反悔嗎?

簽了離婚協議書是兩個以上當事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雙方或多方民事行為。離婚案件雙方當事人在起訴前簽訂離婚協議書,但由於事後一方認為並非 真實意思表示或者反悔等各種原因,雙方沒有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並領取離婚證。這種情形在司法實踐中經常遇到。離婚協議書的效力如何認定,這成為影響最終判決的一項重要因素。

討論離婚協議書的效力問題,首先應明確當事人簽訂離婚協議書是否屬於民事行為。夫妻關係要得到解除,需要法 院的離婚判決(調解)或者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領取離婚證。這完全體現國家公權力對離婚問題的干預,離婚問題可否由當事人以民事行為的方式予以解決?筆 者認為,在雙方當事人未能達成一致意見時,法院依據夫妻感情是否確已破裂這一標準來裁判是否准許離婚。這體現離婚案件受公權力調整的特性。但雙方達成一致意見時,法律是允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除婚姻關係,即通俗所講的“協議離婚”。公權力對是否離婚並不干預。《婚姻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的,准予離婚。”可見,離婚問題是允許當事人自行解決,或者說雙方當事人達成一致意見時,他們可以以民事行為的方式處理自己的離婚問題。辦理了離婚登記或者得到法院的離婚判決(調解),夫妻關係才能最終得以解除。這隻能說明國家公權力對離婚問題的最終確認。但不能否認婚姻關係的民事特性,雙方當事人有協商解除夫妻關係的“私權利”。簽訂離婚協議書旨在終止這種婚姻權利義務關係,具備了民事行為的全部構成要素,所以說簽訂離婚協議書應屬於民事行為的範疇。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7

一、什麼是離婚協議書

離婚協議書是男女雙方關於人身關係、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的合意,如果沒有欺詐、脅迫等行為,且雙方都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則離婚協議可以認定為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具有法律效力。雙方應當按照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各自的義務。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八條規定:“離婚協議中關於財產分割的條款或者當事人因離婚就財產分割達成的協議,對男女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因履行上述財產分割協議發生糾紛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即是說,由於履行協議發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起訴至人民法院要求對方履行協議內容,人民法院應當受理。如果法院查明協議是在當事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在欺詐、脅迫的情況下籤訂的,則會撤銷離婚協議,否則,會判決另一方按照協議的約定履行自己的義務。

二、離婚協議書丟了怎麼辦

在夫妻辦理協議離婚時,需要向民政局提交離婚協議書,該離婚協議書是一式三份,也就是在民政局留了一份歸檔。當夫妻的離婚協議書丟失後,請不要著急。離婚協議書丟失是可以補辦的,您只要拿著您的離婚證和自己的有效身份證或戶口本,到婚姻登記中心申請查閱離婚檔案,工作人員會把你們的檔案調出來之後,根據其本人的申請,把曾經辦理離婚登記時,交給民政局的那份離婚協議書影印一份並加蓋公章就可以了。

另外如果您丟的只是一份離婚協議書,是不會影響您的再婚登記的,您直接按正常程式辦理就可以。但是如果您丟失的是離婚證,那麼您需要向民政局申請補辦一本離婚證,再辦理再婚手續。還要補充一點的是,如果您丟失的是法院的離婚判決書或是調解書,您需要去法院影印一份原件,加蓋公章後,才能夠進行再婚登記。

以上就是對“什麼是離婚協議書”、“離婚協議書丟了怎麼辦”所作的解答。可以看出,離婚協議書在民政局是留底的,因此丟失後是可以補辦的。離婚協議書丟失以後,不會影響夫妻再婚登記,這是因為只要有離婚證,就能證明當事人已經離婚了。但是,如果夫妻是為了財產分割和子女撫養問題發生爭議,那麼離婚協議書就是一份有利的證據,在打官司的時候,應當提交給法院作為證據,此時當事人應當去民政局補辦離婚登記。

協議離婚協議書 篇8

從我國目前實際情況看,當事人去民政部門離婚時,民政部門對達成離婚協議的男女,一般都要求雙方就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等問題協商一致並形成書面材料後,才會為他們辦理離婚手續。 現實生活中經 從我國目前實際情況看,當事人去民政部門離婚時,民政部門對達成離婚協議的男女,一般都要求雙方就財產分割及子女撫養等問題協商一致並形成書面材料後,才會為他們辦理離婚手續。

現實生活中經常會出現下面的情況:協議離婚後當事人對解除婚姻關係本身沒有異議,但對財產分割問題反悔,並起訴到人民法院,要求變更或者撤銷關於財產分割的協議。

我們認為,雙方到民政部門離婚,就財產分割問題達成的協議,是當事人在平等自願的前提下,協商一致的結果。對於任何一方當事人來說,這都是對自己財產權利的一種自由處分,協議對雙方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都理應接受這一決定所帶來的法律後果。當事人基於這種具有民事合同性質的協議發生糾紛的,應當適用民法通則及合同法的基本原則和相關規定。存在法律規定的欺詐、脅迫等特殊情形,當事人請求變更或者撤銷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予以支援。不過,婚姻關係中畢竟還包含了身份關係在內,由此導致的糾紛,也註定具有自身的特點。所以處理這類糾紛時,不能置身份關係於不顧,簡單、全部適用其他法律規定。在這一思想指導下,本解釋作了一些具體規定。例如,對屬於人民法院應當支援當事人變更或者撤銷財產分割協議的情形,在明確列舉出的事項中並沒有規定顯失公平、重大誤解等內容,就是基於這種考慮而設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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