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畢業生評選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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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畢業生評選通知一:

根據《浙江師範大學學生處關於評選20**屆優秀本專科畢業生的通知》和《初陽學院優秀畢業生評定辦法》,初陽學院擬於近期評選20**屆優秀畢業生。

優秀畢業生評選通知

一、評選物件

初陽學院20**屆畢業生。

二、 評選名額

省級優秀畢業生6名(20**級畢業生人數**3×4%),校級優秀畢業生46名(20**級畢業生人數**3×30%)。

三、評選入圍條件

(一)熱愛祖國,積極上進,有較好的思想道德修養;關心集體,誠實守信;遵守校紀校規,未受過紀律處分。

(二)思想品德測評成績達到優秀。

(三)參評省級優秀畢業生,須累計獲得至少2次二等及以上優秀學生獎學金,並累計獲得至少2次校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共產黨員、優秀團員、優秀團乾等榮譽稱號;參評校級優秀畢業生,須累計獲得至少2次三等及以上優秀學生獎學金,並累計獲得至少2次校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優秀共產黨員、優秀團員、優秀團乾等榮譽稱號。單項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和校勵志獎學金、社會實踐先進個人等不計算在內。

(四)師範畢業生參評省級優秀畢業生,教育實習成績應為優秀,參評校級優秀畢業生,教育實習成績應為良好及以上;非師範生參評優秀畢業生,實習成績應為合格。

(五)畢業設計(論文)成績在良好及以上。

(六)優秀畢業生必須符合學士學位授予條件。

四、優先條件

符合基本條件者,按綜合素質評價擇優評定。原則上在出國(境)留學、研究生考試(含保研)、重大學科競賽(教務處認定的學科競賽)、學術論文發表中表現突出者(將適當考慮專業特殊性),在評比省級和校級優秀畢業生時優先考慮。

五、上報材料要求

初選上的優秀畢業生填寫相應的《優秀畢業生登記表》(省優一式兩份,校優一式一份),此表填寫規範及時間另行通知。

  初陽學院學工辦

  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優秀畢業生評選通知二:

各院系:

根據《南京大學優秀畢業生評選辦法》(南字發[20**]35號),現決定評選南京大學20**年度優秀畢業生。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物件及名額分配:

1、評選物件:本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研究生(即畢業時能夠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研究生)。

2、名額分配:優秀畢業生不超過畢業研究生人數的'10%。

二、評選條件:

1、熱愛祖國,具有堅定正確的政治方向,關心國家大事,積極參加集體活動,尊敬師長,團結同學,品行端正,誠實守信,模範遵守國家法令和校紀校規,身心健康;

2、學習努力,成績優良,科研成果突出,在校期間曾獲校級獎學金或榮譽稱號;

3、具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和奉獻精神,熱心社會公益活動;

4、到中西部地區、艱苦邊遠地區或國家急需行業就業的品學兼優研究生優先考慮。

三、評選步驟:

1、在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基礎上,由學生本人申請或輔導員提名,院系評審小組在充分徵求其指導教師、任課教師、同學、研究生輔導員等人的意見之後,初評確定優秀畢業研究生推薦人選,在本院系進行公示;

2、填寫南京大學優秀畢業生登記表(正反兩面列印);

3、4月**日前將登記表和彙總表交研究生院思想教育與管理辦公室,同時上報《20**年度優秀畢業生彙總表》電子表格至郵箱;

4、優秀畢業生名單由學校最後審定,公示無異議後發給優秀畢業生證書。

  研究生院

  20**年3月21日

優秀畢業生評選通知三:

各學院:

根據《關於進一步做好北京市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的意見》(京教學〔20**〕1號)和《中國人民大學學生獎勵管理辦法》規定,為進一步促進學生素質全面發展,培養傑出人才,現啟動20**屆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我校20**屆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學士學位生)、研究生,包括港澳臺學生,不包括留學生及在職、委託、定向培養學生(國防定向、少數民族骨幹計劃學生除外)。

二、評選專案

市級優秀畢業生、校級優秀畢業生和院級優秀畢業生。

三、評選條件

(一)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遵守國家法律和校紀、校規,在校期間未受過處分。

(二)積極要求進步,關心集體,熱心公益活動,在校期間表現突出,能起到模範帶頭作用。

(三)積極參加體育鍛煉,身心健康。

(四)本科生七個學期的綜合學習成績優良,平均學分績排名應在全班前1/3以內;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生各門學習成績優良。

(五)市級優秀畢業生需從各班綜合測評前十名中產生。

(六)參評市級和校級優秀畢業生,要求學生在校期間至少獲得1項校級(含)以上獎勵,包括各類獎學金(研究生學業獎學金除外),三好學生、優秀黨員、優秀團員、優秀研究生、優秀學生兼職輔導員、優秀宿舍長等榮譽稱號。

(七)對於已落實就業意向並簽約的畢業生,變更原先意向者原則上不得參評優秀畢業生。

(八)離校前有不良表現的獲獎者,學校將取消其優秀畢業生稱號。

(九)家在內地,主動要求到西部和邊遠地區工作,或為學校做出過突出貢獻的畢業生可適當放寬標準。

四、評選程式

(一)各學院擬訂具體評選方案,發放至各畢業班級。

(二)班級初評,校級、院級優秀畢業生填寫《中國人民大學20**屆優秀畢業生登記表》(見附件一),市級優秀畢業生需填寫《北京地區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登記表》(見附件二),報所在院黨委(總支)稽核。

(三)學院討論推薦後,進行不少於3個工作日的公示。

(四)學生處稽核,進行不少於3個工作日的公示。

(五)學校稽核通過,公佈20**屆校級、院級優秀畢業生名單及市級優秀畢業生推薦名單。

五、評選人數

(一)市級優秀畢業生推薦人數為各學院20**屆可參評畢業生人數的5%,校級、院級優秀畢業生評選人數均為7.5%。

(二)各學院優秀畢業生評選人數基數根據學籍管理辦公室提供的畢業生資料統計。

六、工作要求

(一)優秀畢業生評選工作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按照評選條件,確保各類優秀畢業生的評選質量。

(二)請各單位於20**年5月6日前,將推薦名單電子版(附件三)傳送至郵箱,並將推薦名單紙質版報送至學生處6**辦公室,逾期不報視為自動放棄。

  學生處

  20**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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