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餘愛好寫小說散文

來源:才華庫 1.77W

結婚後的第二年,大兒子出生了,那時我正在單位上班,每天起早貪黑,就給大兒子起名叫“職業”。後來下崗分流,我開了一家小飯店,養家餬口,二兒子又出生了,我就給他起名叫“副業”。等熬過了中年,歲數一大把,有空侍弄花草,偏偏三兒子又降生了,我就給他起名叫“愛好。”

業餘愛好寫小說散文

有一次,臨出遠門之前,我給三個兒子交代任務,大兒子上山砍柴,拿到集市去賣;二兒子眼神好,派出滿地撿錢;三兒子尚小,去河邊放鴨。回來後,我問婆姨:“孩子們表現咋樣?”

婆姨說:“職業掙錢不多,副業一點錢也沒撿著,愛好嘛,整天趕著鴨子,到處嘎嘎亂叫。”

言歸正傳。我家的婆姨,懶得出奇,因為姓氏的緣故,對豬的生活頂禮膜拜。家務活我一人包攬,洗衣、做飯、掃灰塵……最拿手的,就是洗盤子洗碗。結果,我落下一個毛病,看到圓的東西就想刷。後來知道,這就叫“慣性。”

“慣性”貫穿我的整個生活,比如我從小養成了閱讀習慣,不管紙上印的是什麼,拿過來就想讀一讀。人活著,總要找點事幹。古人云:“不為無益之事,何以遣有涯之生。”讀得不過癮,也想寫兩個字。

可是,詩歌我卻不會寫,眼裡沒有色彩斑斕的世界,心中自然沒有詩化的意境。散文更是笨拙,形散神也散。對話連篇的劇本,至今不敢嘗試。也許我的啟蒙文體是小說,所以我偏偏愛上寫小說,真是不知天高地厚。

不會寫的文體形式,免不了找一個藉口,以保持心理的平衡。一本教材的導論,很合我的胃口,其中有對詩歌、劇本,以及小說的介紹。雖有以偏概全之嫌,失於公允,有些滑稽,但能窺見小說特有的優勢。暫且引用一段,但願不屬於剽竊——

詩歌與戲劇是人類早期社會形成的文體。它們在今天雖沒有失去生命裡,然而我們仍不能不悲哀地承認,它們被接受的侷限性和有限性。人們常常稱讚詩歌的音樂美,但往往忽略了它的誇飾性,用保羅德曼的話來說是偽飾性。而且詩對節奏、韻腳的尋求總不免給人以匠作之感。這根崇尚自然、崇尚真實的現代人的審美心理頗多距離。詩只能面向主體的心靈世界,所有其他日常生活景觀或外在世界的程序都不能成為它表現的中心。

戲劇的表現形式較之詩歌舒展。但從頭到尾的對白又使它顯得過於簡單、呆板和僵硬。即使給它注入一點抒情敘述風格,也改變不了它整體的建構格局。面對現代複雜的生活及人們的'挑剔的眼光,就是莎士比亞活到今天也會感到尷尬。因為觀眾多要對他的人物動作及語言喝倒彩,覺得它們不是行為、不是日常說話本身,而是裝腔作勢的表演、是詩朗誦。戲劇在揭示心理世界方面比詩歌還弱,而且由於受舞臺時間的限制,其涵蓋生活的細緻程度、廣度和歷史長度都顯得窘困……

書本的教條主義,大可不必當真。其實,我資質愚鈍,毫無天賦,寫小說,完全是自娛自樂。在書寫的過程中,有一種釋放的快感。小說不拘一格的表現形式,令我情有獨鍾。它能把漫長的歷史濃縮,寫成輝煌的鉅作(《戰爭與和平》),也能抓住某個瞬間,成就永恆(《伊凡傑維索尼奇的一天》),如果你願意,儘可以描摹細微,對雞毛蒜皮的小事,揮毫潑墨(《奧勃洛摩夫》);也可以把感知的觸角,伸到社會的各個角落(《復活》)。誠如書中舉例,無論聰明人、奴才,還是傻瓜、英雄都可以成為它的表現物件。最無意義的事,最無聊的人,也能寫成驚心動魄的文字。

小說,是一片自由的天地,任由思想東奔西跑。小說,是一個魔方,形式與內容,可以拆下零件,搭建文字迷宮。卡夫卡把人寫成了大甲蟲,又把人塞進了地洞裡,樹立了小說陌生化與新奇化的美學追求。意識流鉅著《尤利西斯》,整整一章無標點,任由主人公的意識上天入地,恨不得讓讀者缺氧窒息。至於“荒誕”、“怪誕”、“黑色幽默”以及現代派的種種技法,更讓人如墜雲裡,矇頭轉向。

說了那麼多別人的廢話,下面聊一下我寫小說的體會。既然是屬於業餘愛好,我大可不必像專業人士那樣,“兩句三年得,一吟雙淚流。”只要覺得能夠表達出自己的意思,寧可什麼修飾,什麼技巧也不用。完全按自然流程記敘,是我最常用的手法。有時候,也賣弄一點小技巧。不過,實話實說,不為譁眾取寵,而是掩飾自己傳統文化的缺失。在吸引眼球的同時,小丑的內心是很自卑的。

我寫小說,主要取材於現實。不寫歷史題材,主要基於兩點考慮,一是,我的知識積澱不夠,站在歷史巨人的肩上指指點點,非但淺薄,也容易露怯。二是,我偏執地認為,一個時期的事,最好由一個時期的人來寫。富有歷史的真實感和責任感。即便最優秀的作家,寫歷史也是靠文化的傳承,“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所以,我寫小說,只寫身邊的事,身邊的人。

佔據我小說的主導思想,就是人間的脈脈溫情。也許,這跟我個人的生活經歷有關,我曾在散文《書寫溫情》中提到:“什麼最珍貴?什麼才值得用文字來紀念?不是虛無縹緲的幻想,不是無病呻吟的慨嘆,而是一句輕輕的問候,或者是絮絮叨叨的問寒問暖。我身體一直不是很好,這麼多年,家人對我不離不棄,傾注那麼多關愛,還有朋友們的鼓勵和幫助。走過了年少無知,我才懂得去珍惜。我愛我的家人,我愛我的朋友,我愛這人世間的脈脈溫情。假如我還有一點點激情,假如我還有一點點寫作的慾望和衝動,我一定會認真書寫人間的溫情,把最美的文字和最好的祝願獻給善良的人們!”

小說歸根結蒂是塑造人物形象,如果世界上沒有人,那麼這個世界對我還有什麼意義?通過人物塑造,傳遞出某種思想,彰顯某種精神,或是鞭撻某種醜陋,這才是我寫小說的真正目的。

“你憑什麼寫小說?”朋友問。

我說:“憑我的愛好。業餘的。”

“小說就是瞎編,愛咋編就咋編。”朋友一語道破。

我說:“言之有理。”

朋友急扯白臉:“那還羅嗦什麼?湊字數,也沒人給你稿費。”

我說:“誰叫我是鴨子嘴,到處呱呱亂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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