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童話

來源:才華庫 1.2W

愛情中的故事有時候像童話那般的天真,但有時又像童話般的幼稚。

愛情童話

愛情童話篇一:

風箏求愛

咸豐年間,在鼎州布政司任職的餘海,因病告了假回家賦閒。為了讓兒子東亮好好讀書,他收養了故友的兒子孫明傑,一來替亡友撫養遺孤,二來也給東亮找個伴讀的。明傑比東亮小一歲,讀書很用功。可東亮卻懶得讀書,只要餘海不在家,他也就成了匹脫韁的野馬,明傑怎麼勸他都不聽。

這天,東亮去買風箏,可風箏上有字畫的都賣完了,只好買了架白紙風箏。回家後東亮要明傑給他在風箏上題字畫畫。這天正好是明傑父親的“週年祭”,明傑略一思索提起筆來就寫了一首詩:

未經春色過眉間,秋聲頻頻到耳邊。

人間何處埋憂地?題向風箏寄與天。

東亮帶著書童萬兒出去放風箏,正玩得興起,風箏線突然斷了!風箏飄飄悠悠,最後掉進了一戶人家的院裡。萬兒一瞧,忙告訴東亮那是徐錚老將軍的宅院。東亮一聽,就要萬兒去徐家把風箏討回來。

卻說這位徐老將軍,兩個月前奉朝廷之命奔赴邊關擔任防禦指揮使去了。他娶了兩個老婆,各給他生了一個女兒。徐錚將自家宅院一分為二:正室住北院,偏房住南院。兩院之間只留了個小門。正室生的大女兒愛娟相貌平平,不愛讀書;偏房生的小女兒淑娟倒是個美人,聰明伶俐,琴棋書畫件件皆能。

風箏不偏不倚正好落在南院,淑娟正在窗前讀書,眼見風箏落在窗前。她好奇心起,撿起來一看,風箏上有首詩。淑娟讀後,同情心頓起,就進屋在風箏的背面也寫了一首詩:?

風箏只合飛雲天,緣何不請落窗前?

有苦莫向青天訴,憂愁煩惱損朱顏。

淑娟剛寫完,丫環進來說餘府的人來找風箏。淑娟就讓丫環去還風箏,順便跟人家說聲對不起,自己無意把風箏弄髒了。

萬兒拿著風箏回到餘府,東亮不在,萬兒就把風箏交給了明傑。明傑見風箏上多了一首詩,就問是怎麼回事。萬兒就把來龍去脈說了一遍。讀了淑娟寫的詩,明傑很感動,他叫萬兒再去買兩個風箏來,還叫他對東亮保密。

萬兒剛走,明傑就把風箏上的兩首詩剪下來藏起來了。等萬兒把風箏買回來,明傑將他寫的那首詩寫在其中一架風箏上,要萬兒將這個風箏還給東亮,跟著,他又在另一架風箏上寫了首詩:

小詩一首拜嬋娟,索來錦句謝垂憐。

若非紙鳶斷線後,哪得紅絲月下牽。

寫完,明傑跟著萬兒來到徐府,將風箏放上天后,他也故意把線掐斷,風箏果然又掉進了徐府。明傑叫萬兒再去一次徐府,萬兒就又去了南院,誰知南院的丫環告訴他沒看到風箏,讓他去北院問問。萬兒又打聽小姐在哪,丫環告訴他小姐也在北院。

萬兒又來到北院,一個奶孃出來問他找誰,萬兒說是來找風箏的。奶孃聽了一笑,轉身進去稟告給小姐,不一會兒,奶孃又出來了,告訴萬兒,小姐對他家公子的詩才很佩服,如果公子有意,就請今晚月上東山時來徐府北邊的牡丹亭相會。

月上東山時,明傑隻身去了牡丹亭。一進涼亭,就見那邊坐著一位小姐,他趕緊過去作了一個揖。那位小姐一轉身,明傑一看,小姐相貌一般。但他轉念一想,難得姑娘家滿肚子學問,才貌雙全的'美人畢竟不多。於是他趕忙向小姐施了一禮:“前次戲筆,多謝小姐和詩賜教;此次拙作,不知小姐和過嗎?”

愛娟說:“你的拙作我早就和過了。”明傑一愣,以為小姐開玩笑,笑著說:“小姐和的詩能否讓我拜讀拜讀?”小姐又說:“風箏在我媽房裡,你就別拜讀了。”明傑心裡一驚:怎麼這麼有才情的小姐竟然連“拙作”、“佳作”、“拜讀”都不懂?看來是認錯人了!明傑心下有些失望,告別小姐轉身就走。

回家後,明傑一氣之下將剪下的兩首詩扔了……

兩年苦讀,明傑考取了秀才,跟著又中了舉人,會試又奪了探花。一時名聲大振,明傑成了鼎州家喻戶曉的人物。此時,徐錚因戍邊有功,皇上恩准他回鄉省親。一天,大老婆偶爾說起餘家公子和愛娟曾經在牡丹亭相會的事,希望老爺成全女兒。讀了風箏上的詩,徐錚有些奇怪,但也沒有多問。

第二天,徐錚去南院和小老婆團聚,無意間聽說淑娟拾到過斷線風箏,還在風箏上和過一首詩。徐錚聽了哈哈大笑,連說“有趣”。

天亮後,徐錚問淑娟還記不記得那斷線風箏上的兩首詩?淑娟面紅耳赤地點了點頭。徐錚要女兒寫出來,淑娟就寫了。徐錚帶著詩馬上去了餘府。

一聽說徐老將軍來訪,餘海慌忙迎接。寒暄過後,徐錚說明來意,餘海倒吃了一驚,只好打發人叫來東亮。見到東亮時,徐錚笑著說:“餘公子的詩寫得好呀!”東亮卻說:“我不會寫詩呀。”徐錚見東亮不承認,就拿出了淑娟寫的兩首詩,指著第一首說:“難道,這首詩不是你寫的?”

見兒子發愣,餘海忽然明白了,說“我知道寫詩的人是誰了。”他將自己收養孫明傑的事講了,徐錚這才恍然大悟,於是就向餘海說,自己想招明傑為婿。<

“好!佳偶天成!”明傑能成為徐老將軍的乘龍快婿,餘海是求之不得啊!

不料新婚之夜,洞房裡的探花郎明傑卻愁眉苦臉,暗自神傷。看看夜已深了,新娘喊了幾次“郎君”,明傑既不搭理,也不上床睡覺。這可惱了新娘,她走到新郎面前揭開紅蓋頭說:“你是不是嫌我長得醜?”

“啊!你……你是誰?”明傑大吃一驚。淑娟一笑,說她就是那個拾到斷線風箏後在上面和詩的人,見明傑不信,她就背出明傑和她寫的那兩首詩。明傑聽了,還有些將信將疑,問:“那我那晚在牡丹亭見到的那位小姐……”

淑娟一笑:“那是我的姐姐!”

明傑哪裡知道,萬兒第一次向淑娟討風箏時,就被愛娟發現了。萬兒剛走,愛娟就藉著問鞋樣打聽淑娟都在風箏上寫了些什麼,淑娟就如實地說了。巧的是,明傑放出的風箏被愛娟拾到了,可她不懂詩,就拿著風箏給娘看。娘看了,告訴她這是一首求愛詩。愛娟高興得不得了,萬兒再次來尋風箏時,她就讓奶孃約明傑半夜去牡丹亭相會。這才鬧出了一場誤會,不過幸好,最後真正的有情人終成眷屬。

愛情童話篇二:

我們的愛情

六月份,我認識了他,我和他很談得來,說實話我從一開始就欺負他,我也不想啊,必竟我和他不熟。可是我總是在不知不覺中欺負他。或許是他比我大吧,每次我氣他時他都不說什麼,只是默默地忍受。他可以選擇離開我,不理我,必竟我們才剛認識,但他沒有這樣。他一直在我身邊,幫助我,鼓勵我。

六月二十號晚,我哭啦,或許是因為我這段日子以來我經常和他聯絡的原因吧,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他。我發信息告訴他,我哭了,他應該是在看完資訊後的下一秒就給我打電話了吧。他小聲地安慰著我,或許他怕他大聲說話會嚇到我吧。我聽到他的聲音,我哭地更嚴重了,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或許是因為他像我的哥哥,所以我在他面前可以不必掩飾一切。想哭就哭,想笑就笑。

後來他告訴我,那晚以後,他的感覺告訴他,我就是他要等待的人。回想起來也確實如此,自從那晚以後,他對我更好了,不知不覺中對我更好了,而我也依舊欺負著他。或許他早已習慣啦!

我仍然把他當成我的好朋友,可他總開玩笑似地說要做我男朋友。我沒有當真,我認為他在跟我開玩笑。日子一天一天地就這麼過去啦。七月,有一個比我小一歲的男孩子說喜歡我,我把這件事告訴了他,他問我喜不喜歡那個男孩,他問我我心裡是怎麼想的,我毫不猶豫地告訴他,我不喜歡他,而且他比我小,一直以來,我都想找一個比我大的男生做我男朋友。他問我“那我怎麼樣啊,我比你大啊!”我說“你啊,下輩子我也許會考慮一下你啦!”他問我為什麼是下輩子,這輩子不行嗎?是啊,為什麼是下輩子?這輩子不行嗎?我也說不清為什麼。

其實,在這之前,我的一個朋友告訴我,說他可能喜歡我,每次我給他發信息時他都樂得像是發瘋啦。因為我朋友和他在一起工作,所以有關他的一些事我朋友也經常和我提起。我說不可能,因為我一直把他當成朋友,當成哥哥。當時朋友問我會不會喜歡他,我當時是那麼肯定的告訴我的朋友,不會,絕對不會。

自從朋友和我說了以後,他的許多行為,讓我覺得他可能真的喜歡我。只是他沒有勇氣說罷了。或許他怕說了以後連朋友也做不成。而我也一直在逃避著什麼,每次他問我他這個人怎麼樣時,我都說不怎麼樣,其實他挺好的,可我不能這麼說,我怕我說完此句以後,他的下一句會是,我可不可以做你的男朋友。

有一次我覺得他特有意思。那次他問我,他可不可以做我男朋友,我告訴他“你啊,下輩子我可以考慮考慮”他問我這輩子為什麼不可以。我說“這輩子也可以啊!前提是你必須在五分鐘之內出現在我面前”當時他在青島,而我則在德州。我知道他不可能在五分鐘之內出現在我面前,所以我才敢這麼說。五分鐘過去了,他沒有回我資訊,當然啦更沒有出現在我的面前。我還以為我的話傷了他,讓他不知道該說什麼啦,所以沒有理我。可我沒想到又過了幾分鐘,我的手機振動啦,不用看我也知道是他,我以為他給我發的資訊。可我沒想到他竟然把他的照片發過來了。儘管他遲到了幾分鐘,可他還是出現在了我的面前,雖然只是一張照片,但是我真的很感動。

他仍然對我很好,我也仍然氣著他,欺負著他。中間發生過很多事吧。有讓我感動的,有讓我高興的,有讓我生氣的`,有讓我擔心的,有讓我難過的……

他仍然問我,他可不可以做我男朋友,我仍然逃避著。直到我不得不面對現實了,我才試著去接受他。有一天晚上我本來想告訴他,我可以答應做他女朋友,可是我一直等到晚上十一點,他仍然沒有給我發信息。其實,大多數是我先給他發信息,因為他說他怕打擾我的生活,而且他也很忙。那晚我確實有些生氣氣,於是我給他發了一條資訊,我告訴他,我本來今晚有話和他說,可是他始終沒有給我發信息,所以我永遠都不會告訴他我想和他說什麼啦。我告訴他他是多麼多麼地自私。並且我告訴他,我以後不會和他聯絡啦。他一遍一遍地撥打我的手機,而我一遍一遍地按拒接鍵。事情總是要面對得,在拒接了n次以後,我還是接聽了。他很著急,很小心地一遍一遍地說著對不起,其實現在想起來,當時他做錯了什麼?什麼也沒有做錯,他憑什麼給我發信息,當時我們認識還不到一個月。可他卻一遍一遍地說著對不起。一遍一遍地解釋他為什麼沒有先給我發信息。他一遍一遍地試著讓我說出我到底想和他說什麼,可我還是沒有告訴他。那晚我們聊到凌晨兩點多。聊了很多很多。

這件事就這樣過去啦。我以後也沒有再提起。我仍然欺負著他,他仍然讓我欺負著。他仍然經常問我可不可以答應做他女朋友。我仍然說下輩子可以考慮一下。他問我是不是隻會說下輩子啊。我說是。其實,我不答應他是因為我怕我會傷害他,因為他老家是泰安的,我老家是德州的。我怕我的家人會反對我們在一起。我怕我們現在在一起啦,到時候我家人不同意,最後受傷的還是他。因為我當時確實不喜歡他。所以我不會受很大的傷害。

我和我的朋友說過這件事,她們說我不答應他不也是傷害他嗎?或許我們最終不能在一起,但最起碼我給他留下了美好的回憶。我在七月十六日的中午答應了他做他的女朋友。而且我告訴他,當他遇到他喜歡的人時,他可以去追求她。遇到喜歡他的人時,他也可以去接受她。他可以隨時放棄我去追求他的幸福。他對我說,放棄我他永遠做不到。當時我很感動。

於是他成了我的男朋友,我仍然欺負他,他不讓我欺負了,我就“哭”,他不忍心看我“哭”只好讓我欺負。可我老是說他欺負我,每次他都說他沒有欺負我,我便告訴他一句話,那恐怕是我這輩子說過的最有哲理的一句了“你不讓我欺負你,就等於你欺負我,你讓不讓我欺負你?”他說他以後再也不欺負我啦!我說“那你的意思就是任我欺負啦!他笑啦。我聽得出來他那是幸福的笑。

我叫他小豬,他叫我乖乖,其實我們的名字應該對換一下。我比較像小豬,而他比較乖。我幸虧答應做他的女朋友了,否則我肯定不會像現在這麼快樂,肯定不會像現在這麼幸福。也許除了他,我這輩子不會再愛別的人了,我會欺負他一輩子,愛他一輩子。

小豬,我愛你,我要永遠永遠和你在一起。我要生生世世做你的乖乖女朋友。小豬,我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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