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業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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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協議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簽訂協議是提高經濟效益的手段。什麼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執業協議書,歡迎大家分享。

執業協議書

執業協議書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XX

乙方:XX

甲方法定代表委託代理人:XX

xx:XX

地址:XXX

執業藥師證編號:XXXXXX

甲方因經營之需聘用乙方為公司執業藥師,主管藥品質量管理工作,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達成以下協議。

一、聘用期: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雙方需要續簽協議,可提前兩個月協商。

二、薪酬:自XXXX年XX月XX日起,乙方將正式工作,甲方每月XX日支付乙方報酬人民幣XX元整大寫XX元。

三、甲乙雙方的責任及義務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變更註冊,並將註冊證原件及執業藥師證書、xx、xx影印件在甲方歸檔。

2、聘用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將乙方的證件變更註冊到其他單位,否則引起的一切不良後果,均由甲方負責。

3、甲方有保管乙方各種證件的義務,如有遺失或損壞,一切責任和費用由甲方承擔。

4、協議履行完畢後,甲方應及時出具乙方解聘證明等滿足乙方變更註冊的一切證明檔案,完整歸還乙方所有證書。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負責辦理變更註冊,並將註冊證原件及執業藥師證書、xx、xx影印件在甲方歸檔。

2、乙方承諾所提供的材料及證件的真實、有效;不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再在第三方使用。在協議聘用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證書資訊變更,不得有掛失、登出證書等影響甲方正常使用。

3、乙方在聘用期間保證依法進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工作。

4、乙方負有對甲方經營等資訊的保密義務。

5、在聘用期間,如乙方因特殊情況需要終止協議,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並經甲方同意。

四、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五、本協議若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

六、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立即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XX

聯絡電話: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

聯絡電話:XXXXXX

XXXX年XX月XX日

執業協議書2

甲方: (簽章)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簽字:

因藥店發展需要,經過雙方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達成本協議:

一、聘用期及費用: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年。自成功註冊之日起滿週年止。甲方每年度支付乙方報酬人民幣元。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執業藥師執業資格證書、符合要求的學歷證書、身份證影印件,以及其它甲方註冊過程中需要的一切材料。註冊成功後,甲方要及時歸還乙方學歷證書、身份證等相關原件。執業藥師執業資格證書由乙方保管,執業藥師註冊證

書在協議期內由甲方保管,甲方應將所保管的原件影印壹份給乙方。

三、支付方式:自成功註冊之日起5日內,甲方應即時以現金方式支付給乙方當年度報酬。之後每年相同日期,甲方以現金支付給乙方當年度報酬。每次不得遲於5日。

四、聘用期間,乙方應完成每年的繼續教育等維持該註冊證書所必需的活動,以保證註冊證書的正常使用。

五、聘用期內,乙方應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承諾所提供材料、證件真實、有效,保證在協議期限內甲方為執業藥師資格證書、註冊證書的唯一全權使用人,乙方不得再在第三方註冊、使用;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證書資訊變更,不得有有掛失、登出證書等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行為;

3、在甲方辦理GSP認證及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或其他業務需要乙方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和執業印章的,甲方應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由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及時提供相關證件,不得有任何推諉行為。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需乙方親自到場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應提前三日通知乙方,乙方應根據甲方需要全力配合。

4、乙方對所知悉的甲方的所有情況有保密的義務;

六、聘用期內,甲方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1、妥善保管乙方資料和證件,確保資質證書及註冊證書完好無損。

2、按協議約定期限及時準額支付費用。每推遲一天支付,按滯納金支付給乙方;

3、協議履行完畢後,甲方出具乙方解聘證明等滿足乙方變更註冊的一切證明檔案,完整歸還乙方證書。

4、未得到乙方書面認可,甲方不得將乙方的執業藥師資格證書變更註冊到其他單位,不得做出有損於乙方利益的行為。因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後果和經濟損失的,全部責任應由甲方承擔。

5、乙方提供證書使用的範圍僅限於甲方GSP認證、公司企業資質就位、年檢及主管部門檢查需要等。甲方不得將乙方的證件作其他用途;否則,由此出現的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七、履約期內,如乙方需取回證書暫用(不得進行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應提前五天通知甲方,且在約定期限內歸還。若證書正在使用,則需等甲方使用完畢後方能暫時領用。

八、解聘、續聘: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如不損害甲方的直接利益,甲方應予同意,並按照規定給予辦理解聘手續,乙方須退還甲方已經支付的未到期費用。如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則甲方不得要求返回已經支付的證書使用費。聘用期滿,雙方有意簽訂續聘合同時,具體條件由雙方另行商議。如無法達成續約,甲方應退還乙方的執業藥師註冊證書原件,並無條件按要求為乙方辦理解聘證明以及執業藥師註冊變更等所需的相關手續。

九、雙方應自覺履行本協議書的各項條款,否則,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10000元並賠償造成的其他直接經濟損失,另一方有權隨時中止本協議並無須支付任何費用。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滿自動失效。

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執業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因公司發展需要,經過雙方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達成本協議:

一、聘用期及費用: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為年。自成功註冊之日起滿年為止。甲方每年度支付乙方報酬人民幣元(大寫)。年共計元。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執業藥師執業資格證書、符合要求的學歷證書、身份證影印件,以及其他甲方註冊過程中需要的一切材料。同時甲方向乙方支付證件押金伍仟元。註冊成功後,甲方要及時歸還乙方學歷證書、身份證等相關原件。執業藥師執業資格證書由乙方保管,執業藥師註冊證書在協議期內由甲方保管,甲方應將所保管的原件影印壹份給乙方。

三、支付方式:自成功註冊之日起5日內,甲方應即時以現金方式支付給乙方當年度報酬。之後每年相同日期,甲方以現金支付給乙方當年度報酬。每次不得遲於5日。付款時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開具發票。

四、聘用期間,乙方應配合進行每年的繼續教育等維持該註冊證書所必需的活動,以保證註冊證書的正常使用及滿足乙方今後轉註冊的條件,如條件允許,甲方將單獨完成此項工作。乙方繼續教育等維持該註冊證書所必需的活動的所有費用均由甲方承擔。

五、聘用期內,乙方應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1、乙方承諾所提供材料、證件真實有效,保證在協議期限內甲方為執業藥師資格證書、註冊證書的唯一全權使用人,乙方不得再在第三方註冊、使用;

2、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證書資訊變更,不得有掛失、登出證書等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行為;

3、在甲方辦理資質年檢及行政主管部門的檢查或其他業務需要乙方提供相關證書原件和執業印章的,甲方應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由乙方根據甲方需要及時提供相關證件,不得有任何推諉行為。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需乙方親自到場辦理相關事宜的`,甲方應提前三日通知乙方,乙方應根據甲方需要全力配合;所有差旅費由甲方支付。食宿由甲方提供,並給與每天貳佰元的補助。

4、乙方對所知悉的甲方的所有情況有保密的義務;

六、聘用期內,甲方承擔以下責任和義務,否則承擔違約責任:

1、妥善保管乙方資料和證件,確保資質證書及註冊證書完好無損。如果由於甲方原因發生乙方的證書丟失或吊銷,甲方應賠償乙方相關損失,其相關損失計算方法如下:

1)資格證、證書丟失:甲方承擔重新辦證的全部費用,並在補辦過程中給予乙方全力支援;

2)學歷證書丟失的,甲方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伍萬元;

3)資格證、註冊證因甲方過錯吊銷的,甲方賠付乙方人民幣伍萬元;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上述情況發生的,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按協議約定期限及時準額支付費用。每推遲一天支付,按100元滯納金支付給乙方;

3、協議履行完畢後,甲方出具乙方解聘證明等滿足乙方變更註冊的一切證明檔案,完整歸還乙方證書。同時乙方向甲方歸還證件押金。

4、未得到乙方書面認可,甲方不得將乙方的執業藥師資格證書變更註冊到其他單位,不得做出有損於乙方利益的行為。因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後果和經濟損失的,全部責任應由甲方承擔。

5、乙方提供證書使用的範圍僅限於甲方公司企業資質就為、年檢及主管部門檢查需要等。甲方不得將乙方的證件作其他用途;否則,由此出現的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七、履約期內,如乙方需取回證書暫用(不得進行損害甲方權益的行為),應當提前五天通知甲方,且在約定期限內歸還。若證書正在使用,則需等甲方使用完畢後方能暫時領用。

八、解聘、續聘: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如不損害甲方的直接利益,甲方應予以同意,並按照規定給予辦理解聘手續,乙方須退換甲方已經支付的未到期費用。如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則甲方不得要求返回已經支付的證書使用費。聘用期滿,雙方有意簽訂續聘合同時,具體條件由雙方另行商議。如無法達成續約,甲方應退還乙方的執業藥師註冊證書原件,並無條件按要求為乙方辦理解聘證明以及執業藥師註冊變更等所需的相關手續。

九、雙方應自覺履行本協議書的各項條款,否則,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伍仟元並賠償造成的其他直接經濟損失,另一方有權隨時終止本協議並無需支付任何費用。

十、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聘用期滿自動失效。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簽訂日期:年月日 簽訂日期:年月日

執業協議書4

甲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方因經營藥店需要,使用乙方執業藥師證書,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協議,並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一、使用年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協議期滿即自動終止,雙方要續簽協議,可提前二個月協商。

二、甲乙雙方合作期間,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按每年10000元(大寫:壹萬圓)人民幣向乙方支付工資。

1. 在本協議簽訂後 天內必須完成證書註冊。

2. 如因甲方原因,在本協議簽訂後 天內沒有完成證書註冊,由乙方提出,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甲方需按每天 元補償乙方在這期間內的誤工費用。

三、自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將相關注冊證件及資料交予甲方經辦人,甲方在確認無誤後出示收據給乙方。甲方應儘快辦理相關注冊手續,如需乙方配合,應提前與乙方協商,方便乙方安排時間,如因此產生費用(因註冊需要所發生的差旅費、住宿費、培訓考試費等),由甲方承擔。

四、在協議期內,乙方必須按規定接受執業藥師註冊期間所必需的培訓和繼續教育,修滿規定的學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實報實銷(包括差旅費、住宿費、培訓費及體檢費等)。甲方在認證和各項檢查期間如需乙方到店配合,應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協調時間,並每次負擔乙方誤工費壹佰元及車費伍拾元。

五、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註冊證書,若有損壞或遺失,甲方應及時負責補辦並承擔所有的費用。

六、在協議期內甲方應合法經營,甲方經營藥店中發生的一切責任與乙方無關,乙方只提供執業藥師證書。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的執業證書被吊銷,甲方承擔乙方的經濟損失 元。( )未得到乙方書面認可,甲方不得將乙方的執業藥師資格證書變更註冊到其他單位,不得做出有損於乙方利益的行為。因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後果和經濟損失的,全部責任應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證書使用的範圍僅限於甲方公司企業資質就位、年檢及主管部門檢查需要等。甲方不得將乙方的證件用做甲方的企業負責人及其他用途;否則,由此出現的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七、協議期滿後如乙方要求解除協議,甲方應提前一個月出具與乙方的解聘證明等有關轉註冊證明,方便乙方辦理轉註的手續,並返還乙方留存在甲方處的所有證明檔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乙方所有的證件資料。

八、甲方需維護乙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法律責任,甲方需對乙方進行相關經濟及損失賠償。

九、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

十、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執業協議書5

甲方:

乙方:

經甲方委託,乙方受理對進行審計,現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約定:

一、委託目的和要求

二、雙方的責任

(一)乙方責任

1.乙方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會計師法》、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的要求,對被審計單位提供的相關資料,實施必要的審計程式,按照約定的時間完成審計業務,出具真實、合法的審計報告

2.檢查弊端不屬於一般審計工作範圍,但在審計過程中如發現有弊端情況,乙方可將其情況報告甲方。

3.乙方對在執業過程中知悉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責任(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

(二)甲方責任

1.甲方應對乙方開展審計工作給予充分的合作,提供必要的條件,並按乙方的要求,提供審計所需的相關資料,並按照本協議書約定金額及時足額支付審計費用。

2.被審計單位按規定承擔全部會計責任,乙方的審計責任不能替代、減輕或免除被審計單位的會計責任。

3.乙方認為需要發函進行詢證時,甲方應提供方便,並承擔必要的費用。

4.被審計單位應提供一份審計宣告書,對有關會計方面的情況作必要的說明。

5.甲方應正確使用審計報告,由於使用不當所造成的後果,與乙方無關。

三、特別約定事項

四、出審計報告的時間要求

(一)甲方將於年月日前提供審計所需的全部資料。

(二)乙方將於甲方提供審計所需的全部資料後天之內出具審計報告。

如在審計過程中出現不可預見的情況,影響審計工作如期完成的,或者甲方要求加快出具審計報告的,均需通過雙方協商變更約定事項。

五、業務收費及標準:經甲乙雙方商定,本項審計費用為人民幣元(大寫人民幣元),籤協議時預付80%,計人民幣元;餘額待出具審計報告時一次付清。

六、本約定書經雙方簽署後生效,約定事項全部完成後失效。

七、簽約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的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八、本約定書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簽章)代表:(簽章)

聯絡人:聯絡人:

簽訂日期:簽訂日期:

執業協議書6

甲方:XX(身份證號碼:XXXXXX)

乙方:XX(執業藥師)(身份證號碼:XXXXXXXX)

一、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藥店聘用XX乙方為XX職務一事達成協議如下:

三、聘用期限由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

三、聘金為人民幣

四、甲方僅使用乙方的藥師資格證辦理藥店相關證照及相關手續,藥店盈虧及其他一切經營責任均與乙方無關。

五、聘用期內甲方如需乙方到現場協助檢查、認證等工作。

六、乙方保證提供的證件真實有效,在聘用期內收到甲方通知時配合甲方工作,如果認證驗收時乙方不能及時到達,導致認證不能通過,乙方須退回預付款。在協議期滿後如需要延續,雙方提前2個月協商,從新簽訂協議,如不再延續,甲方有義務提供相關證明檔案協助乙方辦理變更、再註冊、登出等手續。

七、雙方合作期滿或合同終止,甲方投資的藥房不動產和藥品歸甲方自行處理,相關責任與乙方無關。本協議到期自行終止,如需續約,則要另訂協議方為有效。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本預約協議經雙方或雙方代表簽字後立即生效,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

XXXX年XX月XX日

執業協議書7

甲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

聯絡電話

乙方因經營藥店需要,聘請甲方為我店執業藥師。經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協議書,並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一、本協議期限為壹拾貳個月,即從每年三月份(含三月份)算起至十二個月止。協議期滿即終止。雙方要續簽協議可提前二個月協商,若不續簽,乙方必須幫甲方撤銷執業醫師證書註冊。

二、乙方租用為甲方執業藥師,只限在乙方壹家藥店,聘金為10000元(大寫壹萬圓人民幣)。收付款情況憑收據或銀行支付憑證。當年執業藥師繼續教育和健康體檢費等因藥店使用費用由藥店報銷。

三、甲方需提供:1.畢業證原件2.執業藥師證3.身份證影印件4.照片等材料給乙方。

四、乙方拿到甲方證件後必須在壹個月內向藥監局提交資料,如需延遲乙方必須退回藥師資料原件給甲方,乙方待交資料時再向甲方索取。乙方從藥店驗收合格之日計起叄拾天內歸還藥師資料原件給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押甲方原件。如有拖延,以每押壹個月付伍百元計算。藥監前來藥店驗收,乙方應提前通知甲方,甲方需提前壹天到藥店,食宿由乙方提供,正常參加驗收認證車費由乙方負責支付,並按實報銷車費。

五、乙方通知甲方前來應付檢查第一次如因重大事故不能前來可以原諒,協調後第二次通知驗收必須前來,否則視為甲方違約,必須退回費用,賠償乙方損失。

六、乙方保證藥店合法經營不違反《藥品管理法》,如有違反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的執業證書吊銷,乙方應承擔甲方的經濟損失。

七、乙方應妥善保管甲方註冊證書,若有損壞或遺失,乙方應及時補辦。

八、協議一經簽定立即生效,雙方不得反悔。一方違約,違約方賠償對方損失。

九、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

十、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壹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代表〉簽名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簽名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見證人: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執業協議書8

甲方:

電話:身份證號:

乙方:

電話:身份證號:

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使用乙方執業藥師證書,經雙方自願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一、乙方執業藥師證書使用年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月日止,每年終止,雙方需要續簽協議,可提前兩個月協商。

二、甲乙雙方合作期間,甲方向乙方支付工資,自合同簽訂之日起開始算,一年的的工資一次付清,付款時間不得遲於合同簽訂後5日,付款時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開具發票。

三、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乙方將相關注冊證件資料交於甲方經辦人,甲方在確認無誤後出具收條給乙方。甲方應儘快辦理相關注冊手續,如需乙方配合,應提前與乙方協商,方便乙方安排時間,如因此產生費用(因註冊需要發生的差旅費、住宿費、培訓考試費等),由甲方承擔。註冊時需要乙方相關證件(學歷證書、身份證等相關證件由甲方提前一天告知乙方,乙方按約定時間提供給甲方)。執業藥師資格證書由甲方保管,甲方應將所保管的原件影印一份給乙方。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證書,若有損壞或遺失,甲方應及時補辦,並承擔費用。

四、在協議期內,乙方保證甲方為執業藥師證的唯一全權使用人,乙方不得在第三方使用: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證書資訊變更,不得有掛失、登出證書等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行為;乙方對所知悉的甲方的所有情況有保密義務;乙方必須按規定接受執業藥師註冊期間所必須的培訓和繼續教育,修滿規定的學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實報實銷(包括差旅費、住宿費、培訓費、體檢費等)。甲方在認證期間需乙方到場,應提前一天通知乙萬,以便乙方協調時間。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實報實銷(包括差旅費、食宿費),並每天給予一百元誤工費。

五、在協議期內,未得到乙方的書面認可,甲方不得將乙方的藥師證變更到其他單位,不得做出有損於乙方的行為。因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後果和經濟損失的,全部責任就由甲方承擔;各證件原件的掃描件,甲方應妥善保密保管或協議期滿後刪除銷燬,如因甲方外洩或做其他用途給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後果和經濟損失的,全部責任就由甲方承擔;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以上事情發生,則甲方不承擔任伺法律責任;甲方應持證合法經營,甲方經營中所發生的一切責任(包括安全、經濟、法律等)與乙方無關,乙方對此不負任何責任。乙方只提供執業藥師證書掛名使用。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的證書被吊銷,甲方承擔乙方的經濟損失,計算方法如下:

1、資格註冊證丟失,甲方承擔重新辦證的全部費用,並在補辦過程中給乙方全力支援。

2、學歷證丟失,甲方賠償乙方經濟損失人民幣五千元整。

3、資格證、註冊證因甲方的原因被吊銷,甲方賠償乙方人民幣貳萬元整。

如因乙方原因導致上述情況發生的,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若因甲方違法經營導致法律責任,由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需負責,若給乙方帶來的經濟損失,甲方需負責一切賠償。

六、如合作期滿後,雙方同意解除協議,甲方應提前一個月出具與乙方解聘證明等有關轉註冊證明,方便乙方辦理轉註的手續,並返還乙方留在甲方處的所有證明檔案,不得無故刁難。

七、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

八、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之日生效,至協議期滿。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 年月日

執業協議書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XXX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藥房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擬定以下協議:

1、乙方同意將甲方聘為本店註冊執業藥師,時間為 年,協議於 年 月 日始至 年

月 日止。

2、掛靠待遇:掛靠期間暫定乙方每月支付甲方 元整。(大寫: )工資支付方式:(在每支付週期的第一個月支付本週期的費用)。掛靠期間待遇根據市場行情每支付週期及時調整。每年執業藥師繼續教育及健康體驗費由乙方另外支付。

3、甲方在本協議生效之後,應向乙方提供相關執業藥師證件。(備註:掛證不掛章)。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儘可能提供良好的服務。

4、乙方GSP認證時需要甲方到場,甲方必須配合。乙方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甲方到場的義務,如不到場影響GSP認證,甲方負應當影響的經費,不可預見性的除外。同時乙方須支付認證、檢查時甲方工資及路費。

5、乙方享有甲方在約定期限內所提供的經營所需資質及經營許可。充分利用甲方的資質,完全自主的開展相關產品經營業務。經營上實行內部獨立核算,自負盈虧。乙方經營所得的一切合法利潤歸乙方所有,不受任何干涉。

6、乙方有保留甲方各種證件的義務,如有遺失,一切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7、乙方在經營活動中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相關的規章制度。自主負責解決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事件,相關經營條件及經營投資由乙方自主負責解決。認真負責進行經營活動,確保質量和安全,對經營過程中因乙方原因發生的質量問題和事故乙方負全部責任。

8、乙方需維護甲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且甲方有權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並要求乙方進行相關經濟及損失賠償。

9、乙方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掛靠服務費。拖延兩個月以上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

10、協議終止,乙方有義務為甲方出具解除勞動關係證明,交付有關證件。

11、聯合申X

(1)甲乙雙方僅是掛靠關係,雙方具有獨立的經營地位,不存在內部管理關係。

(2)甲乙雙方認同本協議為經濟協作協議,一切爭議為民事爭議。

(3)甲乙雙方另外籤的勞動合同,只是為了便於辦相關手續,不具備任何法律效力。

本協議以簽訂日期為生效日,有效期 壹 年,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執業協議書10

甲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乙方:

身份證號碼:

電話:

甲方因經營藥店需要,使用乙方執業藥師證書,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協議,並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一、使用年限為20xx年6月12日起至20xx年6月12日止,協議期滿即終止。在協議期間,甲、乙雙方如需解除協議,應該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解除協議後甲方應及時退還乙方的所有證件並給乙方出示乙方的離職證明。

二、甲方租用乙方執業藥師證,只限掛牌在甲方壹家藥店,甲乙雙方合作期間,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按每年壹萬元支付工資,差旅費、住宿費、執業藥師培訓費及體檢費歸甲方負責。付款方式:每年6月12日前向乙方一次性付清。收付款情況憑收據或銀行支付憑證。掛靠費用隨著市場價格變動應作相應變動。

三、甲方在向藥監部門申請藥師註冊時,乙方向甲方提供執業藥師註冊時所需要的執業資格證書、繼續教育證書、畢業證書、執業藥師證、近期寸照、身份證影印件及其他甲方註冊過程中所需要的資料,並保證資料真實;甲方在確認無誤後出示收據給乙方。執業藥師註冊完成後甲方退還繼續教育證書、畢業證書、執業藥師證給乙方。協議到期後,乙方提出解除協議,甲方需於三十日內出具乙方改聘證明等滿足乙方變更註冊的一切證明檔案,完整歸還證件。

四、在本協議簽訂後必須完成證書註冊,如需乙方配合,應提前與乙方協商,方便乙方安排時間,如因此產生費用(因註冊需要所發生的差旅費、住宿費、培訓考試費等),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在認證和各項檢查期間如需乙方到店配合,應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協調時間,並每次負擔乙方誤工費及車費、食宿費等。

六、甲方應妥善保管乙方註冊證書,若有損壞或遺失,甲方應及時負責補辦並承擔所有的費用。

七、在協議期間甲方應合法經營,甲方經營藥店中發生的一切責任與乙方無關,乙方只提供執業藥師證書。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的執業證書被吊銷,甲方承擔乙方的經濟損失伍萬元。未得到乙方書面認可,甲方不得將乙方的執業藥師資格證書變更註冊到其他單位,不得做出有損於乙方利益的行為。因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後果和經濟損失的,全部責任應由甲方承擔。乙方提供證書使用的範圍僅限於甲方公司企業資質就位、年檢及主管部門檢查需要等。甲方不得將乙方的證件用做甲方的其他用途;否則,由此出現的責任均由甲方承擔。

八、甲方向乙方提供身份證影印件及藥品經營許可證影印件,乙方要求解除協議,如不損害甲方的直接利益,甲方應於同意並按照規定給與辦理相關解聘手續,乙方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未到期費用。如甲方提前解聘,甲方不得要求返還已支付的證書使用費。

九、甲方需維護乙方的信譽和形象,不做任何假冒、欺詐、侵權、損譽的事情,若發生此類事件則乙方有權追究甲方法律責任,甲方需對乙方進行相關經濟及損失賠償。

十、甲乙雙方如有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解除協議。

十一、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協商解決。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月日

執業協議書11

甲方因經營需要聘請乙方為質量負責人和註冊執業藥師,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互利、自願原則達成下列協議。並共同遵守下列條款。

一、協議期限:乙方將執業藥師證註冊甲方,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二、證件使用與保管:由甲方負責辦理註冊證件全過程。在註冊辦理成功後,註冊證由甲方存檔,若甲方需使用執業藥師,乙方必須無條件提供,甲方使用完畢後及時歸還乙方。

三、協議期內:乙方應承諾所提供的證件有效,保證在協議期內不得將註冊證變更和登出等影響甲方正常使用的行為,甲方應承諾不得將乙方證件資訊洩露給第三方或提供給第三方使用。

四、費用支付:甲方每年支付執業藥師註冊證使用費每年人民幣XX元XX甲方應在註冊成功後5日內支付首次費用,注:證件租用費每年根據市場的價格漲幅以後每年月初支付一次費用直止協議期滿。

五、在協議期內。乙方必須按規定接受執業藥師註冊所必須的體檢、培訓和繼續教育,修滿規定的學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甲方實報實銷。

六、甲方必須持證合法經營,若因甲方違反經營導致法律責任,由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需負責,若給乙方帶來經濟損失,甲方需負責一切賠償並補精神損失。

七、在協議期間,如甲方提出解除協議,應提前3個月通知乙方,並支付違約金20xx元,已付費用不予退還,如乙方提出解除協議也應提前3個月通知甲方,退還未到期費用並支付違約金20xx元,在協議期滿後如需要延續,雙方提前2個月協商,重新簽訂協議,如不在延續,甲方有義務提供相關證明檔案協助乙方辦理變更、再註冊、登出等手續。

八、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XX

XXXX年XX月XX日

乙方:XX

XXXX年XX月XX日

執業協議書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註冊會計師協會(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保險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使會計師事務所有效地防範執業風險,提高會計師事務所的償付能力,促進註冊會計師行業及保險事業的發展,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甲乙雙方同意共同協商有關保險事宜。

第二條 甲乙雙方簽訂本保險協議後,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其全部會員的有關資料,乙方向甲方提供有關資料。雙方有相互保守商業祕密的義務。

第三條 在堅持自願投保的前提下,甲方為其團體會員會計師事務所(以下簡稱被保險人)推薦乙方授權的機構大型商業風險保險部為辦理執業責任保險的保險人。

第四條 執業責任保險適用條款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註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條款(B)》(附件一)和《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註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附加險條款》(附件二)。具體使用費率為《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註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條款(B)費率》(附件三)。乙方同意在標準費率的基礎上為甲方會員優惠8%。

第五條 乙方在與被保險人簽訂保險合同時,將根據具體情況與被保險人協商保險合同內容。對於經營管理良好,業務量大,風險相對較低或連續兩年(不包括追溯期)未出險的被保險人,乙方同意在標準費率基礎上適當調低費率或給予其他的優惠條件。

第六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同意在甲方會員首次投保約定擴充套件追溯期時,追溯期費率給予優惠。如約定擴充套件的追溯期為一年,則應按照該追溯期內實際業務收入的60%計算保險費;如約定擴充套件的追溯期為兩年,則應按照追溯期內實際業務收入的50%計算保險費;如約定擴充套件的追溯期為三年,則應按照追溯期內實際業務收入的40%計算保險費;如約定擴充套件的追溯期為四年,則應按照追溯期內實際業務收入的28%計算保險費。本條規定與《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註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附加險條款》費率不一致時,以本條規定為準。

第七條 保險合同雙方對保險賠償事宜產生爭議時,可委託甲方進行調解,達成一致的調解結果對保險合同雙方具有約束性;各方對調解不能達成一致的結果時,應提交河南省註冊會計師執業責任鑑定委員會鑑定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八條 甲乙雙方同意建立不定期聯絡制度,交流關於開展註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業務的有關情況,協商解決保險中出現的有關問題。聘請有關專家對會計師事務所的風險狀況進行評估,提出改進意見,並協助改進。

第九條 乙方負責對甲方及其會員進行保險業務指導和培訓,並設專人協助甲方開展工作。

第十條 乙方在承保業務過程中,除了惡意欺詐及資信情況極差的被保險人外,不得拒絕承保。

第十一條 甲方應要求各被保險人如實填寫投保單,並配合乙方做好有關工作。

第十二條 經雙方協商同意,可對本協議的有關內容以書面形式予以變更和補充,變更和補充的內容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

第十四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執業協議書13

甲方:_______________保險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分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註冊會計師協會

為了更好地發展註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業務,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同意就註冊會計師行業執業責任保險條款問題進行研究,共同制定有關條款。

第二條甲乙雙方同意在雙方確定的條款基礎上,對保監會批覆的(註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條款)(以下簡稱《條款》)中不明確和不具體的地方在本協議中作進一步的解釋和規定,此解釋和規定具有法律效刀。

一、《條款》第三條被保險人定義為:本保險所指被保險人為依法設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及正式聘用的註冊會計師。

二、《條款》第三條國內註冊會計師審計業務修改為:審計業務是指被保險人出具的審計報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法規規範和管轄的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師法》和《深圳經濟特區註冊會計師管理條例》規定的必須由註冊會計師承辦的會計報表審計、企業資本驗證、企業改組、合併、分立、整頓、解散清算審計、淨資產驗證、納稅申報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審計業務。

三、《條款》第三條利害關係人,是指按照法律,法規規定有權使用註冊會計師審計報告的投資人,債權人及政府部門。

四、《條款》第三條每次保險事故,是指委託人及利害關係人因註冊會計師在執行審計業務過程中的過失行為導致出具的審計業務報告失實而向被保險人提出的單個索賠或系列索賠。

五、《條款》第四條修改為:在列明的追溯期開始後,被保險人在承辦註冊會計師審計業務過程中,因過失行為造成委託人和利害關係人的經濟損失,委託人及利害關係人在保險期內向被保險人提出索賠,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本公司依照本條款及補充條款的規定,在約定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六、《條款》第六條刪除第十一項,第三項修改為:被保險人的註冊會計師未經被保險人同意,私自接納的審計業務。第五項修改為:被保險人在本保險生效日期之前已知道的索賠情況。第六項修改為:“在保險單規定的追溯期之前被保險人簽署的審計報告。”

七、《條款》第八條修改為:“自保險事故發生之日起,二年之內,被保險人不向保險公司提出索賠,則視為自願放棄權益。”

八、《條款》第十六條更改為“投保時,被保險人應向本公司如實填寫投保問卷”。

九、《條款》第十八條更改為:在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註冊會計師人員發生變動,應在一月之內通知本公司。

十、《條款》第二十條更改“被保險人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不得采取欺詐,隱瞞等惡劣手段侵犯委託人的合法權益。”

十一、《條款》第二十一條更改為“本公司有權對被保險人的經營風險狀況進行風險評估,對本公司提出的經被保險人同意接受的合理建議,被保險人應認真付諸實施。”

十二、此險種在確定追溯期時,採用以下原則,第一年投保時,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年保險單的保險期限起始日;第二年續保時,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年保險單的保險期限起始日;第三年續保時,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年保險單的保險期限起始日……即連續投保,連續計算追溯期。投保人中斷保險後重新投保的;追溯期重新計算,即追溯期僅追溯至重新投保後第一張保險單保險期限起始日。追溯期中斷時間在一年之內的,經本公司同意,投保人在加繳中斷期間l00%的保險費後,追溯期可追溯到中斷之前的第一張保險單保險期限起始日,但對於中斷期間已經發生的過失行為造成的任何損失,本公司不負賠償責任。被保險人發生兩次或兩次以上中斷保險行為的,追溯期不可以再恢復。

被保險人在交納了當年度保險費和補交了投保前一年度的保險費時,第一年投保時,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張保險單的保險期限前一年;以後年度投保時,類推。

被保險人在交納了當年度保險費和補交了投保前二年度的保險費時,第一年投保時,追溯期追溯至第一張保險單的保險期限;以後年度投保時,類推。

被保險人在交納了當年度保險費和補交了投保前三年度的保險費時,第一年投保時,追溯追溯至第一張保險單的保險期限前三年;以後年度投保時,類推。

十三、被保險人發生賠償後,向本公司提出申請,並按比例補交相應的保險費,可以將累計賠償限額恢復。但恢復次數最多不超過3次。

十四、在保險期內,如被保險人宣佈歇業、經營期滿登出或被主管部門撤銷,被保險人的註冊會計師在列明的追溯期開始後,因過失行為造成委託人及利害關係人的損失,依法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賠償責任,被保險人在宣佈歇業、經營期滿登出或撤銷之日起三年內委託人及利害關係人提出索賠的,本公司在本保險單約定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如五年內委託人及利害關係人提出索賠的,被保險人交納年保費的20%後,本公司在本保險單約定的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第三條甲乙雙方同意按甲方上報保監會前雙方達成的費率,由甲方與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投保,具體保險費率詳見協議的附件。

第四條如果情況發生變化需要對《條款》和《補充條款》進行修改,應由甲乙雙方同意並就修改內容達成一致意見。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有關款。

第五條甲方應履行保險責任。如果發生保險責任範圍內事件,甲方應第一時間到投保的會計師事務所瞭解情況,辦理賠償手續。如果發生爭議,甲方與會計師事務所協商解決有關索賠事宜。如無法達成意見,由註冊會計師執業責任鑑定委員會予以鑑定,當事人對鑑定結論不服的,可提交仲裁機關裁定。

第六條甲方提供乙方認可的標準保單。甲方在與各事務所簽訂保險合同時,將根據各所的具體情況與各事務所協商保險合同的內容。對於經營管理良好、業務量大、風險相對較低或連續三年未出險的會計師事務所,甲方同意在標準費率基礎上適當調整費率或給予其他的優惠條件。

第七條甲乙雙方同意建立定期聯絡制度,交流開展註冊會計師執業責任保險業務的有關情況,協商解決保險中出現的有關問題。具體時間為每個季度第一個月的第一個星期四上午。

第八條甲乙雙方同意成立註冊會計師執業責任

鑑定委員會,對註冊會計師的執業責任進行鑑定。責任鑑定結果實行投票表決制。鑑定委員會如果無法得出結論,應交仲裁機關裁決。

第九條乙方應要求各會計師事務所如實填寫會計師責任保險投保問卷和投保單,並配合甲方做好有關工作。

第十條甲方應在保單正本備註欄註明“《條款》與《補充條款》相予盾時,以《補充條款》為準。”

第十一條本協議的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確定。

第十二條本協議自簽定之日起生效,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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