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前協議書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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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協議書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協議書能夠成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依據。協議書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夫妻婚前協議書,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夫妻婚前協議書13篇

夫妻婚前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我們甲乙雙方是夫妻,我們於 年 月 日結婚。乙方 於婚前即 年 月 日購買了位於 市 區 花園 棟 號(房產證號為:深房地字第 號)的房產。甲乙雙方經協商,約定上述房產的全部產權歸甲方,乙方共同所有,作為夫妻共同財產。現有甲方(或乙方)的存款和動產供 元,歸屬甲方(或乙方)所有,不屬於夫妻共同資產。附存摺影印件,動產證明檔案。

以上約定均是甲乙雙方真實意思表示。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夫妻婚前協議書2

甲方: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乙方: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都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但為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婚前財產糾紛,現雙方理智地協商,就婚前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範圍:

甲方的財產有

乙方的財產有

(寫明現有夫妻財產(含債務)的名稱、數量、規格、種類、價值、狀況等)

二、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

(寫明以下內容:現有夫妻財產的歸屬及今後夫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財產(債務)的歸屬;夫妻存續期間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其他約定,如共同債務如何清償,財產孳息歸屬)

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甲方(簽字並捺手印):

乙方(簽字並捺手印):

年月日

夫妻婚前協議書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都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但為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婚前財產糾紛,現雙方理智地協商,就婚前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範圍:甲方的財產有,住房一套(____區路號居民小區號,面積100平方米),傢俱、日常生活用品一套,銀行存款30萬。乙方的財產有,銀行存款兩萬元,新大洲踏板摩托車一輛。為建立家庭,雙方共出資購買了長城牌40寸液晶彩電一臺,XXX一臺,中央空調一套,其他生活用品一套。

二、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甲方住房歸甲方所有,甲方與乙方共同使用;甲方的其他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摩托車歸乙方個人所有,存款歸甲乙共同共有。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協議經公證機關公證後生效。

立協議人:

甲方:

乙方:

夫妻婚前協議書4

甲方: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乙方: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自由戀愛,即將締結為夫妻。婚姻法律關係除涉及人身關係之外,還包括財產關係。為了明確雙方婚前個人財產、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個人財產的範圍和歸屬,經雙方平等協商,自願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婚前財產範圍:

1.甲方的財產有:

2.乙方的財產有:

二、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個人財產。

1.

2.

3.

4.

三、甲乙的個人債務及夫妻共同債務。

1.

2.

3.

4.

四、其他。

1.本協議約定未盡之事宜,雙方應另行協商解決;

2.本協議簽訂過程中所涉及的公證等有關費用,均由承擔。

3.本協議書一式叄份,協議雙方及公證機關各執壹份,自協議被公證之日起生效。

協議人: 協議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夫妻婚前協議書5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兩方為了組建新的家庭,經商議決定共同出資購買XXX開發有限公司開發位於 長安小區XX路XX棟之房屋,現就上列房屋(以下簡稱協議房屋)之產權及使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協議房屋房價共計 XX萬元。協議兩方已於xx年月份各出資XX萬元(大寫:貳拾萬元整)共計XX萬元 (大寫: 貳拾萬元整)繳付了協議房屋的全部房款。

二、兩方一致同意將該協議房屋登記在甲方名下。該產權登記並非協議房屋真實的權利歸屬,協議房屋之所有權由甲、乙兩方按份享有,每人享有 2的權屬。

三、未經甲、乙兩方協商一致書面同意,甲方不得私自處分該房產,如:出賣、抵押、租賃等。

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協議各方另行協商簽署補充協議約定。

五、甲、乙雙方均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簽署本協議是自願行為,沒有受到任何人的脅迫。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署後生效,一式倆份,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捺印): 乙方(簽字捺印):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4、婚前共同購房協議書

xx先生、xx女士系男女朋友關係,為共同創造美好的幸福生活,現以雙方名義購置翡翠中心房產一套xx,總金額xx萬元,首付xx萬元。就有關事項雙方協議如下:

一、首付 萬元,由xx女士出資。月供由x先生通過住房公積金貸款方式繳納。

二、不論任何原因,雙方分開,該套房產歸xx女士所有。

三、倘若xx先生髮生意外,該套房產歸xx女士所有,xx先生的家人(父母、兄弟姐妹)無權擁有。

四、倘若xx女士發生意外,該套房產歸xx女士的家人(父母、弟弟)所有,xx先生主動將所有權無償轉讓給xx女士的家人(父母、弟弟)。

甲方:

乙方:

夫妻婚前協議書6

女方:

身份證號:

男方:

身份證號

鑑於雙方欲於_______年___月___日正式登記結婚,實際締結婚姻關係時間以結婚證書記載為準,現就部分與結婚有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婚前財產

1.1 婚前財產指結婚婚姻關係締結前雙方即擁有所有權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房產,股票,債權,現金,存款,首飾,車輛,服裝,傢俱,家用電器等。

1.2 雙方婚前財產屬於個人財產,各自所有,不因婚姻存續或消亡改變其性質,不因婚姻存續長短而改變其性質,婚前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3 雙方約定,於年月日以前在公證處辦理婚前財產公證。因此,雙方婚前財產的具體內容均以公證書記載為準,即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如未記載於公證書之財產,除有確切的相反證據,均應當推定為婚後財產。公證費用雙方平均分擔,如果一方毀婚,應當承擔全部公證費用。

第二條 婚後財產

2.1 婚後財產指雙方婚姻存續期間一方或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所有權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勞動所得;一方以個人財產投資取得的收益;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養老保險金、破產安置補償費。

2.2 雙方約定,婚後財產將不作為夫妻共同財產,而屬於雙方個人財產。

2.3 婚後財產所有權的確定,如果沒有相反證據,財產所有權有登記的以登記為準,無登記的以佔有為準。如果任何一方通過盜竊,塗改,搶奪,搶劫,詐騙等方式將應由另一方所有的財產據為己有的,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4 雙方應當在可能的範圍內通過公證、公佈、告知、在對外簽署合同時在條款中註明等方式令儘可能多的公眾瞭解到雙方已經約定婚後財產歸各自所有這一事實。因某一方債權人不知這一事實而主張對另一方的財產享有權利的,該方應當對另一方承擔賠償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對另一方財產損失、精神損失等進行賠償。

第三條 財產分割

3.1 如果出現需要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之事由(包括但不限於離婚,一方或雙方死亡),上述婚前財產,婚後財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範疇,不進行分割,但應當各自取回。

3.2 在共同生活過程中,如果出現雙方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的財產,包括但不限於以夫妻共同名義接受饋贈,合資購買住房,共同生活基金等,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當立即分割,到婚姻解除時還沒有分割的,應當依法及本協議規定的原則進行分割。

3.3 分割共有財產的原則是,協商處理。無法達成協議的,按份共有的財產按份分割,共同共有的財產平均分割。實物可以分割的,實物分割,實物不能分割或分割可能造成財產價值損失的,可以折價或變價後分割貨幣。

第四條 共同生活

4.1 雙方締結婚姻後選擇地址為的住宅用房為共同生活所在地。該住房使用權系購買(租賃)所得,產權所有人為。上述住所地如需變更需雙方協商一致並就有關事宜另行訂立書面協議。

4.2 為維持日常生活開支,雙方每月各給付元人民幣進入共同生活基金,給付日期為雙方各自發薪日(如發薪日不確定或不是每月一次,則為每月1日)。該基金由男方(或女方)管理,上述基金用於住所地房租、物業管理費、水電煤氣費、寬頻上網費、電話費、住所地用餐所需費用以及雙方協商一致同意以共同生活基金支出的費用。每月由管理方製作開支明細表,每年由雙方共同核算一次,如有赤字,則由雙方按每人50%的比例出資補足,如有盈餘則由雙方平分,並根據盈虧情況協商次年每月給付的金額,但該金額應逐年上升並且不少於上一年實際支出的十二分之一。

4.3 明細表一式兩份每月會籤一次,雙方各執一份,經會籤的明細表視為雙方對於生活費的給付和支取均無異議。經摧告無合理原因拒絕會籤明細表的,視為已經會籤。

4.4 雙方承諾,無論婚姻存續期間還是離婚後,無論在任何情況下不會出現無住房或生活困難的情況,因此免除對方的扶助義務並且保證在婚姻存續期間每月按時按數支付約定的共同生活費。為保證實現本條款的承諾,雙方父母將作為擔保人,一旦任何一方出現無住房或生活困難或無力支付共同生活費的情況,該方父母將承擔起排除這一情況的義務,採取包括但不限於提供住房,提供經濟補助,代為支付共同生活費等措施。雙方父母應當出具身份證明材料以證明合同雙方父母身份並在本協議上簽字同意該條 保證條款。證明材料影印件和原件核對無誤後由雙方簽字確認後作為本協議附件。

第五條 子女

5.1 雙方約定在婚姻存續期間不生育子女,不領養子女.為此雙方應當做好必要的避孕措施,該避孕措施應由雙方友好合作共同完成,並由男方承擔最終責任.一旦女方意外受孕,男方應當支付女方流產費用,營養費,誤工損失費,精神損失費等每次合計不少於2萬元人民幣,但有事實證明該胎兒與男方無血緣關係的除外,並可根據6.2條 追究女方責任。

5.2 如因特殊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並另行簽訂書面協議,雙方可以在法律及政策允許範圍內生育或領養子女。該書面協議至少應當對以下事宜進行約定,生育或領養手續費用問題,撫養子女的費用問題,子女監護責任問題,發生離婚時子女撫養權問題,子女姓名確定權問題等。

第六條 忠實義務

6.1 雙方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忠誠義務,任何時候一方不得背叛對方,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如有違犯,按以下辦法解決: 1、感情上,由忠誠方決定結束婚姻關係。 2、經濟上,不忠方不能分得家庭共同財產,不忠方個人財產亦歸忠誠方所有。 3、子女撫養,忠誠方有優先決定權。 家庭暴力參照以上辦法解決。

6.2 對於感情背叛的認定,違犯以下第1款時,理當屬背叛。違犯第6.2、6.3、6.4款中任何一款,對方有提醒和督促改過的權利,同時違犯的,亦作背叛認定。

①與異性發生親密關係。

②與異性關係曖昧。

③與異性接觸頻繁。

④與異性接觸已造成不良影響,危及家庭穩定。

6.3 因工作需要的人員往來,朋友交往應公開透明,不得遮遮掩掩,互相隱瞞。

6.4 雙方感情的遺留問題,應具有特殊性,一方的舊情人在非聯絡不可的情況下,須事前告知對方,對方有知情權,並徵得對方同意方可,若違犯視同背叛性質。

第七條 其他

7.1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確定,可訂立書面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組成部分。

7.2 本協議如需修改,雙方需訂立書面協議進行修改。

7.3 如有異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7.4 本協議一式6分,男女雙方各執一份,保證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5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男方: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女方:

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夫妻婚前協議書7

男方:

身份證號碼;

女方:

身份證號碼;

為改善住房條件,男女雙方共同出資購買蕪湖市鳩江區電力三村 幢 單元 室住房一套。並及時辦理了結婚及房屋變更過戶等所有手續。避免今後因其他不可預見原因雙方就此發生相應糾紛,根據《合同法》和《婚姻法》特此明確本次合作購房經濟活動中的權利義務關係。本承諾為雙方真實意願的的表現;

一、本合同所有約定款項,雙方在平等自願和充分了解本合同條款和目的基礎之上真實意思表示,無脅迫,欺詐等情形,

二、男女雙方共同投資,購買一套(二手房)位於蕪湖市鳩江區電力三村(位於四褐山 ) 幢 單元 室牎7坎總價款人民幣叄拾叄萬肆仟捌佰元整?3.48萬元);房屋總面積為 平方米,其中按揭貸款貳拾貳萬元整。

三、出資金額(首付1.48萬元+相應手續費 萬元)其中,男方出資 元人民幣(佔出資金額的 %)。女方出資 元人民幣(佔出資金額的 %)。

本次出資中男方借款 萬元,女方借款 萬元;雙方借款為婚後共同償還。

四、其餘按揭貸款也為夫妻婚後共同償還。

五,雙方共同約定,男方佔本房產 %所有權,女方佔本房產 %所有權。

六,男方應當在 年 月 日將應出資款項交付至 處, 女方應當在 年 月 日將應出資款項交付至 處。

七,雙方在辦理房產權屬證書時,應當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約定辦辦理權屬登記。

八、雙方應當及時,全面,善意履行按照本合同全部約定,如果一方故意違約或解除合同,須向守約方賠償人民幣 貳拾萬元的經濟損失。

九,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遇糾紛,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方住所地法院起訴。

男 方:

女 方: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夫妻婚前協議書8

甲方:xxx

乙方:xxx

甲乙雙方於20xx年3月16日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都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但為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婚前財產糾紛,現雙方理智地協商,就婚前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範圍:甲方的財產有,x車x部,x房x套(**市**區**路***號**居民小區*號,面積平方米),x銀行存款x ,以及( xxxxx)為了共同生活購買的物品

二、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甲方的車歸甲方個人所有;房歸甲方所有,甲方與乙方共同使用;甲方的其他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存款歸甲乙共同共有。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協議經公證機關公證後生效

立協議人:

甲方:xxx

乙方:xxx

xxxx年xx月xx日

夫妻婚前協議書9

男方: , 身份證號碼:

女方: , 身份證號碼:

茲因雙方情投意合,故訂於________年___月__日花小錢換紅本本。為了能夠營造一個互信、互敬、互愛、互諒、健康樂觀、民主和諧的家庭氛圍、美滿婚姻的共識下,繼續發揚戀愛時期相互欣賞、互為促進的恩愛精神,使婚後的家庭幸福美滿。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婚姻法》中有關規定,雙方基於平等自願的情況下協商,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家庭地位

1, 在前提男女平等之下,女方享有特殊的家庭優越權(如,爭吵男方需禮讓女方,休息日度假以女方喜好為第一考慮選擇等)

2, 男方要愛護女方,呵護女方,女方特殊時期特殊照顧(生理期,懷孕,哺乳期等)

3, 男方在女方陳述事情最遲第2次時,就要行動解決事情問題,不得拖延。(拖延扣除零花錢20元/次,依此類推)

4, 女方要加強家庭精神文明建設,不得浪費攀比(比如頻繁去SPA館,買減肥產品,買奢侈品等)努力提高自身修養。

5, 女方負責懷孕生育哺乳小孩至達到學齡後,由男方負責主要小孩放學上學接送任務。(特殊、實際情況可商量而定)

6, 雙方必需尊重,孝敬雙方父母。(男方父母需按女方要求給予彩禮,若不給,女方有權不孝敬,並控制男方給父母撫養費用),對待雙方父母要公平公正。

7,雙方在___年___月前需備孕,男方不可以沒條件要孩子,再等等為由拒絕生子否則,女方有權不懷孕,或者生育小孩後孩子隨母親姓,嚴重情況可離婚,所有財產歸女方所有。男方不得重男輕女,在生育孩子問題上,以女方意見為主。

8,責任分擔

A,家務由男方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家務由女方負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採買日常用品(2)買菜(3)煮飯、做菜(4)洗碗、清理廚房(5)倒垃圾(6)清潔、整理家務(7)洗衣服、熨衣服、晒衣服(8)收衣服、疊衣服(9)房屋及電器修繕(10)其它 ※雙方應互相協助他方之家務工作 A,要珍惜雙方的勞動,愛護剛打掃乾淨的房間,不亂扔東西,及時整理衣物,保持清潔。

B,家裡的一般性事務由女方決定,重大事務由雙方協商決斷。

C,家外的事務,由男方出面交涉。

D,家務責任未完成達標一方做出罰款(20元/次,依此類推)

9,男方需無條件遵循《聯絡守則》

打電話不能不接,吵架不可以拉黑名單、拒接、扣電池,不能假裝沒看到。如果在工作必須以簡訊形式告知,回簡訊不能超過二十分鐘,公司有緊急事情事先報告動向。

二:家庭經濟

1,房產:無。以後購置房產不論誰是戶主,無論家庭美滿還是離婚,房產歸女方所有,女方有權利讓誰入住,讓誰出戶,房產為男方贈與女方,房產不劃為共同財產之內。

2,收入:每月30日發放零花錢,男方零花錢(收入總和10%基礎點)(女方零花錢(收入總和20%基礎點+10%提成點)其餘資金全部上交共同賬戶。男方不得拒繳、遺漏,私設小金庫。男方零花錢不得以任何理由超支,預支。女方享有知情權和審計權。男方零花錢必須記賬,便於每月30日盤底。(注:一次未記賬扣款100元,以此類推。)

例如:某月,男方賺20xx元,女方賺1500元。 男方零花錢為(20xx+1500)10%=350元;

女方零花錢為(20xx+1500)20%+150010%=850元

3,賬戶:建立共同賬戶,以女方為戶頭,女方掌握密碼。當共同賬戶款額達到2萬元或兩萬元以上,只留取1萬元為家庭使用流動資金,其餘金額以女方為戶頭,存入定期。動用共同賬戶資金,由女方按情劃撥。家庭支出要專款專用,由女方統一簽收。

4,權利與義務:

A, 雙方任意一方,欺騙或隱瞞對方獨自辦理了信用卡、借貸、炒股等相關事項,因此而產生的一切資金損失由自己承擔,與家庭共同資金無關。若因此導致離婚,此項經濟也要賠償給對方。

B,男方須向女方公開經濟收入賬目,不得少報、瞞報和漏報。

C,女方承諾在管理家庭的經濟賬目中,財務公開。

D,女方保證家庭收支平衡,並有節餘。

E,在單項家庭消費1000元以上,須告知對方,並一起商定。

F,男方每年為女方購置不少於8克黃金或金首飾,(具體情況在女方同意

下可變動)待有條件後(有車有房)要為女方補買一克拉以上鑽戒一枚。

三:忠誠義務:

1,雙方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忠誠義務,任何時候一方不得背叛對方,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如有違犯,家庭暴力參照以下辦法解決:

A, 感情上,由忠誠方決定結束婚姻關係。

B, 經濟上,若男方不忠不能分得家庭共同財產,所有財產歸女方所有,男方淨身出戶;若女方不忠,以法院判決分配財產。

C, 子女撫養,忠誠方有優先決定權。

2, 對於感情背叛的認定,違犯以下條款時,理當屬背叛。

A, 與除女方的其他女性發生親密關係。(如,牽手,擁抱,親吻,發生性關係等身體接觸)

B, 與除女方的其他女性關係曖昧。(如:不經女方同意,和就其它女性從事,逛街、吃飯、旅遊、看電影等行為。電話、簡訊、QQ等聯絡工具上有想念,喜歡,愛意等相關字眼的曖昧內容資訊,有隱瞞自己已婚身份和異性勾搭曖昧)

C, 與除女方的其他女性接觸頻繁。(如:平均1~3天有一通或一通以上電話聯絡,聊天時間15分鐘以上,通話內容與工作無關。頻繁約見面等)

D, 與除女方的其他女性接觸已造成不良影響,危及家庭穩定。

E, 無故在外留夜,晚歸次數頻繁(如:未事先說明,喝醉在外留夜2次等)

F, 男女雙方應盡丈夫和妻子的義務,在夫妻生活上要正常,如果一方拒絕夫妻生活,另一方有權索要賠償,情節嚴重可離婚,因男方原因導致夫妻生活不和諧,對方要求離婚,男方淨身出戶。因女方原因導致夫妻生活不和諧,如談及離婚,以法院判決結果分配財產。

3,因工作需要的人員往來,朋友交往應公開透明,不得遮遮掩掩,互相隱瞞。不能對除女方的其他女性表現出任何好感,和除女方的其他女性說話要得體,不能講有關色情內容和笑話。嚴禁和除女方的其他女性單獨相處或者賣乖,逗笑。不能把除女方的其他女性私自帶回家。

4,雙方感情的遺留問題,應具有特殊性,一方的舊情人在非聯絡不可的情況下,須事前告知對方,對方有知情權,並徵得對方同意方可,若違犯視同背叛性質。

5,處罰:以上如有違反,女方可以根據情節嚴重,分別或者合併給予口頭警告,扣置費用,分居一個月,直至開除婚籍,解除丈夫之職務。因為此種原因導致離婚,男方淨身出戶,並且賠償女方50萬(此金額是按20xx年物質生活標準定)或男方當時身價的一半現金。 註明:

本人對忠誠義務這項的處罰認可,如今後不願按協議淨身出戶並進行賠償而申請訴訟,請法官可視為無效。(此段本人手寫在上面橫線上)簽字,手印

四:信任尊重

雙方要互為信任,不管什麼時候,都要信任對方

1, 若遇事心有疑問,應抱以信任和積極的態度,及時向對方求證。對方也應用積極的態度及時迴應,解釋,消除疑問

2, 雙方在出現任何問題時,都要抱著向前看的態度和加深感情的'原則,以積極的態度化解矛盾,不出口傷人,不消極

3, 在雙方遇有矛盾、爭執,雙方要主動退讓,包容。必須傾聽對方的說明,解釋。

4, 若雙方發生爭吵或生氣,必須當天和解,不管什麼不愉快的事不能放過夜,手機不能關機,打電話超過5次必須接聽,更不應以消極的態度,引入冷戰

5,在婚後的磨合期、3年後的問題期和7年之癢要重點預防發生大家熟知的感情問題,並要安全平穩地度過男方40歲的這道易發情況的關口。在信任的基礎上,相互督促,及時溝通。

五:領結婚證後,男方要在一年內和女方辦理結婚儀式,具體細節以女方意見為主。

六:凡因未做到協議裡規定而導致離婚的,男方責任情況下男方淨身出戶,女方責任下以法院判決執行。

七:本協議在包頭民政局簽訂,但最終解釋權由甲乙雙方保留。

八:未盡事宜,結婚後補充完善。

本協議一式二份:男方一份,女方一份

男方: (手印)

女方: (手印)

年 月 日

夫妻婚前協議書10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20xx年 月 日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都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但為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婚前財產糾紛,現雙方理智地協商,就婚前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範圍:乙方名下的財產包括:

1、房屋所有權人為,單獨所有,房屋坐落於 (7門),登記時間為20xx年9月1日,用途為網點,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新檔案號: ;房產證號:沈房權證中心字第 號。

2、房屋所有權人為 ,單獨所有,房屋坐落於 登記時間為20xx年7月18日,用途為住宅,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新檔案號: ;房產證號:沈房權證中心字第 號。

二、上述財產的權利歸屬:甲方確認以上二處房產屬於乙方婚前個人財產,與甲方無關,甲方保證以後發生任何情況都不對上述二處房產主張任何權利。

三、本協議涉及的二處房產甲、乙雙方不存在任何爭議。

四、本協議在雙方簽字後即可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四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二份,該四份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以上內容甲、乙雙方充分閱讀並表示理解,不存在任何異議,並且是在甲、乙雙方自願的情況下籤訂。

甲 方: 乙 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時間: 簽訂時間:

見證人:

身份證號碼:

聯絡方式:

見證時間:

夫妻婚前協議書11

甲方:身份證號碼:

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於年月日經人介紹相識,後於年月日訂婚,訂婚後,經過半年的相處,雙方認為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經雙方平等、自願協商,就訂婚時、訂婚後甲方向乙方給付的一系列財物的退還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財物

1、戒指一枚(價值人民幣元整)。

2、甲方在訂婚時向乙方之弟給付人民幣

3、訂婚宴甲方共計花費

4、乙方前往甲方做客,甲方父母給付乙方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退還的財物

1、乙方向甲方退還戒指一枚。

2、乙方向甲方一次性退還人民幣

三、從乙方向甲方退還完畢上述財物之日起,甲乙雙方不得再就彩禮問題向對方主張權利,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干涉對方的生活。

四、如因本協議發生糾紛,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一致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時間:

夫妻婚前協議書12

妻子:

丈夫:

(一) 婚後,雙方必須在下班後正常時間,帶坐車的正常時間回家,若出現加班或者聚餐等特殊情況,及時向另一方打招呼。

(二) 婚後,出現一方出軌,發生離婚現象,若有子女,出軌者將不具有領養權。若未離婚則既往不咎。

(三) 婚後,關於吃飯與刷碗現象,若一方先回家則具備做飯的義務,其中若另一方未到家,則具備刷碗的義務,另一方遲迴家,未吃到飯,則還具備刷碗的義務,若雙方共同回家,則具備共同做飯和共同刷碗的義務,在早晨,則根據兩人的睡眠質量作出判斷,早睡早起做飯,晚起刷碗的政策。若同時起床則共同執行做飯與刷碗。

(四) 婚後,若出現離婚現象,二者將首要考慮父母及子女的首要利益,聽從子女和父母的意見或者建議。

(五) 婚後,若一方出軌,其出軌者佔據大部分資產,其財產比例按照1:1及壹比壹的比例分配,若出軌者持少部分財產則按照2:1及貳比壹的比例分配,若兩方協議離婚,則不追究出軌者的責任,若兩方同時出軌,則按照一比一的比例分配。

(六) 婚後,關於孩子及各自父母的撫養及贍養義務,由兩方共同撫養。

(七) 婚後,若出現特大變故,如果出現死亡或者疾病等災難,應當首要考慮病故者及監護人與被監護人的首要利益。

妻子: 丈夫:

監護人: 被監護人:

證明人:

夫妻婚前協議書13

甲方:

(寫上未婚夫的姓名,民族,性別,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現工作單位,現住所地)

乙方:

(寫上未婚妻的姓名,民族,性別,出生年月日,身份證號碼,現工作單位,現住所地)

一、協議總則

1、甲乙雙方相知相愛、情頭意合,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但為了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不必要的糾紛,現雙方本著互敬,互愛,互信,互諒及共創和諧家庭,美滿婚姻的共識下,自願訂立本協議。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及公證機關公證後開始生效。

3、如對本協議所列條款有異議的,任何一方可在生效之前提出,經雙方協商之後可進行修改或刪減。

4、該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屬於夫妻雙方。

二、婚前財產

1、甲方的婚前財產有:

(這部分儘量寫的詳細一點,可寫上車子的品牌,型號,購買價,已行駛里程數等。房子的話寫明位於什麼市什麼區什麼路什麼小區幾幢幾室,房屋面積多少,購買價多少,現在的市價為多少。如有創業公司的話寫明公司的名稱,註冊資本等問題。還可以寫上銀行存款有多少)

乙方的財產有:

(可寫明自己擁有多少的銀行存款,在新房的購置過程中哪些家電是由乙方購買的,新婚時的嫁妝有哪些等等。)

2、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

(該部分一般的格式為位於什麼市什麼區什麼路什麼小區幾幢幾室的房產為甲方所有,由甲乙雙方共同使用。車子同理。甲乙雙方的存款可以定義為共同共有或者各自擁有。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所購買的財產為雙方共同擁有。具體條款你夫妻二人可詳細商議)

三、婚後夫妻雙方的核心守則

1、夫妻雙方因相親相愛而締結婚姻,故此雙方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第四條所規定的忠誠義務。雙方均不得有任何婚外性行為及與其他異性發生情感糾葛問題。如有一方違反本條守則,則必須放棄所有婚前其個人財產及雙方婚姻存續期間所有夫妻共同的財產的全部權利,作為給予無過錯方的精神和生活賠償。雙方結束婚姻關係之時,過錯的一方不得獲取任何其個人婚前財產及雙方婚姻存續期間所有財產的權利。

2、夫妻之間不可做出任何傷害對方的行為,包括精神及肉體層面。絕對不允許發生任何家庭暴力行為。如有一方違反本條守則,則應賠償另一方人民幣、元。(應要大寫,如壹萬元整。)

3、夫妻雙方均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及其他法律法規 所賦予的夫妻之間的法定權利義務,夫妻雙方均不可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

四、婚後夫妻雙方的權利義務的細則規定

1、夫妻雙方婚後均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及其他部門法所賦予的基本權利並負有基本義務。

2、夫妻雙方在婚姻生活之中,均應尊重家庭及配偶,主動承擔家庭的各項義務,相親相愛,互守貞操。

3、夫妻雙方的任何一方不得在無理由無根據的情況之下提出結束婚姻關係的請求,應本著互敬互愛的態度積極溝通交流,不得故意欺瞞和欺騙另一方。

4、乙方在妊娠,懷孕,哺乳期間有權利無條件拒絕離婚,甲方對此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5、夫妻雙方本著尊老敬老的傳統美德,互相承諾婚後必須尊重孝敬對方父母,任何一方不得阻止對方贍養父母並必須協助另一方贍養雙方父母,對此不得有任何異議。

6、夫妻雙方負有生育、撫養後代的義務,因醫學理由不能生育、撫養的情況除外。(此條可根據你夫妻雙方的自我意願定位生或者不生。)

7、夫妻雙方生育子女之後,子女的姓名應由夫妻雙方自主商議決定。

8、夫妻雙方中的一方如在婚姻存續期間不幸發生意外,如下落不明,發生事故致身體殘疾,亡故等情況的,另一方必須負起贍養對方父母的義務。

9、夫妻雙方中如有一方違反前第三款第一項中的忠誠義務,在結束婚姻關係之時對孩子的監護權和撫養權不得提出任何異議,具體事項應由無過錯方進行決定。如孩子的撫養費用承擔,探視的時間、次數,孩子的撫養權和監護權歸屬等問題。

10、夫妻雙方中如有一方因違反法律而被監禁,另一方可隨時提出結束婚姻關係的請求。另一方不得提出異議。

11、本著建立和諧“大家小家”的意願,夫妻雙方在婚後有義務參加另一方的重要家庭聚會或活動。但因工作、自然不可抗力等原因不能出席的情況除外。

12、夫妻雙方對各自父母的財產具有獨立的繼承權,未經一方授權,任何一方不得侵佔。

13、夫妻雙方在婚姻存續期間的一切活動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為準則。

五、其他條款

1、在該協議生效之前,雙方可對本協議增加或刪減條款。經雙方協商同意增加的條款,可增加在本協議第四款之中。

2、夫妻雙方如在今後的婚姻生活之中,若認為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夫妻生活繁瑣而細緻,在此不進行贅列。望雙方共同建立和諧家庭,美滿婚姻。

本協議一式五份,甲乙兩方各持兩份,政府公證部門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有效。

協議人簽字蓋章、

(甲方) 年月日

協議人簽字蓋章、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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