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末考試工作通知

來源:才華庫 2.46W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使用上通知的情況與日俱增,通知的功能多,種類多,寫法彼此有較大的區別。在寫之前,可以先參考範文,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期末考試工作通知,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期末考試工作通知

各系(部):

為了加強教風和學風建設,維護正常考試秩序,使考試管理工作進一步規範化、科學化,在《關於考試工作的有關規定》、《考場規則》、《監考人員守則》和《關於試卷評閱的有關規定》檔案的基礎上,現結合實際,對加強期末考試工作規範的幾點補充要求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

一、時間安排

按照學院校歷統一安排,結

合教務處工作要求執行。

二、考試質量

鼓勵任課教師根據課程教學目標和要求進行考試(核)方式改革,注重過程考核,形式靈活多樣,考試內容要能反映該課程對學生專業能力、方法能力和社會能力(知識、能力、素質)培養的要求,出卷前課程負責人組織相關任課教師要進行充分交流討論,出卷教師要掌握學生總體學習情況,試卷命題要規範準確、難度適中、覆蓋面廣,不能使用往年試卷或與往年試卷相似度過高(雷同率不得高於30%)。鼓勵各系(部)建立課程試卷(題)庫,如“課程中心”平臺等網路手段,實行教考分離。

各系(部)教學負責人要組織教研室主任、課程負責人做好課程考試(核)方式及試卷的稽核工作。當課程考試(核)方式與教學大綱不一致時,應經各系(部)教學負責人審批通過後執行,並及時修訂完善該課程教學大綱。

加強考前輔導,提高教學質量,課程結束後各任課教師應指導學生進行全面系統的複習,加強複習階段輔導,幫助學生複習備考,解決課程疑難問題,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學生透露試題內容。

規範試卷印刷分裝,強化試卷保密意識,試卷應由各系(部)統一送文印室印刷,要做好試卷交接記錄。試卷分裝應在封閉環境中進行,工作人員要注意檢查試卷,避免試卷錯印、漏印、裝訂缺頁等,要在各個環節中做好試卷保密工作,且負有保密責任,防止因人為主觀故意或疏忽造成試卷(題)洩露。

三、監考工作

嚴肅考風考紀,強化考務培訓,各系(部)要組織監考人員進行監考工作的培訓,認真學習相關制度檔案。各系輔導員(班主任)要組織學生開展形式多樣的考風考紀誠信主題宣傳教育活動,營造良好的備考氛圍和公平的考試環境。嚴肅考風考紀,堅決杜絕考試舞弊行為的發生。

監考人員必須認真履行監考職責,如確有特殊情況不能監考,向所在系(部)請假,辦理備案手續,材料留存系(部)。擅自調換監考人員、遲到、缺監考和不認真履行監考職責的將按照《學院教學事故認定及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監考人員應考前15分鐘進入考場,清理佈置考場,重點要做好清場工作,做到課桌面、桌內、座椅均不得有雜物,將書包、書本、手機等與物品集中放在考場前面的.醒目位置。學生進場後清點人數,核對證件(一般為校園一卡通或學生證),檢查學生是否按指定要求就座。在考試之前,要向學生宣佈考試紀律及考試注意事項,遲到30分鐘以上的考生,不允許其入場,以曠考論處;開考30分鐘後准許交卷離場。

監考期間,監考教師要關閉手機,杜絕通訊聯絡。要堅守崗位,自覺做到不聊天、不串門、不打瞌睡、不木訥凝坐、不觀望窗外,不準閱讀書報。要保持考場前後各一人,並經常巡視。

試卷發放和收回要做到三個核對。髮捲前,要認真核對學生人數,做到發放考卷和考生人數一致;考試結束時,要核對試卷和答題紙份數,確保收回試卷和考生人數一致;考試後,閱卷老師要對收回的試卷和《考場記錄單》核對是否一致。考試結束時間一到就準時收卷,要認真整理、清點試卷,對缺考、違紀、作弊的學生及主要情節做明確的記錄和認定,並如實填寫好《考場記錄單》。

監考人員應及時制止學生違反考場紀律的意圖和行為,防止舞弊行為的發生,對發現有作弊行為的考生,應立即取消其考試資格,當場取證,認真填寫《考場記錄單》,並將有關情況及時向教務處上報;考試期間(含第18周隨堂考試)院領導、教務處、系部主任將進行檢查巡視,對考試紀律較差的考場,對學生作弊現象視而不見、聽而不聞的監考人員,要現場予以批評指導,責令其整改;對於違反監考職責的教師,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直至紀律處分。

四、試卷評閱

試卷一律用紅筆批閱,試卷上的每個題目均應有評閱標誌(扣分或得分),每份試卷的評閱標誌必須統一(扣分和得分不得同時混合使用),各大題所得分數分別填入題首得分欄和卷首的表格中,以便核查。卷面評分凡是有修改之處,必須有閱卷教師的親筆簽名。

評卷過程中應遵循嚴格、認真、準確、公正、公平的原則。做到"給分合理,扣分有據,寬嚴適度,標準一致"。缺考答卷、作弊答卷一律記“0”分,並在成績單上註明“缺考”或“作弊”字樣。

已閱完的試卷,請老師們按班級和考試科目分類將試卷裝入試卷袋中(每班同科目試卷裝成一袋,不同班級不同科目試卷不要混裝)。

完成試卷評閱後,各系(部)負責統一清點、裝訂(按試卷裝訂要求進行裝訂)、裝袋(含《考場記錄單》),假期開始前,以教研室為單位將試卷交課程所屬系(部)統一封存存檔(含電子版試卷原始資料刻盤)。

五、成績評定與管理

各類考試(考查)課成績評定應嚴肅、認真、公正、公平、公開。嚴格按照課程教學計劃的要求執行。無故不按時提交成績的,將作教學事故處理。成績一旦提交後,任何人都無權更改。如有特殊情況確要改動成績者應由原任課教師提出書面申請(《成績修改申請表》),經教務處審批,查明原因後確定是否修改。該書面申請附於成績單後備檢存查。

學生如對考試成績確有異議,可向輔導員(班主任)提出書面《成績查詢申請表》,經系(部)主管領導同意後,由教務祕書和任課教師共同查閱試卷,並將最終結果告知學生本人。

如查詢課程為外系(部)開設,應由學生所在院系出具證明與開課系(部)聯絡;開課系(部)接到查詢要求後應組織教學祕書與閱卷教師共同查閱試卷,查詢結果應及時向學生所在系(部)反饋。由學生所在系(部)教學祕書將查詢結果告知學生本人。

如在查詢過程中發現確有閱卷錯誤,經任課教師、系(部)負責人協商同意,可以重新判分,填寫《成績修改申請表》,並將失誤的具體情況和原因報教務處。

XX市農業學校教務處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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