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enough的用法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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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ough作形容詞,意思是"足夠的;充分的",常與for或不定式連用,可以作定語或表語。作定語置於被修飾的'名詞前後均可,前置時強調enough,後置時強調被修飾詞。

enough作副詞的意思是 "十分地;充分地;足夠地;充足地",置於被修飾的形容詞或副詞之後,常與不定式或介詞for連用 ,在句子中作狀語,表示程度。

enough作感嘆詞時意思是"夠了;停止;住手;不要再繼續了",用以表達不耐煩或惱怒。

用在"主語+cannot...+enough"句型中該句型形式上是否定句型,實際上表達的是肯定意義,意思是"再……也不過分;越……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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