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績效考核管理辦法(精選20篇)

來源:才華庫 1.17W

關於績效考核管理辦法

績效管理不當的負面效果

第一、大部分考核指標不需要過多的考核資訊,一般被考核者根據自己的印象就能打分,考核隨意性較大,人情分現象嚴重,容易出現“有意識的誤差”和“無意識的誤差”;

第二、在自我評價佔有太大的份量的情況下,由人的本性決定,在涉及個人利益關係的情況下,個人對自己的評價不可能公正客觀,“吃虧”的往往是“實在”人;

第三、這種評價一般與薪酬聯絡不太緊密,薪酬的激勵作用有限;

第四、表面和諧氛圍,實則是對創新能力的扼殺,這對創新要求高的組織中是非常致命的。往往最終結果是,最有思想、最有潛力的員工要麼被迫離開組織,要麼被組織同化不再富有創造力。

關於績效考核管理辦法(精選20篇)

績效考核方法,是對員工在工作過程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以及個人品德等進行評價,並用之判斷員工與崗位的要求是否相稱的方法。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績效考核管理辦法(精選20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績效考核管理辦法1

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幼兒園上下班時間,按時上班簽到,做到不遲到、不早退,按時上下班。

2、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教師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間,教師不能隨便換班、串班、要全面照顧孩子,避免發生意外事故。

3、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因工作造成重大責任事故,導致幼兒需要住院治療的,教師必須承擔50%的醫療費用。因看管不當造成幼兒走失,造成嚴重後果的,屬教師嚴重失職,教師本人負全責,扣除工資100元/次。

4、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教師在校內、校外都應自覺維護教師形象和幼兒園聲譽。上班期間微笑面對家長和孩子。

5、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各班室下班後,必須在離園前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將物品放在指定地點,整潔衛生,保證安全。

6、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教師有事情必須請假,凡未請假或請假未經園長批准而離開崗位者按曠工論處。

7、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值班老師遵守值班時間,比正常上班時間早到十分鐘,當班或值班時間,不能因私事離開孩子。

8、值班教師不能離開幼兒,班級發生的事故由當班教師負責處理,並及時向領導彙報。

9、教師若請假提前一天告訴園長,扣除當天工資。

10、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教師要認真備課,提前把要上的課準備好,保證每節課都要有教案,有條理。每週五將備課本交到辦公室。上課必須用普通話上課。

11、嚴把幼兒離園關,不將孩子交給陌生人,防止壞人冒領幼兒。

12、戶外活動時,要有秩序地組織幼兒進出教室門口,防止幼兒因擁擠或其它原因摔傷。

13、讓孩子養成問好的習慣,有禮貌,會說“謝謝”“對不起”等禮貌用語。

14、孩子出錯教師及時糾正,講道理。不能隨著孩子的心思走,要有自己的計劃。

績效考核管理辦法2

為了鼓勵教職工自覺遵守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為幼兒園多做工作,做好工作,設定出勤獎、超額獎、教育教學成果獎、考績獎、安全獎、衛生獎、教科研津貼、加班、代班補貼、保教樸貼、興趣小組津貼、職務津貼。

一、出勤獎

每月出滿勤者,獎勵80元,病假一天扣5元,事假一天扣15元,曠工一天全扣,婚喪產假,每天扣3元,函授考試等公假每天扣3元,遲到早遲、中途離崗一次扣3元。一學期出滿勤者發給全勤獎80元。

二、超額獎

按市規定標準人數計算,凡幼兒出勤率達80%發超額獎,每班超1名幼兒,在班教師每人每月獎4元,特殊班級和後勤、行政人員拿全園平均數。

三、教育教學成果獎

凡在省、市、區、園各項保教活動訐比中獲獎或上公開課發表文章者,按獲獎等級發給一定數額的獎金,文娛節目設特別獎,為參賽專案作出貢獻的配班教師和後勤服務人員,可發給適當比例的獎勵。

1.國家級每人每次每篇一等獎160元,二等獎140元,三等獎120元

2.省級每人每次每篇一等獎120元,二等獎100元,三等獎80元

3.市級每人每次每篇一等獎80元,二等獎60元,三等獎40元

4.區級每人每次每篇一等獎40元,二等獎30元,三等獎20元

5.園級每人每次每篇一等獎30元,二等獎20元,三等獎10元

在雜誌上發表文章後,幼兒園再付同額稿費一份。

四、考績獎

根據考核專案,每月進行一次過程考核,採取打分制,根據所得的分數給予等額獎勵,因體罰造成不良影響或發生重大事故扣除責任人當月考績獎。

五、安全獎

對全年安全無責任事故的工作人員,獎勵100元,班組長獎勵200元,部門負責人獎勵300元,園長拿部門負責人的平均獎。

六、衛生獎

每週對各班進行衛生檢查,每月累計公佈。每學期對各班組衛生工作進行一次綜合評比,根據評比結果評出一、二、三等獎,分別獎勵90元、60元、30元。

七、教科研津貼

凡參加不同級別的課題,按國家級(含聯合國級)、省級、市級、區級、園級五個等級,每年進行考核,並給獲獎級別2倍的津貼。

八、加、代班津貼

因工作需要加班一天,補貼20元。因同事病、事假或公假代班者,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同時又完成所代人的工作任務,按所代人一人一天10元計算,補到班級。因教研活動需代班,班級自行調節,不發補貼。

九、保教補貼

每人每月10元。

十、興趣小組津貼

雙休日活動,分半天(2小時)輔導教師每次樸助40元,配班教師補助30元,平時利用離園後的時間一次活動40分鐘,輔導教師補貼10元,配班教師8元,代班人補貼一半,值班人員補貼輔導人員一半,根據參加人數,獎勵班級5元/人辛苦費,借用場地每次付打掃、清潔費10元。

十一、職務津貼

1.園長:補貼班主任費的一又四分之三。

2.副園長:補貼班主任費的一又四分之二。

3.後勤負責人補貼班主任費的一又四分之一。

4.辦公室、教科室、德育工作負責人、年級組長、園務委員、工會委員、團支部書記補貼班主任的一半。

5.班組長、各組室、保育員、櫥窗宣傳人每人每月補貼20元。

績效考核管理辦法3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制度,嚴肅工作紀律,制定本制度。

二、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工作作息時間,在上午上班,下午下班時自覺打卡,以打卡記錄作為考勤登記的依據。

三、在1:00以前打卡的,相應計入上午上下班時間紀錄;在1:00以後打卡的,相應計入下午上下班時間紀錄。

四、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工作時間以外自行加班的,不用打卡。

五、經公司統一安排,工作人員在雙休日、節假日加班,執行正常作息時間,並需要換休的,應按規定打卡,並以打卡記錄進行換休。沒有打卡記錄的,不予換休。

六、遇停電或考勤機發生故障不能正常打卡時,工作人員需在管理部登記補卡證明並有主管簽字。

七、工作人員每次打卡須得到考勤機確認有效。在沒有確認打卡有效情況下放棄打卡或因疏忽忘記打卡、無故不打卡者,以考勤機記錄為準,分別按以下情況處理:

1、上班時打卡,下班時不打卡的,按照早退處理;

2、上班時不打卡,下班時打卡的,按照遲到處理;

3、上下班均不打卡的,按照曠工處理。

八、經多次打卡考勤機不予確認者,須在規定時間內及時通知辦公室考勤人員重新錄入,由此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本人應在規定時間內向管理部辦理補卡登記。工作人員不主動向辦公室打招呼重新錄入或辦理補卡登記手續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九、工作人員因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喪假、公休假等原因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辦公室根據本人的請假條辦理核銷登記。工作人員事先未向辦公室遞交請假條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十、部門員工因下列情況之一,不能打卡產生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由本人於當天或次日持部門負責人籤批的補卡登記向辦公室辦理補卡登記。未及時辦理補卡登記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1、因公出差的;

2、需連續在外工作,不能到公司打卡的;

3、確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開會、辦事的;

4、上班後外出辦事、下班時不能按時返回的;

十一、經調查核實,工作人員確因疏忽忘記打卡的,可按照本制度第十項規定的方法和程式,經部門經理或總經理審批後辦理更正。

十二、故意不打卡形成的遲到、早退或缺勤記錄,即認同為遲到、早退或缺勤,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十三、工作人員因個人失誤,在非打卡時間打卡或打卡次數不夠、操作不當,導致考勤機錯誤記錄的,造成的責任由本人承擔。

十四、對個人考勤記錄有異議的,可以到管理部查詢。

十五、本制度與《公司請假制度》配套使用,考勤結果作為兌現工資獎金和工作人員考核、晉級晉職的重要依據。

十六、為了維護公司的整體形象,嚴肅工作紀律,自覺遵守考勤打卡管理制度,不得出現有損於團隊的言論和行為。工作人員出現無理取鬧,與考勤管理人員爭執的,或管理人員營私舞弊的,給予通報批評,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公司相關規定處理。

十七、員工互相之間不得代打卡,如若發現代打卡現象,按照公司規定代打卡者和被代者都進行處罰。

十八、考勤卡丟失或者人為損壞的話,及時向管理部申請新卡,並支付制卡費用。

績效考核管理辦法4

1、考勤方式及工作時間

1、考勤物件為上海公司全體員工。

2、原則上,上海公司全體員工,必須使用指紋/人臉識別考勤裝置,並通過考勤系統記錄考勤情況。

3、職能部門上班時間為: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4、專案服務人員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5、專案秩序人員根據現場管理需要,以排班班次為準進行出勤。

一定要按照排班班次出勤,一旦出現錯誤又沒能及時整改,受傷的就是您的錢包啦!

2、考勤異常及曠工定義

1、遲到、早退、忘打卡視為考勤異常;未打卡且無補卡申請或應出勤而未出勤視為曠工;

2、遲到早退:打卡遲到1秒也是遲到,打卡早退1秒也是早退,可直接造成遲到早退扣款!

3、曠工:應出勤而未打卡的,曠工時長在2小時以內的計0。5日曠工,曠工時長超出2小時的計全天曠工。

特別提醒!根據我們現存的班次時長,一旦產生未打卡且未進行補卡申請的,都將會按照曠工一天計算,所以一定要好好打卡啊。

3、關於補卡

1、未打卡:確因客觀原因(斷電斷網、指紋脫落、新員工未錄指紋等)導致員工未能正常打卡的,應最晚於異常產生後三個工作日內發起補卡申請,審批通過後視為正常考勤;

2、忘打卡:員工上下班未能按時按要求打卡的,應最晚於異常產生後三個工作日內發起補卡申請,審批通過後記為忘打卡;若未發起補卡申請或補卡申請未通過的`,按曠工處理;三天!三天!三天!重要的事情說三遍!過時不予補卡哦。

4、關於請假

1、所有型別的請假均需提前發起審批,審批完成後方可休假,嚴禁事後補假的產生;

2、員工因公外出原則上也需提前進行線上外出申請,如確為突發外出,最晚於外出當日發起申請,因公外出同樣不允許事後補單;

3、調休:調休必須是產生本休加班後方可進行調休申請,即“先加班,後調休”,嚴禁因個人原因將本休天提前;

5、劃重點:

1、所有異常的處理時限為三天,請及時關注自己的考勤打卡情況;

2、人員請假、外出,均需提前發起申請;

3、考勤凍結日為次月2日,月底發起的補卡、請假流程需在次月2日前完成審批,次月2日後將無法處理考勤異常;

4、員工考勤週期內遲到/早退/忘打卡共計3次免責機會,超出三次的部分,第4—6次,單次產生考勤異常扣款30元,第7次及以上,單次扣款50元。

5、連續曠工3天予以解除勞動合同處分。

績效考核管理辦法5

一、為了規範公司考勤管理

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工作效率,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二、工作時間

週一至週六上班。

作息時間為: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8:30

三、考勤規定

1、公司辦公室人員實行簽到考勤,簽到有效時間為上午8:30之前。

2、因公外出不能按時報道簽到的,應提前通知或打電話通知辦公室,並在考勤表中註明事由。

3、遲到/早退規定:凡超過公司規定上班時間均屬遲到;凡未經批准,在規定下班時間之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均屬早退。無故遲到/早退半個小時以內扣10元,遲到/早退半個小時以上、一個小時以內者扣5元,遲到/早退一個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4、曠工規定:凡在規定上班時間內沒有到崗即為曠工。曠工一天從工資中扣20元。

5、加班規定:凡因工作需要加班者,應在考勤表中註明,未註明不按加班處理。加班時間可以調休或按1:1的比例衝抵事假、病假等。

6、員工如遇特殊情況(如大雨、大雪等惡劣天氣)未能按時到崗的,應提前打電話通知辦公室,得到許可後方視為正常出勤,否則按遲到、曠工處理。

四、請假規定

1、員工請假應按規定填寫《請假條》,並經經理批准後,將請假條上報考勤備案方可休假。如遇特殊情況未能即使辦理請假手續,應向領導說明。

2、員工請假在二天以內的,由經理批准;二天以上的應由經理稽核,總經理簽字批准。休假時間結束後,無故未上班也未續假者,按曠工處理。

五、節假日規定

1、公司辦公室人員每週日休息一天。

2、法定節假日按國家規定進行調休。

本規定自制定之日起實行。

績效考核管理辦法6

為助力集團高質量轉型發展,維護企業安全生產經營秩序,提高員工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集團於20xx年12月21日下發了《中國平煤神馬集團考勤管理辦法(試行)》。要求自下文之日起,集團公司實行統一全員電子考勤制度。

新的考勤制度有四個突出特點。

一是統一性,考勤裝置管理、員工資訊採集及電子註冊、考勤資料彙總、違反考勤制度的處理等均由集團統一管理。

二是全員性,全部員工必須參加考勤排班,無特權人員、無考勤盲區。

三是考勤方法的科學性與先進性,在集團人力資源工資系統、人力資源員工資料庫系統一的基礎上,電子考勤將實現員工身份證資訊與電子人像拍照及虹膜拍照相比對統一。

四是考勤制度的嚴肅性嚴格性。新的考勤制度不僅要求對員工生產班次做出合理安排,嚴格當班考核,同時要求在一年考勤期內要做到日工作時間、月工作時間、季工作時間、年工作時間符合法定要求及出勤要求。

對於職工連續無故不參與考勤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十天者,按照曠工處理,解除勞動合同,不予經濟補償。集團考勤系統將按月生成員工違規行為及單位處理情況彙總表,在集團範圍內公示。

對此,我公司高度重視,同時要求各單位、各部門要廣泛宣傳、認真組織,積極參與,確保考勤制度在公司順利實施。

績效考核管理辦法7

第一節工作時間

1、職能部門上班時間: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8:00。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30。

3月—8月實行單雙排休工作制,9月—2月實行兩單一雙工作制,週末由部門安排值班人員;

2、銷售類、銷售管理類、電子商務管理及其它不能完全以時間來衡量工作績效的崗位公司已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報備案不定時工作制及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具體上班班次及時間詳見排班表;

3、公司聯營專櫃員工,由於經營需要派遣至零售賣場(超市、百貨)工作的員工、須遵守賣場考勤管理規定,如違反賣場考勤管理規定致使公司被處罰或商場開除,公司將做出同等處理。

第二節考勤規則

1、遲到、早退、曠工的界定。

上班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工作時間未經批准擅自不到或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曠工。

2、打卡規範

一、公司總部員工實行上、下班打卡管理制度,各賣場(專櫃)營業員須依照賣場營業時間正常上下班。

二、因出差未打卡、上下班忘記打卡者,應於每週一上午統一提交部門直接主管稽核,並由本部門內勤集中填報籤卡原因,報送人事行政部經理籤卡(如因出差,需附上出差申請單)。否則,均以曠工論處。

三、專賣店及各賣場人員的考勤由各部門指定考勤人員填寫考勤表並統計,並於每月5日前將上月考勤表提交至人事行政部。原始考勤表填寫要求工整、規範。

四、各部門考勤表逾期未交的(每月5日之前),對部門經理、相關業務人員及考勤人員各處以每延遲一天10元的罰款,如遇節假日可順延2個工作日交回人事行政部。

五、如員工上班時間遇遲到時,須打遲到卡,嚴禁不打卡或採取其他變相的方式獲得籤卡(如用換休條衝抵),一經核實,將視為弄虛作假行為,一次性處罰50元/次。

六、特殊人員須經公司總經理特許批准,並在人事行政部備案後,不做考勤監管,凡是未經總經理特批的崗位人員,不得以其他形式籤卡;部門經理不得在考勤卡上籤卡(只能在《員工異常考勤籤審表》上簽字稽核)。

七、跨部門借調人員做短期工作支援的部門應事先填寫《人員借調單》並作好相關人員的考勤記錄,被借調人員出勤在三天內的,仍由原部門核算並承擔該員工的工資;三天以上的原則上由借調部門負責核算並承擔該員工的工資。

八、公司所有員工的考勤統一歸口人事行政部管理,員工考勤異常籤卡須經人事行政部經理籤核有效,各部門須配合執行。

績效考核管理辦法8

為了規範公司財務人員經辦的每一筆業務,督促財務人員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特制定財務人員考核條例。

一、原始憑證

1、自制原始憑證漏填單位或個人名稱、日期、專案、計量單位、業務內容的每項扣1分。

2、漏填、錯填數量或金額及金額大小寫不相符的原始憑證不準入賬,應重新開具違者扣10分。

3、付款憑證無負責人簽字,堅決不準入賬,違者追究當事人10-50%的罰款。

4、不按《財務手續管理規定》辦理相關業務,每發現一次扣5分。

5、對外取得原始憑證丟失,應向原單位取得證明,並經單位負責人簽字認可方可報銷;如因特殊原因,無法取得原單位證明,則需本單位共同出差人寫出書面證明,並經單位負責人簽字認可,方可報銷。如無人能證明,則不能入賬報銷違者扣5分。

6、銷貨退回時,要填寫紅字發票,並辦理退回產品的入庫手續,不符合規定的扣5分。

7、報銷憑證中只能用發票聯報銷,不能用其他聯代替違者扣2分。

8、發票、收據要按編號順序使用,作廢的發票、收據要加蓋“作廢”章或寫“作廢”字樣後,粘在存根上,不得撕毀。如出現發票、收據丟失或撕毀,每份罰款100元(增值稅發票除外)。

9、增值稅發票要有專人保管,存放於保險櫃中,如有作廢,按規定向稅務機關申報;如有丟失及時報案,宣告作廢,以免出現意外違者除按稅務部門的規定處罰外每次扣20分。

10、原始憑證不準塗改、刀刮、皮擦、違者追究責任人等額罰款。

11、不按規定辦理出入庫手續及出入庫手續不齊全每筆扣10分。

二、記賬憑證

1、記賬憑證漏填或錯填憑證編號、日期、科目、摘要、附件張數等內容的每項扣1分。

2、記賬憑證漏填或錯填數量、金額的每項扣2分。

3、記賬憑證的摘要簡單而不明瞭的扣2分

4、除了月終結轉利潤的憑證為,其他所有記賬憑證沒有原始憑證做附件的扣2分。

5、已做賬的原始憑證,不及時稽核、記賬、列印記賬憑證,貼上原始憑證的`扣5分。

6、記賬憑證的附件貼上錯誤,張冠李戴的扣5分。

7、記賬憑證不按期裝訂成冊,及時歸檔的扣5分。

8、記賬憑證裝訂不整齊,憑證封面未按規定內容填寫的每項扣1分。

9、記賬憑證裝訂線封籤處不蓋裝訂人章的扣1分。

三、賬簿

1、年度終了,不按規定設定、列印賬簿及時歸檔的扣5分。

2、賬簿裝訂不整齊,賬簿封面未按規定內容填寫的每項扣1分。

3、不按記賬憑證日期、順序登記賬簿的扣1分。

4、錯記賬戶張冠李戴的扣2分。

5、不按規定時間對賬(每月對賬時間不能超過次月5日),對賬後不及時調賬(包括單位與銀行之間,單位與單位之間)扣5分。

6、賬實、賬證、賬表、賬賬不符每項扣1分。

7、會計科目不合理扣2分。

四、報表

1、不按規定日期報表扣2分。

2、漏填或錯填報表日期、單位名稱、報表專案及欄次每項扣1分。

3、報表印章不全的每個扣1分。

4、報表字跡潦草,紙面不整潔每個扣1分。

5、年度終了,不及時裝訂報表及歸檔的扣5分。

6、報表裝訂不整齊,報表封面未按規定內容填寫的每項扣1分。

7、報表資料與賬面數不符,而未作附註說明的扣5分。

五、實物操作

1、出納人員不每天清點現金,造成盈虧的,追究出納員等額之罰款。

2、以白條抵頂庫存現金、存貨的,每次扣5分。

3、不每天登記現金日記賬的每次扣5分。

4、不得挪用公款,違者按貪汙處理扣20-80分。

5、保管不當出現庫存現金失竊或丟失,由責任人負責賠償。

6、未經批准不得轉借銀行賬戶,違者,追究當事人等額之罰款。

7、不按制度規定計提壞賬準備的每次扣20分。

8、存貨不按規定計提跌價準備的每次扣10分。

9、購建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沒有呈批手續的扣20分。

10、處置報廢財產當月不錯財務處理的扣5分。

11、固定資產、低值易耗品未按規定年限計提折舊、攤銷費的扣5分。

12、未設立檔案目錄、發票領購簿或登記不清楚、不整潔的扣5分

13、會計檔案保管不善,造成丟失損毀等後果的扣20分。

14、不按期進行清查、盤點,造成賬實不符的扣5分。

15、當天發生的業務不及時處理的扣5分。

六、其他

1、外出辦事必須請假並填寫外出事項登記簿、出發時間、事由、返回時間如有違反按公司制度執行並扣3分。

2、嚴禁非財務人員操作電腦。

3、對印表機缺乏愛護保養的違者扣5分

為進一步健全委派財會人員的管理制度,提高委派會計人員的工作質量,增強工作責任感,將其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同考核有機結合起來,特制定本辦法。

一、考核"德、能、勤、績"四個方面。

"德"指遵紀守法、執行財經法規情況,思想覺悟,紀律觀念和職業道德等方面;"能"指政策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效率及質量,包括專業理論和單位會計制度建設方面;"勤"指工作態度,敬業精神,主要考核上下班及出勤方面;"績"指工作實績,主要考核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派駐單位的評價,獎懲情況。

二、考核實行百分考核制,具體標準如下:

①自覺遵守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參加單位開展的各項活動,工作中不循私、不受賄、不揮霍、不浪費,自覺遵守職業道德的,得十分,上述行為違反一次扣二分。

②能及時全面掌握國家有關財經政策,財務制度以及、政府和財政部門出臺的各項政策、規定和制度,得十分,出現一次差錯扣二分。

③業務方面,具有一定的專業技術和技能,熟悉財會知識,勝任財會工作,賬目清楚,資料準確,按時記賬、結賬、報賬,為領導提供好決策依據的得十分。達不到上述要求的,一項扣二分。

④自覺鑽研財會專業理論,制定好本單位的會計制度、規則、會計崗位責任制,制度健全得十分,不健全的酌情扣分。

⑤熱愛本職工作,工作態度好,按時上下班,無曠工,得十分,累計遲到早退達五次扣1分,曠工一天扣1分。

⑥按時參加會計培訓,遵守會計例會制度,全年無缺席的得十分,缺席一次扣二分。

⑦能圓滿完成崗位工作任務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協調好單位內部及與外單位各方面的關係得二十分,對沒有完成任務或完成任務差的,酌情扣1至5分。

⑧在年中專項檢查及年度審計中,無發現有違紀行為的得十分,否則視情節輕重酌情扣分

三、考核結果分優秀、稱職、不稱職,考核得九十分以上者為優秀,六十分以上者為稱職,不達六十分為不稱職。

四、考核兌現:

1.對成績優秀者,給予表彰獎勵。

2.考核不稱職者,給予批評教育,限期改正,連續兩次考核不稱職者,調離財會崗位。

3.考核中發現有違紀行為者,視情節輕重給予通報批評、停職檢查、撤銷會計職務等處罰,直至送交司法機關查處。

績效考核管理辦法9

為促進中心工作順利開展,樹立良好的視窗形象,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一、考核方式:

採用100分制,即中心各崗位人員每月滿分為100分,凡對照考核內容需扣分者,均從中扣除。

二、考核內容:

考核從業務處理、出勤及服務等方面進行,具體為:

業務處理方面:

1、按時處理每筆業務,當月單位結帳、報表處理、憑證裝訂在次月7日前完成(每月1—5日為月終處理時間、原則上不辦理報帳,支取工資業務除外),每一個單位或每推遲一天扣1分,最高扣分10分;考核記帳會計、出納。

2、會計科目使用正確,憑證裝訂整潔,業務印章齊全。有一處不符合規定者,扣1分,最高扣10分;考核記帳會計。

3、原始憑證稽核嚴格按有關制度要求辦理,拒付會計憑證要有詳細文字記錄,並提出糾正措施。有一張不合規的原始憑證扣1分,最高扣分20分;考核主管會計。

4、銀行對帳單與存款帳按月核對,未做帳項做出記錄,缺一筆扣1分,考核出納會計。

5、涉及政府採購目錄範圍內的專案支出,必須具有政府必備手續。有一例不合規扣1分,最高扣分20分;考核主管會計。

6、嚴格結算紀律,對超過限額的款項結算要辦理轉帳(規定可以使用現金者除外),且付款去向與發票來源一致,有一例不合規扣1分,最高扣30分;考核出納會計、記帳會計、主管會計。

7、單位備用金管理。對超額使用備用金單位應及時催促報帳,月底有超額使用備用金單位者,每月一個單位超額扣0.5分。對記帳會計實行考核。

8、大額款項(5萬元)支付應有中心主任簽字(主任請假時由分管局長簽字),簽字環節在主管會計稽核之後,由主管會計轉交主任簽字,有一例不合規扣1分。考核主管會計。

9、所有原始憑證必須經主管會計稽核後方可記帳、付款,有例違規者,取消記帳會計當月考核資格。

出勤及服務方面:

中心人員必須按時出勤,為單位提供優質文明服務。

1、正常上班時間遲到者,一次扣0.5分,請事假1天扣1分,當月事假超過5天者(含5天,下同),取消當月考核資格;請病假1天扣0.5分,當月請假超過10天者,取消當月考核資格。病、事假必須以書面形式請假並按規定審批,否則視為缺勤;缺勤1天扣2分,當月缺勤達5天者,取消資格。

2、中心人員除節假日、休息日外,中午禁止飲酒。

3、中心人員禁止同來辦業務員爭吵,凡發生爭吵者,無論理由如何,一律取消當月考核資格,然後視情節報局裡研究處理。

4、中心人員按時值日,打掃衛生,缺1次扣2分。

5、中心設徵求意見箱,凡是中心人員因服務態度差、業務處理不按規定而受到單位提出異議者,一次扣2分,三次取消當月考核資格。

三、獎懲兌現

中心對各崗位會計按月考核,並與財政局對中心的考核補助掛鉤,以中心每月各崗位會計得分總數為權數(中心主任及其他非會計崗位專職人員按平均得分),計算出每人每月考核補助。對年度內三次出現得分最低者,建議局裡調整提工作崗位。

績效考核管理辦法10

任何違反本規則與條例所規定之任何事項,員工(教職工)將會依據其所犯事件嚴重性程度受到警告或違紀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

一、工作時間

1、除非得到值日園長的許可,員工(教職工)不得在工作時間離開工作崗位。

2、員工(教職工)的實際工作時間應根據部門主管所編制的工作時間表執行,園長根據實際情況在必要時有權變更該表。

3、如因工作需要,指定員工加班,非正當理由不得推脫,違者以曠工論處。

二、考勤

1、員工(教職工)上班前必須在打卡機打卡或簽到。

2、需要穿著工作服的員工(教職工),到崗時應穿好工作服,否則視為違紀。

3、員工(教職工)須親自簽到(打卡),如隨意委託他人簽到或代其他員工(教職工)簽到(打卡)視為違紀。

4、因公外出或外勤未能按時簽到者,應經部門主管在考勤表上籤注。

三、出勤

1、員工(教職工)必須按排班時間工作,按時履行職責。不得缺勤或遲到、早退,未經值日園長批准不得私自調班。上班期間有事外出須向值日園長請假,否則視作礦工。

2、在工作時間內員工(教職工)應告知其直接上司其所在地點,以防止工作上的任何失誤。

3、通過欺騙或製造假象而獲准或試圖獲准缺勤視為曠工。

四、教師禮儀規範

(一)舉止文雅

1、舉止溫文得體,不失教師風度,一舉一動,一言一行堪為幼兒表率。

2、遵守社會公德,遵紀守法,遵守幼兒園各項規章制度。

3、在幼兒、家長和客人面前不嬉戲,不開過頭玩笑,不講牢騷話。

4、在園內外遇到各種衝突時,以禮相待,不做失禮之事。

5、辦公桌物品擺放整齊,工作時間不吃零食。

6、不私託家長辦事。

(二)儀表端莊

1、儀表端莊典雅,瀟灑大方。

2、衣著整潔、美觀大方,不追求奇裝異服,不穿露臍裝和吊帶衫,不穿拖鞋帶班時不穿高跟鞋。上班時間按規定,要求穿園服時必須穿戴整齊。

3、頭髮整齊光潔,帶班時間不梳披肩發。

4、不濃妝豔抹,上班時間不佩帶明顯首飾和其它奇異的飾物。

(三)語言文明

1、工作時間一律講普通話,語言恭謙,表情友善和氣,待人熱情。

2、談吐文雅,不使用粗俗語言,不惡語傷人。

3、談話語氣得體,語調適中,談話時要注視對方,以示尊重。

4、多用“請”、“謝謝”、“對不起”等尊重性詞彙。

(四)禮貌待人

1、真誠待人,懂得尊重,接待幼兒家長和來賓,笑容可掬,主動讓座。

2、同事間相互尊重,和睦相處,不猜忌,不背後議論他人,不傳個人隱私。

3、尊重幼兒人格,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幼兒打招呼時要及時還禮應答。

4、按時參加會議、活動或其它集會。聽取別人發言時,做到專注、有耐心,並做好筆記。

5、集體活動時關閉通訊工具的鈴聲,帶班或會議時間不接外來電話。

(五)考核標準

1、禮儀檢查分為常規檢查和突擊性檢查,違反我園禮儀規範標準,發現一次提出嚴重警告,並記錄在案;累計發現兩次則罰款50元;累計發現三次及以上則做辭退處理。

2、員工(教職工)在辦理離職手續時,必須把工作制服、鞋洗乾淨退還給倉庫,否則須按原價償還該制服的費用。

五、工作職責

1、員工(教職工)應遵守法律法規及幼兒園制定的崗位職責和各項規章制度。

2、員工(教職工)應服從部門主管的管理和工作安排。

3、員工(教職工)應按操作規程工作,按規定保養各類裝置,下班後按要求關好本人負責範圍內的各類辦公裝置和水電設施等,並做好崗位防火安全工作。

4、各部門主管、級長負責對本部門員工進行考評。部門主管、級長由直接上級負責考評。考評可作為獎懲、培訓、調職、辭退、加、減薪的依據。

5、應準時出席幼兒園、部門會議或培訓課程,並按要求籤到。

6、員工(教職工)應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嚴格按幼兒園規定的工作進度完成工作。

7、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許可權認真履行管理責任。

六、安全檢查

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不得將非個人物品帶出幼兒園。如經發現幼兒園在職保安有權檢查沒收並上報辦公室處理。

七、私人客訪及電話

1、工作時間內,員工(教職工)無特殊情況不得會見親友,不得在非工作地方閒逛。

2、除非工作需要外,員工(教職工)不得在其它部門逗留,不得離開工作崗位進入幼兒園任何非你工作的區域和部門。

3、當班期間員工(教職工)不得隨意接、打私人電話。

八、吸菸

不得在幼兒園內吸菸。

九、受傷及意外事故

1、如果小朋友或員工(教職工)受傷,或在幼兒園範圍內發生意外,應立即通知辦公室及值班園長,並要及時通知家長,傷情較重的應第一時間送往醫院進行救治。

2、應予受傷小朋友或員工(教職工)以幫助,但切勿代表幼兒園承擔責任或作出某種承諾。

3、為保證個人及同事的安全,請及時將可能引起事故的不安全的因素及危險狀況報告部門主管和辦公室。

十、閒逛

工作時間任何員工(教職工)不得在非工作地方閒逛。

十一、保密

幼兒園員工(教職工)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保守幼兒園祕密,不得洩露給任何第三方。

十二、服從上司

絕對服從上司是每個員工(教職工)的神聖職責,員工(教職工)應切實執行直屬上司指派的任務,倘遇疑難,應先向直屬上司請示,必須履行“先服從後上訴”之原則。

十三、上班和下班

員工(教職工)必須依照編訂的當值時間表上班。在工作時間內,經常遲到或早退者,不但損失升職、提薪之機會,且有被開除之可能,任何換班換休者,須事先經值日園長批准,否則作曠工處分。

績效考核管理辦法11

一、被考核人員

財務會計和倉庫工作人員。包括財務負責人、會計、出納、保管員、統計員。

二、考核責任人:

財務負責人的考核人為董事會。

財務部會計、出納、倉庫保管員、統計員的考核人為財務負責人。

三、考核方法:

1、個人自評:個人自己打分。

2、部門評價:部門主管打分。

3、董事會評價:董事會打分。

四、考核時間:

1、會計、出納、倉庫保管員、統計員應於每月30日前將個人全月工作績效考核表交財務負責人,財務負責人於次月5日前完成評價並交總經理,經總經理稽核後,10日前報財務部工資表編制崗位人員。

2、財務負責人應於每月30日前將個人全月工作績效考核表交總經理,總經理於次月5日前完成評價並交董事會,經董事會稽核後,10日前報財務部工資表編制崗位人員。

五、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以考核表的形式計分,具體內容包括以下幾項:

1、崗位職責(工作表現)考核(考核的重點):指對具體職務所需要的基本能力以及經驗效能力進行測評。基本要素包括擔當職務所需要的理解力、創造力、指導和監督能力等經驗效能力以及從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效率、方法等。權重:70%。

2、職業操守考核:指對達成工作目標過程中所表現出的工作責任感、工作勤惰、協作精神以及個人修養等構成。

3、組織紀律考核:指對達成工作目標過程中所表現出的紀律性以及其他工作要求等進行測評。基本要素包括遵紀守律、儀表儀容、環境衛生以及接聽電話語言規範等。說明:2—3項考核佔總考核分數的30%

六、考核等級:

1、A級(優秀級)95—100分工作成績優異,有創新性成果。

2、B級(良好級)80—94分

3、C級(合格級)65—79分

4、D級(較差級)60—64分

5、E級(極差級)59分以下

七、考核紀律:

1、考核必須公正、公平、認真、負責,不可對部屬予以過高評價;考核不公正者,一經發現將給予降職或扣分。

2、部門負責人要認真組織、慎重打分。凡在考核中消極應付、敷衍了事者,一經查實,將給予扣分。

3、考核工作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時完成。會計、出納、倉庫保管員、統計員當月30日之前未按時交績效考核表者扣除考核總分的10%;每月5日不按時報送考核表的部門負責人,扣其考核總分的15%。

4、扣分必須要有依據,做到認真、客觀、公正。

5、弄虛作假者,一律按總分的50%記分。

績效考核管理辦法12

一、績效考核物件:

公司財務部經理、主管及工作人員

二、績效考核時間:

每月1號之前,內控組對財務部經理、員工進行績效考核。考核結果交總經理稽核,由總經理稽核後交人力部根據相應數值計算工資後交財務發放相應數額工資。

三、績效考核內容:

1、硬性指標:每月部門費用的控制情況;部門員工的工作失職、失誤;部門單據、文件的管理;

2、軟性指標:其他部門和供應商滿意度

四、績效考核方法:

被考核人員每月考核後所得平均總分值的百分比比率對應其當月績效工資:

如某員工工資為1000元,(崗位工資為800元+績效工資為200元),而其當月績效考核分值為80分,因而其當月工資為:800+200×80%=960元

被考核人員每月考核後所得分值換算為百分比對應其當月績效工資同步百分比:

(一)、硬性指標考核方法為:

1、部門費用控制:對部門產生的費用(預算、分配、實際費用)進行全方位的控制,若本部門預算費用分配與實際發生的費用一致且在財務預算範圍內節省部分按比例獎勵給部門。若其他相關部門產生費用不在其部門費用預算範圍內(且無特殊批示的)每超出一個百分點10元。

2、若達不到公司規定的工作、指標等任務則扣除應得分值之百分比率相應分值。

3、各項指標達到要求後且超出規定範圍加10分。

(二)、軟性指標考核方法:

1、其他部門滿意度(投訴超出每月3起)扣40分。

2、供應商滿意度(由於工作態度遭投訴每月3起以上)扣10分。

3、若達不到相應指標則扣除應得分值之百分比率相應分值。

4、各項考核指標達到要求後且超出規定範圍加5分。

績效考核管理辦法13

一、總則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作息制度

公司作息時間為早8:30——晚17:30中午12:00——13:30為休息時間(夏季作息時間)。

三、工作制

公司(總部)一般實行每天8小時標準工作日製度。實行每週5天標準工作周制度,周工作小時為40小時。節假日按國家規定的執行。

四、考勤範圍

1、公司除總裁外,其他所有員工均需在考勤之列。

2、特殊員工不考勤須經總裁批准。

五、考勤辦法

1、採用考勤機打卡制度。

2、本公司員工除總裁之外的其他員工均需打卡,每天打卡為兩次,早晚各一次,中午吃飯不用打卡,打卡前請仔細核對姓名,以免打錯。由前臺文員負責監督,當打卡機出問題時應及時向人事部反映。

3、員工不得代人或委託他人打卡,違者雙方以曠工一日處理,如果前臺文員代人打卡,違者作自動離職處理。

4、員工忘記打卡、打重卡或打錯卡時,應在24小時內向部門經理說明情況,由部門主管開據證明交人事部處理,並留存說明記錄。一個月內累計漏打卡三次含三次,即視為是遲到或早退一次。

5、員工外勤需認真填寫外勤表,並由相關部門簽字,如下班前不能回來者,臨走時打下卡。

6、外勤表由各部門的經理在人事部領取並儲存,每月1號將上月的外勤表交人事部核對。如有遺失,由各部經理負責。

7、每月最後一天下班後,人事部需將下月的考勤卡準備好放前臺桌面,並在次日早上將上月的考勤收回,然後將卡放入相應的位置。

8、考勤設定種類:

(1)遲到。比預定上班時間晚到。

(2)早退。比預定下班時間早走。

(3)曠工。無故缺勤。

(4)出差。

(5)外勤。在外辦事。

(6)調休。

六、考勤統計及評價

1、人事部責收集各部門上交的外勤表,並做好工資預算表,然後將考勤卡及外勤表一同交財務核對建檔。

2、考勤計分辦法。

a:遲到。遲到10分鐘扣2分,遲到10~30分鐘扣5分,遲到30~60分鐘扣10分,遲到60分鐘以上扣20分。

b:早退。早退10分鐘扣2分,早退10~30分鐘扣5分,早退30~60分鐘扣10分,早退60分鐘以上扣20分。

c:曠工。曠工一次扣20分。

d:請假超期。一天扣20分。

以100分為基數扣除,考勤成績分為四級:

優:85分以上;良:85~75分;中:75~65分;差:65分以下。

3、公司依據員工考勤成績決定員工的考勤獎勵、處罰。

績效考核管理辦法14

第一條為了避免公司員工發生早退、遲到、曠工等違紀行為,以使其認真工作,特制定本考勤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總部,各下屬全資、控股企業可參照執行,也可另行規定。

第三條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時至5時30分,每週六、日不上班,因季節變化需調整工作時間時,由總經理辦公室另行通知。

第四條上班時間開始後10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第五條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方式。

第六條凡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犯此條規定者,委託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處分。

第七條公司每天安排專人監督員工上下班打卡,並負責將員工出勤情況報告值班領導,由值班領導報至勞資部,勞資部據此填報員工考核表及核發全勤獎。

第八條員工辦理外出業務時,必須先辦理打卡手續。特殊情況需經主管籤卡批准,違者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員工外出工作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時間,否則按外出辦私事處理。

第十條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如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

第十一條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三次者扣發全勤獎1/2,達五次者扣發全部全勤獎,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

第十二條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並給予警告一次的處分;當月累計三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的處分;無故曠工達一個星期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第十三條員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准;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准;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經總經理或董事長批准;情況緊急不能向總經理或董事長請假時,須在董事長祕書室備案,到達出差地後應及時與公司取得聯絡。出差人員必須在出差前先辦理出差登記手續並交至勞動工資部備案。凡因各種情況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差旅費;特殊情況須報總經理審批。

第十四條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

績效考核管理辦法15

一、目的

為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加強考勤管理,讓企業員工具備最基本的員工素質,結合公司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定考勤管理制度。旨在幫助員工養成良好的職業習慣,同時為公司科學排程人員、合理配置資源及員工獎懲、晉升等提供科學依據。

二、適用範圍

新疆多路建設工程有限公司全體員工

三、工作時間

1.夏令時,上班時間為10:00,10:10晨會,下班時間為20:00

2.冬令時,上班時間為10:00,10:05晨會,下班時間為19:30

考勤與早會10分鐘時間員工須做好一切上崗前準備,早會後立即進入各自崗位的狀態,若繼續進行與作業無關的事情者,按遲到進行扣分。

四、程式內容

1.、員工每天上下班時需先指紋簽到,簽到時應按考勤機提示進行考勤,聽到?“謝謝”後打卡成功:若聽到“”請重新按手指“時,應重新刷指紋。

2、未參加早會者應填寫“未按時早會說明書”說明原因並由部門主管簽字批准,交辦公室備案,否則按缺勤處理。

3、因外出任務不能按時打卡早會者,因提前告知領導做好考勤記錄,否則按缺勤處理。

4、因指紋簽到機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考勤,由辦公室登記上下班時間。

5、員工正常休息時間為每月4天。以先後順序為準,如超過2人,或需要調換休息時間,由員工自行協商並上報領導。

6、由於其他不可抗拒的因素影響而遲到者,情況特殊可不記遲到。

7、全勤獎:一個月無遲到,早退,請假,每人每月獎勵50元,以簽到和宣誓為準。

8、員工連續三天缺勤,未告知上級原因,未辦理請假手續者,視為員工自行離職。

五、遲到細則:

1、遲到一次扣1分即10元(10:00打卡,10:10早會);

2、遲到30分鐘以上,以早合時間為準,扣除2分即20元;遲到超過一小時以上的扣3分即30元;11:00點以後到崗的,扣5分即50元;單月累計遲到超3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後,同時額外扣5分紀律分即50元。

3、單月累計遲到超六6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後,同時額外扣10分紀律分即100元。

4、單月累計遲到超9次(含)以上,除按以上方式正常考核後,同時屬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

六、曠工處罰制度:

1、未經請假,並未電話通知或轉告公司領導原因,缺勤半天以上即視為曠工。

2、員工在上班時間內因各種原因須外出任務或作業時,應辦理外出手續,員工未經批准擅自離開工作崗位達兩小時以上者,按曠工處理。

3、以上曠工行為按責任人當月日雙倍工資處罰。

七、請假的`相關規定製度:

1、事假須提前一天辦妥請假手續,由部門主管胡立明憑本人在事假單說明的實際情況進行批准,如請假理由不充分或足以影響公司業務和正常運營者,公司有權不準假或縮短、暫緩請假。

2、員工事假天數原則上半年不得超過15天,月累計不得超過2天。如特殊原因須超出上述假期時限的,須經總經理簽字批准,否則視為曠工。員工事假期間按事假時間扣除薪資,以本人當月工資為準。

八、病假的相關的規定製度:

病假個人須提供病假單日的門診病例或醫療證明,病假前均需報部門主管批准。相關病例證明須在病假結束後2個工作日後移交考勤主管。

九、其他:

1、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人事行政部。

2、本制度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3、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嚴格執行,望作為企業員工認真遵守。

績效考核管理辦法16

一、為使公司正常運作,保障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所有員工要執行公司規定的上下班考勤紀錄制度,員工應自覺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遲到或早退超過半小時無合理解釋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三、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打卡者,本人寫明原因,經領導簽署意見後,報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四、加班

1、確因工作需要,晚上下班後超時工作2小時以上的,視為加班半天(中午超時工作的不視為加班);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按實際工作天數計加班天數。加班人員需填寫加班審批表,報領導批准後,送考勤管理人員處備查。

2、加班可以補假。不能用補假抵銷病假、事假和曠工,因公差佔用休息時間的不安排補休。不提出補休的,又不安排工作餐的給予發加班誤餐費,標準暫定為35元/人/天。

五、請假

1、員工不能正常出勤時,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提前填寫請假條,請假條需清晰填寫請假事由、時間,經領導批准後,報考勤管理人員備查。確因實際情況不能提前請假的,需電話向領導請假,再行補辦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全年病假累計超過3個月或事假累計超過20天或曠工累計超過5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20次的,年終考核不能定為優秀。

3、全年曠工累計超過10天或遲到、早退累計超過51次的,年終考核為不稱職。

4、曠工或者假期滿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一年內曠工累計超過30天的,參照有關規定予以辭退。

5、參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一年中病假累計超過半年的,其超過的時間崗位津貼按60%發給;一個月,事假累計超過7天不足10天的,當月崗位津貼按50%發給,超過10天或曠工超過2天的,當月崗位津貼停發。

六、本制度從釋出之日起執行。

績效考核管理辦法17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辦公室人員上下班必須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執行,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早退和不請假離開工作崗位,不得出現曠工現象及擅自離崗,超過30分鐘作曠工半天處理(無法及時通知等特殊原因除外);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週日為休息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自行安排,節日值班由集團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1天以上的,由副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特殊私事需要中途離崗,必須向所屬單位負責人請假;待領導批准方可離開單位;

六、公司員工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時上下班的應請假,未經批准而不按時上下班的作曠工處理;

七、上下班途中遵守交通規則、注意安全、杜絕酒後駕車。

績效考核管理辦法18

第一條考核目的

為全面瞭解、評估員工工作績效,對公司及個人工作的實施進展狀況進行有效的跟進和調控,發現優秀人才,加強溝通與激勵,提高公司整體工作效率,從而為公司經營戰略方針和經營目標的制定和調整帶給有力的參考依據,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考核範圍

本公司所有員工均需考核,並適用於本辦法。

第三條考核原則

1、以公平、公正、全面、客觀的原則為主導;

2、以崗位職職責務為主要依據,堅持上下結合,左右結合、定性與定量結合原則;

3、考評工作中,堅持對事不對人,重視工作態度和團隊合作精神,以發展的眼光進行考核。

第四條考核時間

1、公司實行定期考核制度,並分為月度、年度考核,月度考核在每月末至下月初進行,年度考核在次年初進行。

2、公司因重大工作專案或個性事件能夠舉行不定期專項考核。

第五條考核形式

各類考核形式有:上級評議、同級同事評議、自我鑑定、下級評議、外聯客戶評議等。因各次考核目的、時段及各種考核形式本身特點的不同,各考核形式在考核過程中分別佔有不同的權重。

第六條考核辦法

考核採取等級評估、目標考核、相比較較、重要事件或綜合等辦法,具體根據日常工作記錄、檔案、考勤狀況、部門和員工書面報告、重大個性事件等進行。

第七條考核資料

1、主任級以上員工考核,包括所轄部門總體績效狀況和個人績效表現兩部分,其中,所轄部門總體績效考核結果所佔個人考核權重為60%,主要依據所管轄部門整體工作的考評結果綜合評定;個人績效表現權重為40%,主要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狀況、知會潛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資料,具體考核專案資料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核量表。

2、公司基層員工考核,依據個人實際工作表現,資料包括員工個人崗位職能履行狀況、知會潛力、職業道德表現等三方面資料,具體考核專案資料及權重見公司員工崗位績效考核量表。

3、業務人員根據個人任務總額確定每月銷售最低限額和目標銷售額,作為當月績效考核量化依據。若當月無銷售任務,對應無績效工資。

4、考核設立加分項和扣分項,分別對應公司獎勵與懲罰條例、考勤制度等相關資料其中,各專案部業務人員每超額完成目標銷售額1萬元加1分,每低於最低銷售額1萬元扣1分。其他部門員工有突出貢獻,每次加1分,工作有明顯重大失誤,每次扣1分。

第八條專項考核

1、試用期考核

對試用期屆滿的員工均需考核,以決定是否正式錄用;

對試用期表現優秀或較差者,可推薦提前轉正或適當延長試用期;

2、後進員工考核

對公司認定為後進的員工可因工作表現隨時提出考核和改善意見。

3、個案考核

對員工工作涉及的重大工作專案可即時提出考核意見,並決定是否給予獎勵或處罰。

4、調任考核

因工作需要擬訂崗位職務調配人選時可提出考評意見,作為員工任職或工作參考。

第九條考核程式

1、月、年度考核開始前,由人事部根據工作計劃,發出員工考核通知,說明考核目的、物件、方式以及考核進度安排,下發有關考核量表。

2、考核物件準備自我總結和鑑定,有關的各級主管、同級同事、下級員工準備考評意見,並填寫考核量表彙總到人事部。

3、人事部依據考核辦法統計考評物件的總分,並彙總各部門考核狀況,提交公司管委會稽核考核結果。

4、管委會根據當期工作開展的主、客觀因素影響稽核確定考核結果。

5、人事部公佈考核結果,並對考核物件提出相應改善意見,請員工作出崗位工作目標與計劃。

6、考核結果存檔,分別存入人事部、員工個人檔案、考核物件部門。

第十條考核結果

1、根據考核的具體狀況,結果一般分為優秀、良好、合格、較差、差等五個檔次。其中:

①考核總分≥90分,優秀,當月實發績效工資100%;

②90分》考核總分≥80分,良好,當月實發績效工資80%;

③80分》考核總分≥60分,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60%;

④60分》考核總分≥50分,較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40%;

⑤50分》考核總分,差,不合格,當月實發績效工資40%以下。

2、年度工作中,月度考核結果優秀次數累計達8次以上者可參加年度考核評優;不合格次數累計達3次以上者,公司將予以解聘。

績效考核管理辦法19

一、總則

(一)目的

為了使銷售人員明確自己的工作任務和努力方向,讓銷售管理人員充分了解下屬的工作狀況,同時促進銷售系統工作效率的提高,保證公司銷售任務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方案。

(二)適用範圍

本方案主要適用於對一線銷售人員的考核,考核期內累計不到崗時間(包括請假或其他各種原因缺崗)超過三分之一的銷售人員不參與考核。

(三)使用本方案得出的績效考核結果將作為銷售人員的薪酬發放以及晉級、降級、調職和辭退的依據。

(四)原則

1.定量原則。

儘量採用可衡量的量化指標進行考核,減少主觀評價。

2.公開原則。

考核標準的制定是通過協商和討論完成的。

3.時效性原則。

績效考核是對考核期內工作成果的綜合評價,不應將本考核期之前的行為強加於本次的考核結果中,也不能取近期的業績或比較突出的一兩個成果來代替整個考核期的業績。

4.相對公平原則。

對於銷售人員的績效考核將力求體現公正的原則,但實際工作中不可能有絕對的公平,所以績效考評體現的是相對公平。

二、考核週期

(一)月度考核

每月進行一次,考核銷售人員當月的銷售業績情況。考核時間為下月1日~10日。

(二)年度考核

一年開展一次,考核銷售人員當年1~12月的工作業績。考核實施時間為下一年度1月10日~1月20日。

三、考核機構

①銷售人員考核標準的制定、考核和獎懲的歸口管理部門是集團銷售總部。

②各銷售分公司、部門對銷售人員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上報銷售總部經理或營銷總監審批後生效。

四、績效考核的內容和指標

對銷售人員的考核主要包括工作績效、工作能力、工作態度三部分內容,其權重分別設定為:工作績效佔70%;工作能力佔20%;工作態度佔10%。其具體評價標準如下表所示。

五、銷售人員績效考核表考核

專案考核指標權重評價標準評分

工作績效定量指標銷售額完成率25%:

考核標準為100%,每低於5%,扣除該項1分;高於5%另行規定。

銷售增長率10%與上一月度或年度的銷售業績相比,每增加1%,加1分,出現負增長不扣分。

銷售回款率15%超過規定標準以上,以5%為一檔,每超過一檔,加1分,低於規定標準的,記0分。

新客戶開發10%考核期內每增加一個新客戶,加2分。

定性指標市場資訊收集2%:

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市場資訊的收集,加1分,否則記0分。

每月收集有效資訊不得低於條,每少1條扣1分。

報告提交3%:

在規定的時間之內將相關報告交到指定處,加1分,否則記0分。

報告的質量評分為2分,達到此標準者,加1分,否則記0分。

銷售制度執行2%:每違規一次,該項扣1分。

團隊協作3%:因個人原因而影響整個團隊工作的情況出現一次,扣除該項3分。

工作能力專業知識5%:

①瞭解公司產品基本知識。

②熟悉本行業及本公司的產品。

③熟練掌握本崗位所具備的專業知識,但對其他相關知識瞭解不多。

④熟練掌握業務知識及其他相關知識。

分析判斷能力5%:

①較弱,不能及時地做出正確的分析與判斷。

②一般,能對問題進行簡單的分析和判斷。

③較強,能對複雜的問題進行分析和判斷,但不能靈活運用到實際工作中來。

④非常強,能迅速地對客觀環境做出較正確的判斷,並能靈活運用到實際工作中,取得較好的銷售業績。

溝通能力5%:

①能較清晰地表達自己的想法。

②有一定的說服能力。

③能有效地化解矛盾。

④能靈活運用多種談話技巧和他人進行溝通。

靈活應變能力5%:

①思想比較保守,應變能力較弱。

②有一定的靈活應變能力。

③應變能力較強,能根據客觀環境的變化靈活地採取相應的措施。

工作態度員工出勤率2%:

①員工月度出勤率達到100%,得滿分,遲到一次扣1分(3次及以內)。

②月度累計遲到三次以上者,該項得分為0。

日常行為規範2%:違反一次,扣2分。

責任感3%:

①工作馬虎,不能保質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務且工作態度極不認真。

②自覺地完成工作任務,但對工作中的失誤有時推卸責任。

③自覺地完成工作任務且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④除了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外,還主動承擔公司內部額外的工作。

服務意識3%:出現一次客戶投訴,扣3分。

六、考核實施程式

①由集團銷售總部安排相關人員在考核期之前,向各銷售分公司、相關部門發放“銷售人員績效考核表”,對銷售人員進行評估。

②考核期結束後的第3個工作日,各銷售分公司、相關部門向銷售總部提交“銷售人員的績效考核表”。

③考核期結束後的第5個工作日,銷售總部完成考核表的統一彙總,併發給銷售人員本人進行確認,如有異議由銷售總部經理進行再確認。確認工作必須在考核期結束後的第7個工作日完成。

④考核期結束後的第8個工作日,銷售總部完成個人考核表的彙總統計。

⑤考核期結束後的第10個工作日,將個人考核結果發給其上級主管,將整體統計表提交銷售公司總經理和財務部門,財務部門依據考核結果按照《銷售人員薪酬激勵制度》進行薪金髮放。

⑥如果需要對績效考核指標和方案進行修訂,上報總經理批准後,在考核期結束後的第15個工作日,由集團銷售部完成修訂工作。

七、考核結果的運用

根據銷售人員的年度績效考核的總得分,企業對不同績效的銷售人員進行銷售級別與薪資的調整,具體調整方案如下表所示。

考核得分薪資調整銷售級別調整:

90(含)以上基本工資+基本工資×2.0建議升2級。

80(含)~90分基本工資+基本工資×1.5建議升1級或不變。

60(含)~80分基本工資+基本工資×1.0建議不變。

50(含)~60分基本工資-基本工資×0.2建議降級,給予一定考察期。

50分以下基本工資-基本工資×0.4建議辭退。

績效考核管理辦法20

為了保證公司在銷售上的連貫性和公司形象的整體性,考慮有效銷售激勵制度的完整性,以及員工的穩定性,同時為更好激勵員工高效地工作和創造良好的企業文化氛圍,特制定本草案。

一、薪酬體系:

1、薪酬組成結構:

1.1基本工資+補貼+銷售獎金;

1.2本地員工增加交通補貼;外派員工公司安排住宿增加異地工作補貼,但不享受交通補貼;

1.3非經濟性報酬:在工作方面提供員工參加有興趣工作、參與企業管理;企業方面讓員工有實現價值的機會;關懷員工個人生活,有公司如家感覺。

2、基本工資標準:

一級置業顧問:800元/月;

二級置業顧問:650元/月;

三級置業顧問:500元/月;

四級置業顧問:400元/月;

實習置業顧問:350元/月。

3、補貼組成及標準:

生活補貼:100元/月;

醫療保險補貼:20元/月;

養老保險及其他:100元/月;

交通補貼:130元/月;

異地工作補貼:130元/月。

二、銷售獎金組成及標準

銷售人員獎金的計算:銷售人員獎金實發額=個人獎金應發總額x業績提成比例。

1.個人獎金應發總額=銷售數量獎十銷售價格獎十提前收款獎

(1)銷售數量獎

銷售人員超額完成個人任務指標的,按100元/m’支付獎金,超額指標達到50%以上的部分,按120元/m’支付獎金,上不封頂。成交者,按成交價1%發放獎金。

(2)銷售價格獎

銷售人員操作結果高於規定付款方式折扣率的,按其差率的50%計提獎金。

(3)提前收款獎

銷售人員根據定購合同確定的付款日期,若提前10天收到房款,則按實際收到房款折算成面積,按5元/m支付獎金,提前收款時間每遞增5天,折算到每平方米的提獎標準增加1.5元/m。

2、業績提成標準

①完成本部門計劃銷售任務100%以上的,按個人獎金應發總額的110%支付。

②完成本部門計劃銷售面積任務的90%以上不到100%的,按個人獎金應發總額的100%支付。

③完成本部門計劃銷售面積任務的70%以上不到90%的,按個人獎金應發總額的80%支付。

④完成本部門計劃銷售面積任務不足70%的,按個人獎金應發總額的60%支付。

三、關於進級標準

1.升降級標準:

1.1置業顧問新進入公司一律按實習置業顧問,工作滿一個月後可轉為四級置業顧問,工作滿三個月(不含實習期),可參加三級置業顧問評定;工作滿六個月(不含實習期),可參加二級置業顧問評定;工作滿八個月(不含實習期),可參加一級置業顧問評定。

實習置業顧問:工作滿一月

四級置業顧問:工作滿三月

三級置業顧問:工作滿六月

二級置業顧問:工作滿八月

一級置業顧問:工作滿一年

四、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將扣發其所在專案個人獎金。

1、被公司辭退的員工。

2、在該專案銷售結束前離職的員工。

3、累計曠工達七天或連續事假二週的員工。

4、在工作中有嚴重過失,過公司造成一定的不良影響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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