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租用協議範文

來源:才華庫 1.06W

出租方(甲方):

宿舍租用協議範文

承租方(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就宿舍租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從 年 月 日起將職工公寓部分宿舍(根據乙方需求情況安排)出租給乙方作居住使用,乙方在租用期間擁有房屋及配套設施的使用權。

第二條:室內配套設施:

1:電器: 電熱沐浴器(海爾)一組,吊扇一個。

2:傢俱: 單人床1張/人(帶床墊),鐵皮桌子一張,衣櫥2組。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住宿人員按甲方規定辦理住宿登記並繳納押金100元/人。乙方按每個床位每天5元的標準於每季度結束後10日內向甲方支付當季度租金。租房終止,甲方驗收無任何損壞後,將押金退還乙方住宿人員,押金不計利息。

第四條:乙方住宿人員在住宿期間須遵守甲方《宿舍安全衛生管理規定》,接受甲方組織的`不定期檢查。對於違反規定的行為,甲方有權按照制度規定對乙方住宿人員予以處罰。

第五條:甲方在出租宿舍內配備的家電、傢俱設施屬甲方所有,乙方住宿人員應正常使用並妥善保護,防止損壞,若發生損壞,照價賠償。

第六條:乙方事先未經甲方書面同意:

1.不得隨意改動宿舍內的電線、管道及設施位置;

2.不得隨意改動配套設施的擺放位置或搬離宿舍;

3.不得在宿舍內安裝隔牆、隔板和改變宿舍的內部結構。

第七條:因乙方住宿人員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宿舍內的設施損壞、丟失或發生故障,應及時告知甲方,由甲方採取措施進行必要的維修和安裝或重新添置。乙方住宿人員承擔維修、安裝或重新添置的費用,並賠償相應損失。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終止協議,通知乙方交回宿舍,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賠償:

1.乙方住宿人員人為損壞宿舍設施而不主動賠償,甲方從乙方租用押金扣除有關費用後,乙方不及時補足押金的;

2.乙方逾期不交房租的;

3.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擅自改變宿舍內部設施和內部結構的;

4.乙方住宿人員在宿舍內從事違法違規行為及活動的。

第九條:本協議到期或出現協議自動終止的情況,甲方對宿舍進行核收,結算乙方所有應付賬款後,返還乙方住宿人員押金。

第十條:乙方員工入住該宿舍應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做好防水、防火、防盜工作。乙方入住期間發生的人身事故或其他任何事故,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就本協議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不得與本協議內容相違背,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且乙方住宿人員繳納押金後生效。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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