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工程通知集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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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用到通知的地方越來越多,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可以用通知,平行機關之間有時也可以用通知。相信很多朋友都對寫通知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工程通知5篇,歡迎大家分享。

關於工程通知集錦5篇

工程通知 篇1

____________:

你單位 工程經(巡查、抽查)存在以下質量問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1.整改;

□ 2.區域性停止施工,進行整改;

□ 3.限你單位於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整改完畢,並將整改結果書面報我站複查。

  建設單位專案負責人:

  監理單位專案負責人:

  施工單位專案負責人:

  相關單位專案負責人:

  檢 查 人 : 簽發人:

  簽發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注:此表相關責任單位各存一份、監督站存檔一份。

工程通知 篇2

國道214線臨滄(博尚)至雙江(小黑江橋)二級公路工程

建設單位:臨滄公路開發有限公司臨雙二級公路建設指揮部監理單位:雲南元土工程監理有限公司臨雙二級公路總監辦施工單位:金光道建設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整 改 通 知 書

TJ01)

中國第十四冶金建設公司(TJ02) 雲南路建巨集程路橋工程有限公司(TJ03) 中國航空港建設總公司(TJ04) 廣東省佛山公路工程有限公司(TJ05)

整改通知單

專案名稱:國道214線臨滄(博尚)至雙江(小黑江橋)二級公路 編號:TJ01-05

TJ01合同段具體整改內容:

工程通知 篇3

有效期三年內,參加完規定不少於48學時的繼續教育培訓,各省安監局會安排這種培訓,要留意各省安監局網站,這種培訓是必須的,要保持註冊有效性必須接受這種繼續教育培訓。

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於20xx年6月1日開始受理取得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人員的註冊申請。

凡通過全國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或經20xx年度考核認定合格,已取得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可將申請材料報送至部門、省級註冊機構申請初始註冊。

註冊材料:

1、初始註冊申請表(將申請表按照雙面列印要求列印後加蓋單位公章,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2、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影印件);

3、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工程技術工作的勞動合同或者聘用檔案(影印件)、聘用證明(公章必須是聘用單位法人公章或人事部門公章,其他公章一概無效);

4、6個月內免冠正面2寸彩色照片2張(照片背面用圓珠筆工整寫上申請人姓名、序號,若在申請表中上傳照片,提交的照片則應與申請表中照片一致)。

註冊條件:

通過全國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或經認定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並需註冊登記的人員,可向《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管理辦法》中規定的省級或部門註冊管理機構申請初始註冊。

註冊程式:

1、申請初始註冊的人員應登入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管理系統填寫資訊並上報,下載初始註冊申請表;

2、經聘用單位同意後,申請人將初始註冊申請表和上述需提交的材料一併報省級或部門註冊管理機構;

3、各省級或部門註冊管理機構在收到初始註冊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後1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表原件及其他註冊材料原件認真進行稽核,提出初審意見;

4、各省級或部門註冊管理機構在初審合格人員的初始註冊申請表和彙總表上加蓋本機構的公章後,連同申請人提交的其他註冊材料上報至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管理中心終審,終審合格後予以註冊,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證》。

對不符合初始註冊條件的人員,應當自決定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未通過初審的原因。申請人有異議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中國安全生產科學研究院註冊安全工程師註冊管理中心申請複議。

工程通知 篇4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做好20xx年度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36號)精神,為做好20xx年我省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及部分科目免試條件

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每年舉行一次,實行滾動考試,每兩年為一個週期,參加全部4個科目考試的人員必須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免試部分科目的人員必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及成績有效期保持不變,暫停考試年份(20xx年)不計入成績有效期。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並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請參加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或取得其他專業中專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9年。

(二)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專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7年。

(三)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或取得其他專業大學本科學歷,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5年。

(四)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及相關工作滿2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第二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3年。

(五)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或取得其他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2年。

(六)取得安全工程、工程經濟類專業博士學位;或取得其他專業博士學位,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滿1年。

凡符合上述相應報名條件,且在《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下發之日(20xx年9月3日)前已評聘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並從事安全生產相關業務工作滿10年的專業人員,可免試《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和《安全生產技術》2個科目,只參加《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和《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二、考試科目及時間

20xx年度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科目和時間詳見下表:

時間

科目

日期

上午

下午

9:00-11:30

14:00-16:30

10月28日

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

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10月29日

安全生產技術

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

三、報名時間及要求

1.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一律採用網上報名和繳費, 考生請開通支援中國銀聯的網上銀行業務,報名時間為20xx年7月28日至8月21日。考生完成註冊後,同時按要求提交報名資訊、上傳處理好的照片,並進行報名資訊確認,由貴州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在2個工作日內進行資格稽核,資格審查通過後的考生請於20xx年8月23日17:00時前在網上進行繳費確認。

2.注意事項:

(1)考生需登入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證件照片稽核工具軟體,報考人員在註冊上傳照片前,必須預先使用該軟體進行照片處理,只有通過稽核處理後新生成的報名照片才能被網報平臺識別,使用其它軟體處理的照片將會無法上傳至報名系統從而導致報名失敗。

(2)未確認報名資訊的,報考人員可以自行修改報名資訊。

(3)已確認報名資訊的,報考人員可以自行取消報名資訊確認,修改報名資訊。

(4)已確認報名資訊並已完成稽核的,報考人員可以自行取消報名資訊確認(同時自動取消已稽核標誌)修改報名資訊,修改後需要重新進行資格審查。

(5)繳費成功後需要進行修改的,到貴州省人社廳考試院辦理。

(6)對於成績有效期大於1年的考試,報考人員修改級別後按新考生進行處理,須重新進行報考資格稽核。

3.資格審查諮詢電話:0851—86891404,技術諮詢電話:0851—86810676。

4.考生報名成功後,於20xx年10月20日至10月26日登陸中國人事考試網()下載列印准考證。

四、考試形式

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科目為主客觀題混合卷,其餘科目為客觀題。考生應考時,應攜帶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字編輯功能的計算器。

五、考試收費標準

按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規定的收費標準,《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安全生產管理知識》、《安全生產技術》每人每科55元,《安全生產事故案例分析》每人每科60元。

六、教材徵訂

考生需要購買考試大綱與考試輔導教材的,請與貴州省安全技術培訓中心聯絡,聯絡電話:0851—86891471。

七、成績查詢及證書發放

各項資格考試在統一網報平臺釋出成績,請考生關注中國人事考試網(),並在此網站上查詢考試成績。

各個科目成績均達到卷面總分60%的考生請於成績釋出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持畢業證、身份證、報名表原件及影印件到貴州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進行資格複查,複查合格人員方可領取資格證書;複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試成績,停發資格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考後複核的考生,按自動放棄考後複核處理,取消當年度全部考試科目成績。對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參加考試併合格的,成績無效,並按《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八、關於考生資訊修改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於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資訊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xx〕45號)精神,應考人員身份證件資訊發生變更,造成報考資訊與身份證件資訊不一致,應考人員申請修改姓名或身份證號資訊的按如下處理:

(一)如應考人員已取得資格考試證書(包括證書已列印但尚未領取者),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不予修改。如應考人員在註冊中因證書資訊與身份證件資訊不一致時,由相關考試註冊管理機構負責處理。

(二)關於修改報考級別

對於成績有效期大於1年的考試,如報考人員更改了報考級別,一律按新考生進行處理,需要重新到相應機構進行資格審查。

(三)關於修改報考專業

對於多專業且各專業報名條件相同的,如果成績有效期內專業科目已全部合格,不允許更改報考專業(防止1個有效期內多專業合格);如有不合格的專業科目,考生可以更改專業,按老考生進行處理,保留原檔案號和公共科目成績。

(四)關於報名資訊修改

報考人員在報名資訊確認前可以修改報名資訊,報名資訊確認後,本人不可自行修改報名資訊。

各單位接到本通知後,要做好廣泛的宣傳工作,並將考試的有關要求通知專業人員,使其能及時報名參加考試。

工程通知 篇5

請20xx年一級註冊消防工程師考試合格人員(僅限本人領取)於7月26日起,攜帶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到雲南省公安消防總隊防火監督部技術處領取合格證書。

領取地址:雲南省昆明市官渡區珥季路龍馬社群三組

領取時間:工作日早8:30-11:30,14:30-17:00

諮詢電話:0871-64569545

  雲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考試中心

  20xx年7月21日

【拓展閱讀】

一級消防工程師證書註冊流程

1、提出申請

申請一級消防工程師證書註冊的人員,應當通過聘用單位向本單位所在地的省級或者地(市)級有關部門消防機構提交註冊申請材料。

2、受理

有關部門消防機構收到註冊申請材料後,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出具受理憑證;不予受理的,應當出具不予受理憑證並載明理由。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五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地市級有關部門消防機構受理註冊申請後,應當在三日內將申請材料送至省級有關部門消防機構。

3、審批

省級有關部門消防機構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內對申請人條件和註冊申請材料進行審查並作出註冊決定。在規定的期限內不能作出註冊決定的,經省級有關部門消防機構負責人批准,可以延長十日,並應當將延長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請人。

4、發證

省級有關部門消防機構應當自作出註冊決定之日起十日內頒發相應級別的註冊證、執業印章,並向社會公告;對作出不予註冊決定的,應當出具不予註冊決定書並載明理由。

注意:

註冊消防工程師的註冊證、執業印章式樣由消防局統一制定,省級有關部門消防機構組織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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