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4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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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某一作品後,大家心中一定是萌生了不少心得,這時候,最關鍵的讀後感怎麼能落下!你想好怎麼寫讀後感了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400字,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400字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400字1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是我們的必讀書目。它是世界文學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童話作品。

這本書主要講了一個14歲男孩尼爾斯,他不愛讀書,調皮搗蛋,喜歡戲弄小動物。一天,爸爸媽媽去教堂了,尼爾斯被一個小精靈變成了一個拇指大的小人,還能聽懂動物們的話了。這時,家裡的雄鵝莫頓準備和大雁一起去旅行,尼爾斯想阻止它,卻被莫頓帶上了天。一路上,尼爾斯靠自己的聰明才智,救了許多動物。最後,尼爾斯終於回到了家。這本書告訴我們:在面對困難時,不能害怕退縮,要勇往直前,與危難作鬥爭。“災難是人生的老師。”經歷了那麼多的災難,尼爾斯不僅改掉了以前淘氣、調皮的缺點,還學到了許多地理知識,變得乖巧、懂事起來,他從一個人人討厭的淘氣蛋變成了人人喜歡的乖小孩。連原先一直被他捉弄的小動物都願意和他在一起。只有你願意幫助他人,他人才會來幫助你。只有你和別人團結互助,別人才會和你團結互助。如果發現自己做錯了事,要及時改正。

這本書中,作者塞爾瑪·拉格洛夫運用奇特的想象力以及豐富的文學知識,編織出一個關於冒險、夢想和成長的故事。告訴每個讀過它的孩子:正直、善良和勇敢的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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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本書主要講述了主人公尼爾斯在被小精靈變成一個小人兒時,騎在家裡的公鵝莫頓身上,跟隨著大雁進行了一場旅行,途中學到了許多做人道理,還聽到了許多有趣的故事,下面,我就給你們詳細介紹一下這本書吧。

尼爾斯是一個不守規矩,而且還特別喜歡欺負小動物的人,他們家的牲畜都很討厭他,因為他老是搞惡作劇,有一天,一個小精靈鬼鬼祟祟的溜到他們家,不巧被尼爾斯看見,尼爾斯一把抓住小精靈,想逗它玩玩,沒想到自己臉上突然一陣劇痛,然後就昏了過去……

醒來後,尼爾斯突然發現,自己變小了,家裡的一切在他眼裡都成了龐然大物,他傷心極了,想出去瞧瞧,竟意外聽到了動物的語言,原來他也變成了一個小精靈。突然一群大雁飛過,家裡的一直天鵝想跟他們一塊走,尼爾斯見了,也忘了自己變小了,上去就抱住鵝的脖子,沒有料到卻被鵝帶到了空中,從此,尼爾斯騎著雄鵝,跟著大雁,踏上了遷徙的旅程。路上交了許多朋友,像鄧芬、小綠黃鴨、高爾果、這些朋友都曾經幫助過他,還給他講了數不清的童話故事,他在路上做了許多好事,包括清除森林蟲害、拯救小綠黃鴨,阻止人們抽乾湖水開墾農田,尼爾斯從一個不學無術的小孩子,到了一個樂於助人、喜歡小動物、關心別人的人,小精靈也許也想讓他通過這次旅行,來讓他改頭換面、重新做人。

這本書我覺得主要告訴了我們要愛護小動物,它們也是有語言、有生命的,所以要珍惜生命、樂於助人,這樣才能搏得別人的喜愛,才能受到大家的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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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裡,我讀了很多書,有黃蓓佳阿姨寫的《小船,小船》和《親親我的媽媽》,還有辮子姐姐寫的《神奇女生祝如願》……但我最喜歡的就要數瑞典作家拉格洛芙寫的《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啦!

這本書是講一個不愛學習、喜歡惡作劇的頑皮孩子尼爾斯,因為一次捉弄小精靈,而被小精靈用魔法變成了一個小小的精靈。他騎在他家的大白鵝背上,跟著一群野鵝出發作長途旅行。通過這次奇異的旅行,尼爾斯增長了很多見識,結識了許多朋友,也碰到過好幾個凶惡陰險的敵人。他在種種困難和危險中受到了鍛鍊,最後尼爾斯回到了家中,恢復原形,成為了一個好孩子。

尼爾斯是一個善良、勇敢、樂於助人的好孩子,我們應該好好地學習他。他以前經常欺負小動物,經過了這次長途旅行,尼爾斯和小動物們互相幫助,克服了重重困難。動物是人類的好朋友,我們要和它們和睦相處,可是我在公園裡卻經常看見有小朋友捉蜻蜓用繩子綁住它的腳來玩弄它;看見有小朋友捉蝴蝶裝在瓶子裡把它悶死;還看見有小朋友捉蝸牛來賽跑……我看了都心疼。如果我能聽懂動物的語言知道動物在想些什麼,我就會去問問小動物們有什麼感受,然後再告訴小夥伴們,讓他們不要傷害小動物們。

假如我也能像尼爾斯一樣有一次神奇的長途旅行就好了!因為,這樣能增長許多見識,還能更加地瞭解動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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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們一起學習瞭如何閱讀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塞爾瑪拉格洛芙所創作的《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在北歐,它與《安徒生童話》齊名,並被譯成了20多種文字,為世界各地的小讀者所喜愛。

回到家,我認認真真地看了起來:這個故事充滿了神奇,我幾乎是一口氣把她讀完的:一個叫做尼爾斯的瑞典小男孩,他調皮搗蛋,不愛讀書學習,還時常欺侮家裡的小動物,所有的雞鵝貓牛都討厭他。有一次,他在捉弄一個小狐仙的時候,被小狐仙用法術變成了一個拇指大的小人。這下可糟糕了!更可怕的是接下來尼爾斯一不小心被一隻家養的大白鵝帶到天空,加入到一群大雁的遷徙旅程,從南至北橫飛了整個瑞典。旅途中,這拇指大的小人,能聽懂鳥言獸語,有許許多多的歷險記:他和大雁打敗了狐狸;幫助大雕逃出牢籠;他跌入熊窩,用一根火柴救了自己就這樣,小尼爾斯慢慢長大了,而且他也漸漸改變了自己。

翻閱著童話,徜徉在優美的語言和驚心動魄的情節中,我彷彿能傾聽到森林裡動物的呼吸聲;領略到大自然的千變萬化,想象一下,一個拇指大的小人如何看世界,只是這一點,這篇童話的吸引力就讓我讀得欲罷不能。但最可貴的是從尼爾斯驚險的遷徙旅程中感受到他的成長:一路上尼爾斯用自己的智慧,克服困難,幫助了許多動物,尼爾斯自己也從中獲得了快樂。它教我們不要欺負弱小,要學會幫助別人,因為幫助別人是最快樂的。從故事中我清楚地看到了一個調皮搗蛋的孩子是如何變成一個勇敢、善良、樂於幫助別人的好孩子的。

這是一個實現夢想的故事,我喜歡這本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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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寒假,我和媽媽一起讀完了一本書,這本書的名字叫《尼爾斯騎鵝旅行記》,我感覺非常有趣,從裡面還能學到一些做人的道理。

這本書作者是瑞典的塞爾瑪·拉格洛夫,女作家,她是瑞典第1位得到諾貝爾文學獎的作家,1909年編寫了這本童話,因此獲得了這個獎項。

這本書主要講的是一位名叫尼爾斯的男孩,十四歲,總是扯公雞身上的毛,欺負母雞和鵝,大家很討厭他。一次在他讀訓言時,被小精靈變小了,他養的貓也很高興,因為尼爾斯以前總扯它的尾巴。尼爾斯看見往南飛的大雁叫雄鵝莫頓一起飛時,爬到了它的背上,與大雁們一起飛往拉普蘭。

在這本書的人物裡,我最喜歡小灰雁鄧芬,因為它心地善良、可愛、美麗,願意幫助他人。可是它的兩個姐姐文妮和安娜,卻心狠手辣,它們說雄鵝莫頓是醜陋的烏鴉變成的,讓莫頓食用有毒的草根,把莫頓毒死,可是沒能得逞。後來我想了一下,為什麼原本愛欺負小動物的尼爾斯一下子變好了,愛幫助動物了呢?終於我明白了,尼爾斯是通過這次旅行,心中愛的種子被激發出來了,他的善良、誠信和樂於助人的品質得到了動物們的歌頌。

讀完《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本書後,我想:如果我也能變小,我會騎在大雁背上和大雁一起跨過山和大海,穿過人山人海,去南方,探尋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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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野鵝飛來了,家鵝馬丁很愛旅行,他就一直練飛,練會了之後正準備同野鵝一起飛走,去拉普蘭特。尼爾斯一把抓住了公鵝的羽毛阻止它,他完全忘了自己是個小不點,馬丁一展翅就帶著他飛向了遠方。他們在途中遇到了很多難題,但是他們仍然堅持向著拉普蘭特前進。

慢慢地,尼爾斯變得愛小動物了。他為了救公鵝差點兒被狐狸吃掉,公鵝又去救他了。野鴨一隻只的從狐狸頭頂上飛過,狐狸怎麼跳也夠不著他們,最後一隻公鵝馬丁蹭著狐狸的耳朵飛上了天。就在公鵝飛過去的時候,尼爾斯抓住了公鵝的一根羽毛,馬丁帶著他飛上了天。狐狸往樹上一看,見尼爾斯不見了,氣極敗壞地跳來跳去。

最後他們歷盡千辛萬苦終於來到了野鵝的故鄉拉普蘭特,他們在那裡孵蛋,馬丁和灰母鵝絨毛純也生下了六個孩子,六個孩子一起同尼爾斯玩。最後,野鵝要去另一個地方,要路過尼爾斯的家,尼爾斯就回了家。馬丁也回到了以前的窩,它以前的朋友都被賣了。媽媽正準備殺馬丁,尼爾斯在媽媽腳底下大聲說不要殺它。尼爾斯抱住媽媽的一瞬間,長大了。

以後,尼爾斯再也沒有傷害過小動物。我很喜歡尼爾斯和公鵝馬丁,因為他們很有愛心,遇到困難都互相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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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爾斯是這本書的主人公,他非常的淘氣,他除了弄得雞飛狗跳,其他的什麼也不會幹。他的爸爸媽媽都為他操碎了心。有一天,有一個小精靈把尼爾斯變小了,突然,一隻貓和一隻雞來到他面前,對他說:“你活該,你活該。”他十分驚訝,他能聽懂動物們的說話了,一群鵝頁來了,它們打他、琢他。

不久一群野鵝要離開尼爾斯家,飛往拉普蘭特去,有一隻叫馬丁的鵝也想去旅行,就跟著野鵝一起飛。尼爾斯一把抓住了馬丁的脖子,一起飛上了天空,跟著這一群鵝做了一趟有意思的旅行。

我很喜歡尼爾斯,雖然他很淘氣,但是他後來有錯就改,而且變得很喜歡小動物。在路上,它們認識了很多小動物,狐狸斯米爾、松鼠、烏鴉、老鷹果果······尼爾斯很善良,很勇敢,在路上幫助了很多小動物。尼爾斯在路上遇到了困難很冷靜,我要學習他這一點。

自從尼爾斯去了拉普蘭特以後,性格都變了,變得不再打小動物了,而且很愛學習。尼爾斯已經長大了,變得成熟了,變得不在讓爸爸媽媽操心了。

我看完這本書以後,我也很想像尼爾斯那樣去做一次不一樣的旅行,多有意思啊,我真羨慕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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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完《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的這幾天,眼前就會出現一個調皮的.小男孩,這本書的主人公——尼爾斯。他是一個調皮搗蛋的小男孩,因為一場意外,他被小狐仙變得很小。為了阻止雄鵝飛走,跳到雄鵝背上,卻被雄鵝帶著和雁群一起飛向拉普蘭,開啟了一段奇妙的旅程。

在和大雁們旅行的途中,他們一起經歷過危險,也經歷過歡樂。尼爾斯救了一隻小松鼠,幫助了古城堡裡的動物們,救了整個雁群,體會到了助人為樂的樂趣,大家對他的行為交口稱讚,沒有人認為他還是曾經那個頑皮可惡的男孩了。旅行中他也有難過的時候,他只有水草和蟲子吃,螞蟻也能欺負他……他在家門口看見爸爸媽媽時,發現他們都老了很多,並且都在為他擔憂。

通過這次奇異的旅行,尼爾斯漲了很多見識,結識了朋友,他在種種困難和危險中受到了鍛鍊。在雁群的幫助下,他變回了原來的樣子,甚至還長高了。尼爾斯十分高興,他知道了家的溫暖。並且懂得了愛護動物,樂於助人。

讀完了這本書,我體會很深。主人公尼爾斯本來是個壞孩子,十分令人討厭,後來變得勇敢善良。他雖然沒做出驚天動地的事情,但他為了幫助朋友奮不顧身,為了救朋友捨生忘死。讓我體會到了友誼的最寶貴最深刻的意義。尼爾斯的堅強勇敢,聰明機智,伶俐活潑,都是我們應該學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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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懷著好奇的心讀完了這本書,小主人公尼爾斯深深地吸引了我。他是一個調皮、不愛學習,經常欺負小動物的孩子。

有一天,尼爾斯捉弄了一個小精靈,小精靈一生氣,就施法把尼爾斯也變成了一個只有大拇指大的小人。正當他驚異於自身變化的時候,天空中飛過一群大雁,家裡的雄鵝莫頓感受到大雁的呼喚,想與大雁一起飛行。為了挽留莫頓,尼爾斯緊緊地摟住了它的脖子,不料莫頓將他帶上了天空。於是,尼爾斯騎在鵝背上跟隨大雁們一起開始了他的旅行……

一路上,尼爾斯幫助了許多人,他幫助了小松鼠,幫助大雁阿卡和獵犬,從而變成了一個樂於助人、熱愛學習的好孩子。

我想起了前些天,我在寫作業時偷偷地在房間裡玩了會兒遊戲,玩得正起勁時,被爸爸媽媽發現了,他們狠狠地批評了我。當時,我心裡還不服氣,現在想想,還是我不對,不該貪玩遊戲,影響了自己的學習。

我也想變成變小了的尼爾斯,去體會動物們的心情。俗話說,動物是人類最好的朋友。但是,我想到了我捕過麻雀、蝴蝶,抓過青蛙、蜻蜓,最後它們的下場非死既傷。現在想想,真是不應該,我看了尼爾斯,為以前的行為感到深深地愧疚。 我們要愛護小動物,不去傷害它們,有了它們,我們的家園才能夠更加和諧美好。我也要像尼爾斯那樣做一個樂於助人、誠實守信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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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寒假裡我讀了許多童話故事,但最使我不能忘記的是《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它是瑞典的賽爾瑪.拉格洛寫的。

從前有個調皮、專愛玩惡作劇、欺負小動物的男孩叫尼爾斯,有一次,他的父母去了教堂,他在家裡捉弄一隻小精靈,被小精靈變成了一個拇指大小的小人兒。正在這時,一群大雁從空中飛過,家中一雄鵝莫頓也想展翅隨大雁飛行,他為了不讓雄鵝飛走,緊抱著雄鵝的脖子,隨著雁群去南方一個美麗的小島度過整個冬天。一路上,他們歷盡了千辛萬苦,破壞了狐狸斯密爾斯的許多詭計,從強盜山逃出來,打敗了灰老鼠兵團,救了小松鼠……他們經歷了很多事情,克服了重重困難,終於到了拉伯蘭。它們看到了美麗 “鶴之舞” ,周遊了瑞典全國。他也從小動物們身上學到了許多東西,逐漸改正了自己淘氣調皮的缺點,培養了勇於捨己,助人為樂的優秀品質。由於尼爾斯變得善良了,當他重返家鄉時不僅恢復了原形。而且成了善良、樂於助人、富有責任感的男孩子,再也不是以前那個淘氣、貪玩、愛捉弄人的尼爾斯了。

讀了這本書,讓我知道人要有一顆善良的心;讓我學會了最重要的一點——“永遠不放棄”;也讓我懂得了人要幫助別人才是最快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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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些天來,我讀了一本書,名字叫《尼爾斯騎鵝旅行記》這是一本由瑞典作家塞爾瑪·拉格洛芙創作的。這也是世界文學史上唯一一部獲得諾貝爾文學獎的童話作品。

這本書告訴了我們,不要隨便欺負小動物,還告訴了我們怎樣去實現夢想。

書中描寫了:一個十四五歲的小男孩,名叫尼爾斯,天天愛欺負小動物。

一天,他碰到了一個森林精靈。淘氣的尼爾斯碰到精靈也不放過,開始玩了起來,作為懲罰,小精靈把尼爾斯變成了拇指大的小人,之後,尼爾斯和他家的家鵝——馬丁,還有一群野鵝開始了危險而又漫長的旅行。一路上他們碰到了不少動物,那些動物一遇到困難,尼爾斯就主動上前幫助,尼爾斯遇到困難時,那些鵝也為了拯救他發生了許多奇特的事,最後尼爾斯變回了原樣,也與他的朋友們——鵝,道了別。

讀了這本書,我深深地體會到,小尼爾斯儘管一開始很淘氣,但後來他的行為著實讓我非常感動,他變得非常重感情,不顧一切地保護野鵝們和所有的動物,他們經歷千辛萬苦,終於克服了種種困難。小尼爾斯也知道了變回人的祕笈,最終回到了 父母身邊,他不再像以前那麼淘氣,而變得懂事聽話了,後來,也與野鵝們道了別。此外,這本書還描繪了作者祖國瑞典的美麗河山,更重要的是使我們瞭解了豐富的地理和歷史知識,讓小讀者在閱讀中懂得了真誠、勇敢、友愛和熱愛祖國的深刻道理。

這本書的情節很使我感動,希望同學們下課後,也來多多閱讀吧!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400字12

《騎鵝旅行記》講述了頑皮的小孩-尼爾斯與雄鵝以及大雁遊歷各地,四海為家的故事。

尼爾斯喜歡捉弄小動物,這次他竟然惹怒了小精靈,招上了大的麻煩,被小精靈變成了姆指大的小不點。他為了大阻止家養的大白鵝與大雁一起飛走,無意中被帶上了天,開始了他的旅行生活。

在一場顛沛流離地旅行中,尼爾斯吃了不少苦,但也長了不少知識,改正了許多毛病。他為了大雁三番五次與狐狸思密爾鬥智鬥勇,為了自已許下的諾言四處尋找救命之人,為了保護朋友放棄了恢復原身。在危險的經歷中,也浙浙養成了他主動幫助動物朋友的習慣,後來、他終於成了一個熱愛動物、關心動物、樂意幫助他人的孩子。

讀了這本書,我覺得動物是人類的朋友,也是大自然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而且它們中有許多是對人類有益的,但至今仍有一些人為自已的利益去獵殺動物,殘忍地對待動物。我想如果有一天,世界上少了動物,我們人類該會多冷清,讓我們一起保護動物,保護大自然,讓這個世界充滿愛!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400字13

大家好!我是三(3)班的俞子涵。我有一個願望,就是能聽懂動物們的語言,這樣就能和它們親密接觸,彼此之間成為好朋友了。你們想知道我為什麼會有這個願望呢?因為我看了一本叫《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的書。

這本書主要講了一個叫尼爾斯的小男孩,平時他調皮搗蛋,總是欺負小動物,是個“人人見了都頭疼”的孩子。一個被他惹怒的小精靈為了懲罰他,就把尼爾斯變成一個和兔子一般大的小矮人。在變小之後,尼爾斯和大雁們一起飛到南方去。在經歷了種種磨難後,尼爾斯迅速地成長了,變成了一位機智、勇敢、樂於助人的人。最後,小精靈成全了尼爾斯,讓他恢復了原樣。從此,尼爾斯和父母快樂地生活在一起了。

尼爾斯在旅途中遇到的種種事情,被作者寫得生動有趣,引人入勝,我為了一口氣看完這本書,到了晚上11點還不想睡覺。這本書雖然我已經看了許多遍了,但還是看不膩,愛不釋手。

聽了我的介紹,你肯定也很想看看這本《尼爾斯騎鵝旅行記》吧!我想,你看了之後,也一定會和我有同樣的感受。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400字14

今天我看了《尼爾斯騎鵝旅行記》的第1-3章。主要講述了從前有個叫尼爾斯的小男孩,因為調皮搗蛋捉弄了小精靈,於是被小精靈變成了小人兒。變成小人兒的尼爾斯能聽懂動物們的語言,為了保護家裡的財產----一隻白鵝,他忘記自己已經變成了小人兒,當他抱住大白鵝的時候反而被大白鵝帶著飛上了天空。尼爾斯和大白鵝跟隨雁群開始了長途飛行,但當雁群知道這個男孩是個人後都很害怕。後來,男孩從狐狸嘴裡救回了一隻大雁,雁群才開始接受他。男孩和雁群來到了一個村莊,無意中聽到兩隻貓頭鷹的談話,他們談論到自己,還提到了怎樣才能變回人的事情。男孩非常高興,他終於知道怎麼重新變成人了。

看完這部分故事給我一些啟示:首先,只要我們努力去做,天下就沒有辦不成的事。其次,沒有一條通向光榮的道路是鋪滿鮮花的。第三,要與別人友好相處,我們怎樣對待別人,別人就會怎樣對待我們。第四,別人有困難的時候提供援手,這是我們應當做的,也是結交朋友的重要途徑。

《尼爾斯騎鵝旅行記》讀後感400字15

這幾天,我看了一本書,名叫《尼爾斯騎鵝歷險記》。講的是,以前有一個頑劣、調皮的男孩,名叫尼爾斯,居住在瑞典南部的一個村莊。因為得罪了小精靈,被變成了大拇指那麼大、能用獸語的小人兒。他跟隨著大雄鵝和以阿卡為首的大雁群,周遊了瑞典全國,並從他的動物朋友們身上學到了許多珍貴品質。當他重返家園的時候,他不僅恢復了身形,而且成為了一個有責任感、有愛心、富有正義感的好孩子。

在這故事中,我最喜歡那個調皮的尼爾斯,他以前是那麼的不聽話,愛捉弄小動物,大家都不喜歡他。但是,當他跟著雄鵝歷險回來後,他真正成為了大家的朋友。在離波羅(地名),一群小孩子把大雄鵝抓住,大人們說,這隻雄鵝肉真嫩,把它吃了吧。尼爾斯一聽就著急了,他和大雁阿卡趁人們不注意,冒著很大的風險,偷偷溜進廚房,他看見雄鵝很高興,大家一起從牆上的洞裡鑽了出去,大雁和尼爾斯把雄鵝救了出來。尼爾斯這種不顧一切,救朋友的精神很讓我感動。當尼爾斯經歷了重重困難和危險後,尼爾斯在夥伴們的幫助下,成為了一個勇敢、樂於助人的男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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