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手抄報 素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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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手抄報素材有哪些內容呢?我們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弘揚法治精神,建立安定的社會環境。下面是小編分享的法制教育手抄報的素材,歡迎大家閱讀。

法制教育手抄報 素材

法制教育手抄報 素材

法制教育手抄報 素材 第2張

法制教育手抄報 素材 第3張

法制教育手抄報 素材 第4張

法制教育手抄報 素材 第5張

法制教育手抄報的素材篇一:

2016年全國法制宣傳日主題標語

主題:

2016年12·4全國法制宣傳日宣傳活動的主題是:“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歷年主題:

2001年:增強憲法觀念,推進依法治國。

2002年:學習宣傳憲法,推進民主法制建設。

2003年:依法治國,執政為民。

2004年:弘揚憲法精神,增強法制觀念。

2005年:弘揚憲法精神,構建和諧社會。

2006年:落實‘五五’普法規劃,促進和諧社會建設。

2007年:弘揚法治精神,推進依法治國。

2008年:弘揚法治精神,服務科學發展。

2009年:加強法制宣傳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

2010年:弘揚法治精神,促進社會和諧。

2011年:深入學習宣傳憲法,大力弘揚法治精神。

2012年:弘揚憲法精神,服務科學發展。

2013年:大力弘揚法治精神,共築偉大中國夢。

2014年:弘揚憲法精神,建設法治中國

2015年:弘揚憲法精神,推動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

法制教育手抄報的素材篇二:

先行墊付有利於解決旅遊糾紛

對遊客權益做特殊保護,要求旅行社就強迫購物、誘導購物辦理退貨手續並墊付貨款,這也體現出風險與收益相適應原則。

國務院法制辦11月28日公佈《旅行社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徵求社會各界意見。送審稿明確規定,旅行社或工作人員在旅遊過程中強迫、誘導遊客購物,遊客有權要求旅行社為其辦理退貨並先行墊付退貨貨款、退還另行付費旅遊專案的費用(11月29日《新京報》)。

先行墊付在保護消費者權益方面並不是新做法,在網路購物領域就有7日無理由退貨和電商平臺的先行賠付制度,也就是說,發生糾紛時,網路平臺不能提供商家真實資訊的,應當對消費者承擔先行賠付責任。在旅遊消費糾紛領域,如果能夠讓30日退貨權和旅行社先行墊付責任落地並嚴格執行,那麼無疑具有重要的積極意義。

旅行社、導遊和遊客的關係比較特殊。受旅遊環境、行程、時間和路線等客觀因素限制,遊客往往對全陪或地陪導遊言聽計從。購買土特產或工藝品時,導遊往往會將遊客帶到指定商店,遊客基本上喪失了自由選擇權。尤其是,多數導遊此時已成為商家的推銷員,將產品融入到風土人情的介紹之中,或明或暗地向遊客宣傳商品物超所值,極力說服遊客購買。更常見的是,將遊客帶往哪個商店是以回扣多少為參照的,導遊、商家、旅行社已成為遊客消費的共同受益者,甚至導遊與旅行社的收益可超過商家,在此背景下,導遊多數會成為強迫購物、誘導購物的幫凶乃至始作俑者。

從解決旅遊糾紛的.角度看,先行墊付有利於解決旅遊糾紛。在旅遊特別是長途旅遊中,身處陌生環境,遊客解決糾紛的時間,金錢和人力成本較大,加之擔心遭遇打擊報復,很多人只得忍氣吞聲。而旅行社相對於一般旅客來說,具有更多的優勢,比如與商家有更多業務往來等,這有利於提高糾紛處理的效率,對於遊客而言等於在家門口主張權利,減少了奔波之苦。因此,對遊客權益做特殊保護,要求旅行社就強迫購物、誘導購物辦理退貨手續並墊付貨款,這也體現出風險與收益相適應原則。

同時,這種模式更能以提升違法成本倒逼旅行社和商家誠信經營。俗話說,“無利不起早”,沒有高額回扣,導遊和旅行社根本不會參與到誘導或強迫遊客購物這一利益鏈中。當旅行社和導遊連哄帶嚇地“推銷”商品換來的不是回扣而是先行退貨退款時,相信一些旅行社和導遊會慎重權衡,不再將強迫購物作為謀生手段。

當然,業內人士擔心此規定面臨取證難和判定難的問題值得重視。對此可進一步作出有利於遊客的判定標準,如除明顯的強迫情形外,只要能查實導遊有推介行為,或者獲得了回扣,或者商品系假冒偽劣或價格超過市場價50%,就應支援遊客的退貨請求。只有這樣,才能讓遊客的先行退貨權從“紙面權利”落到實處,讓旅行社、導遊和商家多一分忌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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