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通形象作品徵集活動方案範文

來源:才華庫 1.44W

一、活動宗旨

卡通形象作品徵集活動方案範文

xxx縣國小“快樂活動·今天行動計劃”專案正在火熱開展中,為配合整個專案的推進,xxx縣少先隊雛鷹爭章活動又將拉開新的帷幕。在完善《行動·快樂·成長——xxx縣國小生雛鷹爭章手冊》的基礎上,將配套推出屬於孩子們自己的《快樂行動綠卡》,這本綠卡將伴隨全縣少年兒童度過快樂的國小生活。為使孩子們的童年能在快樂的爭章活動中變得更有趣、更難忘,特推出全縣“卡通形象”作品徵集活動,讓我們與孩子們一起用創意放飛夢想,讓“卡通形象”帶領孩子們在“快樂行動”中全面發展,健康成長。

二、參與物件

全縣國小生

三、作品設計要求

1、創作的“卡通形象” 活潑可愛,應體現少年兒童陽光、健康、積極向上的精神面貌,能融入海島文化特色。

2、申報作品應包含:卡通形象名稱、卡通形象圖、設計說明。

3、形象應新穎,有較強的辨識度。(單個或組合動畫形象均可)。

4、形象具備靈活性和附屬開發空間,適用於印刷、動漫衍生品等應用。

四、作品上交時間與方式

截止時間:20XX年11月20日;

上交方式:1、可將填寫完整的“卡通形象作品徵集申報表”文字稿送交教師進修學校南校區B樓405室張老師收。

2、如申報作品為電子稿,可將作品傳送至郵箱:xxxxx。圖片為jpg格式,每幅作品大小不超過1M。

五、注意事項

1、為保證比賽公正,實行實名投稿制。

2、參賽選手必須認真填寫個人資訊。請保證提供真實姓名和電話及地址的準確性。

3、所有投稿作品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一經發現,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4、作者投稿即表示同意主辦方在相關活動及宣傳中擁有所投稿作品的使用權和釋出權。

5、獲獎作品,在主辦方支付相應獎勵後,作品智慧財產權歸主辦方所有,主辦方享有對方案進行再設計、生產、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傳播等權利。未獲獎的作品著作權依然歸作者本人所有。

6、所有應徵作品主辦方均不負責退還,請應徵者自留底稿。

7、本次大賽最終解釋歸權xxx縣國小“今天行動計劃”雛鷹爭章專案組所有。

“卡通形象”作品徵集申報表

卡通形象名稱



設計學生姓名



年齡



所在學校



指導教師姓名



聯絡電話



卡通形象圖:









卡通形象設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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