絲綢之路歷史手抄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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絲綢之路,簡稱絲路,是指西漢(公元前202年—公元8年)時,由張騫出使西域開闢的以長安(今西安)為起點,經甘肅、新疆,到中亞、西亞,並聯結地中海各國的陸上通道。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絲綢之路歷史手抄報,歡迎閱讀。

絲綢之路歷史手抄報

絲綢之路歷史手抄報1

絲綢之路歷史手抄報 第2張

絲綢之路歷史手抄報22

絲綢之路歷史手抄報 第3張

絲綢之路歷史手抄報3

【拓展延伸】

絲綢之路歷史演變

(一)、先秦南和越國時期:為海上絲綢之路的形成奠定了基礎

先秦南和越國時期嶺南地區海上交往為海上絲綢之路的形成奠定了基礎。

1、早在距今6000年左右,嶺南先民已經利用獨木舟在近海活動

2、距今5000~3000年期間,東江北岸近百公里的惠陽平原,已經形成以陶瓷為紐帶的貿易交往圈,並通過水路將其影響擴大到沿海和海外島嶼。

3、通過對海船和出土陶器,以及有肩有段石器、銅鼓和銅鉞的分佈區域的研究得知,先秦時期的嶺南先民已經穿梭於南中國海乃至南太平洋沿岸及其島嶼,其文化間接影響到印度洋沿岸及其島嶼。

4、根據出土遺物以及結合古文獻的研究表明,南越國已能製造25~30頓的木樓船,並與海外有了相當的交往。

5、南越國的輸出品主要是:漆器、絲織品、陶器和青銅器。輸入品正如古文獻所列舉的“珠璣、犀(牛)、玳瑁、果、布之湊。”主要的貿易港口有番禺(今廣州)和徐聞(今徐聞)。

(二)、西漢中晚期和東漢:海上絲綢之路的形成和發展

1、《漢書.地理志》記載“自日南障塞、徐聞、合浦船行……有譯長,屬黃門,與應募者俱入海市明珠、璧琉璃、奇石異物,齎黃金雜繒而。……”說明“海上絲綢之路”興起於漢武帝滅南越國之後。東漢(特別是後期)航船已使用風帆;大秦(羅馬帝國)已第一次由海路到達廣州進行貿易;中國帶有官方性質的商人也到達了羅馬。這標誌著橫貫亞、非、歐三大洲的、真正意義的海上絲綢之路的形成。

2、隨著漢代種桑養蠶和紡織業的發展,絲織品成為這一時期的主要輸出品。乳香(薰

爐)和家內奴僕(託燈俑)乃以往輸入品中所未見。

由於兩漢版圖擴張到今東南亞的部分地區,政府加強了海上絲綢之路沿海港市的管理,例如在今徐聞“置左右候官,在縣南七裡,積貨物於此,備其所求,與交易”。也出現了一些比較重要的商業城市,例如番禺、徐聞、合浦(今合浦附近)、龍編(今越南河內)、廣信(今梧州)、布山(今貴港)和桂林(今桂林)等。

3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嶺南與內地的水路和陸路交通也由此顯得重要而得到修治。

(三)、魏晉南北朝時期的海上絲綢之路

1、孫吳政權黃武五年(226年)置廣州(郡治今廣州市),加強了南方海上貿易。2、有史料可稽,東晉時期廣州成為海上絲綢之路的起點。

3、對外貿易涉及達十五個國家和地區,不僅包括東南亞諸國,而且西到印度和歐洲的大秦。經營方式一是中國政府派使團出訪,一是外國政府遣使來中國朝貢。

4、絲綢是主要的輸出品。輸入品有珍珠、香藥、象牙、犀角、玳瑁、珊瑚、翡翠、孔雀、金銀寶器、犀象、吉貝(棉布)、斑布、金剛石、琉璃、珠璣、檳榔、兜鑾等。5、廣州海上絲綢之路易的發展,致使對外貿易收入成為南朝各政權的財政依賴。

(四)、隋唐海上絲綢之路的繁盛

1、隋統一後,加強了對南海的經營,南海、交趾為隋朝著名商業都會和外貿中心;義安(今潮州市)、合浦也是佔有一定地位的對外交往港口。

2、唐朝經濟發展,政治理念開放相容,外貿管理體系較完善,法令規則配套,有利於海上絲綢之路的拓展和暢通。

3、唐朝海上交通北通高麗、新羅、日本,南通東南亞、印度、波斯諸國。特別是出發

於廣州往西南航行的海上絲綢之路,經歷90多個國家和地區,航期89天(不計沿途停留時間),全程共約14000公里,是8~9世紀世界最長的遠洋航線。此外,廣州可能也開闢直航菲律賓島嶼的航線。

4、自唐玄宗開元二年(714年)設市舶使後,市舶使(一般由嶺南帥臣兼任)幾乎包攬了全部的南海貿易,注重經濟效益,為地方和中央開闢了可觀的`財政來源。另外地方豪族和地方官乃至平民也直接經營海外貿易,促使社會生活發生變化。

5、出口商品仍以絲織品和陶瓷為大宗。此外還有鐵、寶劍。馬鞍、綏勒賓節(Silbinj,意為圍巾、斗篷、披風)、貂皮、麝香、沉香、肉桂、高良薑等。進口商品除了象牙、犀角、珠璣、香料等佔相當比重外,還有林林總總的各國特產。特別要提到的是“崑崙奴”的販進。

6、海上絲綢之路的繁盛,對唐代社會的變革以及中外文化交流的發展起到了相當的作用。

(五)、宋代海上絲綢之路的持續發展

1、宋朝一系列對外貿易政策力圖達到這樣的目的:一是保證市舶司掌握的舶貨源源不斷地向京師輸送;二是儘可能擴大市舶司直接掌握的海外進口商品的數量和價值。

2、宋朝與東南沿海國家絕大多數時間保持著友好關係,廣州成為海外貿易第一大港。南宋末海盜活動特別猖獗時則另當別論。

3、由大食國(指阿拉伯半島以東的波斯灣和以西的紅海沿岸國家)經故臨國(今印度半島西南端的奎隆),又經三佛齊國(印度尼西亞蘇門答臘島東部),達上下竺與交洋(即今奧爾島與暹羅灣、越南東海岸一帶海域),“乃至中國之境。其欲至廣(廣州)者,入自屯門(今香港屯門);欲至泉州者,入自甲子門(今陸豐甲子港)。”這就是當時著名的中西航線。這條主幹道的航線除了向更遠伸展之外,還有許多支線。

4、市舶司制度至宋代已逐漸完備。其職能為:第一,對出口商船的管理與服務。包括髮放中國商船出口許可證;檢查有無夾帶違禁物品;設宴餞行即將出海的中國外商船;護送商船到珠江口;給前往國內其他港口的中國商船以“防船兵仗”等。第二,對進口商船的管理與服務。包括船隻到達之前的祈風祭神;檢查進口船隻有無夾帶違禁物品、進口貨物的抽解、博買;接待外商、貢使等。第三,其他與外貿有關的事宜。例如向朝廷報告貢船到岸訊息,向汴京、行在綱運舶貨,出賣舶貨等。其根本目的是保證中央有效操縱市舶使以控制外貿。

5、“元豐市舶條”在加強朝廷對外貿的管理方面影響深遠,標誌著中國古代外貿管理制度又一個發展階段的開始。

6、流動於海上絲綢之路的商品有:(1)中國政府允許出口者:絲織品、陶瓷器、漆器、酒、糖、茶、米等;允許進口者主要有:香藥、象犀、珊瑚、琉璃、珠釗、賓鐵、鱉皮、玳瑁、車渠、水晶、蕃布、烏樠、蘇木等。其中香藥種類繁多,數量甚大,價值也高。(2)中國政府時許時禁者:金銀、銅器、銅錢。中國政府不允許者:兵器及可造兵器之物、一部分書籍。還嚴禁外國貨幣進口,以防“紊中國之法”。

7、宋代海上絲綢之路的持續發展,大大增加了朝廷和港市的財政深收入,一定程度上促進了經濟發展和城市化生活,也為中外文化交流提供了便利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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