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消防應急預案

來源:才華庫 1.45W

學校抑或是社會中,難免會突發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往更壞的方向發展,通常需要提前準備好一份應急預案。那麼應當如何編制應急預案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船舶消防應急預案,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船舶消防應急預案

船舶消防應急預案1

1.船長髮布火警警報。

2.全體船員攜帶規定裝備集合於指定地點。現場指揮點名後向船長報告:人員到齊,請指示。

3.船長指令現場指揮,查詢船員消防職責,並檢查船員個人裝備,攜帶的消防器材和急救器材是否齊全。

4.現場指揮在完成查詢和檢查後向船長報告:查詢職責完畢,請指示。

5.船長指令現場指揮:關閉火災區域的有關門窗,通風口通道,清除火場周圍的可燃物,切斷有關油路、電路電源。並指令現場指揮使用消防水及可用滅火器進行滅火。

6.現場指揮風油電切斷後,想船長報告:通風口通道門窗已關閉,油路、電路以、已切斷,並已開始滅火。

7.現場指揮報告船長,由於煙霧瀰漫滅火人員無法深入火場,滅火效果極差。

8.船長指令現場指揮,用兩條水龍水冷卻火場周圍,並組織探火,查明火源。

9.現場指揮在指揮探火人員正確穿戴消防員裝備後向船長報告:探火員準備完畢,已進入火場。

10.現場指揮向船長報告:探火員已安全返回,已探明火源,報告起火原因及火勢。

11.船長指令現場指揮:人員撤離,準備釋放固定CO2滅火。

12.現場指揮重新清點人數後向船長報告:人員全部撤離,並指令三副準備釋放CO2.

13.在三副準備釋放CO2完畢報告後,現場指揮報告船長:準備釋放CO2完畢。

14.船長指令現場指揮:釋放CO2.

15.現場指揮指令三副釋放CO2,三副模擬釋放CO2,完成後報告現場指揮。

16.現場指揮向船長報告:釋放CO2完畢,火源已撲滅,無復燃現象,請指示。

17.船長指令現場指揮:集合講評。

18.現場指揮在完成講評後向船長報告:講評完畢,請指示。

19.船長指令現場指揮:演習結束,將所有使用器材歸位。

船舶消防應急預案2

船舶消防的重要性和火災的嚴重危害性已引起了各國的高度重視,國際海事組織制定了SOLAS、STCW78/95等相關的公約,各國都加強了船舶的港口國檢查,公司領導對此非常重視,將提高船員的船舶防火安全意識和加強船舶的消防演習,以提高船員的滅火技術和戰術,並作為考核評級船舶的重點之一。公司根據船舶現場檢查評級的情況,及時總結了有關船舶消防演習中存在的缺陷,要求各輪船長組織船員認真地做好自查自糾的工作,根據近期現場檢查的情況,發現仍存在著如下不足:

1演習前船長預先通知船員,使船員沒有應對消防應急的意識。

2消防演習流於形式、側重於集合,即從火警發出後有相當長時間沒有滅火的具體施。

3消防演習更換了假設的火災地點,有相當部份船員無法適應,整個場面出現了慌亂。

4現場集合與指揮設計的不合理,有的離火災地點太遠,有的設在內走廊也是很不科學。

5今年6月份公司彙編下發了船舶評級檢查中提出的'缺陷彙總,個別船舶領導重視不夠,仍有缺陷重複出現。

從目前現場船舶消防演習的實際情況看,絕大部份船舶領導是重視的,船員的船舶防火安全意識是好的,船員的個人職責是清楚的,但在船舶消防的逼真性和實效性方面部分船舶還存在著不足,船舶消防演習不僅可在白天進行,也可在晚上進行,不僅可在航行中進行,也可在停泊中進行,船長不應提前通知船員,並且要求應經常更換假設火災地點,以提高船員對船舶不同部位火災的應變能力。船舶消防程式和組織方面也存在著一些不足,以下是消防演習的程式及注意事項供各輪參考:

假設機艙著火的演習程式及注意事項:

1.發現火情時,首先應安排幾個人滅火(注意火的種類及採取滅火的辦法,若是生活區應同時關閉通風和電源),但如果火勢加大無法控制,應就近按警鈴並馬上報告船長失火的地點及火情。

2.船長施放消防訊號和廣播通知全體船員著火的地點,同時安排駕駛員模擬向港口海事局和公司聯絡,並做好整個消防演習過程的記錄。

3.船員在聽到消防訊號後應迅速穿著非化纖的長衣褲、安全帽、工作鞋、毛巾和手套,並按應變的職責攜帶用具跑步到指定地點集合,途中應大聲呼叫相互提醒。

4.2分鐘內應按職責分類排成四隊,即消防隊、隔離(技術)隊、救護隊和探火隊,排隊時船員應集中精神面向指揮者,態度要嚴肅認真,彙報應大聲清楚。

5.集合完畢後按應變佈置表下令關閉通風,備2條消防皮喉及安裝國際通岸接頭,啟動應急消防泵進行滅火及探火員進入火場。

6.5分鐘內啟動應急消防泵且至少有2根消防皮喉正常壓力出水,5分鐘內應穿帶好消防員裝備,穿帶前應檢查好呼吸器的空氣壓力、自動報警及面罩氣密等。

7.現場指揮者要認真清點人數(可以報人數少1人以便下步救人)和檢查穿著,彙報和下達指令應大聲和清晰明瞭,要沉著指揮使整個消防演習過程流暢嚴密。

8.探火員應2人一前一後可共享一根安全繩,該繩的外端應在外生根,消防隊應注意降溫,探火員進出火場應報告並記錄時間,探火員的聯絡訊號要清楚,行進的步伐要規範,應先將人員救出來,救護隊扶傷員上擔架時應注意避免造成二次傷害。

9.若火勢太大應下令關閉速閉閥,切斷電源及啟動應急發電機,撤離人員及清點人數,準備施放CO2滅火。

10.準備就緒後下令施放CO2,接著應檢查關閉情況和牆壁溫度情況,必要時使用海水進行降溫,封閉24小時後再安排探火員進入火場進行探火。

11.如果火已撲滅應下令進行自然通風,並啟動風機進行強制通風,注意氧氣含量,清理火場及恢復各機械裝置運作,接著集中講評、施放解除訊號及宣佈演習結束。

12.要求每位船員對自己的職責要清楚,並能正確使用手提滅火筒,機艙人員和駕駛員都會正確使用機艙大型移動式滅火器,駕駛員和輪機員都應熟悉CO2滅火系統的操作程式、原理及應釋放的數量。

13.消防的培訓課程應在新船員上船後不遲於2星期內,儘早對其講授本船消防裝置的使用方法,其間隔與演習間隔相同,消防演習和培訓課程的詳細情況均應記入航海日誌和相關的記錄本中。

船舶消防應急預案3

一.機艙滅火應急預案

1.機艙發生火災,無論火災大小,無論航行/錨泊/靠泊裝卸貨物,值班人員應首先擊發火井裝置並報告輪機長、駕駛臺或船長。

2.機艙火井報警發出後,全船人員迅速按照船舶應變部署表到達各自崗位。輪機長在船長領導下行使機艙應急消防現場指揮職責,並保證與船長的通訊聯絡。

3.輪機長迅速作出判斷報告船長採取果斷措施。

4.船長迅速報告公司指定人員及船運業務部,並視情況報告港口主管機關或水上搜救中心。

5.啟動消防泵(必要時啟動應急消防泵)立即供水,接妥皮龍帶、水槍待命。

6.對火勢、起火部位不明,可派出熟悉現場的兩名探火員,身著消防員裝備,攜帶必要的消防員用具,探明火源位置、火勢和火的性質,報告現場指揮、報告船長。

7.如探明為初起小火,應立即組織消防隊進行現場撲救。如小面積油類火,用泡沫滅火器、乾粉滅火器撲救,或用水霧水槍利用水霧窒息法滅火;如電器火,應立即切斷有關部位電源,切斷通風,然後施救。

8.清查有無人員被困,搶救被困人員。滅火人員注意自身安全保護,防止煙霧窒息或燙傷。

9.立即關閉機艙各區域的防火門,將火勢控制在區域性區域,以防波及駕駛臺、電臺、船員生活區等重要部位。

10.在港外或航行中發生火災,應注意操縱使火區處於下風,如在港池發生火災,應立即停止裝卸作業,報告港口當局,按國際訊號規則顯示號燈、號型。

11.組織主要力量撲滅火頭,控制火勢發展。並按排人員搬移臨近火場的易燃、易爆物,防止火勢蔓延引發爆炸,並對著火部位周圍壁板進行水冷卻。如火災或搶救措施危及主機安全運轉,應立即報告船長。

12.施救過程中,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內/外部)

13.如火災無法用小型滅火器和水撲滅,應立即撤離人員,果斷封艙,操縱速閉裝置,關掉油艙櫃速閉閥和滑油櫃速閉閥。現場指揮清點人數、確認人員全部撤離機艙,機艙封閉並報告船長。

14.船長命令駕駛員釋放大型CO2系統滅火(或其他大型滅火系統),釋放量一次放足。

15.檢查機艙封閉情況,保證滅火效果。封艙至少24小時,不得擅自開啟,並及時檢查CO2滅火效果。

16.開艙前必須派探火員進行探火(二次探火須從逃生孔進入),確認火滅方可開艙,以保安全。

17.用水滅火時,注意保障船舶具有適當的穩性。

18.視情備妥救生艇,一旦滅火失效進入棄船程式。

19.火災撲滅後注意死灰復燃。施救前、施救過程中、火災撲滅後的照片、錄象帶等有效證據(如有)注意儲存。

20.發現起火的時間、施救過程、滅火時間分別記入航行日誌、輪機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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