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民生建設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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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民生建設的提案1

  關於加強環保執法能力建設的提案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環境汙染問題特別是歷史汙染累積問題也日益凸顯。造成環境汙染的重要原因之一是環境保護執法不嚴。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關注環境保護工作,新環保法實施後,國家各有關部門開始力推環境負面清單政策,尤其關注對企業的監督性監測結果和企業的環境守法信用,為守法企業創造公開透明的競爭環境。在此背景和趨勢下,環保執法能力和效果成為使法律“落地”,維護企業公平競爭環境的首要制約因素。

一、環保執法能力現狀和問題

一是人員不足。xxx年,我國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數量為36.9萬個,規模以下的工業企業數量更是數量眾多。此外還有大量涉及粉塵排放的建築業工地、涉及油煙治理的餐飲企業。面對數量如此巨大的執法物件,環保一線執法人員數量嚴重不足。據統計,xxx年我國環保系統共有21.2萬人,其中環保機關人員5.3萬人(佔25%);環境監察人員6.3萬人(佔29.6%);環境監測為人員5.8萬人(佔27.3%)。在一些區縣,環境監測大隊的人數僅在個位數,卻需要管理上千家企業。從工作量上看,執法人員擔負著十幾部環保法律法規、數十項環保標準的執行任務,有些地方還要負責核實企業的各種排汙資料等很多額外工作。此外,還有很多工業企業特別是規模以下企業以及非法企業藏匿在山區或偏遠農村,前往監測以及執法的時間成本、人力成本很高。

二是執法人員專業素質不夠。環保執法對執法人員的環境保護專業知識要求較高。但基層環保部門學環境出身的執法人員並不多,真正跑一線的很多年輕人更是缺乏系統的行業知識、環保專業知識及執法經驗。在隊伍專業素質方面,專業人員少、持證上崗人員少、獨立操作儀器人員少“三少”現象在基層環境監測站十分普遍和突出。環境保護涉及各行各業,工業行業門類眾多,工藝技術產品千差萬別,環保治理裝置層出不窮,這都對環保人員的行業專業知識有很高的要求。

三是執法裝備不足。目前,環保部門依然未被列入執法部門序列,其執法用車、設施等配備受到直接影響。有些地方特別是縣級環保部門,執法裝置設施落後,缺乏相應的技術手段。大多數縣級財政沒有環保能力專案建設經費預算,沒有環境監管業務執行經費,導致儀器裝備無法購置,上級配置的儀器裝置難以更新、維護和正常使用。基層環保部門環境應急體系不完善,應急監測資料庫、應急環境監測儀器配備薄弱,環境預警檢測手段不足,缺乏對汙染事件應急監測和快速診斷能力;鄉鎮企業導致農村環境問題日益突出,鄉鎮一級的環保機構基本處於空白,大多數鄉鎮沒有環保機構和專職人員。

四是環保執法強制力不足。由於法律未授予環保執法人員直接的強制執行權力,沒有工商、稅務、公安等部門擁有的扣押、查封、凍結、沒收等權力,因此,環保執法人員經常會遇到消極抗法、暴力抗法現象。由於環保執法專業性強,執法人員自由裁量權過大,缺乏對執法人員有效的監督和檢查機制,滋生相關腐敗,環保執法的公正性公平性也頗受質疑。同時,還存在部分領導環保意識不高,以發展經濟為由干預環保執法等現象。

二、加強環保執法能力的建議

一是清楚定位環保部門職責。重新考慮環保部門定位,將更多的機關人員調劑到環保一線執法崗位。聘用環保執法協管人員。建議探索將環評、環境規劃等可以社會化的職位進行社會化,調整出來的編制調劑到環監部門。環保部門通過管好企業汙染物出口這一關鍵的環節,倒逼企業自行選用先進的環境汙染預防和治理技術裝備,促進企業環保成本的內化,創造有利於守法企業公平競爭的市場。

二是加大培訓力度。根據新形勢下環境管理的需要,制定環保監測和執法人才培養及引進規劃,加大環保業務知識技能培訓和演練力度,切實增強培訓實效,不斷提升基層環境監管人員整體業務素質和能力,定期考試,考試合格才能上崗。優化環保隊伍結構,嚴把人員入口關,引進環保專業人才,提高環境監測機構專業技術人員比重。建議執法時分行業配備相應的行業環保專家,執法人員也要分行業學習行業技術工藝知識,探索執法人員分行業培訓,培訓獲得行業執法資格後可以相應行業企業進行執法。

三是加大環保執法檢測監測儀器裝備的配備。開展詳細調查,列出基層環保部門必備環保監測、執法裝置、防護裝備清單,國家財政出資為基層環境監測機構儘快配備能夠基本滿足常規監測及汙染源監督性監測需求的儀器裝置,有針對性地配備應急監測裝置和符合執法要求的交通工具,配備應急指揮、通訊、現場調查、防護等裝置裝備,實現省(自治區、直轄市)、設區市、縣三級環境應急聯動。

四是加大環保執法隊伍反腐力度。在國家強力反腐的大背景下,各級紀檢系統、司法系統要加大對環保執法系統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大針對環保執法隊伍的反腐敗力度;環保部門要強化反腐倡廉教育,堅決整肅借環保執法檢查進行吃、拿、卡、要的行為,打造一支專業素質強、政治素質硬的環保執法隊伍。

  關於民生建設的提案2

編號:建議18553號

建議主題:關於教育公平的關鍵的提案

建議類別:科教類

建議人: 道一 政治面貌:群眾

提交時間:xxx-02-22 22:56:22

內容:理由:

教育公平,是多年來,特別是今年兩會關注的熱點。教育公平做好了,祖國的教育事業才能真正騰飛於世界!教育公平的關鍵是什麼?眾說紛紜,各具智慧。

一、教育公平的關鍵是資源配置均衡

這個方面,《十六大以來我國採取多項重大舉措促進教育公平》,不管是政府還是個人,即使有三頭六臂也不能做到絕對公平的。尚有不周到的地方,國人本著主人翁的精神繼續提出建議、意見,繼續完善國策,

其實,“外因要通過內因才能起作用。”。古往今來,能成就大業者都是從小家教嚴格,自覺奮鬥而來的。當年的革命小鬼在簡陋的窯洞、茅棚裡也學得那麼精彩就是例證,所以,現代教育公平的雖然要注重資源分配,但不是最關鍵因素。

二、教育公平的最關鍵是制度

鄧小平同志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中國的教育雖然強調“德育為首”,但是,教育評價制度卻難以體現出來—— 一紙大學聯考試卷根本難以評出“德才兼備”的好人,所以人們感嘆:“好人難有好報”。中國的孩子從小就被機械式學業牢牢套住,花了十幾二十多年的時間完成學業培訓,可是到出來工作時,學到的知識大都用不上,也失去了強勁的綜合能力的培養、鍛鍊機會,身心疲憊,甚至是身心殘缺。個人、家人的時間、金錢、心血、青春快樂耗費耗費了多少?國家也浪費了多少資源?所以不少人在冤,呼喚教育制度大力改革。

著名教育學者 柯領指出:“當代中國的教育體系已經成了一種本末倒置與拔苗助長的教育體系。”“‘不要讓孩子輸在起跑線上’的教育理念,恰恰讓中國的孩子全部輸在起跑線上。”他通過中美教育的特點對比,指出: “如果我們不從改革大學聯考制度與大學聯考內容入手,中國的任何一次教育改革都存在著失敗的危險。”

既然教育是“心腦手合一”的結構,根據這個普遍規律,我們應該集中國、歐美教育的優點,改革相應落後的制度:既注重採納當代歐美國家教育從“心”開始的情感意志體現方式,又在適當時候發揮中國開發腦潛能的“理性”教育特長,創造有中國特色的新教育新體系。

以往,多少人經過了相當漫長的時間,花費了多少心血學習各學科知識,取得了所謂國中、高中畢業證後,才根據特長進入相應的職校、高校學習。

改革考試製度,首先要設立從小累積的"德育考核",作為大學聯考的起碼條件。國小學習以情感意志體驗為重點,國中以上根據特長選擇學習內容,起碼分為兩大類,任人選擇參加:一、中、英、數等科學文化課為主的;二、歷史、地理、藝術、體育、技能等人文技藝為主的。這樣,既讓那些在勞動、技能、膽色等方面有特長的學子有用武之地,也減輕了學校、老師難以承受的“無論智慧高低,一卷論英雄”的巨大壓力,給予他們更多的時間、空間培養專業人才,兩全其美。起碼避免了這樣一種難堪的局面:那些本來沒有數、理、化、科學方面特長、興趣的學子,但為了完成什麼國家規定的學業,不得不硬著頭皮去啃各類知識,結果碰得焦頭爛額,面對著這麼一丁點總分、平均分,不但什麼顏面都沒有,連之後的學習生存技能的自信、興趣都失去了,甚至變得叛逆……

上述吸取歷史經驗教訓的教育制度的改革,包括懲治大學聯考腐敗等等,是教育公平的一個重點,但是即使其他各方面的基礎設施都打好了,如果忽視了一個教育成功的至關重要因素——公平對待老師,教育也是失敗的。

三、關注教育公平首先關注公平對待教師

現在有的人談教育,開口就是要求教師如何如何。既然百年大計教師那麼重要,但 “巧婦難為無米炊”,賦予老師的管教權沒有真正下放,連對於老師最起碼的關心、理解、尊重都沒有做,為教育的成功該做的排憂解難工作還沒有做好,直接挫傷了教師的'積極性。例如:

1、教育法度不完善,百般要求老師如何但是老師沒有權威,無所適從

只有《未成年人保護法》,而沒有《未成年人犯錯懲治法》、《長輩孝敬法》,只有《教師法》,沒有《家長法》……天平失衡,問題種種:家長教育孩子得過且過,造就了多少驕橫難教的“小皇帝”,學生比老師還“高大”。無論學生多麼冥頑,嚴厲一點的批評教育懲戒都要投訴,更何況還要避免種種賠償,如履薄冰——孩子在校內出事,不管他是不是明知故犯,安全賠償責任還硬賴著推給老師,學校又變成了沒有收費的“保險公司”,

一幕幕不尊師的悲劇觸目驚心!“亡羊”了,可是沒有誰吭聲“補牢”——國家沒有明確具體的不尊師重教的處罰條例。社會上驕橫蠻孩毒辣種種,“兒子是老子”,天地君親師都沒有尊嚴,就是從最起碼的不尊師重道開始。師道沒有尊嚴,是整個社會的悲哀!尊重教師,即是尊重社會,尊重每一個人,社會才能走向和諧。

2、教育淨化社會空氣,要求現代的老師是“超人”,其他袖手旁觀的多

現代教育應該是全民的教育、覺悟,才能實現和諧。本來國家有專門的文化宣傳機構,加上各種新聞報道、單位的政治學習、道德法制教育等等,但是由於種種原因,彷彿是“過堂客”,不知不覺,在社會上一些人的頭腦中只剩下——教育,只是老師的責任了;學雷鋒、做英雄只是個別特別好的人的事情。因而,不管遇到什麼醜陋現象,袖手旁觀,甚至高談闊論,把責任全推到教育頭上,

教育賦予老師管教的權力有限得很——僅僅是說理教育而已,然而要求老師的本事卻比孔聖賢還利害,簡直是“超人”。老師像沒有防護罩、沒有鞭子、手無寸鐵的“牧羊人”,面對的卻是大大小小、林林總總不同品性的複雜物件,孤軍作戰。不管學生低智還是高智力,評價老師的勞動也籠統地“一卷定音”。

3、對於教師勞動報酬的苛刻

在有關教師的法制中,予以種種種種義務、責任、處罰也夠細緻的,可是對於老師工作的一點血汗費,不說眼紅吧,也說得上夠吝惜的。例如,為應家長要求開設的午託晚託,在物價飛漲的時代,物價局定的管理費一天還是兩元,水電費、床鋪、空調等的裝置損耗費、一個班各個科任老師的管理費等等等等全包了。人員有限時,學校開也不是,不開也不是。不敢提高物價,為了避免個別叼民的意見無視老師的感受、意見?難怪有人問:不知道是老師偉大的勞動不應該賺點血汗錢,還是國家的棟樑——孩子們的成長投資就該這麼低賤?老師們在年年月月的心理煎熬中逐漸麻木了,老師的心態都不平衡,發起火來吃虧最大的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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