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財產分配的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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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書是社會生活中,協作的雙方或數方,為保障各自的合法權益,經雙方或數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後,簽訂的書面材料。協議書是契約文書的一種。是當事人雙方(或多方)為了解決或預防糾紛,或確立某種法律關係,實現一定的共同利益、願望,經過協商而達成一致後,簽署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記錄性應用文。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家庭財產分配的協議書,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家庭財產分配的協議書

篇一:家庭財產分割協議書

立協議三方

(以下簡稱父母)

(以下簡稱長子)

(以下簡稱次子)

為了促進家庭成員間的和睦相處,增進父子間兄弟間及家庭所有成員之間的情感,進一步明確家庭成員之間的相互權利和義務,避免其家庭成員間無謂的紛爭,現根據家庭房產財產的實際情況,並經父母與倆子的共同協商,現對家庭房產財產提出如下分割協議,以便家庭成員共同遵守。

一、家庭現有房產情況

1、此處房產位於亳州市盛世嘉和園小區。

2、此處房產為父親與次子共同購買(父親出資30萬元,其餘部分為次子出資)。目前,此處房產的產權所屬為父親名字。

二、房產財產分割的具體實施辦法

1、經協議三方研究,此處房產贈與次子為結婚婚房。

2、介於目前此處房產所屬證明及土地使用證的所有權持有人,均為父親名字,由於條件所限,暫時無法變更過戶,待協議簽訂後,其有關證件和票據都交給次子保管。今後條件允許如需要變更或過戶一切費用均由次子負擔。

3、為補貼長子,父母決定把該處房產按揭還款還清後,每年向長子補貼約2萬元,直至補貼20萬元止。

三、相關事宜

父母的'房產財產分割後,為了確保兩老人安度其晚年,現就有關事宜,商定如下:

1、在父母能自理的情況下,不要求倆子承擔生活費,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父母年邁,倆子對父母的贍養問題,要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規定和社會公德,各自履行自己應盡的義務。

2、父母年齡越來越大,病患可能也越來越多,如以後父母病患沒能力支付時,長子及次子應共同承擔醫療費用。

四、未盡事宜,再經三方共同商定解決

五、本協議一經簽字後即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更改本協議。

六、次子享有房產權的時間為簽訂本協議起生效。本協議各自均已看過無異議。協議書凡參於人均各持一份為憑。

立協議人:

父親:母親:

長子:次子:

年 月 日

篇二:財產分割協議書範文(樣本)

一、現將本文書的製作要點介紹如下:

1.首部

(1)標題。應寫明“財產分割協議”或“分單”、“分產契約”。

(2)當事人身分的基本情況。

2.正文。

(1)分產的原因。

(2)具體分配方案

3.尾部。

立約人、見證人分別簽字、蓋章,並註明立約的時間。

二、格式:

財產分割協議

立約人:

證人:

財產分割原因:

財產範圍:

分割方案:

立約人:

見證人:

立約日期

年 月 日

篇三:父母房屋分配協議

甲方(父母):李洪富(父),寇培榮(母)

乙方(大女兒):李南黎

丙方(二女兒):李思瑩

丁方(三女兒):李婷

為了促進家庭和諧,保持家庭和睦,防止家庭糾紛,甲、乙、丙、丁四方為坐落於(  )的房屋今後分配歸屬問題,達成以下協議,以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所述房屋,由甲、乙、丙、丁四方經協商後,

決定由乙方(李南黎)分別出資捌萬元整給丙方(李思瑩)和出資柒萬元整給丁方(李婷)購買兩人所擁有的此房屋的份額。由於甲方(父母)還在居住此房屋,因此其所有權還是歸甲方所有,待甲方(父母)百年之後,該房屋所有權由乙方(李南黎)繼承,丙方和丁方無繼承權。

第二條:該房屋在甲方在世之年,乙方不得以出資為由未經

甲方、丙方、丁方同意對本協議所述房屋作任何處置行為。

第三條:本協議不改變乙方、丙方、丁方對甲方應盡的法定

贍養義務。

第四條:乙方(李南黎)已付給丙方(李思瑩)上述第一條

所說的所有錢款,總共捌萬元整。

第五條:乙方因事不能回家,由乙方(李南黎)付款

( 元)給丙方(李思瑩)代買在丙方(李思瑩)名下的房子()經協

商後轉給丁方(李婷)(轉讓費由丁方自理),扣出乙方(李南黎)要給丁方(李婷)的柒萬元整(上述第一條所述),丁方還需付給乙方 元,大寫  元 。

甲方(父): 甲方(母):

乙方(大女兒):

丙方(二女兒):

丁方(三女兒):

訂立時間: 年月日

訂立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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