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報告的寫作要求

來源:才華庫 1.83W

關於報告的寫作要求

關於報告的寫作要求

“報告”是機關單位向上級機關陳述事項的上行文,或彙報工作,或反映情況,或提出建議,或答覆上級的有關詢問,是最常見、使用最多的公文之一。“報告”的寫作一般分為標題、原由、事項和結尾四部分。

一、標題

報告的標題可根據需要省略發文機關。事由和文種是不能省略的。另外,報告的標題容易出毛病的`是事由。有的報告標題亂而長,內容不集中,中心不突出。例如某單位給上級的一份報告《關於××××共建文明單位和開展愛國衛生運動情況的報告》把“共建文明單位”和“愛國衛生運動”兩種不同性質的事項寫在一個標題當中。又如一份報告的標題《××××人民政府關於認真貫徹落實××××政發(××)××號檔案精神,積極動員群眾大力開展抗旱播種保苗,保證今年農業奪取豐收的情況的報告》,這個標題長達60多個字,冗長、羅嗦,不夠明確。這個標題可改為《××××人民政府關於抗旱播種保苗的情況報告》。

二、原由

原由是開頭部分,又叫導語。報告的原由是事項的依據,一般寫得比較概括,但要把有關情況寫清楚,說明報告的原因。 導語提出觀點,說明情況,擺明依據,為下文敘述報告事項設立前提,增強報告的說服力和邏輯力量。

三、事項

報告的事項是正文的主體,也是報告的核心,是向上級機關報告的具體內容。在寫作時,要抓住主要內容,突出重點,有層次有條理地展開,用最準確、最簡潔的語言,把報告的事項寫出來。重要的詳寫,次要的略寫,有點有面,點面結合,這樣才能增加報告的說服力。

四、結尾

一般報告結尾都有提出要求的習慣用語,根據報告的不同內容使用不同的習慣用語。如常用的有:“特此報告”,“以上報告如無不妥,請批轉各地各單位執行”,“專此報告”,“請審閱”,“請批示”,等等。在寫報告時一定要注意:彙報工作、反映情況不能夾帶請示事項。有時需要上級機關解決一些問題,便應該另外用“請示”行文。這樣,才能做到一文一事,專文專用。不要請示、報告不分,更不能出現“請示報告”的文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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