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庭堅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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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庭堅墓位於修水縣杭口鄉雙井村。經昌九高速公路、316國道到達。距九江市區220公里。

黃庭堅墓的墓園與文物保護

宋代以來曾多次對墓園進行維修。1959年11月被公佈為省保文物單位。1982年由江西省人民政府撥款予以全面維修,增築圍牆及一批附屬物。墓園佔地面積600平方米,大門為牌坊式門樓,進門為碑刻式屏風,中為黃庭堅自題小像,兩側為“看黃庭有味,笑白髮無閒”對聯。墓坐北朝南,封土高1.92米,直徑2.76米。墓前有4柱3碑,中刻“宋諡黃文節公之墓”,兩旁刻其傳略。雙井村後倚杭山,前臨修河,山清水秀,清幽雅靜,有明月灣、釣魚臺等名勝,有黃庭堅手書“雙井”等多處摩崖石刻。村中所產“雙井綠”,為上乘佳茗。

黃庭堅的生平

早年經歷

黃庭堅,字魯直,生於宋慶曆五年六月十二日(公元1045年7月28日),為洪州分寧(今江西省九江市修水縣)人。

幼年便聰穎過人,讀書數遍就能背誦。他舅舅李常到他家,取架上的書問他,他沒有不知道的。李常非常奇怪。以為他是千里之才。

宋皇祐三年(1051年),七歲,作牧童詩:“騎牛遠遠過前村,吹笛風斜隔岸聞,多少長安名利客,機關用盡不如君”。

宋皇祐四年(1052年),八歲,作詩送人赴舉:“萬里雲程著祖鞭,送君歸去玉階前,若問舊時黃庭堅,謫在人間今八年”

供職京師

宋治平四年(1067年),黃庭堅考中進士,任汝州葉縣縣尉。熙寧初參加四京學官的考試。由於應試的文章最優秀,擔任了國子監教授,留守文彥博認為他有才能,留他繼續任教。蘇軾有一次看到他的詩文,以為他的詩文超凡絕塵,卓然獨立於千萬詩文之中,世上好久已沒有這樣的佳作。由此,他的名聲開始震動四方。黃庭堅擔任太和縣知縣,以平易治理該縣。當時課頒鹽焚,其他縣都爭著佔多數,太和縣獨不這樣,縣吏們不高興,可是該縣的老百姓都喜歡。[1]

宋神宗元豐八年(1085年),以祕書省校書郎召入京師。五月黃相出生,後任神宗實錄檢討官,著作佐郎。

宋元祐元年(1086年),哲宗即位,召黃庭堅為校書郎、《神宗實錄》檢討官。

宋元祐二年(1087年),遷著作佐郎,加集賢校理。《神宗實錄》修成後,提拔為起居舍人。遭母喪。黃庭堅性情至孝,母親病了一年,他日夜察看顏色,衣不解帶,及死,築室於墓旁守孝,哀傷成疾幾乎喪命。喪服解除後,任祕書丞,提點明道官,兼國史編修官。

流寓江漢

宋紹聖初,黃庭堅出任宣州知州,改知鄂州。章敦、蔡卞與其黨羽認為《神宗實錄》多誣陷不實之辭,使前修史官都分別居於京城附近各處以備盤問,摘錄了千餘條內容宣示他們,說這些沒有驗證。不久,經院受考察審閱,卻都有事實根據,所剩下的只有三十二件事。黃庭堅在《神宗實錄》中寫有“用鐵龍爪治河,有同兒戲”的`話,於是首先盤問他。黃庭堅回答道:“庭堅當時在北都做官,曾親眼看到這件事,當時的確如同兒戲。”凡是有所查問,他都照實回答,毫無顧忌,聽到的人都稱讚他膽氣豪壯。黃庭堅因此被貶為涪州別駕、黔州安置,攻擊他的人還認為他去的是好地方,誣他枉法。後因避親屬之嫌,於是移至戎州。黃庭堅對此像沒事一樣,毫不以貶謫介意。四川的士子都仰幕他,柔意和他親近。他講學不倦,凡經他指點的文章都有可觀之處。

暮年餘暉

宋元符元年(1100年),徽宗即位,起任黃庭堅為監鄂州稅,籤書寧國軍判官、舒州知州,又以受部員外郎召用,他都推辭不就,請求為郡官,得任太平州知州,上任九天就被罷免,主管玉龍觀。黃庭堅在河北時與趙挺之有些不和,趙挺之執政,轉運判官陳舉秉承他的意向,呈上黃庭堅寫的《荊南承天院記》,指斥他對災禍慶幸,黃庭堅再一次被除名,送到宜州管制。

宋崇寧二年(1103年),以幸災謗國之罪除名羈管宜州。

崇寧四年(1105年), 轉到永州,黃庭堅未聽宣佈命令就客死在宜州(廣西宜山縣)貶所,終年六十歲。[1]

大觀三年(1109年)二月,門人蘇伯固、蔣湋護其喪歸葬雙井祖塋之西,建炎四年庚戌(1130年)高宗中興,贈直龍圖閣,德祐元年乙亥(1275年)太常寺議諡“文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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