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精選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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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安全施工管理制度

企業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精選14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麼擬定製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企業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精選14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企業安全施工管理制度1

一、所有建築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且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得開工。

二、施工現場的道路、上下水管線及材料堆放等平面佈置都要符合安全、衛生、防火的要求,並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

三、各種機電裝置的安全裝置和起重裝置的限位裝置,都要齊全有效。

四、腳手架、井字架和安全網,搭設完畢必須經專案經理驗收合格後,方能使用,驗收時以安全檢查標準為依據。

五、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開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班組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

六、砼攪拌站、木工車間、瀝青加工點及噴漆作業場所等,都要採取相應措施,使塵、毒、濃度控制在標準及施工要求內。

七、加強季節性勞動保護工作。夏季防暑,冬季防凍,雨雪後採取防滑措施。

八、施工現場和木工加工廠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要經常檢查保持良好。

企業安全施工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提高對進冀建築業企業的服務水平,培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建築市場,提高建設工程質量,確保投資效益,根據《建築法》、《河北省建築條例》、建設部《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對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從事建設工程的新建、擴建、改建等有關活動的進冀建築業企業,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進冀建築業企業(以下簡稱“進冀企業”),是指外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各部門所屬註冊地不在本省行政區域,進入本省行政區域進行建築活動的建築業企業。

第四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省進冀建築業企業的監督和管理。

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進冀建築業企業的監督和管理。

第五條外埠建築業企業進冀施工,應到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進冀備案手續。

進冀備案包括單項工程備案和進冀企業分公司備案。

第六條進冀企業擬在冀承攬單項工程,應辦理單項工程備案,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備案申請表

(二)省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介紹信;

(三)企業法人委託書及被委託人身份證;

(四)企業營業執照;

(五)企業資質證書;

(六)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七)專案經理資質證書(或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專案經理部成員職稱及職業資格證書;

(八)企業註冊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該企業近三年未發生質量安全事故和市場違規行為的信譽證明;

(九)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七條進冀企業擬在冀年度承攬施工專案超過2個(含2個)的進冀企業,應當設立進冀企業分公司,並辦理進冀企業分公司備案,由分公司統一管理在冀的施工專案。

辦理進冀分公司備案,除按第六條要求提交相應材料外,還應提交:

(一)分公司辦公場所的房屋租賃合同或房產證書;

(二)分公司成員的職稱及資格證書。

第八條辦理備案手續按下列程式進行:

(一)進冀企業向擬承攬工程所在地的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交第六條、第七條規定的資料;

(二)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發現進冀企業提供的備案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允許申請人當場更正;發現備案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規定形式的,應當當場或者在1個工作日內一次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三)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受理進冀企業的備案檔案後,應進行登記、核查;核查合格的,在1個工作日內,簽發同意上報意見,由申請人持該意見及有關材料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四)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申請人報送的備案檔案後,在1個工作日內,對符合備案要求的.辦理使用備案手續,頒發相應備案證書;對不符合要求的,應作出不予備案的書面決定並說明理由。

第九條進冀建築業企業中標(或按規定可以不經招標直接承包工程)後,企業應到工程所在地設區的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委託機構)領取《進冀建築業企業施工服務手冊》,並提交下列資料:

(一)進冀備案證書;

(二)中標通知書或按規定可以不經招標直接承攬工程的證明材料;

(三)施工承包合同;

(四)選用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的資質證書,勞務作業人員《職業技能崗位證書》;

(五)專業承包、勞務分包合同。

第十條《進冀建築業企業施工服務手冊》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印製,其內容包括:

(一)進冀建築業企業服務指南;

(二)建設工程基本情況;

(三)進冀建築業企業和進冀施工人員基本情況;

(四)本省建設行政管理的有關規範性檔案。

第十一條進冀企業分包工程,應選擇有資質的專業承包企業、勞務分包企業,並依法和專業承包企業或勞務分包企業對分包企業的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二條進冀企業應按規定,定期向工程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送《建築業企業基本執行情況表》。

第十三條進冀建築業企業享有與省內企業同等的權力、並承擔相同的責任和義務,接受本省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委託機構的監督、管理、檢查。

第十四條進冀企業的基本情況、資質情況、業績和市場行為等,由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納入本省建築市場監督管理資訊系統統一管理。

第十五條進冀企業的作業人員和分包作業人員的《職業技能崗位證書》持有率不低於100%。

第十六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對進冀企業進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範標準的培訓

第十七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對進冀企業遵守建設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檢查。檢查可按下列程式進行:

(一)進冀企業在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知的時間內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建築業企業資質證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書》、施工專案的有關資料等。

(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在收到企業資料後,組織有關專家對進冀企業的市場行為、經營管理、質量管理、安全生產管理進行檢查。

第十八條檢查結論為分為合格、不合格兩種。

進冀企業有下列情形的,檢查結論為不合格。

(一)與建設單位或者企業之間相互串通投標,或者以行賄等不正當手段謀取中標的;

(二)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的;

(三)將承包的工程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四)嚴重違反國家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

(五)發生過三級以上工程建設重大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發生過兩起以上四級工程建設安全事故的;

(六)隱瞞或者謊報、拖延報告工程質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壞事故現場、阻礙對事故調查的;

(七)按照國家規定需要持證上崗的技術工種的作業人員未經培訓、考核,未取得證書上崗,情節嚴重的;

(八)未履行保修義務,造成嚴重後果的;

(九)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和安全生產技術規程,情節嚴重的;

(十)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分包企業工程款和作業人員人工工資的;

(十一)其他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

第十九條進冀企業不合格名錄,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予以公佈,並限期停止企業在冀投招標資格。

第二十條註冊地在國外及港、澳、臺地區的建築業企業進冀施工,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企業安全施工管理制度3

為加強對施工現場的材料物資的管理,確保其能夠保質保量投入使用,滿足工程施工的需求,防止材料資損壞、變質和丟失等,特制定本制度:

一、專案經理部進入施工現場後,由專案經理負責建立工地材料物資庫房,為施工材料物資的貯存、保管創造條件。當工地無條件建有封閉庫房時,工地應積極採取設立圍欄、隔離等措施滿足材料物資的貯存、保管要求。

二、專案經理、施工隊長是工地庫房管理第一責任人、專案部、各施工隊要各自確定一名專職庫房保管員,負責專案部及各自施工隊工程材料物資的驗收、貯存、保管和發放工作。

三、庫房保管員必須具備忠誠老實、辦事認真、責任心強的品德,並有基本的書寫和計算能力。

四、庫房保管員對入庫的材料物資要嚴格進行質量、數量的檢查驗證,合格後方可接收登記入庫,保證入庫數量準確、質量合格,對不合格品有權拒收。

五、庫房保管員對庫存物資,要建立健全材料臺帳,做到貯存記錄準確、完整,保證帳、卡、物三相符,對庫存物資要掛標牌、標明名稱、規格型號等。

六、材料物資的貯存保管要做到佈局合理,牢固安全,能上架的上架,無條件上架的要分類、分規格碼放整齊,並有標識。

七、入庫產品要根據各類產品不同性質分別保管,對易燃易爆、易碎、有毒的物品應按有關規定要求,採取隔離措施進行重點保管。

八、庫房保管員對材料物資的發放,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認真辦理出庫的記賬手續,填寫單據數量要準確,字跡清晰可辨,簽字認真,日期要確切。

九、庫房保管員對在庫產品應堅持盤點和不定期抽檢,隨時掌握品種、數量的變化情況,及時報告專案經理進行補充以滿足施工的需求。

十、對露天存放的材料要根據天氣變化情況,及時採取擋雨、防晒措施,保證材料不受損失。

十一、庫房保管員有義務要做好日常通風、降溫、晾晒、防塵、防鏽、塗油工作,保持庫房清潔、整齊、通風、乾燥良好環境,

十二、庫房內嚴禁吸菸,電爐取暖、做飯等動用明火的行為,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庫房,注意防盜、防火、防毒以確保庫房的安全。

十三、庫房保管員要恪守職責,遵紀守法,當發現因玩忽職守造成物資材料丟失、損壞、變質等情況要及時報告專案經理,並進行相應賠償,違紀不報者,經發現將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分,或追究法律責任。

企業安全施工管理制度4

一、工傷事故及其分類

1、根據《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凡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稱為傷亡事故。

2、工傷事故按傷害情況分為重大事故、輕傷、重傷和死亡四類。具體劃分按GB6411—86《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標準》執行。

二、工傷事故的報告

1、工傷事故發生後,負傷者或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報告班組、專案部或公司有關負責人及安監科。

2、專案部或公司負責人在接到重傷、死亡以上事故時,應立即報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職能部門。

3、應儘可能保護現場,迅速採取必要措施搶救人員和財產,防止事故的擴大。

4、如特殊情況需要對現場進行損壞時,應將現場作標記或記錄。

三、事故調查和分析

1、輕傷和重傷事故,由公司經理或主管安全的副經理組織安全、技術、生產等部門及工會成員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

2、凡由上級機關插手的事故,公司按要求盡最大努力積極協助調查。

3、凡調查涉及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如實向有關人員回答有關的提問,提供有關的證據和證詞。不準弄虛作假,隱瞞事故真相。

4、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的調查必須查清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經過、原因、人員傷亡、經濟損失等。

5、召開事故分析會,確定事故處理的意見防範措施的建議。

6、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四、事故處理和結案歸檔

1、由本公司處理的工傷事故,必須在事故調查組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後由公司召集專門會議研究處理。

2、事故處理結果應向全公司幹部職工公開宣佈。並將整個事故處理情況寫出書面材料,向有關部門報告。

3、事故處理必須公正合理、不遷就、不避讓、做到事故“三不放過”。

4、對本公司處理不服的,可向上級有關部門提出異議和起訴。

5、事故處理結案後,由公司安全科負責將各有關材料收集整理,存檔建卡。

6、必須要辦理工傷審批手續的,由公司負責辦理。

企業安全施工管理制度5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認真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方針,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習

1、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應按月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組織學習操作規程和有關法律等,並上報存檔。否則處以現場技術員或責任班組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2、班組長每天要作兩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則處以班組負責人50—200元罰款。

二、違規操作

1、技術人員違規指導造成事故的,則該技術人員應承擔10—20%的經濟責任。

2、作業人員在作業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帶及安全繩等個人防護用品,罰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擔20—30%的經濟責任。

3、現場指揮人員違規指揮造成事故的,應承擔20—50%的經濟責任。

4、作業人員不聽從指令而違規作業者,處以50—100元罰款。

5、擅自違規操作造成事故的,當事人應承擔50—100%的經濟責任。

6、非上班時間違規操作發生事故的,損失一律由當事人自己承擔,並處以50—2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要予以開除。

三、高處落物

1、高處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響較大的,要處以責任人50—300元罰款。

2、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責任人和責任班組要承擔10—60%的經濟責任。

3、高處落物造成事故的,責任班組若找不出責任人,則責任班組承擔50%的經濟責任。

四、環境

1、施工現場必須進行每天一次的場地清理,保持場地乾淨整潔,並將物料合理堆放,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10—100元罰款。

2、造成嚴重的環境汙染或材料浪費的,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責任人100—500元罰款。

五、檢查

1、自檢

A、在施工前班組長必須進行班前檢查,看員工人身防護用品是否穿、戴、繫好,作業場地是否存在隱患,並要及時進行處理,在未處理好之前不能進行施工。否則對班組負責人處以50—200元罰款。

B、建立崗位管理責任制(要責任到人)和裝置維護管理制度,以及相應資料的報、存和落實等工作。否則對相關責任人處以50—200元罰款。

C、產品在使用前先進行品檢,確認合格後方能使用,否則處以班組長100—2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按相關規定處理。

D、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否則處現場技術人員和責任班組100—500元。

2、認真積極開展、貫徹、落實上級部門“安全檢查”活動,按照要求進行部署、計劃、安排、檢查整改、落實,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責任班組100—500元罰款。

3、保護、保持各種標誌牌、警示牌及標識牌的完好,整潔。合理設立警示牌、警示區等,否則處以現場技術人員和班組長50—300元罰款,如因此導致有關事故發生的,責任技術員和責任班組承擔50%以下的經濟責任。

六、責任認定

本公司各現場所發生的一切事故都將進行責任認定,認定後承擔相應的責任。(責任分4種: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和領導責任。)

1、認定負直接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50—80%的經濟責任。

2、認定負主要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20—50%的經濟責任。

3、認定負重要責任的,責任人或責任班組承擔5—20%的經濟責任。

4、認定負領導責任的,相關責任人承擔20%以下經濟責任。

5、認定有兩種或兩種以上責任的,相關責任方按相關比例分擔經濟責任。

6、未及時準確上報事故資訊的,處以相關負責人100—500元罰款。

七、文明施工

1、在工作中隨意對他人採取不文明行為、動作、語言等,且屢教不改的,罰款當事人50—200元。

2、隨意動手打人的,罰款100—300元,情節嚴重的並予以開除。

3、對上級領導不禮貌的罰款50—200元。

4、在公共場所穿戴不整潔,或有不道德行為的罰款50—100元。

八、獎勵

1、在工作崗位帶頭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有突出表現的個人獎勵100—200元。

2、單個專案中,在工程進度、質量、安全生產的工作成績顯著的班組獎勵200—500元。

3、在季度或年度以及單個專案的安全生產考評中,對成績突出的相關安全技術人員和班組獎勵200—1000元。

企業安全施工管理制度6

(一)做好基礎工作夯實管理基礎

一是構建管理平臺,實現安全管理的規範化、科學化。

二是健全管理制度,使各項安全生產活動有章可循。全面修訂完善了各級、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建立健全了各項管理方案及作業指導書。

三是強化教育培訓,加大宣傳力度,做到警鐘長鳴。制定全年的安全教育培訓計劃,安排對所有職工進行了一次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的教育,全年安排對所有新分配人員及臨時用工進行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的教育,全年教育培訓教育以集團公司安全管理檔案、事故通報、安委會會議精神作為安全教育的學習材料、開展對安全生產知識、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技術標準規範、作業指導書、裝置(裝置)知識、危險源識別、職業危害與防護、風險管理、應急預案等方面培訓教育,並將“反三違、查隱患、促整改”活動的宣傳教育作為重要工作貫穿始終。同時,組織特種工培訓取證工作,企業法人、專案經理、安全管理人員,參加了安全知識考核崗位任職資格培訓,不斷提高了各崗位的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

(二)加強施工作業過程控制和監督管理

反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一直是著力開展的重要工作,將查隱患和查違章作為檢查的重要內容,通過對基層專案部的日常檢查、月檢和安全大檢查等工作,查處“三違”行為對各基層單位分層次建立反“三違”處理臺帳,對“三違”行為進行嚴格處罰,並與主管領導聯責,督促各級管理幹部嚴肅查處“三違”行為。

(三)現場中的關鍵環節

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檢查要有重點、有標準、有要求,並作書面記錄,履行簽字手續。對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建立登記、複查,制定相應整改計劃,定人、定時間、定措施,對重大事故隱患應簽發限期整改通知書。現場必須及時採取措施進行整改,整改不力的施工現場,有權責令停工整頓。

①基坑支護中檢查施工方案、坑壁支護、排水措施、坑邊荷載、臨邊防護、上下通道、土方開挖、周邊建築設施和基坑支護的變形檢測、作業環境等內容;

②檢查(各種型別)腳手架的施工方案、立杆或架體基礎、架體與建築結構、杆件和剪刀撐的連線固定、懸挑樑及架體穩定、腳手板、荷載架體和層間防護、材質與杆件接頭、通道與卸料平臺的搭設和各部分的施工技術交底與驗收、以升降裝置與附著支撐等諸多容;

③現澆構件的模板安裝中,檢查施工方案、支撐系統、立杆穩定、施工荷載、模板堆放與吊裝、支撐方法與驗收、拆除前的砼強度、運輸道路與作業環境等方面;

④對“三寶”(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四口”(通道口、基坑口、板洞口、梯道(井)口)“五邊”(基坑邊、陽臺邊、樓板邊、詹口邊、梯道邊)中使用的器具、防護與設施的可靠性進行檢查;

⑤檢查施工用電:

a、外電安全距離與防護措施;

b、工作接地與接地保護系統;

c、配電箱與開關箱的兩級保護的做法、引數、標記、門鎖;

d、現場照明的電壓、迴路、做法和接地保護;

e、配電線路的電纜芯數、電線質量、穿越過道的保護、架設與固定;

f、電氣裝置的引數與裝置是否相匹配;

g、用電記錄與檔案(巡視維修記錄、地極阻值搖測、規章制度)等內容;

⑥對物料提升機械(龍門架、井字架)檢查架體資證、限位保險裝置(定型化的停靠、超高超荷底極等限位、緩衝裝置)架體穩定(纜風繩和建築結構、連線)鋼絲索、卸料平臺門攔、吊籠門攔、架體安拆(方案、基礎、垂直度、架藍間隙、防護網、保護繩等)傳動系統(地錨、捲揚鋼繩、滑輪與防脫保險裝置)聯絡訊號、操作規章、避雷防護等內容;

⑦對外用電梯檢查人機資質、安全裝置(靈敏度、門鎖靈活)荷載(配重與限控)裝卸方案、架體穩定、聯絡訊號、避雷、驗收與操作制度等;

⑧對塔吊的安全檢查內容為:人機資證、力矩限位器、超高變幅、行走限位器;吊鉤、捲揚機與上人爬梯的保險裝置;附牆裝置(或夾軌鉗)的安置距離、安裝與拆卸方案、指揮及方式(對講機、旗語)電氣安全(捲線器、機與架的間距、防護、接地接零、基(軌)質量(有設計檔案、安裝牢靠、軌道有限位器等)安裝驗收與定位記錄等;

⑨對施工機具中的木工(平刨、圓盤鋸)機械、手持電動工具、鋼筋、電焊機、攪拌機、氣瓶、打樁機、潛水泵、翻斗車等檢查人機資證、安裝穩定、電氣可靠(線路開關、接地接零等)環境(棚、屋等)符合要求,操作有規程、防護與標誌齊全等內容。

(四)安全管理工作的組織保證

首先、深入開展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檢查考核和落實工作,制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目標公司和專案、班組、職工逐級完成了《安全生產責任書》的簽定工作,建立了檢查考核制度。

2、完成職工全員安全管理知識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培訓,組織安全事故演練,有效的提高了職工的事故應急處理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組織職工資格學習培訓和考試工作。

3、堅持隱患查改和治理活動,組織兩輪低老壞問題查改活動,對查出的問題及時整改,並記入考核,並進行安全大檢查。

4、積極配合各種施工動火動火等危險專案的條件和安全措施確認工作,保證了現場安全管理秩序,完成專案施工;完成的技措改造(施工;完成措改造施工;完成改造施工任務;正確現場施工用火;完成隱患整改;完成拆除施工用火管理工作。

5、加強隱患治理工作,對已查明的隱患分類整改,並建立好《隱患治理臺帳》。

6、針對不同季節的安全生產特點搞好針對性安全活動。

安全管理工作是全員參與,人人負責,企業要搞好安全管理工作,首先要有一個完善的組織和制定嚴密的規章制度,同時還要有一個過硬的管理隊伍,首先從制度上批准通過了《崗位安全環境職責》,工種的《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環境管理標準和安全管理標準。在組織上成立了以公司領導掛帥,各單位、專案部主管領導和各科室長組成的安委會,下設以安環科為主的安全管理辦公室,各單位領導主管安全,各單位安全員具體負責的安全管理網路。

(五)安全管理工作上需要強化的幾項工作

1、在思想觀念上強調認真處理好三個關係,即安全與效益、安全與進度,安全與成本的關係,當效益、進度、施工成本與安全發生矛盾時,必須給安全讓路。

2、以人為本抓安全,強調通過發揮人的主觀能動性將人的不安全因素降到最低,同時通過強化人的管理職能,使物的不安全因素降為零,最終實現零事故的目標。在這方面需要強化的工作是:

3、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按職責落實各項規章制度。

4、加強安全監督檢查力度,提高安監員素質,配備資源,投入資金,逐步完善和優化安全環保設施,改善生產一線的作業環境。

企業安全施工管理制度7

1、範圍

1.1本則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規定了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1.2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施工安全管理。

2、引用標準

《電業生產安全規程》(DL408-91)。

3、管理職能

3.1本公司外包的電力建設工程由本公司生技股(負責外包的選擇與評價等)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施工進行歸口監督管理。

3.2外包方,工程施工單位對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施工進行具體實施和管理。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建設單位對工程建設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全面的監督管理。

4.2審查投標施工企業的資質等級證書,營業執照,專案經理資質及企業以往的工程業績,確保施工企業的能力符合工程建設的要求。

4.3在招標檔案中必須提出明確的安全技術要求,並監督有關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

4.4組織編制建設專案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重大安全技術措施。

4.5當施工企業的安全管理工作嚴重失控,施工安全沒有保證時,有權責令其停產整頓,由此產生的損失由施工單位承擔。

4.6工程甲,乙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時,必須簽訂和執行安全合同。

4.7在制定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逐級稽核,審定後組織實施,資料必須報建設單位稽核備查。

4.8對本企業使用的臨時工和分包單位進行安全施工的資質審查,並對其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指導。

4.9施工單位安全生產管理

4.9.1工程專案經理應對本單位勞動保護和安全施工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認真執行安全施工規則制度,不違章指揮;制定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經常進行安全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制止違章作業;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和安全紀律教育;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上報,並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和實現改進措施。

4.9.2工長,施工員對所管工程的安全施工負直接責任。組織實施安全技術措施,進行技術安全交底;對施工現場搭設的架構和安裝的電氣,機械裝置等安全防護裝置,都要組織驗收,合格後方能使用;不違章指揮;組織工人學習安全操作規程,教育工人不違章作業;認真消除事故隱患,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上報,保護現場,參加調查處理。

4.9.3班組長要模範遵守安全施工規則制度,領導本組安全作業;認真執行安全交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班前要對所使用的機具,裝置,防護用具及作業環境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採取改進措施;組織班組安全活動日開好施工前安全會;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向工長報告。

4.9.4所有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架線,立塔,爆破,吊裝,深坑,支模,拆除等大型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得開工。安全技術措施要有針對性,要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情況提出,所有建設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徵得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的稽核同意方可實施。

4.9.5在有危險的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火災,爆炸,觸電,中毒,窒息,燒傷等及有可能引起生產裝置停電,停運事故時,發包方應事先要求制定安全措施。

4.9.6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開工前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向全體職工進行詳細交底;班組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

4.9.7施工現場,木工間和儲備易燃易爆器材庫。要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備足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要經常檢查,保持良好。

4.10施工現場安全紀律

4.10.1建設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和監理單位人員應帶頭執行施工現場安全紀律,其他人員無故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4.10.2建設單位現場管理人員和監理單位人員有督促和檢查現場安全紀律的職責。

4.10.3施工單位職工要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作業的指令有權拒絕,並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4.10.4各單位人員要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施工必須系安全帶,高空作業不得穿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鞋,不得向下扔物料,嚴禁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

4.10.5各單位人員在施工現場要注意安全,嚴格執行裝設遮攔和懸掛標示牌的規定不得攀登腳手架,井字架,龍門架子和隨吊盤上下。

4.11施工現場安全檢查

4.11.1建設單位要定期和不定期組織對各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抽查,重點檢查及組織各施工單位進行互查,通過召開現場會,評比等多種形式的安全檢查來促進安全文明施工。

4.11.2施工單位除應經常進行安全施工檢查外,還要組織定期檢查。檢查要發動群眾,要有領導幹部,技術幹部和工人蔘加,邊檢查,邊整改。

4.11.3對查出的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建立登記,整改,檢查,銷項制度。要制定整改計劃,定人,定措施,定經費,定完成日期。在隱患沒有消除前,必須採取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應立即停止作業。

4.12施工現場發生事故調查和處理

4.12.1施工單位發生傷亡事故,必須遵照國務院關於工人職員傷亡事故報告規程的規定辦理。事故報告要及時,不準隱瞞,虛報或拖延不報。其中,施工單位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通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分包單位發生傷亡事故要及時通報總包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

4.12.2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各單位領導人應該立即組織調查,認真從生產,技術,裝置和管理制度等方面進行分析,要查清原因,查明責任,提出防範措施,嚴肅處理事故責任者。

企業安全施工管理制度8

1、總則

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群眾防範意識,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現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應積極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並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後,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並積極落實防範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專案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必須有防火安全的內容,合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裝置,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並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9)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築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准,施工結束後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築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並採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並嚴格執行“電焊十不燒”規定。

(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檔案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5)冬期施工採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3、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1)專案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週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間、食堂、腳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現隱患,及時整改,並做好防範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檢查時如有發現,除沒收器物外,罰款50元。

(4)木工間不得吸菸,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積不能及時清運的,處以罰款50元,木工間發現有人吸菸者罰款10元。

(5)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材處於正常可使用狀態。

4、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審批制度

禁火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以及連線在一起的輔助裝置;各種受壓裝置;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表,專案副經理召集專案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專案副經理、焊工、專案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後提交專案防火負責人審查後報公司,經公司安全部門主管防火工作負責人稽核,在一週前將動火許可證和動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准後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節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由專案施工負責人在4天前填寫動火許可證,並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專案副經理召集專案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專案副經理、焊工、專案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批准後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在3天前提出,經焊工監護人簽署意見後,報專案防火負責人審查批准,方可動火。

企業安全施工管理制度9

一、管理目的

加強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人員、財產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職責

1、採購部負責施工單位資質鑑定、信用等級評價、產品質量、特殊工種操作證(高空操作證、焊工證、電工證)、施工人員相關保險的稽核。

2、工程部負責稽核施工單位的資質,負責監督施工作業現場及安全技術交底,負責審批施工相關方案。

3、保安部負責嚴格審查相關方資質,負責審查施工人員相關證件,對專案施工過程安全管控。

4、各部門負責監管本部門的施工作業,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監護,監督施工人員對施工現場的成品保護。

三、施工管理

1、施工隊伍進場之前,酒店採購部應會同工程部、保安部與施工單位的負責人、施工單位工程技術人員、施工單位作業人員等進行技術及安全措施交底,並簽訂包括防火、治安管理等內容的《施工安全協議》,需雙方負責人簽名,並嚴格按協議執行(協議詳見附件1)。

2、施工人員應持有公安機關核發的本人身份證、特殊工種操作證等,保安部對施工人員的基本情況進行登記,對他們上述有效證件影印備查。

3、所有施工人員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掌握消防、安全的基本常識和要求,並學會使用常用的滅火器材和了解緊急情況時正確處置、及時報告的程式,培訓後經考核合格後才能上崗作業。

4、電工、焊工等特殊工種人員須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並嚴格按照有關規定操作,不得跨工種作業,也不得以任何藉口違章作業。特殊工種操作證應隨身攜帶以備檢查。動火作業需與酒店保安部簽訂《動火作業許可證》方可作業,(許可證詳見附件2)。臨時用電需與酒店工程部提出臨時用電申請。

5、距地面2米以上,工作斜度坡度大於45度,工作地面沒有平穩的立腳地方,應視為高空作業。外牆清洗、外景燈維修等高空操作人員必須持有高空操作證,需與酒店保安部簽訂《高空作業安全責任書》方能作業(責任書詳見附件3)。

6、酒店保安部統一製作臨時出入證,所有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必須配帶“施工證”胸卡。

7、酒店應制訂並頒佈施工防火、治安有關獎懲規定,對有違章行為的施工單位和不服從管理的,可停止其施工作業。對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消防監督管理若干規定”以及因違章造成事故的,應送交有關部門進行處理,甚至追究刑事責任。

四、施工監護

1、施工單位須安排專門的監護人員對施工作業現場進行監護。

2、監護人員要熟悉現場,明確安全防護措施;能冷靜分析並果斷處理作業中可能發生的緊急情況。

3、作業前,監護人員須會同作業人員確認安全防護措施的落實情況,酒店保安部拍照後留存。

4、在室外檢修作業前,應檢查、清理檢修現場的消防通道、行車通道,保證暢通無阻。

5、作業過程中,監護人員有權且必須制止違章作業。監護人員要堅守崗位,時刻注意被監護人員的情況,並注意自身安全,從事危險性較大的監護任務時,要根據情況增加監護人員。酒店保安人員不定時檢查,發現違章作業,酒店方可立即終止施工作業或終止合同。

6、作業結束後,監護人員須對現場作最後的檢查,確認沒有安全隱患後,方可離開。

7、建立危險品的管理、使用制度。施工現場內嚴格限制危險品的存放量,以當天的使用量為限,用多少,領多少,用剩的須當天進庫,嚴禁在作業現場過夜。油漆作業不得與明火作業交叉進行。

8、安全用電管理。對施工用電應經酒店工程部核准配給,防止超負荷用電,不得亂拉亂接電線,需拉臨時線,應事先申請批准,並要有防護措施,使用完畢及時收掉。施工所用各種電氣裝置必須完好。

9、保證安全疏散通道的暢通,防止因堆放各種建築、裝修材料而堵塞,影響安全。

10、每天施工結束後要清理場地,用剩的危險品、易燃品應進庫存放,清除現場的可燃垃圾。臨時堆放垃圾的地方應遠離火種,並及時清出,勿使堆放過多和時間過長。

11、施工現場內的坑、井、孔洞、陡坡、高壓電氣裝置、易燃易爆場所等,須設定圍欄、蓋板、警示標誌,夜間要設訊號燈,必要時指定專人負責,各種防護設施、警示標誌、未經施工負責人批准,不得移動或拆除。

12、施工現場的道路須保持暢通,道路寬度、轉彎半徑須保證行車安全要求,場地狹小、行人來往和運輸頻繁地點,應設臨時交通指揮和交通標誌。

企業安全施工管理制度10

第一條 為了適應公司生產建設發展和深化改革的需要,確保公司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和秩序,保障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參加公司所管轄單位新建、擴建、技改、檢維修等工程專案的外來施工單位及外來人員,應執行本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三條 外來施工單位(已取得生產許可證的公司子公司除外)進入公司進行工程專案施工前,必須經公司HSE管理部門對施工單位進行確認和查核,才能進入公司作業。

1、確認施工單位營業能力和經營範圍。

2、確認施工單位的施工管理能力和隊伍素質。

3、確認施工單位的安全保證體系和安全措施。

4、審查施工單位施工和安全業績。

5、審查施工單位安全負責人和現場安全管理人員所持的上崗證件。

6、審查施工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所持的特種作業證件。

7、若有工程轉包,要審查轉包合同及轉包隊伍的資質。

第四條 HSE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檢查,對安全資質審查不合格者,HSE管理部門有權對施工隊伍予以否決。

第五條 公司和施工單位要按《合同法》的規定簽訂合同書。合同書中必須有安全條款或安全作業協議書,合同書中的安全條款應包括以下內容:

1、施工單位必須遵守公司有關安全的規章、制度和規定,服從公司的HSE監督管理。

2、施工單位要承擔向施工作業人員提供必要的、完好的、功能安全的機械、工具和裝置。

3、施工單位要根據國家、公司的法令、制度和規定要求,承擔對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4、施工單位要根據公司的有關勞動保護制度規定,為施工作業人員提供合乎標準的勞保護具。

5、施工單位要制定確保工程專案安全進行的安全技術措施,並交HSE管理部門審查。

6、明確施工單位對施工作業中發生事故的責任。

7、施工單位要明確對轉包單位所承擔的安全責任。

第六條 施工單位在施工作業開始前,必須做到:

1、健全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網路,明確現場安全管理人員,並佩戴明顯標誌。

2、落實施工、檢修方案,定人員、定安全措施及事故預案、定工程質量標準、定檢查制度,並經公司審查認可。

3、施工單位要與施工人員簽訂安全承包協議。

第七條 施工單位人員進入生產裝置施工現場前,必須接受入廠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由HSE管理部門根據合同期限辦理入廠證,憑證進廠。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為:

1、國家、公司的安全衛生法規、制度和紀律、安全生產特性、特殊危險部位及特殊要求等。

2、與施工作業有關的車間(裝置、部位)的主要危險危害因素及安全事項、安全制度、安全設施和對勞保護具的特殊要求等。

3、針對公司的特點提出施工安全要求,以及施工作業的有關專業安全要求等。

第八條 施工單位進入生產裝置進行施工作業,要嚴格執行公司的各項勞動安全衛生管理制度。

第九條 為確保生產裝置改擴建、檢修等施工全過程處於有序受控狀態,公司有關主管部門要責成施工單位編制施工進度網路計劃,並組織HSE管理部門和生產裝置負責人進行銜接、溝通、交底。

第十條 公司要設專職機構和專職人員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工作,職責明確,對安全施工實行有效監督,有安全否決權。

1、做到組織落實、措施落實,特別要加強對邊生產、邊施工作業的安全監督和管理。

2、嚴格按公司有關安全制度和規定,監督施工單位辦理入廠作業證和各項施工作業票證。

3、監督施工單位執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紀律,只要現場有施工人員,必須有安全監護人員。

第十一條 公司有關主管部門、HSE部門和生產裝置要抓好施工隔離措施的落實和現場情況交底。

1、審查、批准施工單位的施工區域隔離方案,組織對區域隔離措施完成後的驗收。

2、凡與改擴建、檢維修等施工專案相關的工藝管線、下水井系統等,應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有毒有害及可燃介質的工藝管線隔離必須加盲板;通往下水系統的溝、井、漏斗等必須嚴密封堵。施工隔離區內凡與生產有關的工藝裝置、閥門、管線等,均應有明顯的警示標誌。

3、凡在生產執行的裝置區域內施工作業,而又無法實施區域隔離的,必須由公司和施工單位共同制定安全措施和施工方案,並逐條落實,檢查確認。

第十二條 生產裝置必須加強邊生產、邊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

1、制定邊生產、邊施工作業的事故處理預案,並組織職工進行學習和演練。

2、制定精心操作、保持平穩的相應措施並認真執行。

3、現場有施工作業時,嚴禁就地排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質,正常取樣、脫水等操作要預先通知施工單位暫停施工。遇有異常情況如緊急排放、洩漏、事故處理等,要迅速鳴笛警報、及時報告處理。

第十三條 在生產裝置改擴建、檢修等施工期間,工程主管部門、安全部門要會同施工單位有關人員,組織聯合檢查組按時對施工作業現場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違反安全制度和規定的施工單位和個人進行處分,對性質嚴重的要停止作業直至予以辭退。

第十四條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事故,應按集團公司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的規定及時上報,查明原因,分清雙方責任,嚴格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認真進行處理。

第十五條 各外來施工隊伍進入華勝公司施工均需參加華勝公司HSE施工評比活動,並繳納3萬元抵押金,每季度由HSE部門對各施工隊進行季度評分,並在年終進行評分彙總,採取相對應的獎罰措施,以加強對外來施工單位的HSE管理力度。

第十六條 除本規定外,施工中還要嚴格遵守國家及公司的有關安全規範和專業施工安全操作規程。

第十七條 公司HSE管理部在監督檢查中對存在的重大隱患和嚴重問題,發出“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外來施工單位在公司範圍內作業時,因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管理不嚴不力等因素造成集團公司級人身傷亡事故或重大事故(含火災、爆炸),及年內受到多次警告切情節嚴重的將罰出華勝公司。不得繼續在公司範圍內承接專案建設和檢維修工程。

企業安全施工管理制度11

一、施工現場考勤制度

1、工程現場全體工作人員必須每天準時出勤,指紋打卡,工程開工後,工作時間為九小時。

2、工作人員外出執行任務需要向專案經理請示,填寫外勤任務單,獲准後方可外出。

3、專案經理外出需向分管副總彙報。

4、病假需出示病假證明書。

5、事假要向專案經理申請,填寫請假條,一天以內專案經理批准,兩天以內分管副總批准,三天以上董事長批准。獲准假後方可休息,並送行政部備案。

6、因工程進度需要加班時,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服從。由專案經理填寫加班申請表。工作人員加班工資另計,專案經理不計加班工資。工作人員因自身原因不能按時完成自身工作任務,需要加班的,不計加班工資。

7、無故曠工三次或連續三天者除名。

二、施工現場例會制度

1、自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堅持每天舉行一次碰頭會。

2、每日例會由相關專案經理召集,施工員、養護班長及施工班組負責人蔘加。工程祕書記錄歸檔。專案經理可根據具體問題擴大參加例會人員範圍。

3、施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提交例會討論,報分管副總批准。例會中做出的決定必須堅決執行。

4、各班組間協調問題提交日例會解決。例會中及時傳達有關作業要求、及最新工程動態。

5、每週例會由分管副總召集,由專案經理、預算員、營銷經理參加,工程祕書記錄歸檔。分管副總可根據具體問題,擴大參加人員範圍。

6、各生產部門間的協調問題、甲乙雙方的協調問題提交周例會解決。例會傳達公司最新工程動態、最新公司檔案及精神。

三、施工現場檔案管理制度

1、工程祕書應嚴格城建檔案管理要求,做好資料檔案工作。

2、做好施工現場每日例會記錄、每週例會記錄、臨時現場會議記錄。

3、現場工作人員登記造冊,施工班組人員身份證影印件整理歸檔。

4、工程中工程量簽證單、工程任務書、設計變更單、施工圖紙、工程自檢資料的整理歸檔。

5、工程中其它檔案、資料、文書往來整理歸檔。

6、各類檔案資料分類保管,做好備份,不得遺失。同時建立相關電子文件,便於查閱。

7、借閱檔案資料需辦理借閱手續。填寫工程資料借閱表,並及時歸還。

四、施工現場倉庫管理制度

1、材料入庫必須經專案經理驗收簽字,不合格材料決不入庫,材料員必須及時辦理退貨手續。

2、保管員對任何材料必須清點後方可入庫,登記進帳;填寫材料入庫單;同時錄入電子文件備查。

3、材料帳冊必須有日期、入庫數、出庫數、領用人、存放地點等欄目。

4、倉庫內材料應分類存入堆放整齊、有序、並做好標識管理,並留有足夠的通道,便於搬運。

5、油漆、酒精、農藥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危險品倉庫,並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大宗材料、裝置不能入庫的,要點清數量,做好遮蓋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損失。

7、倉庫存放的材料必須做好防火、防潮工作,倉庫重地嚴禁閒雜人員入內。

8、材料出庫必須填寫領料單,由專案經理簽字批准,領料人簽名。

9、工具裝置借用,建立借用物品帳。嚴格履行借用手續,並及時催收入庫;實行誰領用誰保管的原則,如有損壞,及時通知材料員聯絡維修或更換。

五、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作業時不準抽菸。

2、施工現場大小便必須到臨時廁所,使用後要隨時清洗。

3、材料構件等物品分類碼放整齊。領用材料、運輸土方、砂石等,不沿途遺灑及時清掃維護。

4、施工中產生的垃圾必須整理成堆,及時清運,做到工完料清。

5、現場施工人員著裝必須保持整潔,不得穿拖鞋上班。

6、工棚必須保持整潔,輪流打掃衛生,生活垃圾、生產廢物及時清除。

7、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嚴禁酒後上崗、酗酒鬧事、打架鬥毆、拉幫結夥、惡語傷人,出工不出力。

8、對施工機械等噪聲採取嚴格控制,最大限度減少擾民。

六、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新工人入場,接受“安全生產三級教育”。

2、進入施工現場人員配戴好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勞保用品,如安全帶等。

3、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具裝置,上崗前必須檢查好一切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4、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特殊作業配戴相應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

5、使用砂輪機時,先檢查砂輪有無裂紋是否有危險。切割材料時用力均勻,被切割件要夾牢。

6、高空作業時,要繫好安全帶,嚴禁在高空中沒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隨意走動。

7、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穩定,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8、危險部位的邊沿,坑口要嚴加欄護、封蓋,設定必要的安全警示燈。

9、按規定設定足夠的通行道路、馬道和安全梯。

10、裝卸堆放料具、裝置及施工車輛,與坑槽保持安全距離。

11、大中型施工機械(吊裝運輸碾壓等)指派專職人員指揮。

12、小型及電動工具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注意用電安全。

13、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14、施工現場地需掛貼安全施工標牌。

15、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

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1、工地所有臨時用電由專業電工(持證上崗)負責,其他人員禁止接駁電源。

2、施工現場每個層面必須配備具有安全性的各式配電箱。

3、臨時用電,執行三相五線制和三級漏電保護,由專職電工進行檢查和維護。

4、所有臨時線路必須使用護套線或海底線,必須架設牢固,一般要架空,不得綁在管道或金屬物上。

5、嚴禁用花線、銅芯線亂拉亂接,違者將被嚴厲處罰。

6、所有插頭及插座應保持完好,電氣開關不能一擎多用。

7、所有施工機械和電氣裝置不得帶病運轉和超負荷使用。

8、施工機械和電氣裝置及施工用金屬平臺必須要有可靠接地。

9、接駁電源應先切斷電源,若帶電作業,必須採取防護措施,並有三級以上電工在場監護才能工作。

八、施工現場保衛管理制度

1、保衛人員必須必須忠於職守、堅守崗位、晝夜巡視,保護施工現場財產不受損失。

2、專案經理應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設定符合標準的檔欄、圍欄等,儘可能實行封閉施工。

3、專案經理應對露天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進行安全檢查,必要時增設安全防護設施或派專人看守。

4、所有施工人員必須佩戴工號牌,外來人員無專案經理許可,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5、夜間值勤的保衛人員,必須巡視整個施工區域,不得睡覺。

6、保衛人員現場巡視時,密切注意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機具裝置等,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公司彙報。

7、施工班組自帶的所有裝置、工具等應進行登記,登記清單由工程祕書保管,以備相關人員查閱。

8、施工班組離場時,攜帶的工具、裝置出場,必須有專案經理部的批條方可帶出。

九、施工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的每個層面必須配備足夠的滅火消防器材。

2、保衛人員每天必須檢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性,如有損耗應及時補充。

3、消防器材安放處必須有明顯的標記。

4、消防器材的設定地點以方便使用為原則,不得隨意變更消防器材的放置。

5、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漆類等易燃品存放在危險品倉庫,油漆工施工時要避開火源、熱源。

7、施工現場所有使用明火的地方,必須保證有專人值守,做到人走火滅。

8、保持消防道路通暢,一旦發生火警應立刻組織人員撲滅,必要時向消防部門報告。

9、臨時工棚等設施支搭符合防盜防火要求,定期進行防盜防火教育,經常進行檢查及時消除隱患。

十、施工現場成本管理制度

1、實行成本考核制

1.1由專案經理首先與上級領導簽訂責任書,明確自己在工程施工過程中遇到不同情況時所應承擔的責任,在明確責任的同時要確定責任成本(責任成本是指按照責任者的可控程度所歸集的應由責任者負責的成本)。在責任成本範圍內如果出現成本人為超耗視具體情況,按百分比扣除專案經理獎金;如果成本損耗低於成本預測計劃,即工程成本降低了,則按百分比一次性獎勵專案經理。

1.2成本控制目標層層分解,層層簽訂責任書,並與經濟利益掛鉤,以強化全員經濟意識。可將責任書上牆,時刻提醒工程部內成員。

1.3具體考核措施:可以在工程部內部成立一個考核小組,在每道工序完成後,根據工程部內成員責任成本完成情況,進行商議考核。在各自責任成本範圍內,成本節約了則所節約成本的2%作為獎金獎勵給相關人員,如果成本超耗且是人為超耗則按超耗成本的1%扣除獎金。

1.4施工前,做好專案成本預測和計劃。

1.5定期召成本分析會,主要分析內容為:

①現場已完工程量,監理已簽字工程量。

②人工消耗及費用,未來一週的每日用工計劃。

③材料消耗、運輸費用,週轉材料,修舊利廢,材料節超情況及原因,未來一週材料需用種類及數量。

④機械費用發生額,維修折舊費用,未來一週機械需用種類及數量。

⑤對費用控制提出整改措施。

2、強抓材料管理和使用

2.1做好材料採購前的基礎工作。

工程開工前,專案經理、施工員必須反覆認真的對工程設計圖紙進行熟悉和分析,根據工程測定材料實際數量,提出材料申請計劃,申請計劃應做到準確無誤。

2.2各分項工程都要控制住材料的使用,特別是石材、木材、砂石等嚴格按定額供應,實行限額領料。

2.3在材料領取、入庫出庫、投料、用料、補料、退料和廢料回收等環節上尤其引起重視,嚴格管理。

2.4對於材料操作消耗特別大的`工序,由專案經理直接負責。具體施工過程中可以按照不同的施工工序,將整個施工過程劃分為幾個階段,在工序開始前由施工員分配大型材料使用數量,工序施工過程中如發現材料數量不夠,由施工員報請專案經理領料,並說明材料使用數量不夠的原因。每一階段工程完工後,由施工員清點、彙報材料使用和剩餘情況,材料消耗或超耗分析原因並與獎懲掛鉤。

2.5對部分材料實行包乾使用,節約有獎、超耗則罰的制度。

2.6及時發現和解決材料使用不節約、出入庫不計量,生產中超額用料和廢品率高等問題。

2.7實行特殊材料以舊換新,領取新料由材料使用人或負責人提交領料原因;材料報廢須及時提交報廢原因,以便有據可循,作為以後獎懲的依據。

2.8對於週轉材料在每項工程中的成本攤銷方式,可以嘗試採用以下公式進行成本核算:攤銷量=一次使用量×(1+損耗率)/週轉次數

一次使用量:根據施工圖紙進行計算的供申請備料和編制施工作業計劃使用量。

週轉次數:指新的週轉性材料,從第一次使用,到這部分材料不能再提供使用的使用次數。

損耗率:指週轉性使用材料,在某項工程中,根據使用的頻繁程度、工程物件特徵、工期長短等情況,制定的該部分週轉性使用材料在該工程中應計取的材料攤銷的數量。

3、勞動力資源管理

3.1在施工開始前,不僅要排施工進度計劃,也應該據施工進度計劃排出每道工序民工用工計劃,根據用工計劃計算人工費。在開工前與民工負責人商議此份用工計劃,做到民工負責人心中有數。

3.2專案經理根據每道工序民工用工計劃,事先擬訂民工使用成本目標,並提交上級領導審查;根據民工使用成本目標向生產副總通告人工費撥款計劃;工程完工後,人工費在事先擬訂的目標基礎上降低了,則將節約資金的1%獎勵給相關人員。

3.3在工程開工後,要嚴格控制勞動力定額,出勤率,加班加點等問題;及時發現和解決人員安排不合理,派工不恰當,時緊時鬆,窩工、停工等問題。每天早晨由施工員指定上崗民工數,指定的人數應與用工計劃基本吻合,一天中視具體情況增加民工上崗,這樣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避免民工閒滯情況出現,降低人工成本。

3.4在施工過程中,應增強施工班組負責人的責任意識,調配民工、追究責任等問題,直接與班組負責人交涉。

3.5在施工開始前與班組負責人簽訂責任書及承包書等,明確責任。硬質景觀工程可採用各項施工工序由班組承包施工的方法:在保證施工質量、施工進度的前提下,針對不同的施工工序定工期、定質量、定人工量,由民工分段承包施工。這樣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施工管理中的許多麻煩,減輕了專案經理、施工員的工作量,同樣達到了降低人工成本的目的。

3.6具體的人工費考核標準,先採取以上的管理方式待工程完工後對比幾個工地的專人記工數成本和合同成本,分析其中的浮動額,便於調整合理的人工費定額。

3.7工程部人員也應該合理配置、加強管理。在工程經理向上級領導提交專案承包責任書的同時,可以由工程部經理提出工程部人員配置計劃,在不影響施工進度滿足施工質量的前提下由工程部經理自行安排工程部成員構成,特殊崗位必須有專人負責,其他崗位如果條件允許可以實行一人多崗。

3.8工程部內可引進競爭機制,各崗位負責人定期寫工作總結上交專案經理。

3.9定期舉行一些小的集體活動,以增進工程部成員之間的感情,鍛鍊大家的團隊精神,使大家能夠更好的瞭解彼此,從而在工作中更好的協作、配合,高質量、高效率的完成工作。

4、機械使用和管理

4.1由施工員每天記錄所有機械使用情況,由電工對機械進行及時維修、保養。

4.2對於重要工序所使用的重要機械,在施工工序開始前由專案經理提出機械種類、數量及臺班數。

4.3大型機械必須專人指揮,事前控制總檯班數量,下達日臺班定額。

十一、施工現場質量管理制度

1、專案經理必須對施工員及施工班組進行每一道工序的技術質量交底。

2、施工員必須牢固掌握工程的工藝流程及施工技術質量要求。

3、對景觀藝術要一絲不苟、精益求精,要尊重自然規律,貼近自然,達到逼真效果。

4、認真做好工程前期準備工作,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組織設計。針對不同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施工方案,並組織進行技術革新,從而保證施工技術的可行性及先進性。

5、施工技術的準備

在熟悉施工圖紙的基礎上,對圖紙中的問題進行彙總,結合本公司的施工特點,提出具體的修正方案,報甲方及設計單位共同探討,以達成一致,使得問題能夠在進場施工前得到最大限度的解決。

6、對原材料進行嚴格的驗收,不合格的原材料堅決不用。

7、保證技術工人的相對穩定,對技術特別過硬的技術工人實行獎勵,同時淘汰技術不合格的民工。

8、施工工藝是決定工程質量好壞的關鍵,有好的工藝,能使操作人員在施工過程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為了保證工藝的先進性及合理性,公司對於不太成熟的工藝安排專人進行試驗,將成熟的工藝編製成作業指導書,並下發各施工員,施工員在現場指導生產時則依此為依據對工人進行書面交底,並由班組長簽字接收。工藝交底包括工具及材料準備、施工技術要點、質量要求及檢查方法、常見問題及預防措施。在施工時先交底後施工,嚴格執行工藝要求。

9、加強專項檢查,及時解決問題。

9.1開展自檢、互檢活動,培養操作人員的質量意識。各工序完成後由班組長組織本班組人員,對本工序進行自檢、互檢,自檢依據及方法嚴格執行技術交底,在自檢中發現的問題由班組自行處理並填寫自檢記錄,班組自檢記錄填寫完善,自檢出的問題已確實修正後方可由施工員進行驗收。

9.2認真開展工序交接活動。上一道工序完成後,在進行下道工序施工前,由施工員組織上、下工序施工班組長進行交接檢驗,由下道工序班組長檢查上道工序質量,對影響本道工序的質量問題提出意見,並填寫交接檢驗記錄,施工員督促上道工序人員進行修正後,下道工序人員方可進行施工,從根本上杜絕不合格品的存在。

9.3專職檢查、分清責任。在班組自檢基礎上,施工員要對各班組長的各道工序進行檢查,從嚴要求,對不合格的要立即處理,在檢查時必須分清產生不合格的原因,是由於工人操作引起,還是由於施工材料或施工方法引起的不合格。查清原因後,對於反覆發生的問題要制定整改措施及相應的預防措施,防止同類問題再次發生。對於工人操作引起的不合格,要視情況嚴重程度對工人採取處罰措施,並及時向操作人員講明處罰的理由。

9.4定期抽查,總結提高。定期到各專案的工程質量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定期集中分類,定期召開質量分析會,組織施工管理人員對各類問題分析總結,針對特別專案制定糾正預防措施,並貫徹實施。使各施工管理人員在不斷解決問題的過程中,提高水平。

9.5做好內部驗收。工程完工後,在交付顧客使用前,由工程部、營銷部及行政部對工程進行全面的驗收檢查,對於發現的問題,書面通專案經理及時整改,如有必要則進行二次內驗,只有在內部驗收通過後,工程才能交付甲方進行驗收,從而保證了一次性驗收合格。

十二、施工現場罰款制度

(一)安全、文明、現場管理

A、施工現場平面佈置

1、施工現場的庫房、機械裝置、材料、成品、半成品、模板、腳手工具、加工場地、辦公室、廁所等佈置,須嚴格按照批准的現場總平面圖中位置佈置,不按照規定的位置佈置,不按限定的期限進行整改,以每處為單位,每處罰款200—1000元,並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2、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不按照現場總平面佈置位置堆放,不按時外運或垃圾堆放場已滿,不及時外運,每發現一次,罰款200—1000元,並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3、廢舊材料不按照現場總平面圖佈置位置堆放,不按時外運或廢舊材料堆放場已滿,不及時外運,每發現一次,罰款200—1000元,並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4、材料必須堆碼整齊,鋼筋必須上架掛牌,砂石必須打圍。不同品牌的水泥必須分開堆碼,違反的、罰款2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B、現場安全、文明施工

1、現場內的汙水排放,包括基坑、地下室及施工現場地表面,廁所衛生間、沉澱池等,不及時清理排放,每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並按監理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2、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05》的有關規定,現場臨時用電不符合要求的,如:無工作零線端子、無保護接地端子、非三相五線制、非一機一閘一漏電、開關無蓋、配電箱無箱門,無防雨措施等,以每一項或每一條為單位,罰款200—5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一項或每一條,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3、每天施工完後應作到“人走場清”,未做到“人走場清”或施工現場周圍及樓內的建築垃圾不及時清運,以每層、每處或每10平方米為單位,每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並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4、施工現場臨時施工用電方案須經監理部批准後,方可施工。現場內的臨時施工線路敷設,必須使用合格的電力電纜埋地敷設,架空或掛牆須按規範敷設,接入裝置或配電箱的電線電纜要規整,否則按照電纜數或不規整處,罰款200—500元,並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根或每處,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5、在施工現場穿拖鞋或涼鞋的工人,每人次罰款10元。管理人員每人次罰款100元,罰款總額累加。

6、施工現場不正確戴安全帽的,每人次罰款50元,管理人員每人次罰款100元,罰款總額累加。

7、嚴禁酒後進入施工現場,一經發現將處以每次200~500元的罰款。

8、工地發生打架鬥毆事件的,將對打架雙方各處以500元的罰款,對負主要責任的(先動手的)追加罰款1000元。

9、對現場保潔及綠化未達到文明施工現場標準的,對相關單位每處每次處以200元罰款。

10、澆築混凝土時混凝土泵需架設在公共道路上的,必須經過批准。混凝土澆築完後應及時將道路沖洗乾淨,否則將受到每次500元的罰款。未經批准嚴禁佔用公共道路,否則將受到每次500元的罰款,並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1、“四口”“五臨邊”防護不合格,以每一項或每一條為單位,罰款100—5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1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2、安全通道不合格、無安全通道指示標誌、無通道指示標誌、安全通道無照明、照明設施無人及時維護者,以每一項或每一條為單位,罰款200—5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3、施工現場應在規定的位置設定滅火器,未在規定的位置上設定滅火器、滅火器數量不足、滅火器沒有標註檢查日期,以每一項或每一處為單位,罰款200—500元,按通知限定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4、在樓層內隨地大小便,高空作業(高度超過2m)不繫安全帶,不按安全規範違章施工的,以每人每次為單位,罰款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1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5、腳手架未按批准的方案進行搭設的,施工通道不暢通的,不按通知限定期限整改,罰款2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6、主體階段外架及安全網必須超越作業層(施工位置)1.5m搭設,並且外架必須按規定設定水平防護,違反的罰款100—5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100元,罰款總額累加。

17、現場施工機械裝置無防護罩,以每一臺為單位,罰款200元,按通知限定的期限每拖延一天整改,每一臺罰整200元,罰款總額累加。

C、對分包單位的管理

施工單位的分包單位由施工單位負責管理,分包單位違反規定的將直接對主包施工單位罰款。甲方分包的單位,該分包工程也由主包單位負管理、協調責任。

(二)質量管理

A、材料進場

1、所有材料裝置進場前須向監理提交計劃,並報相關質保資料證明,材料進場提前一天通知監理,進場不及時通知監理檢驗、不及時送檢(進場三天內)或由此影響正常使用的,除按合同承擔相應責任外罰款1000—3000元。

2、材料裝置經檢驗不合格的,不及時退場(要求時間內)、退場時未通知監理見證的以每拖延一次罰款1000元。對於材料進場不予嚴格把關的、材料來源不明的、資料與實物不符的假冒偽劣產品的,對於明知不合格或未經檢驗的材料物品裝置還在使用的除每次罰款3000—5000元外,並按相應條款處理;送檢的試驗報告,最遲在檢測部門發出的第二天17:00點前報監理,每拖延一天罰款300元。

3、材料、半成品三證不全、未經送檢或報審驗收就擅自上樓使用的,每次罰款2000元,並無條件拆卸下樓,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500元,罰款總額累計計算。

B、隱蔽工程驗收

1、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不按要求加強自檢,施工質量達不到規範要求,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情節嚴重的,每次罰款500—2000元。

2、施工中未按設計要求施工,經檢查屬於偷工減料的每次罰款5000元。

3、存在較大質量問題,或質量事故,視問題大小和事故的嚴重程度給予處罰。

4、蓄意影響阻饒業主、監理正常檢查驗收工作,不按監理通知單期限整改,每次罰款2000元。

5、未經監理工程師檢查就擅自隱蔽或進行下道工序的,每次罰款2000元,並在限期內無條件返工,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1000元,罰款總額累計計算。

6、各工序‘三檢’制度不健全、三檢人配備不完善,或雖有三檢制度和三檢人員,但不盡職盡責、玩忽職守,該檢查未檢查,罰款500元,並須在限期內健全和完善,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500元,罰款總額累計計算。

(三)進度、報表

A、計劃、進度

1、各施工單位進場向監理提交工程的總進度計劃、月計劃、周計劃以及分項和各控制點的控制計劃,如未按要求提交的罰款500元。

2、月計劃、總進度計劃、分部分項、各控制點進度未按計劃完成而滯後的、又無正當理由的(書面),除承擔有關損失以外,按照每一項拖延一天,罰款300元,罰款總額累計計算。

3、不能按期完成業主工期要求,影響工程的正常交付使用,除承擔有關損失以外,根據具體情況罰款2000—5000元,並按限定的期限整改,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1000元,罰款總額累加。

4、對施工單位不能按進度計劃完成又無搶工措施的,罰款500—1000元。同時甲方監理將安排其他人員代為搶工,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由該施工單位承擔。

B、成本

1、不按要求及時報送月報、預、結算資料或監理要求須提供的計量依據,罰款300—1000元。同時甲方對未按要求時間報送的,當月工程量(款)將不予上表。

2、蓄意影響監理和業主開展正常工作,或弄虛作假,高估冒算,妨礙計量工作正常進行,罰款500—2000元。

(四)會議制度、文件資料管理、施工配合

1、監理例會、專題例會等,每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100元人民幣。每缺席一次罰款300元人民幣,如拖延不交者,罰款將從工程款中雙倍扣除。(請假必須徵得總監理工程師及甲方現場代表的同意,並必須有正當理由。)

2、會議記錄由監理負責整理,會議紀要於兩日內分發各施工單位。

3、監理工程師負責對其負責的標段的資料進行收集,並交專人登記存檔。所有檔案必須形成收發文簽收制度,任何單位不得拒籤。否則將受到200元罰款。

4、對施工單位送監理簽字的資料必須在48小時內籤認。無正當理由而拖延簽字的,每拖延一天對相關監理工程師罰款200元。

5、各施工單位須按監理單位要求報相關檔案資料、施工組織設計、專題方案等,除業主要求的有關檔案以外,所有檔案資料必須先送達監理。由監理稽核轉發。(其中施工組織設計或方案、工程計劃、設計及工程聯絡單簽證單在報監理的同時報業主同時稽核)對於拒絕不執行者罰款500—1000元。

6、施工單位應按監理或相關要求收集、整理、編寫檔案資料,工程資料必須與工程進度同步完善、如不按時提交的罰款100—500元。

7、施工單位管理人員不能有效組織現場施工,不能與業主或監理很好配合,開展現場的管理工作,或對於工人的無理取鬧行為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每次罰款200—1000元,並業主與監理有權要求更換該管理人員。

8、監理通知有關限期整改的專案(或每條),或監理例會上要求完成的工作,施工單位無正當理由的(書面),以每一項或每一條為單位,在要求限定的期限不整改者,罰款300—10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罰款300元,罰款總額累計計算。

9、監理部下發暫停施工指令期間,強行野蠻施工的,每次罰款2000元,並上報業主。

企業安全施工管理制度12

1、各單位包括各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進場前,應向甲方提供現場各級管理人員及班組負責人的詳細名單及聯絡方式,各專案管理班子人員名單,經甲方考察認定進入施工補充協議,方可安排進場。各單位更換管理人員必須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權根據施工和監理單位現場管理人員的實際能力和水平,決定其是否留退。

2、各施工單位進場時必須在現場辦公室安裝電話或報送手機號,並保證每日24小時暢通,工地有人值守。

3、監理公司人員必須保證每日8小時以上現場工作時間,保證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階段或緊急施工問題,應保證及時到工地解決。

4、各施工單位應在臨設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應臨設安排方案,在正式開工前15天應向甲方報送有關施工組織設計,經甲方工程部簽字認可後方可進行施工安排,正式動工前一天必須提交開工報告。

5、各施工單位必須服從甲方現場代表的協調安排,服從監理公司的技術指導和監督。

6、施工現場內各單位之間包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所有協調安排事項,均應以書面形式傳達,如有特殊情況需立即口頭處理時也必須在12小時內完善正規手續。

7、現場所有往來檔案均以標準列印文字為準,並妥善儲存。如非標準列印文字各單位有權拒絕簽收,相應產生的影響和責任由發出方承擔。所有發出的檔案均應有簽收回執。

8、現場內各種往來書面檔案、通知,施工單位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由甲方認可的管理人員簽收。簽收後如有異議必須在當日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同,並應嚴格按照檔案內規定時限內執行完成。

9、在施工過程中,各單位如有管理或技術問題需協調解決,須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經三方協商並得到甲方書面答覆後方可按書面決議執行,切忌擅自行事。

10、施工單位制定的各項現場管理制度、條例均不得與甲方制定的作為施工補充協議附件的各項管理制度有牴觸或衝突,並應在進場前隨施工組織設計報交甲方稽核完善後方可執行。

11、經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下發通知施工單位認可但不執行將給予500—2000/項、次。

企業安全施工管理制度13

1、施工單位應嚴格遵守國家及地方政府頒發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等規範、條例,遵守建設單位的現場管理規定。建設單位將不定期邀請有關部門按《成都市建設工程現場文明施工檢查評定標準》等要求進行檢查,達不到文明工地標準的,建設單位即可勒令其停工整改。

2、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設定“五圖一牌”,標牌的內容及形式必須符合相關規定要求。

3、施工現場應有恰當的標語和安全警戒標誌。標語標牌由施工單位擬定,交甲方現場代表審定批准後付諸實施,切勿亂寫亂畫以及隨意張貼懸掛。

4、施工現場實行封閉式管理,各施工單位制定相應的門崗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施工現場的管理人員、施工人員必須佩戴證明身份的證卡進出,非施工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施工現場。證卡由施工單位擬定內容及形式,交由甲方審定批准後實施。

5、本工程施工場地,以該專案總平面紅線範圍內及臨時租用地作為施工場地,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必須在甲方規定的區域內佈置臨設,並將總平面佈置圖交由甲方審定批准後,方能付諸實施。

6、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周邊設立圍護設施,屬臨街和居民居住區在建工程的,應當設定封閉式圍護設施作業,工地周邊50米、出入口100米內無垃圾、汙水,保持工地周邊整潔。

7、施工現場應確保進出道路通暢、平整、堅實,有迴旋餘地,施工現場應有可靠的排水措施,施工汙水沉澱排入甲方指定的地方,排水系統處於正常的使用狀態。

8、施工單位應當按照施工總平面佈置圖合理佈置各項臨時設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施工機具裝置,減少二次倒運與搬遷,不得侵佔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建築物內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渣土應及時清理。樓梯踏步、休息平臺、陽臺處等懸挑結構上不得堆放料具和雜物。在施工作業面,工人操作應做到“活完料淨腳下清”。

9、施工單位應重視和加強施工現場的衛生防病工作;職工食堂應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規定的標準,並辦理《衛生許可證》;食堂工作人員必須先體檢、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發現傳染病人和疑似傳染病人,及時救治的同時向甲方告知。

10、遵守國家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規定,採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固體廢棄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境的汙染和危害。

11、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規定,在施工現場內建立和執行防火管理制度,設定符合要求的消防設施,並保持完好的備用狀態。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方施工或者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防火”的原則。

12、在施工現場內必須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施工組織設計應有保衛措施方案,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責任制;遇有治安突發事件,必須立即向公安機關彙報,不得延誤和隱瞞。需要招用外來務工人員的,必須立即按有關規定辦理《用工證》、《外來人員就業證》和暫住證。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施工區和生活區,嚴禁在建工程內安排人員住宿,做好宿舍的衛生及安全管理,做到窗明地淨,生活用品疊放整齊,並做好宿舍安全用電及消防預防措施。

13、施工單位管理人員及工人在施工現場必須戴安全帽,安全帽的顏色應便於區分;高空作業,必須系安全帶,做到高掛低用及牢固,設定必要的警戒;安全平網必須隔層鋪設並及時清理,嚴防高空墜物。所有人員特別是操作工人不得從柱子箍筋上下,鋼筋骨架無論其固定與否,不得在上行走,特別是板筋,必須要“安全第一”。

14、施工單位操作工人必須穿著統一的標準建築背心上班,且必須定時清洗,不得有明顯大面積汙垢。

15、施工單位在土方開挖中如發現管道電纜及其它埋設物應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在不放坡、挖深超過1.5米的土方施工中必須採取正確的經甲方現場代表批准的護壁措施;外運土方時,應辦理“渣土棄置許可證”,並作好周邊環境的清潔衛生;在出入口20米內應鋪設草墊;在施工中,必須派員清潔汙染路面,在施工後必須對路面進行徹底的清潔。如在現場堆碼土方,應距離圍牆50cm,距離操作人員100cm以上,垂直堆放高度不能超過1.5米;電纜兩側1m範圍內應採用人工挖掘。

16、施工單位在主體及裝修施工時,必須作好外架的搭設和安全網的懸掛,其作法應以書面形式在施工前兩天上報甲方,經批准後方能實施,腳手架的搭設應遵照《腳手架搭設的安全要求》,特別需注意對只圖施工方便隨意拆除外架連牆杆及外架基礎鬆動等影響腳手架安全的情況進行監管。

17、施工單位應對現場機具進行正常維護和定期保養。使用垂直運輸機械(如塔吊、門字架等),必須有勞動局頒發的使用許可證,方能使用。相鄰工地的塔吊,各施工單位應相互協調,制定防碰撞措施,嚴防發生塔吊碰撞事故。

18、每天施工單位專案經理或責任工長應準時到施工現場,如有急事,應向甲方現場代表請假批准,施工現場應隨時有負責人,如施工負責人不在,必須指定有資質的臨時負責人。我公司現場代表對其的考核結果,將作為衡量施工單位管理水平的一個重要依據。

19、在夜間施工時,施工單位必須有管理人員值班,管理人員值班名單應上報甲方。

20、在施工前,各施工工長應以書面形式向施工工人作好安全技術交底,並作好文字記錄,隨時接受甲方現場代表的督查。

21、施工單位必須加強對其現場人員的管理約束,合同履行期間嚴禁發生任何性質的打架鬥毆事件。若施工方人員參與打架鬥毆,每發生一次除賠償由此給建設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外還需按規定進行罰款。

22、為了維護建設場地周邊的花園、環境,施工單位必須教育工人愛護一草一木,嚴禁踐踏、汙染、破壞。

企業安全施工管理制度14

(1)建築工地成立以專案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施工現場輪流安全值班制,落實安全責任制。施工管理人員必須執行分部分項安全技術交底和班前安全交底及注意事項。

(2)施工現場必須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佈置圖,對道路、臨時用電線路佈置、倉庫、加工車間作業場地、主要機械裝置、辦公地點、生活設施合理安排,佈局應符合安全要求。現場必須設定安全宣傳標語牌、安全警示牌。

(3)按照施工組織設計平面佈置,做到現場材料、構件堆放整齊穩固,堆放不得超過限定高度。嚴禁靠近防護棚、建築物牆壁堆放。對油漆及有害物品,應存放在通風良好、嚴禁煙火的專用倉庫,做到現場文明整潔。

(4)組織職工管理人員和工人學習安全生產有關規章制度,班組每週一為安全活動日。利用黑板報等形式宣傳安全知識,提高職工安全生產自身保護意識,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新工人進場,要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05)安全技術規範,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一機一閘一漏,照明用低壓的確定,並有檢查驗收記錄。

(6)對於腳手下架搭設、塔式起重機、井架的安裝必須有方案並經檢查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對安全網拉設、“四口”、“五臨邊”防護設施完成後,經專案部檢查驗收,合格方可使用,並經常檢查維修,確保安全有效。

(7)施工管理人員應經常深入現場,注意和關心所施工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和工人遵章守紀情況發現違章及糾正。專職安全員要深入現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組織定期檢查,查制度的落實,查裝置完好,查安全設施,查操作行為,查安全“三寶”使用,查現場文明施工,做到防患於未然。

(8)做好安全防火工作。對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分庫存放,通風良好。對配電室、木工車間、倉庫、施工作業層、生活區域設消防滅火器,專人保管使用,並掛設警示牌。

(9)特殊作業人員,一定要按特種工種作業的安全規定進行施工,特殊作業一定要向安全管理機構部門請示,待方案批准後才能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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