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合作協議書(通用6篇)

來源:才華庫 1.54W

在現在社會,人們運用到協議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協議可以使雙方受到法律的保護。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寫好協議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整理的股東合作協議書(通用6篇),歡迎大家分享。

股東合作協議書(通用6篇)

股東合作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以下簡稱三方)共同成立________公司,共同開拓開________市場,自願簽訂以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資並在________工商局正式註冊成立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三方以現金或實物方式出資入股,公司股份分配如下:甲方佔________%、乙方佔________%、丙方佔________%。公司收益按年核算分配。

二、甲方責任以及權利

甲方以________方式作為出資,保證其出資到位。負責公司的經營工作、隨時掌握公司的經營情況,努力學習公司發展所需要的知識技能。充分利用其人際關係各種資源為公司解決實際問題,爭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間和發展機會。隨時關注並瞭解公司的經營情況,為公司的發展方向以及經營策略提供指導。按照其佔有公司股份比例________%負擔公司費用和享受公司的利潤。

三、乙方責任以及權利

乙方以________作為出資,負責公司具體的經營工作、隨時掌握公司的經營情況,努力學習公司發展所需要的知識技能。充分利用其技術力量等各種資源為公司解決實際問題,爭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間和發展機會。隨時關注並瞭解公司的經營情況,為公司的發展方向以及經營策略提供指導。按照其佔有公司股份比例________%負擔公司費用和享受公司的利潤。

四、丙方責任以及權利

丙方以________作為出資,保證其出資到位。負責公司的經營工作、隨時掌握公司的經營情況,努力學習公司發展所需要的知識技能。充分利用其人際關係各種資源為公司解決實際問題,爭取公司更大的生存空間和發展機會。隨時關注並瞭解公司的經營情況,為公司的發展方向以及經營策略提供指導。按照其佔有公司股份比例________%負擔公司費用和享受公司的利潤。

五、三方之間的合作以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為基礎,本著開誠佈公、團結合作的原則,公司經營及發展涉及問題以三方商談確定。

六、合同期限

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自三方本人簽字之後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年。如果在合同到期前任一方決定中途退出,另外雙方有優先接受其股份的權力,如果無法接受其退出的股份,決定退出的一方可以再另找尋其股份接受方並經股東會同意通過。如果決定退出的一方無法找到其股份的接受方,則不能退出。合同到期後,若公司繼續經營,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________年。

甲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丙方(簽字):

簽訂地點: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股東合作協議書2

甲方: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

住所: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

乙方: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

住所: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

丙方: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

住所: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

丁方:______ 性別: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 ,

住所:______ 聯絡方式:______

甲、乙、丙、丁XX本著自願、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共同出資設立婚慶禮儀工作室,共擔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達成以下協議,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夥期限

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 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二條 出資方式:

1、甲出資人民幣 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___%;

2、乙出資人民幣 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___%;

3、丙出資人民幣 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___%;

4、丁出資人民幣 ________萬元,以現金方式出資,佔總金額的___%。

5、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 ________萬元正。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仍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

合夥企業存續期間,合夥人的出資和所有以合夥企業名義取得的收益均為合夥企業的財產,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

第三條 出資期限

各合夥人的出資,於 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以前交齊。逾期不交或未交齊的,應對應交未交金額數計付銀行利息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四條 合夥企業登記

全體合夥人同意指定 為代表或者共同委託的代理人(指具有代理業務的公司派員或者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作為申請人,向登記機關申請企業名稱預先核准登記和設立登記。申請人應保證向登記機關提交的檔案、證件的真實性、有效性和合法性,並承擔責任。

第五條 財務、會計

乙、丙、丁三方有權隨時查閱公司賬務,甲方應及時配合乙、丙、丁查閱賬務工作,並安排指定人員協助。乙、丙、丁XX一方對賬務有疑義,甲方應當予以解釋。

第六條 盈餘分配

企業的盈餘分配按甲、乙、丙、丁各自的出資金額的比例分配。

第七條 利潤分配的比例和分配時間:

1、比例:每年盈餘的50%作為利潤分配(淨利潤分配不得超過80%),未分配利潤用於擴大經營;

2、每年的財務結算應該在下一季度的首月15日之前完成;

3、分配時間:每半年尾月15日前分配半年利潤。

第八條 關於追加投資

1、是否接受甲、乙、丙、丁或甲、乙、丙、丁之外的人(包括法人和自然人)的投資,由甲、乙、丙、丁決定,實行一票否決制;

2、追加投資應在上一年度結算後的三個月內進行。超過此期限,按照下一年度的追加投資計算;

3、追加投資額最少不可少於 ________萬元,少於 ________萬元按臨時借款處理;

4、追加投資後,應按新投資額核算投資比例、利潤分配比例和投資風險比例。

第九條 關於債款債務

按各自的出資額比例承擔債權債務。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十條 有限合夥人

參與管理, 不參與管理,但 在本公司有工作並獲得報酬的權利,具體工資由甲、乙、丙、丁共同制定。

第十一條 管理

1、公司任何制度的設立均需甲、乙、丙、丁同意方可實施,實行一票否決制;

2、 方共同同意由 方作為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合夥企業的負責人對企業運營有最終的決定權(但不包括企業的管理制度),但 方應充分聽取 方的意見,在 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其中任何一人未知的情況下做出的決定無效);

第十二條 企業事務的決定

企業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合夥人(甲、乙、丙、丁)同意:

1、處分合夥企業不動產;

2、改變合夥企業名稱;

3、轉讓或者處分合夥企業的智慧財產權和其他財產權利;

4、向企業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5、以合夥企業名義為他人提供擔保;

6、聘任合夥人(甲、乙、丙、丁)以外的人擔任合夥企業的經營管理人員;

7、新合夥人入夥及合夥人的退夥;

8、合夥人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9、合夥人增加對合夥企業的出資,用於擴大經營規模或彌補虧損;

第十三條 禁止行為

合夥人在合夥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必須禁止:

1、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自營或者同他人合作經營與本合夥企業相競爭的業務;

2、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合夥企業名義進行業務活動;

3、除全體合夥人同意外,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與本合夥企業進行交易;

4、禁止合夥人(甲、乙、丙、丁)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如合夥人違反上述各條,其業務獲得的利益歸本合夥企業,造成損失按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 入夥

新合夥人入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實行一票否決制;

2、原合夥人向新合夥人告知原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3、依法訂立入夥協議;

4、入夥的新合夥人無論是否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都對入夥前企業的債務對內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對外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 可以退夥的情形

(一)自願退夥

1、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2、發生合夥人難於繼續參加合夥企業的事由;

3、其他合夥人嚴重違反合夥協議約定的義務。

(二)當然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夥:

1、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2、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3、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夥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三) 除名退夥的情形

合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1、未履行出資義務;

2、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企業造成損失;

3、執行合夥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第十六條 退夥程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夥人,經全體人合夥人同意退夥,並簽訂書面協議;

2、合夥人退夥,其它合夥人應當與該退夥人按照退夥時的合夥企業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3、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企業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4、退夥人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按企業的實際情況,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退還貨幣或實物;

5、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企業債務,與其他合夥人承擔連帶責任。

6、股東退股要在上一年度財務結算後才能退股;

7、股東退股所退還的股份及收益以上年度清算的財務利潤為準;

8、財務核算應以稽核公司內部賬簿為準。

第十七條 出資的轉讓

合夥人出資轉讓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合夥人轉讓出資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

2、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時,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夥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3、轉讓本企業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按入夥對待;

4、合夥人依法轉讓出資的,受讓人經修改合夥協議即成為企業的合夥人,依照修改後的合夥協議享有權利、承擔責任;

5、轉讓出資後的企業合夥人必須符合《合夥企業法》規定的法定人數。

第十八條 協議解除

1、任何一方合夥人違反本合夥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四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4、一方合夥人出現法律人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九條 企業的解散

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給予解散:

1、合夥期屆滿,合夥人不願繼續經營的;

2、全體合夥人決定解散;

3、合夥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

4、合夥目的已經實現或無法實現;

5、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條 清算的順序

1、清算由全體合夥人擔任,並確定一名清算負責人或者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2、企業清算時,應通知和公告債權人;

3、清理企業財產,分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

4、處理與清算有關的合夥企業未了結的事務;

5、清算後的盈餘,在支付清算費用和共同債務後,按員工工資(包括醫療、傷殘補助和撫卹金等費用)、稅款、普通債權的順序清償,如仍有剩餘,按照出資比例返回出資;

6、清算後如虧損或企業無能力償還債務,不論合夥人出資多少,先以企業共有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夥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7、清算結束後,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在15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辦理合夥企業登出登記。

第二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合夥人(甲、乙、丙、丁)未經其他合夥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他合夥人不願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夥人,可按退夥處理,轉讓人應賠償其他合夥人因此而造成的損失。

2、合夥人(甲、乙、丙、丁)私自以其在合夥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或者作為退夥處理;由此給其他合夥人造成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

3、合夥人(甲、乙、丙、丁)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違反《合夥企業法》而導致合夥企業受損失或者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夥人承擔賠償責任。

4、合夥人(甲、乙、丙、丁)違反本合同關於禁止行為規定的,應按合夥實際損失賠償,勸阻不聽者可由全體合夥人決定除名。

第二十二條 宣告和保證

本協議簽署各方作出如下宣告和保證:

1、合夥人(甲、乙、丙、丁)均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並擁有合法的權利或授權簽訂本協議。

2、合夥人(甲、乙、丙、丁)投入本公司的資金,均為各合夥人所擁有的'合法財產。

3、合夥人(甲、乙、丙、丁)向本公司提交的檔案、資料等均是真實、準確和有效的。

第二十三條 保密

協議各方(甲、乙、丙、丁)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於其他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檔案及資料(包括商業祕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資訊、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檔案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各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 ________年。

第二十四條 通知

1、根據本協議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各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書信、傳真、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 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其他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二十五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丙、丁XX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其他方,徵得他方同意後,各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 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甲、乙、丙、丁XX共同簽署書面檔案,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二十六條 爭議的解決

以上協議甲、乙、丙、丁各一份,如出現對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甲、乙、丙、丁XX協商不成一致的,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十七條 補充協議

未盡事宜甲乙丙丁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 丁方(蓋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 簽訂地點: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東合作協議書3

合夥人:甲(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市(縣)________街道(鄉、村)________號。

合夥人:乙(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現住址:________市(縣)________街道(鄉、村)________號。

合夥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願合夥經營______________(專案名稱),總投資為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萬元,各佔投資總額的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夥依法組成合夥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_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_____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企業盈餘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_____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夥,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並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1、合夥期滿;

2、合夥雙方協商同意;

3、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4、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_____份,合夥人各_____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夥人(甲):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合夥人(乙):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股東合作協議書4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合夥人: 身份證號碼:

上述三方合夥人就合夥經營西餐廳一事,依據《民法通則》《合同法》等相關現行法律規定,經過平等協商,自願誠信的原則就有關於合夥經營一事達成相關協議,並形成如下協議條款,以此共同信守:

第一條合夥名稱、主要經營地:

1.1,(以工商部門批准的字號為準).

1.2經營地址:

第二條 經營場所面積:平方米。

第三條 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第四條 入股比例:

第五條:本合同簽訂之後,協議三方需將入股現金一次性交付至合夥經營賬戶中 ,視為入夥完成,任何一方在合夥經營期限存續期間不得抽逃出資。

第六條:三方約定每月 號作為結算時間,在此時間將餐廳經營賬目進行全面核對,結算當月利潤、成本等事項,並形成書面結算單據,人手一份。

第七條:盈餘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淨利潤,即合夥創收盈餘,此為合夥分配的重點,以三方出資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分配時間定於 。

第八條:債務承擔:如在合夥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夥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合夥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九條:退夥約定:合同簽訂 年內,除出現法律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的退夥事由之外,原則上不得提出退夥。

第十條:合夥事務執行

全體合夥人決定,共同聘請總經理一名作為西餐廳營業執照登記的名義經營人,作為餐廳日常經營的執行者。其許可權為:

1.良好執行完成合夥人下達的決策;

2.負責西餐廳的日常經營;

3.對不超過元的支出享有支配權;

4.協調日常經營中餐廳產生的各類糾紛,協調相關部門關係,保障餐廳日常良好運轉;

5.對餐廳內部一般服務人員(除合夥人直接聘用、委託人員之外;除大廚、財務、採購之外)享有管理、培訓、任免權利;

6. 不享有對外簽訂標的超過 元或對餐廳經營有影響的合同的權利。

7.不享有餐廳經營利潤的分配權、支配權及其他任何權利。

8.不享有其他未經合夥人書面授權的權利。

第十四條: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 合夥人的權利:

1. 合夥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

2. 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 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的啊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二) 合夥人的義務

1. 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 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 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五條:禁止行為

(一) 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

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夥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夥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 合夥人的從事損害本合夥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六條:合夥的終止和清算

(一) 合夥因下列情形解散:

1. 合夥經營期限屆滿;

2. 全體合夥人同意終止合夥關係;

3. 合夥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 被依法撤銷;

5.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夥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 合夥的清算:

1. 合夥解散後應當進行清算,並通知債權人;

2. 清算人由全體合夥人同意,自合夥企業解散後15日內委託律師、會計師等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夥人後其他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 合夥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後,按下列順序清償:合夥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夥所欠稅款;合夥的債務;返還合夥人的出資。

4. 清償後如有剩餘,則甲乙方股權比例進行分配。

5. 清算時合夥有虧損,合夥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按合夥人的股權不理承擔。

第十七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夥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寧德市各級法院提請訴訟。

第十八條:其他約定

(一)經協商一致,合夥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後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一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夥人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簽約時間:_____年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股東合作協議書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甲、乙等人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應具備的條件,自願出資申請設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特制定如下協議: 公司股東組成部分:

姓名甲_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乙________,性別___ ,年齡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上述股東各方充分協商,就投資成立(下稱公司)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擬設立公司名稱、經營範圍、註冊資本、法定代表人

1、 公司名稱:

2、 經營範圍:

3、 註冊資本:

4、 法定地址:

5、 法定代表人:

第二條 公司成立後,以法人代表為主要負責人全權負責公司的管理與經營,法人代表不願負責管理與經營的,股東之間可協商另請其他股東或者招聘外來人員主要負責。

第三條 公司註冊期限

公司期限為年,自年至年止。

第四條 出資額、方式、期限

1、 出資方式及佔股比例

甲方以 現金 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 :佔公司股份的百分之 。

乙方以 現金 作為出資,出資額:萬元人民幣,佔公司註冊資本的百分之。

2、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於未交齊的,股東不按協議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應當向已如期、足額繳納出資的股東承擔違約責任。

3、本公司出資共計人民幣萬元。合夥期間各公司股東的出資,為公司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公司終止後,各公司股東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取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盈餘分配:以甲、乙雙方所佔股份比例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債務承擔:公司債務先由公司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時,

以各公司股東的出資比例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六條 入股、退股、出資的轉讓

1、 入股:

a) 需承認本合同;

b) 需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c) 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1、 退股:

a) 需有正當理由方可退股;

b) 不得在公司不利時退股;

c) 退股需提前一個月告知其他公司股東並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 d) 退股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

e) 未經公司股東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2、 出資的轉讓:允許公司股東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公司股東有優先轉讓權,轉讓價格按公司所有資產比例核算。如轉讓公司股東以外的第三人,甲、乙、丙任何三方中任何兩方應該以公司前途大局為重,不得有意為難第三人,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公司資產所有權,同時應承擔此前公司按股份比例所需償還的債務。

第七條 公司負責人及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股東以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

承擔責任。

1、 方為公司法人及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a)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b) 對公司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c) 出售公司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d) 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e) 公司人員在需要情況下招聘人員及培訓;

f) 審批日常開支及管理公司所有資產,但必需錢帳分離,不能管理帳務。

2、 其他公司股東的權利:

a) 參與公司事業的管理,及對公司前景提供可行性方案與報告。 b) 聽取公司負責人開展業務情況的報告;

c) 檢查公司賬冊及經營情況;

d) 共同決定公司重大事項。

e) 支付按其所佔公司股份所承擔的債務;

第八條 禁止行業

1、 未經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禁止任何公司股東私自以公司名義進行非公司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公司,造成損失早其按實際損失賠償。

2、 禁止公司股東經營與公司競爭主流的業務,如需經營,須經甲、乙、丙三方同意方可。

3、 如公司股東違反上述各條,應按公司實際損失賠償。

第九條 公司的終止及終止後的事項

1、 公司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a) 公司期屆滿;

b) 全體公司股東同意終止公司關係;

c) 公司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d) 公司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e) 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2、 公司終止後的事項:

a) 即行推舉清算人,並邀請 b) 清算後如有盈餘,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餘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公司股東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c) 清算後如有虧損,不論公司股東出資多少,先以公司共同財產償還,公司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公司股東按出資比例承擔。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公司股東之間如發生爭議,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公司事業發展的原則預以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公司註冊所在地仲裁委員會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合同自訂立並報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批准之日起生效並開始營業。

第十二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公司股東集體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股東合作協議書6

甲 方:______ 住 址:______ 身份證號:

乙 方:______ 住 址:______ 身份證號:

丙方:______ 住 址:______ 身份證號: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資設立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協商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

一、擬設立的公司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註冊資本、經營範圍及性質

1,公司名稱:

2,註冊地址:

3,法定代表人:

4,註冊資本:______200萬 元

5,經營範圍:______ ,具體以工商部門批准經營的專案為準。

6,性 質: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關法律規定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甲,乙丙各方以其註冊時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責任。

二、股東及其出資入股情況

公司由甲、乙丙共同投資設立,甲乙丙作為股東顯名於工商註冊資料。

1、公司前期開支。

公司前期開支,包括租賃、裝修、購買辦公裝置、辦理公司註冊費用及其他公司成立前開展正常經營所需之必要開支。

本協議所列各股東都將參與公司的經營,公司成立前所有股東組成公司籌備委員會。籌備會根據需要召開全體成員會議,原則上所有股東都應參加,經代表三分之二股份的表決權同意,可決議通過公司前期開支的使用方案。

各股東根據籌備委員會決議通過的關於公司前期開支的使用方案,各司其職,先行墊付相關費用,待公司成立後,根據公司的正常的財務制度進行實報實銷。

2、註冊資金(本) 200萬 元。

該註冊資本主要用於公司註冊時使用,並用於公司開業後的流動資金,股東不得撤回。

註冊資金到位情況約定: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等各出資股東均應於公司賬戶開立後,按照上述約定將註冊資金存入公司賬戶。

3、各股東出資及佔股情況。

本協議所列股東均為實際出資股東, 各股東實際出資額(包括啟動資金及註冊資金)及所佔股份百分比如下:

1)甲實際出資110萬元,佔股55%;

2)乙實際出資80萬元,佔股40%;

3)丙實際出資10萬元,佔股5%;

4、各股東表決權的規定。

特別的,關於股東的投票表決權的約定:

甲方總享有60%表決權;

乙方享有30%表決權;

丙方享有10%表決權;

5、本協議所列股東未按照約定及時履行出資義務,均應按本協議第八條第1款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三、公司管理及職能分工

(一)、公司股東會

1、公司設立股東會,由本協議所列全體實際出資股東組成。股東會為公司的權力機構,決定公司的一切日常事務。各股東一致同意,每________月 進行一次股東例行會議,對公司上階段經營情況進行總結,並對公司下階段的運營進行計劃部署;遇特殊情況,任一股東會成員都可提議召開股東會臨時會議。股東會議由執行董事召集和住持,如遇執行董事不能或不願履行職務,則由各股東推選的股東召集和住持。

2、股東會決定公司的重大事項,以下事項需經股東會決議:

1)、須經所有本協議所列股東達成一致同意決議後方可進行事項:

擬由公司為股東,其他企業,個人提供擔保的;

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須經本協議所列股東持有股份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通過事項。

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併、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本協議所列所有股東股份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3)、需經本協議所列股東持有股份多數表決權通過事項。

《公司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的其他事項。

(二)、執行董事及監事

1、公司不設董事會,設執行董事和監事,任期三年。

2、甲為公司的執行董事兼總經理,負責公司的日常運營和管理;乙為公司的監事負責公司日常經營和管理的監督及協助工作。

(三)、規範管理制度

公司實行規範化管理,各股東在公司任職,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如確有特殊情況不能簽訂勞動合同的,也應簽訂勞務合同,以明確公司與管理者之間的權利和義務。

1、人員招聘等人事制度。

公司制訂人事規章制度,規範員工的招聘、薪酬、培訓、升職、勞動紀律等用工事項,公司建立相應的審批流程,對開展以上事項必須嚴格按照流程進行審批,任何管理者都無權私下決定以上事項。

2、財務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規範嚴謹的財務制度,一切資金往來將由開立的公司賬戶統一收支,財務統一交由公司聘任的財務會計人員處理,公司賬目應做到日清月結,並可及時提供相關報表供各股東查閱。

建立規範的請款和報銷流程。公司任何款項的支出和報銷,都應經過相關管理人員的層層審批,任何股東都不能私下向公司支出和報銷相關費用。

3、經營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規範的經營管理制度。對業務合同進行專業的商業和法律審批,以減少商業風險和法律風險;對公章的保管及使用、重要檔案的查閱等事項建立規範的審批流程制度,以儘可能減少風險。

(四)、其他管理制度。

公司在經營過程中,根據需要應及時規範各項管理制度,儘可能採用高效安全的操作流程。

四、盈虧分配

1、利潤和虧損,甲,乙丙各方按照實際所佔的股份比例分享和承擔;

2、公司稅後利潤,在彌補公司前季度虧損,並提取法定公積金(稅後利潤的10%)後,各方可進行股東分紅。股東分紅的具體制度為:

分紅的時間:每一會計年度的第一天分取上年度利潤;

分紅的數額為:上年度剩餘利潤的60%,各實際出股股東按本協議確定的股份比例分取;

公司的法定公積金累計達到公司註冊資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五、轉股或退股的約定。

1、轉股:公司成立起 三 年內,各股東不得轉讓股權。自第四 年起,經其他三分之二以上股東同意,股東可進行股權轉讓,此時未轉讓方對擬轉讓股權享有優先受讓權,若擬將股份轉讓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資金,管理能力等條件不得低於轉讓方,且應另行徵得未轉讓方的同意。

轉讓方違反上述約定轉讓股權的,轉讓無效;如轉讓給善意第三人,轉讓協議有效的,轉讓方應向未轉讓方全體股東按轉讓價格20%支付違約金。

2、退股:

1) 原則上,公司成立前3年,股東不得退出。

2) 在公司成立前3年,原則上股東如因個人原因退出,須賠償公司不低於2倍於初始投入資金的違約金。

3) 公司成立前3年,股東因個人原因退出的,按照投入資金的80%折價回購。 所退股權由剩餘股東按照持股比例獲得。

4) 公司成立3年後,股東退出,按照如下條款辦理:

退股條件。

退股一方股東,須先清償其對公司的個人債務(包括但不限於該股東向公司借款,該股東行為使公司遭受損失而須向公司賠償等)且徵得其他股東人數三分之二以上的書面同意後,方可退股,否則退股無效,擬退股方仍應享受和承擔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退股標準。

若公司有盈利,則公司總盈利部分的60%將按照股東實繳的出資比例分配,另外4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紅後,退股方方可將其原總投資額退回。

若公司無盈利,則公司現有總資產的80%將按照股東出資比例由進行分配,另外20%作為公司的資產折舊費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在此情況下,退股方只能要求取得公司總資產80%的分配金額,不得再要求其他分配。

任何時候退股均以現金結算,並分為三次支付,每次支付間隔不得低於三個月。

5) 特別的,丙方因各種原因不能全職於公司工作的,予以退出股權,股價按照上述條款支付。

3、增資:若公司儲備資金不足,需要增資的,各股東按出資比例增加出資,若全體股東同意也可根據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其他的增資辦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應承認本協議內容並分享和承擔本協議下股東的權利和義務,同時入股事宜須徵得全體股東的一致同意。

六、協議的解除或終止

1、發生以下情形,本協議即終止:公司因客觀原因未能設立;公司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公司被依法宣告破產;本協議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協議。

2、本協議解除後:本協議各方共同進行清算,必要時可聘請中立方參與清算;若清算後有剩餘,本協議各方須在公司清償全部債務後,方可要求返還出資,按出資比例分配剩餘財產。若清算後有虧損,各方以出資比例分擔,遇有股東須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各方以出資比例償還。

七、違約責任

1、任一方違反協議約定未足額,按時繳付出資的,須在十日內補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給公司造成損失的,須向公司和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並額外按照應出資額的3倍向守約方支付補償金。

2、除上述出資違約外,任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須向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並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十萬 元,同時公司予以強制退股,退股價格按照本協議 條規定執行。

3、本協議約定的其他違約責任。

八,其他

1、本協議自各方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由各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協議約定中涉及甲乙雙方內部權利義務的,若與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協議為準。

3、因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將爭議提交至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4、本協議一式五份,協議各方各執一份,公司留存一份,見證方 留存一份,每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丙方(簽字):

簽訂時間: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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