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電價調整通知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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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時代,我們很多時候都不得不用到通知,通知是用來發布法規、規章,轉發上級機關、同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批轉下級機關的公文,要求下級機關辦理某項事務等。通知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電價調整通知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實用】電價調整通知四篇

電價調整通知 篇1

各市縣物價局、洋浦經濟發展局,xx電網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降低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和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20xx〕3105 號)、《xx省物價局關於電價調整有關問題的通知》(瓊價價管〔20xx〕1號)和《xx省物價局關於試行居民階梯電價的通知》(瓊價價管〔20xx〕344號)精神,為合理疏導電價矛盾,決定適當調整物業小區及商業寫字樓等用電價格,居民生活用電價格不做調整。本篇文章來自資料管理下載。物業小區及商業寫字樓等用電仍按現行政策不執行兩部制電價。現就物業小區及商業寫字樓等電價通知如下:

一、物業小區用電價格

(一)居民生活、經營場所等用電價格

物業小區中xx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直接抄表收費到戶的“一戶一表”居民使用者生活用電價格為0.5883元/千瓦時(1KV及以上)和0.6083元/千瓦時(1KV以下),並實行居民階梯電價制度;合表居民使用者生活用電、小區公共照明、電梯、消防用電價格為0.6095元/千瓦時(1KV及以上)和0.6295元/千瓦時(1KV以下);商業部分的經營場所、公共照明、電梯、消防用電價格為:0.9012元/千瓦時(1KV及以上)和0.9112元/千瓦時(1KV以下)。

(二)抽水用電價格

物業小區的抽水用電價格為:0.6095元/千瓦時(1KV及以上)和0.6295元/千瓦時(1KV以下)。

二、商業寫字樓用電價格

規劃報建、用電報裝且實際用途為商業寫字樓的,其照明、電梯、消防、抽水用電價格為:0.9012元/千瓦時(1KV及以上)和0.9112元/千瓦時(1KV以下)。

三、黨政軍機關、醫療機構、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的辦公場所照明、公共路燈、電梯、消防用電價格為:0.6827元/千瓦時(1KV及以上)和0.7027元/千瓦時(1KV以下);本篇文章來自資料管理下載。抽水用電價格為:0.8317元/千瓦時(1KV及以上)和0.8417元/千瓦時(1KV以下);附屬經營服務業用電價格為:0.9012元/千瓦時(1KV及以上)和0.9112元/千瓦時(1KV以下)。

本通知自20xx年x月x日起執行。

  xxxx

  20xx年x月x日

電價調整通知 篇2

據悉,新疆自治區發改委日前釋出了《關於合理調我區電價結構有關事宜的通知》,通知中稱,自20xx年7月1日起,伊犁州、阿勒泰地區、塔城地區、博州、哈密市、阿克蘇地區、喀什地區、克州等8地(州、市)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在現行基礎上統一降低4釐/千瓦時;伊犁州、塔城地區、博州、吐魯番市、哈密市、巴州、喀什地區、克州等8地(州、市)農業生產用電價格統一降至0.312元/千瓦時。

電價調整通知 篇3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物價局(發展改革委),國網湖北省電力公司,華能集團華中分公司、華電湖北發電有限公司、國電湖北電力有限公司,省能源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其他有關發電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取消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降低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基金,合理調整電價結構的決定,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統一部署,決定提高我省燃煤電廠標杆上網電價。現就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取消向發電企業徵收的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將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基金徵收標準由每千瓦時0.83分錢降低至每千瓦時0.62分錢(見附件1)。

二、提高燃煤電廠標杆上網電價(不含參與市場交易的燃煤電廠上網電量電價)。將我省燃煤電廠標杆上網電價(含稅,含脫硫、脫硝和除塵電價)由每千瓦時0.3981元上調至每千瓦時0.4161元。未執行標杆電價的燃煤發電企業上網電價(含外資電廠超政府承諾利用小時上網電量)同幅度上調。全省各燃煤電廠調整後的上網電價標準見附件2。

三、以上政策自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附件:1.湖北省電網銷售電價表(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2.湖北省燃煤發電企業上網電價表(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湖北省物價局

20xx年x月x日

附件1:

湖北省電網銷售電價表(20xx年7月1日起執行)

單位:元/千瓦時

注:1.上表所列價格,均含農村低壓電網維護費1.88分錢,除農業排灌用電外,均含農網還貸資金2分錢。

2.上表所列價格,除農業生產用電外,均含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0.62分錢和地方水庫移民後期扶持資金0.05分錢。

3.上表所列價格,除農業生產用電外,均含可再生能源電價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電0.1分錢,其他類別用電1.9分錢。

4.抗災救災用電按表列分類電價降低2分錢執行。

電價調整通知 篇4

國網上海市電力公司,各有關發電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取消城市公用事業附加和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降低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和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基金,合理調整電價結構的決定,釋放輸配電價改革紅利,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統一部署,經報市人民政府,決定調整燃煤發電標杆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自7月1日起,本市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價格平均降低4.08分錢、農業生產用電價格降低3.5分錢(不含農副動力用電和排灌動力用電)。其中,取消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自4月1日起執行,電網企業分別按照每千瓦時3.78分錢和3.5分錢,在後續月份收取工商業使用者、農業使用者(不含農副動力用電和排灌動力用電)電費時,扣減4-6月份的城市公用事業附加費。(調整後的上海市銷售電價表詳見附件1)

二、自7月1日起,本市統調燃煤發電上網電價每千瓦時上調1.07分錢(含稅,下同),調整後本市燃煤發電標杆上網電價為每千瓦時0.4155元(調整後的統調燃煤發電企業上網電價表詳見附件2)。根據國家跨省跨區電能交易價格形成機制,皖電東送上網電價每千瓦時上調1.51分錢;向家壩水電到滬落地電價每千瓦時上調1.07分錢。

三、請市電力公司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做好使用者宣傳解釋工作,確保電價調整平穩執行到位。涉及工商業、農業使用者電費返還的,要按照有關政策足額返還使用者。

  上海市物價局

  20xx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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