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信訪工作制度(精選5篇)

來源:才華庫 2.54W

學校信訪工作制度

一、什麼是工作制度

標準工作制度是指在法律規定的一般情況下統一實行的標準長度工作時間。

標準工作制度是根據中國法律法規規定的,在中國,該時間為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44小時的工時制度,並且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二、學校信訪工作制度(精選5篇)

在現實社會中,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擬起制度來就毫無頭緒?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信訪工作制度(精選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信訪工作制度1

根據國務院頒佈實施新的《信訪條例》,結合我校工作實際,建立信訪舉報突發事件工作制度如下:

一、指導思想

把信訪工作從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高度來認識,密切黨和群眾關係,保護信訪人的合法權益,維護正常信訪秩序,促進依法行政,構建和諧校園,把信訪工作提上重要議事日程,妥善處理群眾中突出矛盾,維護學校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把信訪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抓緊抓好。

二、協調關係、化解矛盾、把問題解決在基層

1、本著對群眾信訪問題要有高度負責精神,規範和健全信訪工作,使信訪工作有章可循,按章辦事。

2、堅持每週二為校領導信訪接待日製度。完善“校長信箱”。

3、有專人負責,加大對群眾反映問題的督辦力度,做到不壓制、不推諉迴避、不拖延。

4、對解決有困難的要做好耐心細緻的說服教育工作,多做了解民意、理順群眾情緒工作,就地化解和處理矛盾,把問題解決在內部,消化在萌芽狀態。

三、實行分級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確保工作到位

1、加強領導,健全組織網路,把信訪工作納入黨建目標考核內容,實行誰主管誰負責,一級抓一級。

2、充分發揮我校紀檢監察職能作用,依法規範行為,依法處理問題,對上級轉交辦的信訪檔案,實行首問負責制,在規定時間內處理有報告,做到件件有結果,事事有回映。

3、加強調研和預測,制定防範和處置的預案。加強部門之間、上下之間在配合與協作,及時向上級部門通報資訊。

4、建立值班和請示報告制度,維護學校正常的`管理、教學、生活秩序,確保學校和諧穩定和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學校信訪工作制度2

學校信訪工作是指個人或組織採用書信、電話、走訪等形式,向學校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建議和要求,由學校或有關部門依據有關政策和規定處理的活動。信訪工作是學校瞭解群眾呼聲、獲取科學決策依據的重要資訊渠道之一。做好信訪工作,對於維護學校穩定,保障教學科研順利進行有著重要的作用。為規範和加強信訪工作,現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執行國務院頒佈的《信訪條例》精神

學校領導應重視信訪工作,親自閱示、處理重要信訪問題。信訪工作人員要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認真處理來信,熱情接待來訪,傾聽群眾意見和建議,接受群眾的監督。

二、信訪工作應當遵循的原則

1、依照憲法、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辦事。

2、深入調查研究,堅持實事求是,妥善處理問題。

3、堅持分級負責,歸口辦理的原則。

4、能夠解決的問題應及時解決,解決不了的問題應當耐心解釋。

5、接待來訪群眾、接收群眾電話、處理群眾來信、處理校內設定的"校長信箱"的信件,應按照各自特點,完成信訪處理工作。

三、接待群眾來訪,接收來訪電話,接待人員應對上訪內容作詳細記錄,處理意見要直接答覆來訪人員。確需領導接待的應及時請示有關領導,作出妥善安排,協助做好接待工作。

四、處理群眾來信由校辦負責,工作人員應及時拆閱、登記、閱處。閱處的要求是:

1、能由校辦回覆的要儘量回覆,涉及到招生、人事等方面的信件,應及時轉送有關職能部門或校長處理。

2、對於反映學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必須高度重視,做到件件有著落;要調查核實,發現錯誤,儘快解決。重大問題要提出處理意見再報校領導閱示,對閱示落實情況要檢查、記錄。

3、來信中提出需要幫助的合理要求,應儘量給予幫助。

4、關於學術論文、科研成果的信件,可酌情請有關科室協助審閱,回信時儘量退回其稿件。

5、信訪事項一般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個月內辦理完畢。

6、掛號信回覆也應用掛號信形式寄發;轉送有關部門的掛號信要有收件人簽名。

7、覆信應使用靖江市第四中學便函紙,答覆問題要觀點明確、文字簡練,列印應清晰規範,覆信應加蓋校印,重要信訪件覆信要留底儲存。

五、在辦公樓設立的"校長信箱"由校辦負責協調處理。應設有專人按時開啟,來信及時登記,儘快閱處,處理意見要直接答覆來信人。

六、凡需校領導閱批或有關處室辦理的信訪件,(包括接待來訪記錄、電話記錄、群眾來信)應填寫《靖江市第四中學信訪處理單》。呈校領導閱示的信訪件應按校領導的批示認真落實並做好督辦工作。接到信訪轉辦單的校內有關處室應對提出的問題,調查研究,儘快辦理,填寫好處理意見及處理結果,由經辦人簽字後將《信訪處理單》退回校辦。

七、對師生反映的突發性事件、問題較突出的聯名信及有可能發生意外行為的問題、集體上訪等問題應急事急辦,妥善處理,避免矛盾激化,力爭把問題解決在初發階段。

八、對超出正常信訪範圍、無理糾纏取鬧、有意製造事端、有可能造成不良影響的來訪人員,應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必要時交保衛部門處理。

九、各種信訪事項及處理結果應分類儲存,重要的信訪件要立卷歸檔。

學校信訪工作制度3

為更好地維護師生合法權益,積極做好來信來訪接待工作,創造良好的信訪工作秩序,結合我校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組織領導:

成立學校信訪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校信訪工作的組織領導,協調具體日常工作。各職能部門負責人配合做好信件答覆、來訪接待工作。

二、工作職責

負責受理和接待反映學校全體師生員工行為的信訪事件,承辦上級傳達、交辦的信訪件,及時向學校領導反映和彙報信訪件中的重要信件,並提供相關的資料;負責信訪件的辦理、回覆或告知、督辦,負責信訪件的登記、歸檔工作。

三、工作程式

(一)來信辦理

1、對信訪件進行登記編號,原件報送學校有關領導閱批,凡署名寄校領導的信件直接送至有關領導本人閱批。對於涉及信訪人權益、署真實姓名的重要信訪件,交校長批示,15日內完成。其它信訪件交分管領導批示,30日內完成。

2、根據學校領導批示及管理許可權,交由各職能部門歸口辦理,對信件進行答覆。

3、對事關學校發展建設和師生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的來信及領導批示和辦理結果,視情況在適當範圍內公開。

4、做好存檔工作,按來信類別,整理後移交檔案管理室存檔。

(二)來訪接待

1、熱情接待來訪人員。

2、接待人員應認真聽取來訪人的陳述,瞭解來訪目的、要求及所反映問題的時間、地點和主要事實、證據等,做好來訪記錄。

3、對不需要處理的一般問題,應說明理由或原因做好來訪人的思想工作。應由各職能部門解決的問題,通知部門負責人接待處理,並做好記錄。

4、對重要來訪、突發性或重大集體上訪,要彙報相關領導接待。

5、做好存檔工作,來訪處理完畢,按來訪類別整理相關材料移交檔案室存檔。

(三)節假日期間信訪事件的應急處置

1、堅持節假日值班制度。學校按規定做好節假日值班安排,明確值班人員的工作紀律和應履行的職責,公佈值班電話號碼,做好值班情況記錄。

2、確保通訊聯絡資訊暢通。節假日期間校長及值班人員的手機保持24小時開機。

3、建立緊急報告制度。對本單位內出現的重大緊急信訪事件,在30分鐘以內向教育局信訪辦報告,並採取臨時緊急防控措施,做好勸解疏導工作和安撫工作。

四、工作紀律

1、參與接待信訪的工作人員要秉公辦事,不徇私情;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洩露工作祕密,嚴禁將控告、檢舉材料和信訪人要求保密及可能對信訪人權益造成損害的內容洩露給被控告人、被檢舉人;不得丟失、隱匿和擅自銷燬信訪材料。

2、負責信訪的工作人員要嚴格操作程式,熱情接待信訪人員,收到的信訪件要按要求及時辦理和彙報。信訪內容與工作人員有直接利害關係的應當迴避。

五、本工作制度,從印發之日起執行。

學校信訪工作制度4

根據《山東省信訪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教師(含幼兒教師)在工作中有意見、有問題需要諮詢、上訪的必須逐級通過組織進行。可先向中心校長反映情況,然後由中心校長向聯校彙報,聯校彙總整理後向上級彙報。教師不得越級上訪、諮詢,不得集體(三人以上)上訪、諮詢。

二、對違規上訪者,在今後的職稱評定、競爭上崗、評優選模等考核中每次在總分中按省、市、縣三級分別扣除5分、3分、2分。

三、對在上訪中起帶頭、組織、串聯等中樞作用者,聯校不預聘用。

四、若哪個中心校出現違規上訪,對該中心校長給予嚴肅批評並按第二條執行,直至免職。

五、實行責任追究制,層層簽訂責任書,若出現上訪問題追究直接領導人和主要領導人的責任,直至免職。

六、對由於上訪、諮詢所形成的經濟支付款項,按上訪諮詢人數分攤,聯校不分擔任何經濟支付。

學校信訪工作制度5

(一)群眾來信由局辦公室負責登記、交辦、協調和督辦,群眾來訪由相關科室和分管領導負責接待。

(二)局機關職能科室要按照各自工作業務範圍,認真受理群眾來信來訪,不互相推諉,若需兩個或以上科室協調辦理的,須及時向局辦公室報告協調。重大事項要及時向局辦公室書面報告處理結果,局辦公室將綜合情況向局領導彙報。

(三)對重大問題以及政策性較強,科室無把握處理或涉及兩個以上科室的問題,由局辦公室報局領導批辦。

(四)來信歸口處理辦法

1、檢舉、控告黨員幹部職工違法違紀以及黨員受紀律處分不服的申訴案件,由局紀檢組辦理;

2、反映領導班子建設問題,幹部對職務任免、工作調動、工資福利、退休退職以及受各種行政處分不服等問題,由局辦公室人事負責人辦理;

3、職工受拘留、勞教、治安管理等處分問題,由局辦公室辦理;

4、勞資糾紛和民事調解工作由局工會辦理;

5、有關行政後勤工作方面的`問題,由局辦公室辦理;

6、其它方面問題,由局辦公室牽頭,按職責業務範圍,分別會同有關科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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