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品自查報告範文(精選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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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忘的工作生活已經告一段落了,回想這段時間以來的工作詳情,有收穫也有不足,讓我們一起認真地寫一份自查報告吧。相信許多人會覺得自查報告書很難寫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危險品自查報告範文(精選6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危險品自查報告範文(精選6篇)

危險品自查報告1

為了貫徹Xx縣教育局下發的相關檔案精神,進一步加強學校危險化學品的使用、管理,保障學校和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我校近期對化學品安全使用、管理進行了一次徹底檢查,現就檢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組織機構健全

為了加強對學校危險化學品使用、管理的監督檢查工作,我校成立了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要求檢查組成員採用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方法,加強對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檢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和整改。

二、建立完善的制度

儀器室、實驗室各種制度齊全,均上牆公示。具體有《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危險化學品使用制度》、《實驗室管理人員職責》、《儀器室管理人員職責》、《化學品使用登記制度》、《化學實驗應急處理辦法》等。

三、明確任務,責任到人

學校為了加強對化學藥品的管理,實行問責制,誰主管誰負責,出現問題,一查到底。科學儀器室、科學實驗室由辦公室主管,檢查組督促。

四、危險、劇毒藥品的管理與使用

1、學校應建立危險、劇毒藥品帳冊,從購進、入庫、領用、使用、處理都必須及時、準確做好記錄,做到帳物、帳帳相符。

2、學校應將危險品(建立專門的櫥櫃)。實驗室管理人員應對危險品要作經常性檢查。

3、實驗室管理人員應將危險分類存放,相互保持安全距離,嚴禁混放;強酸、強鹼要上鎖保管,放在不為外人輕易獲取的地方。嚴格保管好各類化學危險品和劇毒品,做到人離門鎖。

4、任課教師領用危險、劇毒藥品時,必須填寫“危險及劇毒藥品領用單”,獲批後,才能向管理員按所需數量領取。領用的危險及劇毒藥品在使用後,如有剩餘仍由任課教師繳還實驗室,並在原領用單上註明繳還藥品的數量。使用危險化學藥品的教師及實驗人員,必須遵守操作規程,嚴格落實安全防護措施。

5、化學危險、劇毒藥品一旦發現丟失、被盜時,應當立即報告學校領導、教育主管部門和當地公安部門。

五、廢棄危險、劇毒藥品的處置

試驗後的危險及劇毒藥品廢液或殘渣等應集中存放,由學校教師定期安全處理或銷燬。在處理過程中儘量減少對環境的汙染。

六、檢查情況

1、化學藥品都能按照要求存放保管。

2、易燃品、易爆品有專門的櫃子存放並加鎖。

3、危險化學品有專櫃,櫃上加鎖。

4、實驗室、儀器室均有鎖。

危險品自查報告2

為了貫徹人民政府及教育局《關於立即開展危險化學品及再生資源回收安全大檢查的緊急通知》的檔案精神,進一步加強學校危險化學品的使用、管理,保障學校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我校近期對實驗室危險品安全使用、管理進行了一次徹底檢查,現就檢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組織機構健全

為了加強對學校危險化學品使用、管理的監督檢查工作,我校成立了監督檢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蔣xx

副組長:苗xx

求檢查組成員採用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抽查相結合的方法,加強對化學品安全管理的檢查力度,出現問題,及時糾正。

二、建立完善的制度

化學儀器室、實驗室各種制度齊全,均上牆公示。具體有《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危險化學品使用制度》、《實驗室管理人員職責》、《儀器室管理人員職責》、《化學品使用登記制度》、《化學實驗應急處理辦法》、《化學實驗廢液處理辦法》等。

三、明確任務,責任到人

學校為了加強對化學藥品的管理,實行問責制,誰主管誰負責,出現問題,一查到底。化學儀器室、化學實驗室由陸毅老師具體負責,教導處主管,檢查組督促。

四、檢查情況

1、化學藥品都能按照要求存放保管。

2、易燃品、易爆品有專門的櫃子存放並加鎖。

3、危險化學品有專櫃,櫃上有兩把鎖。

4、有藥品使用登記記錄。

5、實驗室、儀器室均有攝像頭。

6、化學實驗廢液處理有記錄。

7、儀器室有急救箱。

五、存在的問題

1、過期藥品還在儲存。

2、物理物理無準備室,化學準備實驗室沒有通水,有些實驗室沒有通水。

3、實驗室中還存在一些已經不再使用的危險品:如:水銀(物理實驗室),發煙硫酸、砒霜、金屬K(化學實驗室)

六、改進

學校將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解決。對過期藥品,我們將與相關部門聯絡,予以處理。實驗室的通水問題,我們將在開學前完成。

為了配合我縣的這次化學危險品大檢查工作,我校將仔細排查,精心安排,努力改進,為廣大師生營造一個安全、祥和的生活學習的環境。

危險品自查報告3

第一條

為貫徹落實《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41號,以下簡稱《實施辦法》),嚴格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條件,規範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工作,依據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實施細則所稱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以下簡稱生產企業),是指依法設立且取得工商營業執照或者工商核准檔案,生產的最終產品、中間產品(以下統稱為產品)列入《危險化學品目錄》的企業。

中間產品,是指為滿足生產的需要,生產一種或多種化學品,作為下一個生產過程參與化學反應的原料。

第三條

本省行政區域內的生產企業,應當按照本實施細則的規定,申請領取《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以下簡稱安全生產許可證)。

未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生產企業,不得從事危險化學品生產活動。

第四條

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不適用本實施細則:

(一)購買危險化學品進行分裝(包括充裝)、在購買的危險化學品中加入非危險化學品的溶劑進行稀釋後銷售或使用;

(二)生產的危險化學品不對外銷售,僅為本企業非化工類生產裝置配套,參與的下一個生產過程不是化學反應過程;

(三)在溶解、萃取等物理過程中作為溶劑的危險化學品,僅在生產裝置迴圈使用且沒有參與化學反應(以低濃度化學品提純生產高濃度危險化學品的加工過程除外);

(四)以“現場供氣”模式生產空氣化工產品;

(五)生產中直接放空的氣體為危險化學品。

第五條

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省安監局),負責本省行政區域內除中央企業及其直接控股企業(總部)以外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和管理,並負責產品涉及劇毒化學品的生產企業(以下簡稱劇毒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受理、審查工作。

前款規定以外的生產企業(以下簡稱一般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受理、審查,省安監局委託各設區的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安監局)實施(本條第三款規定的除外)。

按《關於印發〈江蘇省安全監管系統省直管縣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對接方案〉的通知》(蘇安監〔20xx〕238號),一般企業中除涉及危險化工工藝和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的企業以外其他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受理、審查,省安監局委託各省直管縣試點縣(市)實施。

受委託的市、縣(市)安監局(以下簡稱受委託部門)以省安監局的名義,負責本轄區內受委託範圍內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的受理、審查。

負責受理、審查安全生產許可證工作的省、市、縣(市)安監局統稱為審查部門。

第六條

各縣(市、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縣級安監局)應當本著服務企業、便捷高效的原則,為本轄區內生產企業在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提供有關政策、程式、申請材料符合性和網上申報等方面的諮詢與服務。

生產企業申請材料原則上由縣級安監局統一轉報至市安監局,也可由生產企業自行報送。縣級安監局接收生產企業的申請檔案、資料,應認真清點、登記,當場填寫《申請材料登記表》,由報送和接收雙方經辦人簽字確認。

縣級安監局向市安監局轉報生產企業的申請材料時,應制作報送材料清單,註明企業名稱、報送日期等,加蓋本單位公章。同時,應建立諮詢服務工作臺帳,將開展諮詢服務的情況、統一報送申請材料的.情況等登記留存。

第七條

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應通過“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資訊系統”(以下簡稱“系統”)實行網上同步申報。審查部門受理、審查過程中出具的許可文書由“系統”生成。

第八條

生產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應提交以下檔案、資料(附電子光碟,下同),並對提交檔案、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書》(一式3份)

(二)釋出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檔案複製件和責任制清單;

(三)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各崗位操作安全規程清單;(四)設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檔案複製件;

(五)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證複製件;

(六)特種作業人員名單,應註明所從事的特種作業以及特種作業操作證號、取證日期、有效期限;

(七)三年內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情況報告(新建企業可提交有關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規定的檔案);

(八)為從業人員繳納工傷保險費的稅務部門專用發票複製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材料;

(九)有效期內的危險化學品登記證複製件;

(十)《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複製件;

(十一)應急救援組織或者救援人員及應急救援器材、裝置設施的清單;

(十二)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工商核准檔案複製件;

(十三)具備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安全評價報告。

新建生產企業,還應提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建設專案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意見書複製件。

有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以下簡稱重大危險源)的生產企業,還應提供重大危險源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的證明檔案複製件。

第九條

市安監局收到劇毒化學品生產企業申請檔案、資料後,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將以下材料轉報省安監局:

(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書》(1份);

(二)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工商核准檔案複製件;

(三)生產企業申請材料電子光碟;

(四)《申請材料登記表》。

第十條

審查部門接收生產企業申請材料後,按下列規定分別作出處理:

(一)申請事項依法不需要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即時告知申請企業不受理;

(二)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於5個工作日內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一次性告知申請企業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三)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或企業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出具《受理通知書》。

審查部門出具的以上許可文書,應加蓋本單位行政許可專用印章。

第十一條

對已受理的申請材料,審查部門應組織工作人員進行審查,逐項填寫《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查書》中的《審查記錄表》。審查中,對申請材料有疑問、需要進行現場核實的,應出具《現場核查通知書》,指派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核查,必要時,可聘請化工安全專家參加。現場核查的內容為《現場核查通知書》載明的事項。

現場核查結束後,核查人員應填寫《現場核查意見書》,如實記錄現場核查情況。《現場核查意見書》由核查人員簽字,被核查單位簽字確認並蓋章。

第十二條

受委託部門根據申請材料審查和現場核查情況,對一般企業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作出明確的審查結論,填寫《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查書》,加蓋本單位公章,自受理之日起的30個工作日內將以下材料報省安監局:

(一)《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書》(1份);

(二)工商營業執照副本或工商核准檔案複製件;

(三)生產企業申請材料電子光碟;

(四)《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審查書》。

第十三條

自受理申請之日起45個工作日內,省安監局根據審查情況,做出頒發或不予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決定。

審查過程中現場核查所需時間不計算在本條規定的期限內。

第十四條

對決定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省安監局自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對決定不予頒發的,在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生產企業並說明理由。

第十五條

生產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僅變更主要負責人、企業名稱、註冊地址的,應當自工商營業執照變更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提交變更後的工商營業執照副本複製件或相關證明材料。變更主要負責人的,還應提供主要負責人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後頒發的安全資格證複製件或相關證明材料。

生產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變更隸屬關係的,應提交隸屬關係變更的證明材料,報省安監局和企業所在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備案。

第十六條

生產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生產、儲存裝置(設施)未發生改建,僅對主要生產工藝進行變更或在原危險化學品生產裝置變更(含新增)產品的,應當由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進行專門的安全評價,在變更實施前提出變更申請並提交安全評價報告。

生產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有危險化學品新建、改建、擴建建設專案(以下簡稱建設專案)的,應在建設專案安全設施竣工驗收合格後10個工作日內提出變更申請,並提交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出具的安全設施竣工驗收意見書和修訂後的應急預案備案登記表複製件。如變更後企業重大危險源發生變化的,還應提供重大危險源重新備案的證明檔案複製件。

以上兩款變更涉及到危險化學品產品品種變化的,還應提交有關危險化學品登記變更的證明檔案。

第十七條

生產企業提出變更申請,應填寫《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申請書》,按照本實施細則第六條的規定,提交本實施細則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定的相應檔案、資料,經審查部門審查合格後,省安監局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

第十八條

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為3年。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後繼續生產危險化學品的生產企業,應當於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前3個月提出延期申請,按照本實施細則第六條的規定,提交本實施細則第八條規定的符合企業現狀的檔案、資料和原安全生產許可證。

對生產企業的延期申請,按照本實施細則第九條至第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安全生產許可證延期。

第十九條

生產企業在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內符合《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1號)第三十四條規定的條件的,可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檔案、資料,直接辦理延期手續:

(一)生產企業出具的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後,加強日常安全生產管理,未降低安全生產條件的說明(加蓋企業公章);

(二)生產企業取得的二級以上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證書複製件和達標後每年的標準化自評報告;

(三)生產企業3年內接受當地安監部門監督檢查的檢查記錄和複查記錄(每年僅需提供1份)複製件;

(四)當地安監部門出具的企業3年內未發生死亡事故的證明。

第二十條

安全生產許可證正本、副本上分別載明編號、企業名稱、主要負責人、註冊地址、經濟型別、許可範圍、有效期、發證機關、發證日期等內容。其中正本“許可範圍”註明“危險化學品生產”,副本“許可範圍”載明生產的危險化學品品種、生產能力。

同一生產企業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危險化學品生產場所的,按一個企業核發一張安全生產許可證,並在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許可範圍”中分別註明該生產企業的每個生產場所及對應生產的危險化學品品種、生產能力。

同一個生產企業使用兩個或兩個以上企業名稱的,只核發一張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一條

對決定變更、延期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省安監局頒發新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時收回原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變更的,變更後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不變,註明變更日期。

第二十二條

安全生產許可證遺失、損毀的,生產企業應在遺失、損毀後及時向省安監局出具加蓋本企業公章的證明,申請補辦安全生產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原所著事項不變。

第二十三條

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安監局應當撤銷已經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一)超越職權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二)違反程式頒發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三)企業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

第二十四條

發現生產企業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安監局應當登出其安全生產許可證:

(一)安全生產許可證有效期屆滿未申請或未被批准延期的;

(二)終止危險化學品生產活動的;

(三)安全生產許可證被依法撤銷的;

(四)安全生產許可證被依法吊銷的。

第二十五條

生產企業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前,應當自主選擇符合規定資質條件的安全評價機構,對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進行安全評價,編制安全評價報告。

安全評價機構編制安全評價報告,應當符合省安監局對安全評價報告的有關要求,同時,還應對生產企業是否符合《實施辦法》第二章規定的申請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條件逐一進行專門評價,分別提出“符合”或“不符合”的明確意見。安全評價機構應當對安全評價過程中發現的生產企業存在問題和隱患的整改情況進行確認。

安全評價機構應在安全評價報告結論中,對生產企業作出“符合安全生產條件”或“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明確結論,並對其作出的評價結論負責。

第二十六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健全並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受理、審查、發證以及檔案管理等各項管理制度和工作臺帳。

省安監局定期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告頒發、登出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

第二十七條

各市、縣(市、區)安監局負責所轄區域內生產企業的日常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生產企業有違反《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和《實施辦法》的行為,應按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國家安全監管理總局令第15號)、《實施辦法》等的規定依法處罰。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行為,有權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或者監察機關等有關部門舉報。

第二十八條

本實施細則自20xx年5月10日起施行。原《江蘇省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蘇安監〔20xx〕138號)同時廢止。

危險品自查報告4

根據教育局《關於開展中國小危險化學品安全檢查的通知》精神,我校對實驗室危險化學品管理及使用、儲藏進行全面檢查,現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自查情況:

1、沒有建立有毒有害實驗用品的購買、領用制度以及實驗用廢棄危化品處置備案制度。

2、實驗設施裝置、重點部位沒有自動監控設施,沒有洩漏檢測報警裝置。

3、實驗用品倉庫通風良好,但沒有防火防暴設施裝置,也不存在定期維護。

整改措施:

1、加強實驗室管理員及實驗教師培訓,進一步強化師生對危險化學品使用操作教育學校組織相關教師進行專門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和安全知識、專業技術及應急知識的學習培訓。瞭解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基礎知識,掌握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基礎知識,提高安全管理意識和水平。實驗教師在演示、分組試驗前,必須先試做,及時發現問題、進行改進。

2、健全管理制度

應該對實驗室的管理制定合理的制度,嚴格要求實驗室、實驗儀器使用規範,制訂《科學實驗室儀器管理制度》、《科學實驗室安全制度》、《科學實驗室管理制度》、《危險品安全管理制度》、《科學實驗室儀器借還賠償制度》,建立《有毒有害實驗用品的購買、領用、登記制度》以及《實驗用廢棄危化品處置備案制度》等制度,明確要求、責任,杜絕了責任事故發生。

3、學校制定有關危險化學品申購計劃根據危險化學品使用消耗情況,制定購置計劃,及時上報校長批准,進行採購。

4、對危險化學品及時驗收、存放要求必須兩人以上驗收、核對、入庫,並及時登記到賬冊,保管好賬冊、領用記錄冊等。實驗室管理員對危險品的領、用、剩、廢、耗的數量詳細記錄,嚴格流向登記制度。有專櫃存放危險化學品,標籤明確、清晰。

5、力爭儘快安裝自動監控、洩漏檢測報警裝置以及防火防暴裝置。

學校現有危險化學品儲藏情況

硝酸2瓶、2*500ml、酒精5瓶、全部放置在專門的儀器櫃中,無遺失、損壞。

通過自查,不僅進一步明確了相關人員的職責,也提高了實驗室使用人員的操作水平和安全防範意識。在以後的工作中,要定期檢查,及時發現問題並解決,保障師生安全。

危險品自查報告5

一、我校實驗室現存的危險化學品統計(略)

二、我校的危險品安全管理工作

根據上級部門的要求,我校主要做了兩個階段的工作:

(一)部署階段

從20xx年5月起進行危險化學用品安全綜合治理的部署工作,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及時召開實驗室管理人員和理化生任課教師會議,明確職責,細化目標任務和治理措施,強調化學品使用和管理的規範要點,再校園內進行廣泛宣傳,營造良好氛圍。

(二)整治階段

從20xx年5月至今持續開展深入整治工作,精心組織實施,成立了校長室牽頭的學校安全綜合治理小組,及時摸排統計學校實驗室存放的危險化學品種類和數量,定期開展督導檢查,及時解決危險化學品安全綜合治理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同時按照xx派出所的要求,及時將相關資料上報。

1、細緻排查安全隱患。針對理科實驗室和實驗用品倉庫組織開展全方位、立體式的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建立完善好臺賬資料,避免出現盲區和死角。

2、完善規章制度。重點完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嚴格執行購買、領用、登記等制度,要與相關人員簽訂管理責任書,明確職責要求,並加強安全知識和應急能力的學習、培訓,提高其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3、全面強化防範措施。我校對照《學校民用爆炸物品、劇毒化學品單位治安防範達標標準》,採取人防、物防、技防等相應手段,完善安全設施及個人防護器材的配備,保證重點部位自動監控、實驗用品倉庫通風、防火防爆設施裝置維護及執行良好。

危險品自查報告6

為了貫徹《宜賓市南溪區教育和體育局開展中國小危化藥品安全檢查的緊急通知》的檔案精神,進一步加強學校危險化學品的使用、管理,保障學校和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我校近期對化學藥品進行了一次徹底檢查,現就檢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組織機構健全

為了加強學校危險化學藥品檢查工作力度,我校成立了專項檢查領導小組(化學藥品監督小組)。

組長:代X平

成員:

領導小組分工明確,確保檢查工作徹底、沒有漏洞。

二、清查的具體情況

存在的問題:

1、易燃品、易爆品沒有專門的危險品櫃存放。

2、危險化學品沒有設立雙鎖、沒有雙人管理。

3、沒有危險藥品購買、管理、領取制度。

4、沒有危險品廢棄物處理備案記錄。

三、整改措施

1、易燃品、易爆品設立專門的危險品櫃存放。

2、危險化學品設立雙鎖,進行雙人管理。

3、建立危險藥品購買、管理、領取制度且上牆公示。

3、建立使用藥品、廢液處理備案制度。

4、克服困難,加大實驗室投入,堅決落實安全管理責任。

四、明確任務,責任到人

學校對化學藥品的管理,實行問責制,誰主管誰負責,出現問題,一查到底。

五、加大宣傳教育力度。

組織師生開展化學藥品安全專項教育和培訓,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能力,確保任課教師和實驗員全面掌握實驗技術規範、操作規程和安全防護知識。

今後的工作中,我校將繼續高度重視包括化學危險品安全在內的各項安全工作管理,不絲毫懈怠,安全警鐘長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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