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識狼性——《重返狼群》讀後感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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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細品味一本名著後,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穫,這時最關鍵的讀後感不能忘了哦。那麼你會寫讀後感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重識狼性——《重返狼群》讀後感600字,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重識狼性——《重返狼群》讀後感600字

重識狼性——《重返狼群》讀後感600字1

這個月,我讀了《重返狼群》,讀後我深有感觸:人類對狼性的瞭解實在太少!

《重返狼群》是作家李微漪根據親身經歷寫成的紀實小說。李微漪去若爾蓋草原寫生時,偶遇一隻瀕臨死亡的小狼崽,她領養了它,並把它取名為格林;她決定培養格林的野性,讓它重返狼群。經過八個月的努力,格林具備了獨立生存的能力,成功回到了屬於自己的草原和狼群。

讀了這本書,我知道了:狼崇尚自由,格林寧可受傷甚至死亡,也不願意被人牽著走——自由就是狼的聖經,不自由,毋寧死;狼是聰明的,狼群打圍犛牛群的時候,善於觀察犛牛群的弱點和優勢,再通過巧妙的方式把它們嫁接起來,轉化為自己的利器;狼也非常注重情誼,在作者生了重病,臥床不起的時候,把僅有的存糧給了她,所謂狼之柔情,就是這樣。

然而古代的人們對狼有很深的誤解。比如“狼子野心”的古文,講的是一個人打獵抓到兩隻小狼,和狗一起養;後來有一天,他發現狼想殺死自己,於是他說,狼子野心,古而有之。但是,換個角度來看:狼是他打獵抓到的,而狼又相當記仇,加上不願被奴役,但他不懂,非要像養狗一樣養狼,這怎麼能怪狼呢?

現代也有類似的故事,比如小紅帽、喜羊羊與灰太狼等等,這些都是因為人們觀察狼的方法錯了,把狼過度醜化了。想當年的蒙古帝國、羅馬帝國和今日的美國,哪一個不是高度信仰狼文化的國家?他們所崇尚的,正是自由獨立、頑強競爭、勇敢進取的狼精神。

感謝李微漪讓我們有機會重新認識真正的狼性。我們不僅要減少對狼性的誤解,更要學習狼精神,增強自己的狼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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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暑假我讀了一本名叫《重返狼群》的書,它是李微漪寫的。

它主要講述了:李微漪在聽了牧民講關於狼的事情後,馬上動身去找小狼崽。在費了一番周折後才找到狼崽,救活一隻生命垂危的狼崽帶回家養,並教格林狼嚎,但卻因為鄰居說她家養狼而不得不把它帶到獒場裡去生活。在獒場,格林用自已的機智,在獒群裡獲得了一席之地,並跟獒們成為了好朋友。李微漪增加了帶格林外出野外求生的次數,以防在未來回到狼群的時候因沒有實戰經驗而受重傷。在幾個月後,微漪和格林找到了狼群,而狼群也接受了格林。格林回頭望了一眼,它凝視虛幻的山上曾經的家園,心裡湧動著生離死別之情。終於他從深深的雪中拔出一對前肢,邁出了離開人類的第一步……

這本書完全顛覆了人類自古以來對狼的看法,狼在人們心中是凶殘狠毒、忘恩負義的惡魔形象。古人也非常恨狼,這一點從造字這一方面就可以體會出,“狼”這個字是這樣造的,再狠一“點”就成狼。可是格林每當聽見“媽媽”的咳嗽聲響起,格林就關切地趴在視窗再沒心思和藏獒們玩。平日護食搶食的格林,在“媽媽”病時把僅有的存糧給了“媽媽”,在“媽媽”被三條大獒追趕時奮不顧身的跑了過去,和三條大獒打了起來。這些都處處現了狼知恩圖報的精神,有些狼甚至會為愛而殉情,而我們人類有時往往比不上狼。

讀了這本書後,我懂得了兩點:一,我們要與動物和平共處,不能傷害動物,更不能破壞環境,一定要記住地球是我家,我愛我的家!栽花種樹,讓地不球鳥語花香!保護環境,就是保護人類自己;破壞環境,就是毀滅人類自已。二,我們要學會感恩,要感恩大自然母親、感謝父母的養育之恩、感恩老師的辛勤教導、感恩同學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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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書是人類的精神食糧,那麼一本好書就是人類精神盛宴。今年暑假,一本名為《讓我陪你重返狼群》的讓我讀後為之深深震撼。這頓“盛宴”我一定要與你們分享不可!

《讓我陪你重返狼群》這本書雖然沒有那些“高貴”的、“華麗”的詞語去堆砌故事,但它卻用簡潔易懂的言語闡述了“狼媽媽”放手狼兒迴歸狼群那動人心絃的故事。

它講述了年輕畫家李微漪幾年前在若爾蓋草原寫生時偶遇了命懸一線的小狼格林,後把它帶到城市養大後又放它迴歸草原重返狼群的經過。一系列驚心動魄的故事和小狼格林與“狼媽媽”李微漪之間的母子情深令人深深動容,他們用行動表達了兩個不同物種之間的愛。其中有這們一句話:“人有人道,狼有狼道。我真後悔當初沒有讓他一直追隨大狼而去,反而因為他到我身邊就愈加疼愛。此刻,我想讓他回到狼群的願望比以往任何時候都要強烈。”這段話蘊含著一位母親對兒子深沉的愛。為了狼兒的人生,狼兒的願望,寧願自己受苦受累。母愛是如此偉大。

“格林愣了一下,退後幾步,眼角低垂,耳朵帖服,脣吻緊閉,顯得很傷感,喉間發出宛若哀泣般的聲音,依依不捨地繞到我前方”。這一個讓人潸然淚下的母子離別的場景,多像媽媽送走自己辛苦養大的兒女啊!外面的世界雖然充斥著危險,可是孩子總要走出母親的懷抱,尋找自己的人生方向,踏上自己的征途。就像今天的我們一樣,雖然有時學習會很苦很累,但有父愛母愛的無私付出,讓我相信堅持一定會很美!

這不僅是一本用生命換來的書,也是用生命詮釋的一狼一人的珍貴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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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微漪的《重返狼群》看完,久久難以平靜,一種許久不曾有過的感動伴隨著巨大的精神震撼升騰起來,格林最後離開它日夜相伴的“狼媽”重返狼族時一步一回頭的情景,是那樣的歷歷在目,每每想起,嗓子梗得生疼,那是一種怎樣厚重的情感,才能讓人與狼之間有著如此巨大的依戀與不捨!他們共同歷經無數次的九死一生,一路相伴走到最後的離別。還記得在大雪封山,糧盡彈絕,面臨生死威脅的時候,格林日夜狩獵,維持著自己和人類媽媽的生命。狼是一種何等護食的動物,卻能忍著飢餓將它獵到僅有的肉食和它的`人類親人分享。這種信任和愛,卻也是“狼媽”用普通人無法想象的巨大犧牲換來的,“狼媽”與格林的這種厚重的母子深情,也深深地改變了我們根深蒂固的惡狼觀念。作者說,她明白會遇到怎樣的狼,卻不明白會遇到怎樣的人!在人跡罕至的大草原,在冰天雪地的狼山,當飢餓威脅到生命時,他們期望能夠遇到人,卻也最怕遇到人,獵殺狼的那些人帶給他們的只有死亡。當以前綠草繁盛的若爾蓋草原溼地變成如今沙化嚴重狼跡罕至缺水乾燥生物鏈嚴重斷裂的惡劣環境時,他們想要重返狼群是何其的困難!

我們此刻越來越沒有信仰,什麼都不信,什麼都不敬,唯對利益頂禮膜拜,每一天為著一點點蠅頭小利做著大逆不道的事,嘴上喊著惡狼,卻不知人類自己才是世界上最可怕的種族。

應對不斷惡化的環境,我們人類真的需要反省自己,需要學會與懂得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感恩活著!對於自然界的其他物種,給他們留點生存的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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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桌旁,捧起《重返狼群》這本書,我的手被它粘住了,我的眼睛被它緊緊吸引著。

故事是如此真實,情節是如此抓住讀者的心絃。看著它不想吃飯,看著它不願睡覺,就這樣看、,僅一天就看完了三百多頁的這本書。速度之快,可想而知。

我讀完這本書,對狼有了新的認識,裡面多處讓我感動得淚流不止。我想把這本書推薦給你們,相信你們讀了它也會深受感動,你們也會重新認識狼。

小狼格林不是一般的狼,更不是白眼狼!它是一匹正義的狼,一匹優秀的狼,一匹具有“狼王風範”的狼。它震撼著我的心房。它的凶殘令我極度恐懼;它的聰明智慧令我分外驚異;它的忠誠讓我深深感動;它拼搏不屈的精神令我萬分折服。它在作者的懷裡長大,有了人的靈性。它小小的身軀為了保護猶如母親的作者,多次拼命相救。它滿身傷痕瑟瑟發抖,誰人不為之心動?誰人不為之心痛!

而作者李微漪是平凡中的傳奇。李微漪是極其普通的一員,是從小就怕寫作文的一員,只因為救助了一隻小狼,她的人生有了轉折點;只因為她“天天日記”,寫下四十萬字,記錄下每天的真實生活,整合一本書,她就成了作家;只因為她放生成功,她就成為中國第一狼女。她冒著生命危險,與狼共生存,還曾多次以命相拼藏獒口中救小狼、流浪狗中救小狼、捕獵者手下救小狼……她的這種母愛更超乎偉大。

小狼成功了,狼女成功了,他們告訴我們什麼是真正的自由,生活需要頑強不屈的拼搏,生存技能,為實現夢想就不能放棄,要有尊嚴,純真的情誼,狼和草原、羊等動物之間相互依賴的大自然問題。我從中深受啟迪,相信你們讀了它,也會有很多啟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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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了幾天的時間我讀完了李薇漪寫的《重返狼群》這篇文章給了我極大的震撼。

這篇文章主要寫的是作者李薇漪在若爾蓋草原寫生時偶然救活了一隻剛剛出生僅五天的小狼,從此開始了與狼在一起的生活。她把小狼帶回都市餵養,併為他起名“格林”。幾個月後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開始顯現,城市已經不是“格林”的棲息之所了。李微漪決定帶他回到草原,讓他重返狼群。

在草原上安營紮寨長達半年時間,從夏到冬,李微漪帶著格林尋找狼跡,數次遭到野獸與藏獒攻擊。長大的“格林”守護著媽媽。在朋友亦風的幫助下,格林終於得以野化,重返狼群。

在人們眼中狼是壞人的代表如:狼狽為奸,狼心狗肺等而在這本書中狼卻是有感情的,狼用實際行動來回報人類。“格林”把作者當成了媽媽把作者的男朋友當成了爸爸。既然藏獒頭領可以接納一隻小狼,我們人類就不能把保護動物放在第一位嗎?在作者重病時,格林把僅存的一隻野兔來給作者吃,當時我就淚流滿面,一隻狼都能有人類的感情,難道我們人類還要以動物做為老師嗎?

大家都認為狼吃羊是最該萬死,其實,狼吃羊是天經地義的。狼吃羊,既可以讓羊運動,被吃掉的羊還是老弱病殘的,這樣,既可以讓我們吃到健康的羊肉,病毒也可以不在羊群傳播,所以狼吃羊不僅無害,還有好處呢。

讀完了《重返狼群》這本書以後,對動物,對大自然,對人都有了重新的認識。動物都遵循自然法則在生存,而人在千方百計的破壞自然。我們為什麼不能保護動物保護自然呢?雖然“格林”永遠失去了他所愛的“爸爸媽媽”但是“格林”的那種堅強,勇敢,不離不棄的精神深深地打動了我。我會像小狼學習,做一給關心父母,不讓父母操心的好孩子。

這本書十分感人,我向大家推薦這本書,和小狼一起踏上反群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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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這本書給了我很大的震撼,在本書中,人與狼的情感極具誇張色彩但這卻是現代社會中最真實的“格林童話”它使我對狼有了一個全新的認識——智慧,堅韌,團結,重情重義??

由於人對狼的種種殺害導致一隻僅出生了5天的小狼成了孤狼,出於對動物的熱愛作者李微漪將他救活並帶回了城市起名格林,在格林的成長時期中,作者一直保留著狼的野性。隨著格林的長大,為了能讓格林重返浪群,迴歸自然,李微漪毅然決定將格林帶回他

的出生地——若爾蓋草原,並開始野化格林最終將它放回了草原。它是全中國乃至世界上第一隻經過人工飼養後又放回草原的生命——狼。 在作者病重時,格林在沒填飽肚子的情況下將自己的存糧給媽媽,這就是愛,格林像一個孝順的孩子一樣,學會了報恩,在平時,那個拼命護市搶食的狼,真正到自己親人危難的時刻,毫不猶豫的忍飢挨餓把食物給媽媽吃。

“掌心與爪心相貼,讀懂彼此的心”這句話是本書中最讓我感動的,因為這就是動物最真誠,最純淨的感情,只要你真心的對它們,那它們就會給予你住真摯的愛!

而在狼山上的那些日子,小小的格林完全性的顛覆了亦風對於狼的看法,他會把自己的藏食點毫不猶豫的變成“家”裡的冰箱,人往裡藏壓縮餅乾,狼往裡藏辛苦得來的獵物,為的只是填飽一家人的肚子。正如大多數人而言,大家都認為狼是狼心狗肺,狼狽為奸,但恰恰相反,只有懂他們的人才會明白他們那火熱的內心。在書中那些珍貴的照片,一定會對狼有一個全新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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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過太多治癒系的書籍,這本《讓我陪你重返狼群》讓我看到了滿滿的愛,從用狼媽媽的聲音救活一隻瀕危的小狼開始。幫助小狼拉粑粑,給小狼喂嚼碎的食物,教小狼捕獵,每一次,作者都站在狼的立場來看待問題,解決難關。正因為如此,小狼才能迴歸自然,找到本性,被狼群接納,並且生活得很好。

和人相處得久了,狼也有溫馴的一面,像狗,熱情搖尾巴,舔臉蛋,可走進大自然,面臨生存問題的時候,機智、貪婪、拼命的一面就展現出來了。固然,作者可以像馴化狗一樣來馴服狼,讓它永遠待在自己身邊,可這樣的生活,是狼要的嗎?

隨著小狼的日漸長大,孤獨感越來越強,需要的空間也越來越大,再加上待在城市的危險,作者毅然決然把狼帶到了草原。不斷訓練其生存能力,自己也日夜陪伴,放棄了舒適的居家生活,放棄了鍾愛的連衣裙,餓極了就著雪水吃油餅。

為了生存,為了幫小狼找到族群,作者曾從藏獒口中救出小狼,生病了也不願離開,甚至接受了半生不熟的肉,即便胃裡難過。最終,小狼被一個狼群接納,這一切都離不開作者的捨生忘死,甘苦與共。同樣要感謝的,還有作者的朋友,男朋友,善意的藏民。

雖然從沒去過西藏,以後也不知道會不會去,不過從書裡,知道了很多。在大自然面前,在補給困難的時候,要學會精打細算,要節省力氣,要知道怎樣生存。自由意味著直面風險,享受的背後還有付出,稍不留神就會丟了性命。

我們聽聞自由很久,看到的卻只是表面,就像獨立,一個人打拼還要有成果,箇中心酸,實不為外人道也。這段經歷著實精彩,有驚亦有喜,奈何筆力甚乏,描述不出所有的感受。不過,真的要看一本治癒系的書籍的話,這本就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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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沒有讀《重返狼群》之前,我對狼的認識就是殘酷、令人害怕,幾乎沒有什麼好評價。但為什麼還有人寫關於它的故事呢?帶著這樣的疑惑我拿起了這本書。

閱讀這本書的過程中,我認識了可愛、機智的主人公格林——它是一匹小狼。

作者李微漪在若爾蓋大原救下奄奄一息的小狼,這一舉動令我非常感動。她將小狼帶回了家,調皮的小狼可沒少給她搗亂,偷吃西紅柿,逗蜜峰被蟄,被金雕追擊,喝青稞酒等等。雖然它很調皮,總是惹禍,可是在我眼裡它是那麼可愛。

沒讀這本書之前,我對狼的生活習性一點都不瞭解,通過閱讀這本書讓我對狼有了新的認識,特別是狼群圍攻犛牛群的場景。狼群經過細緻的探查周邊地形環境,選擇隱避的地勢在四周分散埋伏,等犛牛群靠近的距離差不多了,狼群中響起一聲長鳴,此時所有狼就瘋了一樣衝進犛牛群,犛牛群突然受到攻擊,就像炸開了鍋的爆米花一樣,四處亂逃,根本沒反擊能力,狼群完美的團隊合作和機智精準的判斷讓它們贏得了這場對決。

看到這裡又有一件事讓我很是費解,為什麼狼吃羊、犛牛,牧民不殺它們呢?再繼續閱讀下去,我才知道這是因為生物鏈,狼不僅僅吃羊和犛牛,還吃其他生物,如田鼠、黃羊等。如果沒有狼去限制田鼠、黃羊數量,草原的土地會被破壞,草也就會被吃光,草沒了,牧民們也就不能養羊啦!讀完這本書後我才明白草原是一個自然的、和諧的、共處的大家庭。

同學們,聽我說了這麼多,你們對狼一定也很感興趣吧,我們一起去探索更多的關於狼的祕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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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是我最喜歡的動物。之所以喜歡上他們,就是因為李微漪的《重返狼群》《重返狼群2》。《重返狼群2》講述了成功放回狼的李微漪回到了四川,卻突然發現網友跟她說格林被抓了!李微漪大吃一驚,急忙叫上好友亦風奔往若蓋爾大草原,去營救格林。一路上,救了“火燕”一家、看到了狐狸寶寶的悲慘命運,還有那些漢人和被“漢化”的藏人骯髒的心;經過“老狼”《狼圖騰》作者姜戎的幫助鼓勵下——1年多了,李微漪和亦風終於找到了格林……

環境的變化,隨著歷史時鐘的前進,有許許多多數不清的動物遭以滅絕的危難。而21世紀,將有更多的動物會將離開。而這一切,都是自詡文明的我們所製造的。請,保護最後的動物朋友,那些無言卻是最忠誠的朋友。

有一年,我與朋友去動物園玩。看見了一匹老狼,與百科全書上描述的截然不同,老狼的臉上佈滿滄桑,失去了草原霸主的氣質,在草原稱霸的“法寶”牙齒早已被食物鏈頂端的人們給奪取了,尖利的爪子變得平整,就連最後的反抗利器都沒有了,整個籠子變得憂愁。老狼無助地趴在那裡,玻璃隔離牆上全然不清,唉,是被爪子抓的痕印,有篇文章說:無自由,寧願死。

我搖了搖頭,前面就是動物表演的地方,我們走進去,巧了,他們還在彩排,我饒有興趣地趴在窗戶外面看。“啪”的一聲,鞭子毫不留情地打在萬獸之王的背上,紅痕突顯,萬獸之王怒吼一聲,表示反抗。可是這樣,也無濟於事。慘無人道!

動物朋友在歷史的長廊已經留下了深深的痕跡,有現象表明,平均每一分鐘,就會有一種動物滅絕!

請尊重他們,並且守護他們,也將守護我們的藍色星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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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主要講的是作者在若爾蓋草原寫生時,偶然救活了一隻剛剛出生的小狼,從此便開啟了她與狼共舞的生活。

解救格林兩個月後,格林狂野和嗥叫的狼性開始顯現,它陷入自我確定的茫然和缺失同伴的孤獨之中。因為對人類的不設防,更讓它的都市生活危險叢生。看到慢慢長大的格林,作者決定帶它回到自己的故鄉草原,讓它重返狼群,尋找初心。

在草原上安營紮寨的半年時光裡,李微漪帶著格林艱難地尋找狼跡,數次遭遇野獸的攻擊。天氣突變、險象環生、彈盡糧絕一次次遇險,一次次磨難,作者和格林同心協力,都有驚無險的度過了。功夫不負有心人,最終格林終於走出狼媽的懷抱,向大自然邁出第一步,成功野化重返狼群!

從《重返狼群》這本書中,我讀出了人與動物無盡的愛,在作者的故事裡她和格林笑著哭,哭著笑,作者通過文字向人們講述自由、競爭、生存、夢想、尊嚴、友誼讀《重返狼群》讓我想到了我的動物朋友小貓毛毛。它是爸爸從老家撿來的野貓,現在到我家已經有四個月的時間了。在與它相處的日子裡,我們倆經歷了最初的水火不融,到慢慢接觸,再到現在的其樂融融,毛毛讓我遠離了孤獨,成為了親密的夥伴。毛毛和格林一樣,周身散發著動物的可愛,它的高興、它的悲傷,無時無刻不牽動著我的心情。而我也願意把心裡話講給它聽,讓它和我分享成功與失敗。

動物是人類親密的朋友,人類是動物信賴的夥伴。格林雖然重返了狼群,而毛毛卻走進了我的家庭。我喜歡《重返狼群》這本有趣的書,更願意和毛毛成為永遠的朋友。

重識狼性——《重返狼群》讀後感600字12

假期,我讀了《讓我陪你重返狼群》這本書,這本書讓我瞭解到狼的生活習慣,性格特點和對待"家人"的情感。

這本書講的是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寫生的時候偶然救了一隻出生才五天的小狼。作者把小狼帶回城市的家餵養,並給小狼取名叫"格林",可是沒有養多久,因為各種原因,作者發現在城市裡不再適合餵養小狼了,為了保持小狼的野性,作者決定把格林帶到草原。於是他們來到草原的獒場生活,從此撫養它、陪伴它、訓練它。

作者和小狼親如母子,在書中"狼之柔情"裡寫到:有一次作者感冒了,每次聽見作者咳嗽時,小狼就關切地趴在視窗引頸相探,它再沒心思和藏獒們玩鬧,寧願一直官運亨通在窗外觀望。作者在小桌前寫日記,小狼就把前爪搭在窗臺上看著作者;作者躺下休息,格林就在視窗看著作者睡覺,站累了就回到正對視窗的草地上像獅身人面像一樣守望著。作者連日來死撐硬扛,結果病情趨於惡化。也許狼能聞到死亡的氣息,小狼越來越不安,在作者窗前來回徘徊,日夜翹首以待。就在作者病中昏睡的時候,小狼毫不猶豫地選擇忍飢挨餓,把自己的救命糧獻出來。小狼長大了,像一個懂事的孩子學會關心"媽媽".

書是通過一個個小故事進行講述的,通過這些故事讓瞭解到在草原上,作者和小狼相守相依,歷盡千辛萬苦、九死一生,在作者不懈的努力和幫助下,小狼終於得到了狼群的認可,離開人類重新回到狼群中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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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了一本令我愛不釋手的書:《重返狼群》,這部書讓我時而潸然淚下,時而覺得巨集偉雄壯;有時令我心酸,有時令我歡笑……總之,使我欲罷不能,感觸頗深。

這本書講述的是作者奇蹟般地將一隻瀕死的小狼救活養大併成功放歸狼群的故事。

我們小時候接觸過很多關於狼的童話,像《小紅帽》啊之類的。那些故事裡的狼都是凶狠、蠻不講理、殘暴的,總之都不是什麼好形象。而詞典裡與狼有關的詞語,也都像狼心狗肺、狼狽為奸、狼子野心……全都是貶義詞。就這樣,狼很凶殘的形象已經深深扎入了人們的腦海裡。而作者卻用文字塑造了另一個狼形象:重情重義、頑皮、有孝心……誰也想不到,那條半大小狼會在“媽媽”病時,在窗前日夜守候,還會刨出珍貴的存糧給“媽媽”;在“媽媽”被藏狗追趕時,它會不顧傷痕累累去救“媽媽”;大雪封路,斷糧斷食,它會將自己捕得的獵物與“媽媽”分享……這些片段是最動人心扉的部分,它們讓我看到“狼”這個動物純真完美的一面,是的,狼捕獵時的場景是很血腥、慘不忍睹,但那是為了生存,難道我們屠殺動物的景象就不血腥了?人們還屠殺的是無辜的動物,並過度屠殺,而相比之下狼吃食還絕不浪費,那麼我們不是連狼都不如嗎?

在看這本書之前,我還看過另一本描述狼的書《狼圖騰》,那裡面的小狼悲慘死去的情景令我心酸。同樣,在《重返狼群》這部書中也有許多令我心酸的事……還記得書中有一段話,是寫一隻與小狼格林相仿的流浪狗在都市被車撞死,而車主卻“怪叫”地賓士而去,而這種事在當時數不勝數;更有許多狗被屠殺賣給狗肉館子……看到那裡,我都為狗感到心酸,如此忠誠的寵物竟也被如此屠殺。狗啊,殺怕了;狼啊,殺絕了;人啊,還要怎樣做?

更讓我動情的是最後小狼格林迴歸狼群的時候。天地之間,萬仞銀亮,悠遠狼嗥,迴歸親族。

重識狼性——《重返狼群》讀後感600字14

在這個假期,我閱讀了一本小說,是一本與狼有關的書,這本小說的名字叫《讓我陪你重返狼群》,顧名思義,這本書講述的是作者李微漪收養了一隻狼,漸漸的,這隻狼長大了,於是李微漪就把這頭狼帶到了草原上,訓練它,培養它,只期待那一天能送這頭狼回狼群。

既然提到了這頭狼是由人撫養的狼,那麼它一定有名字,它的名字叫格林,是一頭母狼,而小說的主人公是就是小狼格林和李微漪,故事發生在一個叫若爾蓋的大草原上,年輕的女畫家李微漪在這片草原上寫生,聽聞當地有關於狼的事情,些許真的是命中註定,於是便與這頭小狼偶遇了,而這頭小狼剛剛失去了父母兄弟,還未睜開眼睛就要斷氣的小狼。當李微漪見到這頭小狼時,一聲悲痛長嚎,小狼竟然動了動耳朵,奇蹟般的活了過來!

小狼求生的目光觸動了李微漪內心的最柔軟的地方,李微漪緊緊抱住這隻倖存的小狼,帶它回到了城裡。從此視它為親子,撫養它,陪伴它,領會它,訓練它。

但鋼筋水泥林立的繁華都市並不是野性草原狼的真正家園。但為了狼的尊嚴,自由和滿心滿眼對原始故土的嚮往,於是帶領著格林在一次來到了若爾蓋草原上,讓格林練習捕獵,並與藏獒面對面,和藏獒交鋒時,小狼格林總是屢戰屢敗,屢戰屢敗。落下全身傷痛,但並非全無益處,這會讓格林在戰鬥中成長。在這段時光裡,李微漪感受到了狼的愛,熾熱,純粹。他們母女倆相依相守,如影隨形。

終於有一天,遠處傳來一聲威嚴而不容質疑的狼嚎,這是狼王接納家族成員的聲音,緊接著,狼群的嗥聲時不時在曠野迴響,格林聽到了親族的召喚。格林終於在深深的雪中拔出了前腿,邁出了離開人類重返狼群的腳步。

重識狼性——《重返狼群》讀後感600字15

拿到《讓我陪你重返狼群》這本書以後,我便一直沒碰它,因為我討厭狼。今年寒假的一天,我隨便翻開,引起了我的興趣,於是我便認真品味起來。

整本書圍繞著一隻小狼所展開,雖然故事很簡單,但卻動人心絃。這本書主要寫了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救活了一隻小狼,並把它帶回家飼養。但在城市中管不住小狼的野性,經常和居民發生衝突。李微漪只能把小狼帶回草原,進行野化,在經歷了無數次生生死死,小狼終於迴歸草原狼群。

在讀這本書之前,狼是貪婪的動物就深深印在我的腦子裡。什麼《三隻小豬》《小紅帽》《小兔子乖乖》。狼都是一個反派角色。翻開成語詞典“狼心狗肺”“狼子野心”。都是在說狼是最壞的動物。所以剛看這本書時,我是抱著牴觸的心理去讀的。可讀完後,不管這故事是真是假,我還是被打動了,狼,看上去凶狠,奸詐,貪婪,誰又能想到,“狼媽媽“生病時,不進溫暖的棚子,無論風吹雨打,還是睡意朦朧,都堅持守在窗邊。“狼媽媽”被一群大狗追咬時,奮不顧身地撲上去追趕大狗。冬天食物匱乏時,總是跑出來之不易的獵物分享給“狼媽媽”。這些真實又感動的事例,顛覆了我對狼的認知。

不僅是這樣,狼對於自然生態的平衡也有一席之地。如果沒有狼,野兔會瘋狂地吃光花草樹木,傳染病瘋狂地席捲世界,自然平衡就會遭到嚴重的破壞,現在很多人站起來為狼平反昭雪,我也是其中之一。

讀完《讓我陪你重返狼群》我對狼有了一個新的認知,同時我也在思考李微漪的一句話“我救下的是一頭孤狼的命,但我們能改變整個狼群的命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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