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詩歌的語言特色

來源:才華庫 1.4W

主要成就是新樂府運動主要倡導者、寫下了不少反映人民疾苦的詩篇,小編整理的白居易詩歌的語言特色,供參考!

白居易詩歌的語言特色

語言特色

白居易的思想,綜合儒、佛、道三家,以儒家思想為主導。孟子說的“達則兼濟天下,窮則獨善其身”是他終生遵循的信條。其“兼濟”之志,以儒家仁政為主,也包括黃老之說、管蕭之術和申韓之法;其“獨善”之心,則吸取了老莊的知足、齊物、逍遙觀念和佛家的“解脫”思想。二者大致以白氏被貶江州司馬為界。白居易不僅留下近三千首詩,還提出一整套詩歌理論。把詩比作果樹,提出“根情、苗言、華聲、實義”(《與元九書》)的觀點,他認為“情”是詩歌的根本條件,“感人心者莫先乎情”(《與元九書》),而情感的產生又是有感於事而繫於時政。因此,詩歌創作不能離開現實,必須取材於現實生活中的各種事件,反映一個時代的社會政治狀況。他繼承了《詩經》以來的比興美刺傳統,重視詩歌的現實內容和社會作用。

強調詩歌揭露、批評政治弊端的功能。他在詩歌表現方法上提出一系列原則。《與元九書》中他提出了著名的“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的現實主義創作原則。

他的這種詩歌理論對於促使詩人正視現實,關心民生疾苦,是有進步意義的。對大曆(766~779)以來逐漸偏重形式的詩風,亦有鍼砭作用。但過分強調詩歌創作服從於現實政治的需要,則勢必束縛詩歌的藝術創造和風格的多樣化。

成就

白居易是中唐時期影響極大的大詩人,他的詩歌主張和詩歌創作,以其對通俗性、寫實性的突出強調和全力表現,在中國詩史上佔有重要的地位。在《與元九書》中,他明確說:“僕志在兼濟,行在獨善。奉而始終之則為道,言而發明之則為詩。謂之諷諭詩,兼濟之志也;謂之閒適詩,獨善之義也。”由此可以看出,在白居易自己所分的諷喻、閒適、感傷、雜律四類詩中,前二類體現著他 “奉而始終之”的.兼濟、獨善之道,所以最受重視。同時提出了自己的文學主張:“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而他的詩歌主張,也主要是就早期的諷諭詩的創作而發的。

早在元和初所作《策林》中,白居易就表現出重寫實、尚通俗、強調諷喻的傾向:“今褒貶之文無核實,則懲勸之道缺矣;美刺之詩不稽政,則補察之義廢矣。……俾辭賦合炯戒諷喻者,雖質雖野,採而獎之。”(六十八《議文章》)詩的功能是懲惡勸善,補察時政,詩的手段是美刺褒貶,炯戒諷喻,所以他主張: “立采詩之官,開諷刺之道,察其得失之政,通其上下之情。”(六十九《采詩》)他反對離開內容單純地追求“宮律高”、“文字奇”,更反對齊樑以來“嘲風月、弄花草”的豔麗詩風。在《新樂府序》中,他明確指出作詩的標準是:“其辭質而徑,欲見之者易諭也;其言直而切,欲聞之者深誡也;其事核而實,使採之者傳信也;其體順而肆,可以播於樂章歌曲也。”這裡的“質而徑”、“直而切”、 “核而實”、“順而肆”,分別強調了語言須質樸通俗,議論須直白顯露,寫事須絕假純真,形式須流利暢達,具有歌謠色彩。也就是說,詩歌必須既寫得真實可信,又淺顯易懂,還便於入樂歌唱,才算達到了極致。

白居易對詩歌提出的上述要求,全部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補察時政。所以他緊接著說:“總而言之,為君、為臣、為民、為物、為事而作,不為文而作也。” (《新樂府序》)在《與元九書》中,他回顧早年的創作情形說:“自登朝來,年齒漸長,閱事漸多,每與人言,多詢時務;每讀書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為時為事而作,首要的還是“為君”而作。他也說:“但傷民病痛,不識時忌諱”(《傷唐衢二首》其二),並創作了大量反映民生疾苦的諷諭詩,但總體指向卻是“唯歌生民病,願得天子知”(《寄唐生》)。因為只有將民情上達天聽,皇帝開壅蔽、達人情,政治才會趨向休明。

主題

題材集中是白居易諷喻詩的藝術特色之一。他一般只選擇最典型的一件事,突出一個主題,“一吟悲一事”,主題非常明確。為使主題更明確傳達給讀者,或詩題下加小序點明主題,或“卒章顯其志”突出主題。其次,白詩的藝術特色還表現在刻畫人物上,他能抓住人物的特徵,用白描方法勾勒出鮮明生動的人物形象。但白詩的詩意並不淺顯,他常以淺白之句寄託諷喻之意,取得怵目驚心的藝術效果。《輕肥》一詩描寫了內臣、大夫、將軍們赴會的氣概和席上酒食的豐盛,結句卻寫道:“是歲江南旱,衢州人食人”,這是一幅多麼慘烈的情景。

閒適詩和諷喻詩是白居易特別看重的兩類詩作,二者都具有尚實、尚俗、務盡的特點,但在內容和情調上卻很不相同。諷喻詩志在“兼濟”,與社會政治緊相關聯,多寫得意激氣烈;閒適詩則意在“獨善”,“知足保和,吟玩性情” (《與元九書》),從而表現出淡泊平和、閒逸悠然的情調。

白居易的生平簡介:

他生於“世敦儒業”的中小官僚家庭。生地鄭州新鄭縣東郭宅(今河南新鄭市城關鄉東郭寺)。11歲起,因戰亂顛沛流離五、六年。少年時讀書刻苦。貞元十六年(800)中進士,十八年,與元稹同舉書判拔萃科。二人訂交。以後詩壇元白齊名。

十九年春,授祕書省校書郎。元和元年(806),罷校書郎,撰《策林》75篇,登“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授縣尉。作《觀刈麥》《長恨歌》 《池上》。

元和二年回朝任職,十一月授翰林學士,次年任左拾遺。四年,與元稹、李紳等倡導新樂府運動。五年,改京兆府戶曹參軍。他此時仍充翰林學士,草擬詔書,參與國政。他能不畏權貴近臣,直言上書論事。元和六年, 他因母喪居家,服滿,應詔回京任職。

元和十年,因率先上書請急捕刺殺武元衡凶手,被貶江州(今江西九江)司馬。次年寫下《琵琶行》。開始“吏隱”,在廬山建草堂,思想從“兼濟天下”轉向“獨善其身”,閒適、感傷的詩漸多。

元和十三年,改忠州刺史,十五年還京,累遷中書舍人。因朝中朋黨傾軋,於長慶二年(822)請求外放,先後為杭州、蘇州刺史,頗得民心。

文宗大和元年(827),拜祕書監,明年轉刑部侍郎,四年,定居洛陽。後歷太子賓客、河南尹、太子少傅等職。會昌二年(842)以刑部尚書致仕。在洛陽以詩、酒、禪、琴及山水自娛,常與劉禹錫唱和,時稱劉白。會昌四年,出資開鑿龍門八節石灘以利舟民。

75歲病逝,葬於洛陽龍門香山琵琶峰,李商隱為其撰寫墓誌銘。

白居易一生以44歲被貶江州司馬為界,可分為前後兩期。前期是兼濟天下時期,後期是獨善其身時期。

詩歌思想及其對後世的影響:

白居易的詩歌理論思想,綜合儒、釋、道三家,以儒家“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為指導思想。他的“兼濟”之志,主要是實行儒家的仁政,當他受皇帝信任的時候,在政治上直言極諫,無所忌諱,敢作敢為,詩歌創作便積極反映民生疾苦,為補察時政服務;當他失去信任而不能有所作為時,便請求放外任或做分司閒官,遠嫌避禍,以詩、酒、禪、遊自娛,詩歌創作則主要表現個人感受。無論達和窮,他都離不開詩。

白居易一生不僅留下很多詩作,還提出了一整套詩歌理論。他把詩歌比作果樹,提出了“根情、苗言、華聲、實義”的著名論點。情是詩的內容,言和聲是詩的表現形式,義是詩的社會效果。因而,詩歌創作不能脫離現實,必須來源於生活,取材於現實生活中的各種事件,反映著一個時代的社會政治狀況。

在中唐階級矛盾和統治階級內部矛盾十分尖銳的情況下,這種詩歌理論對促使詩人正視現實、關心民病,是有積極意義的。對大曆以來詩壇上逐漸偏重形式的詩風,也有鍼砭作用。但是,他過分強調詩歌創作服從現實政治需要,有時把詩歌變成押韻的諫章,又是不恰當的。有時他運用這種理論來批判謝靈運、陶淵明、謝□、李白等著名詩人,便不免顯得偏頗和狹隘。同樣,如果一味強調“辭質而徑”等詩歌的表現方法,勢必束縛詩歌藝術的創造,拘限詩歌風格的多樣,難免有淺率之弊,因而受到晚唐詩人杜牧及宋代一些詩人的批評。   白居易詩歌的創作風格,後世頗有爭議。有人說他“俗”,說他“淺”,矜耀富貴,吟弄風情,存在著格調低下的庸俗的一面,缺少蘊藉含蓄的韻味和抑揚頓挫的氣勢。但他的成功之作,多能做到"言淺而思深,意微而詞顯",在平易、切近的形式裡蘊含深遠的思想情趣,有力地顯示著白詩通俗化、大眾化的重要成就。

白居易的詩歌對後世文學有巨大影響。晚唐的許多詩人,都在不同方面、不同程度上受到白居易詩風的啟示。此外,元、明、清歷代劇作家有不少人取白居易作品的故事為題材編寫戲曲,如《長恨歌》演變為白樸的《梧桐雨》、《琵琶行》演變為馬致遠的《青衫淚》等。白詩的詞句,也有很多被宋、元、明話本所採用。除詩歌以外,白居易的文章寫得也很有特色,他以其創作的實踐,推動了散文的革新。

由上可以知道,白居易不僅在詩歌上給予後人有很大的影響,更是以其超然自適的性格和人生智慧贏的文人的尊敬與崇拜。他的一生,影響深遠。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