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戶協議書參考範文

來源:才華庫 2.62W

集體戶落戶管理協議書

落戶協議書參考範文

甲方:青島市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乙方: (代理手冊號碼: )

甲方:根據乙方申請,為其工作人員 辦理落戶手續,按《青島市引進人才集體戶管理規定》實施管理並提供相應的服務。

乙方:委託甲方辦理落戶相關事宜,應願意遵守《青島市引進人才集體戶管理規定》,承擔對落戶人員管理、教育的相應責任。

附:《青島市引進人才集體戶管理規定》部分規定

1、 落戶單位要與人才中心積極配合,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戶籍管理工作,切實加強對落戶人員的.管理和教育,並與人才中心保持密切聯絡。

2、 對見習期內違反畢業生就業工作管理規定並未辦理改派手續不辭而別的畢業生,用人單位應及時通知人才中心,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其戶口、檔案關係退回生源地。

3、對已落戶並辦理改派手續的畢業生,原單位應及時通知人才中心及畢業生本人,根據有關規定應將其戶口遷出人才中心集體戶。

4、落戶單位終止與落戶人員的勞動合同後,應及時通知人才中心及落戶人員,將其戶口遷出人才中心集體戶。

5、 集體戶落戶期限為叄年。落戶期間落戶人員如有住房或落戶單位已建有集體戶,應及時將戶口遷出。

甲方(章): 乙方(章):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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