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翻譯常犯錯誤歸納

來源:才華庫 1.83W

文言文翻譯常犯以下錯誤:

文言文翻譯常犯錯誤歸納

一、錯譯。

主要表現在實詞、虛詞和句式的運用方面。

1.譯錯詞義。混淆實詞的古今意義和詞類活用規律,忽視多義詞的義項選擇,不熟悉詞的通假現象,缺乏古代文化常識,都會導致錯譯實詞,例如有的同學把“沛公軍霸上”(《鴻門宴》)這一句,譯成“沛公劉邦的軍隊在霸上”,這裡的“軍”字已由名詞活用為動詞.作“駐軍”講。

2.混淆虛實。不瞭解或不熟悉常用虛詞的用法,導致錯譯虛詞。例如把“特與嬰兒戲耳”,錯譯為“特地同小孩玩耳朵”。顯然,譯者把虛詞“特”、“耳”譯錯了——“特”是副詞,在此作“不過”講,不能譯為“特地”;“耳”是語氣詞,表限止語氣,可譯為“而已”、“罷了”,不能誤作實詞,錯譯為“耳朵”;這裡“特”、“耳”連用,構成固定句式“特……耳”,可譯為“不過是……罷了”。因此,“特與嬰兒戲耳”,應譯為“(我)不過是跟孩子開個玩笑罷了。”

二、漏譯

1.省略成分不增補。省略句的省略成分,必須補出卻沒有補譯出來。例如“觸草木,盡死”(《捕蛇者說》),這兩個分句的主語分別承前省略了。如果只補出“觸草木”的.主語“蛇”,而漏補“盡死”的主語“草木”,就會漏譯成“蛇觸及草木,全死了”。如果把原文的省略成分補全,那麼譯為“蛇觸及草木,草木全枯死了”,這才對。

2.該譯詞語被“遺忘”。原文中本該譯出的詞語,保留未譯。例如有同學把“向吾不為斯役,則久已病矣”(《捕蛇者說))這一句,譯成“假如我不幹這捕蛇的差事,那麼早就病了”。這裡就漏譯了“病”字。如果把這個“病”字譯出,原文後一分句譯成“那麼早就困苦不堪了”,這樣處理,譯文就完整、準確了。

三、硬譯

1.照搬註釋不變通。“犧牲玉帛,弗敢加也,必以信”(《曹劌論戰》)中的“犧牲”,因為其註釋是“指豬、牛、羊等”,有的同學就把這一句譯成“豬牛羊、珠玉、絲綢,我從來不敢虛報數目,一定做到誠實可信”。

2.倒裝句式不調整。有同學把“求人可使報秦者”((廉頗藺相如列傳))這一句,譯成“尋找一個人可以派他去回覆秦國的”。忽視了原句定語後置的特點,未調整原句的語序就硬譯。

四、贅譯

翻譯遊離原文,任意發揮,譯而無據。有同學把“秦人開關延敵”(《過秦論》),譯成“秦國人大擺空城計,開啟關門想引誘敵軍進城”。這裡的所謂“大擺空城計”等,就遊離原文太遠了。翻譯一定要緊貼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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