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校園欺凌手抄報

來源:才華庫 1.06W

校園欺凌事件是反映學校教育與管理水平的一面鏡子,學生出了問題學校自然脫不了干係。下面是國中校園欺凌手抄報,一起來看一下吧。

國中校園欺凌手抄報

近年來,隨著校園欺凌事件的頻頻曝光,校園欺凌和暴力成為社會公眾關注的話題。校園欺凌和暴力是指發生在學生之間,蓄意或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路等手段,實施欺負、侮辱造成傷害的行為。造成校園欺凌現象頻發的原因,既有社會、學校、家庭管理等方面的原因,也有未成年人自身生理、心理不成熟、自我控制力不強等方面的原因。懲治校園欺凌,必須嚴密編織學校、家庭和社會三張網。

校園欺凌已經不是個案

從目前校園欺凌事件的發展情況看,主要表現為以下三種類型:

第一種是玩鬧嬉戲型。去年年底,北京市海淀區一位母親在網上發文《每對母子都是生死之交,我要陪他向校園霸凌說NO!》,稱其在中關村二小就讀的兒子被同學扔廁所垃圾筐,孩子因此患中度焦慮、重度抑鬱。

第二種是尋釁滋事型。浙江省溫州市的徐某、蹇某等7名女孩兒只因“不順眼”,便對另一女孩兒小婷實施掌摑、淋水、強迫脫衣和下跪等暴行。

第三種是侮辱侵害型。校園欺凌事件不僅在國內頻發,而且還演繹到了國外。在美國加州讀高中的兩名中國女留學生因爭風吃醋,被十多名中國留學生在光天化日之下扒光衣服、用菸頭燙乳頭、掌摑、剃頭髮等折磨虐待長達7個小時。4名施暴中國留學生分獲4至13年監禁。

2016年12月28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宣佈:2016年1月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共受理提請批准逮捕的校園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881人,經審查,批准逮捕1114人,不批准逮捕759人;受理移送審查起訴3697人,經審查,起訴2337人,不起訴650人。

從上述案例和數字可以看出,校園欺凌已經從個案向頻發、群發發展,從心理傷害向精神傷害、身體傷害發展。其嚴重程度已經從學生之間的玩笑、嬉鬧演變成侵權、侵害行為,校園欺凌已經成為引發社會關注的危害問題。校園欺凌多為欺負弱小,或者是倚強凌弱、以多欺少,使受害者在心靈及精神上感到恐懼、痛苦、自卑、抑鬱,肉體上受到傷害,有的受害人因長期受欺壓、凌辱而自殘、逃避上學,有的甚至精神失常。校園欺凌和暴力對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及家庭都帶來了非常嚴重的影響。

校園欺凌現象緣何屢禁不止

究竟是什麼原因造成了校園欺凌呈愈演愈烈之勢?只有深入剖析校園欺凌的原因,才能尋找到正確有效的防治對策,促進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促進全社會的和諧健康發展。

首先,法律規定存在一定的盲區。我國刑法規定14歲以下不承擔刑事責任,14歲到16歲對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等8種特殊的犯罪承擔刑事責任。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中的當事人多因未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不具備刑事責任能力,或行為未達嚴重的暴力情形,而無法追究刑事責任。處理校園欺凌多適用民法通則、侵權責任法等法律,基於保護未成年人等觀念的影響,造成對校園欺凌者處罰力度不大,震懾效果不佳,對被害人保護不力。

其次,教育管理部分缺位。重視學業的教育,忽視對學生品德的.培養;重視教學進度,忽視學生心理健康是造成校園欺凌事件發生的原因之一。有的學校和教師對校園欺凌行為造成的危害後果認識不足,認為其不過是學生之間的打鬧、玩笑,採取不重視,聽之任之的態度。再加上受害者出於年幼而自我保護意識弱,或因膽怯恐懼而不敢告訴或求助學校和老師,無形中縱容欺凌者更加肆意妄為。

另外,家庭教育缺失對校園欺凌事件的發生有直接影響。家庭教育對未成年人的影響很大,問題少年往往出自問題家庭。不良的家庭環境和教養方式,或溺愛放縱,或簡單粗暴,或家長自身品行不端,再加上不良社會風氣以及青春期叛逆情緒的影響,對法律規定、行為規範認知不足,形成了一些未成年人蔑視社會規則、隨意踐踏別人人格尊嚴、用暴力解決問題的心理與習慣。

遏制校園欺凌需織就三張網

校園欺凌不僅發生在校園裡,還延伸到校園外,延伸到社會上;不僅影響到受害者的身心及家庭,還影響到學校正常教學活動和社會和諧穩定局面。社會、學校及家庭要重視校園欺凌問題,採取積極措施,建立完善的校園欺凌預防、干預和處理機制,遏制校園欺凌和暴力事件發生。

一是嚴密法律規治網。相關部門應針對校園欺凌問題開展專題調研,在嚴格落實教育部等九部門《關於防治中國小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導意見》的基礎上,進一步制定專門的反校園欺凌法規,明確學校及監護人等各方面的職責義務,建立健全針對施暴者的矯治干預措施。司法機關要根據校園欺凌和暴力行為的嚴重程度,正確界定違規、違法行為和犯罪行為,加大對校園欺凌和暴力案件的懲處力度,懲治校園欺凌和暴力者,為受害者提供司法保護。

二是嚴密學校監管網。侵權責任法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的,幼兒園、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承擔責任,但能夠證明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不承擔責任。”“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生活期間受到人身損害,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未盡到教育、管理職責的,應當承擔責任。” 學校要切實承擔起學生在校期間的教育管理責任,開設法律知識、行為規範課程,教育學生提高法治意識和規則意識,樹立敬畏法律、維護權益和自我保護意識。老師要及時疏導和化解學生間的問題,教育引導學生尊重他人,以正確的方式解決彼此間的矛盾。

三是嚴密家庭教育網。侵權責任法規定:“無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監護人承擔侵權責任。” 家長要擔負起監護人的責任,加強子女的認知教育、規則教育和優良品質教育,健全個性教育,使孩子形成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以恰當的方式處理與同學的關係,愉快學習與生活,避免攻擊與暴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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