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租地協議書

來源:才華庫 1.86W

個人租地協議書是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土地事宜,在雙方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所簽訂的專項合同。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個人租地協議書,歡迎大家閱讀。

個人租地協議書

個人租地協議書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甲乙雙方在土地租賃過程中的權利、義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租地情況:甲方將位於 的使用權出租給乙方使用。該塊土地的具體位置(即四至)為: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總面積 平方米(以下稱該土地),土地證編號: (另附圖紙)。

二、甲方承諾對本合同第一條所指土地要有合法的使用權並有權出租給乙方使用,並提供合法手續給乙方建設廠房,如有違反,甲方應將所收的全部租金退還,並賠償乙方因對該塊土地的投資而產生的損失。

三、租賃用途:乙方租用該地用於放置鋼材、建設生產廠房、搭建辦公場所及生活宿舍等附屬設施。

四、租期: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 至年 月 日止。

五、租金:雙方協商確定該土地的`租賃價格為人民幣 元/平方米,共人民幣 元/年(大寫 元)。

六、付款方式:每半年支付一次,由乙方於每年的 月 日 至 月 日支付年第一次租金,每年的 月 日 至 月 日支付年第二次租金。

七、交付場地:甲方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日內,將該場地交付給乙方。八、乙方辦理生產所需的營業執照等手續時甲方必須提供所需相關證件。

九、續租:租賃期滿後,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該場地,則需提前2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租賃期滿前1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對該場地有優先的承租權。

十、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做好場地內除建築物以外的生產裝置的轉移工作,並將場地退還給甲方。

十一、提前終止合同:

1、如因國家建設需要,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甲方應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退還未發生的租金。政府對承租方的誤工補貼及搬遷費用歸乙方所有;

2、其他原因,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退還未發生的租金及未扣除完的建設投資資金給乙方。

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三、本合同畫橫線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爭議解決方式: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該土地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個人租地協議書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為了發展地方經濟,合理利用土地資源,並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當事人秉著誠實、自願、等價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協議:

一、 租賃土地的詳細情況:

甲方將承包經營的______市 縣 鎮______村____ 畝土地(詳細情況如下表)的使用權租賃給乙方建立駕校及綜合利用,租賃土地所有權的詳細情況。總面積:_____畝 其中:田:_____畝,土:_____畝;地塊共數:____塊

二、租賃期限

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租賃期限為___年。從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 日。

三、 租金標準

乙方按每畝_1500___元支付租賃費用,一次性付清,按期限的租金共計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

四、 土地用途

地下資源:乙方經相關部門批准後開發、利用。

五、 相關稅費繳納

(一)政府及相關部門的相關稅費由乙方負責;

(二)村社相關費用按村社每年規定的標準,乙方須按時繳納。

六、 其他事項宣告

(一)在租賃期內,甲方不得隨意收回土地使用權;

(二)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本協議項下的土地使用權轉租或許可任何第三人使用。

(三)租賃期限屆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四)如遇政府徵收或徵用,補償款由甲方所有,甲方退還乙方剩餘租賃期限租金。

(五)租賃期間承租人死亡或者成為無行為能力人,或者被相關部門取消使用資格,合同終止,由甲方收回土地使用權,租金作為甲方恢復整改費用,不予退還。

七、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乙方不履行本協議下的任一義務,均構成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即應向對方賠償其違約行為造成的一切損失。

八、爭議的解決

(一)甲、乙雙方如果履行和解除本協議發生爭議時,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二)若雙方在30天內未能協商一致的情況下,任何一方均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九、附件

(一)本協議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所在村社同意蓋章之日生效;

(三)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其餘報有關部門備案核查。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見證人:

年 月 日

簽約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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