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身邊的法律故事徵文(3篇)

來源:才華庫 1.81W

法律和我們生活息息相關,讓我學習法律知識,遵法守法,爭當社會主義好少年。語文迷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了下列文章,希望大家喜歡。

我身邊的法律故事徵文(3篇)

我身邊的法律故事徵文

提起法律這個詞,或許大家會很自然的聯想到法庭、監獄和犯罪,大家會認為法律離我們的生活很遙遠。其實則不然,法律就在我們的生活中,在你我身邊。法律有各種分類,比如:交通法、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但是我覺得,與我們聯絡最密切的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作為一名消費者,我們必須要了解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只有這樣,在消費權益受到侵犯的時候,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

從六歲那年,我就開始看關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介紹的節目,但是我從沒想到,自己能學以致用。那是三年前的一天,由於媽媽要早一點去單位,沒有給我做早飯,她讓我去賣些吃的。我走到社群超市,直奔買奶製品的貨架。由於著急上學,我忘記了看生產日期,拿起一袋牛奶,又走到賣餅乾的貨架,隨手拿起了一包餅乾,快步走到收銀臺結賬。在路上,我一邊走,一邊吃早飯。喝完牛奶,吃了餅乾後,我沒找到垃圾桶,就把包裝袋放在小塑料袋裡,塞進了褲兜。到了學校後,我得肚子有些疼,還想吐。剛開始,我還能忍受,但是過了一會兒,像有什麼東西在肚子裡絞,疼得直不起了腰。老師發現後,連忙帶我去了醫院。醫生問:“你有沒有吃過期的食物?”我說:“早上我只喝了牛奶,吃了餅乾,應該……”話還沒說完,我就急匆匆地把褲兜裡的食品袋掏了出來,發現牛奶已經過期2天了,餅乾過期了半年。醫生了解了情況,給我開了些藥。

之後,我又去了社群超市,和超市的主管理論:“你們怎麼能買過期食品呢?這樣會危害健康的!”“你一個小毛孩子懂什麼?趕快回家,別給我們搗亂!”我不依不饒:“前幾天,我在這裡買了牛奶和餅乾,導致我肚子疼,去了醫院。我不僅花了100多元醫藥費,還耽誤了課,你們得賠償!”“你胡說什麼呢,趕快走!”我惱羞成怒,大聲喊:“你違反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你若不在今天和我好好解決問題,我就要把你告上法庭!”“別拿法律嚇唬我,再說,你要告我,有什麼證據?”“我當然有證據了,銷售小票不是證據?況且食品的包裝袋我還留著呢!還有醫生的診斷證明!”我像機關槍掃射一樣,把幾年中積累的消法知識一股腦地倒了出來。這顯然出乎了主管的意料,他知道自己沒有道理,直說:“賠你不就完了嗎?”說著他就拿出了200元錢,甩在了桌子上,說:“快回家吧!別找我麻煩了。”我往貨架上掃了一眼,居然還有其他過期食品。我又生氣了,指著那些貨品說:“你們怎麼還不把這些過期的商品下架?還想讓更多的人生病嗎?”“行——”主管漫不經心地答著。我見他愛搭不理,就決心把所有過期的商品買下來,去消費者協會告他。他見我來真格的',害怕了,趕忙吩咐店員檢查商品,我幫他們一起把好幾件過期的商品挑了出來。主管對我刮目相看,連連稱讚:“沒想到這麼小的孩子也懂得法律了。”

法律並不深奧,它無處不在。我們要多學習法律知識,這樣不僅能遵守法律,還能運用法律來武裝自己,保護自己!

我身邊的法律故事徵文

作為當代的學生,我們有幸生活在中國改革開放的時代。我們在法制的藍天下健康成長,我們是二十一世紀的少年,我們在法治的藍天下是一群羽毛未豐滿的小鳥。

法律,與青少年的生活息息相關。

我們經常在新聞上聽到學生放學路上發生交通事故。一方面是因為車主的緣故,而另一方面則是學生的緣故。其實,我們走在馬路上也是和法律一起行動,也受法律的控制。“紅燈停、綠燈行“就是法律規定的,人人都知道,可是並不是人人都做到。如果我們青少年違反法律,受害的不就是我們嗎?

法律,要靠我們大家自覺遵守。遵紀守法我們要從小做起。我們青少年的社會經驗不夠豐富,卻自我感覺已經是大人了,喜歡獨來獨往。而有時卻又懷疑自己的能力,需要尋求他人幫忙,因此有些學生拉幫結派,重“感情”、講“義氣”,崇尚“路見不平拔刀相助”。有人更是無法無天,強行索取他人錢財,一句話說他不對就拳腳相加,嚴重的甚至觸犯法律!這種行為非常嚴重,法律會毫不留情的懲罰你!我們要時刻知法守法,與法同行!

還有一個真實的故事。一名十九歲的男孩沉迷於網路無法自拔,竟然提刀砍父親!而且,他玩一個155級的頂級角色,每天線上十小時,練了半年,在遊戲中開銷、花費點卡和在網路上購買裝備總計1、2萬元左右。現在,因為沉迷於網路而殺人、搶劫的例子數不勝數。他們不聽家長的勸阻,遇事不冷靜,行動不計後果,喜歡“先動手,後動腦”。常常幹出不可饒恕和難以想象的事情來,事過之後也沒任何反應。知道冷靜下來才知道闖了大禍驚慌失措,痛恨不已。這時,一切的一切已經遲了,法律會毫不留情的裁製你。

在守法律的同時,還懂法的學生。自然離不開學校,家長和老師的教導。學校要經常開展法制教育活動。同學們能從中學會不少法律知識,知道什麼是法律,意識到法律的重要性,學會了如何守法……老師也經常提醒我們,時刻遵守學校、社會制度。在家,如果我們犯了錯,父母也會立刻指出來,教育我怎樣才是對的。我們用法律約束自己,使自己避免犯錯。這樣,我們才做到與法同行。

在人的一生中,總有互相對立的力量在起作用,正與邪、善與惡、真與假、人性的光輝與醜惡交織在一起,影響著每個人。願我們在法制的藍天下快樂成長,成為二十一世紀的棟樑之才!

我身邊的法律故事徵文

法律是最公正的,它沒有絲毫弄虛作假,如果你有什麼事,就去找法院,法院會根據法律幫你申張正義的。如若不信,就看看下面這個小故事吧!

在我外婆的村子裡,有一位爺爺,他姓張,大家都叫他張老漢。

張老漢在年輕的時候,沒有娶妻,所以膝下無子無女,便去領養一個兒子來延續香火。自從張老漢有了這個寶貝兒子之後,整天跑東跑西,忙裡忙外去掙錢,只要能掙錢的活,再苦再累,他都幹,張老漢這麼苦為了什麼呢?還不是為了能讓他的孩子上好學,過好日子,將來能養他的老。

小的時候,張老漢的養子經常欺負村裡的其他小朋友,可張老漢不管,無論他的兒子是對或是錯,他都慣著他,他養子有什麼要求,張老漢也一一答應。

當養子高中畢業後,張老漢又託人幫他找了一份不錯的工作。後來,張老漢又借債幫助他娶了一個蠻漂亮的老婆。當張老漢的養子日子一天天好過起來的時候,養子竟把張老漢一腳踢出門外,說自己沒有義務贍養他,因為他們沒有血緣關係。這幾句話,氣得張老漢差點暈過去。

張老漢憤憤不平地回到村子裡,到處訴苦,三番兩次去找兒子要贍養費,可都被兒子轟出門外,有好心人勸張老漢上法院。

張老漢一狠心,把養子告上了法庭。法院依照《婚姻法》第20條明確規定的“養父母和養子女之間的權利和義務,適用本法對父母子女關係的有關規定”。所以張老漢的養子對張老漢有贍養扶助的義務。法庭判定張老漢的養子每年必須向張老漢支付贍養費1600元整。

我們設想一下,如果張老漢不是把兒子告上法庭,而是一味的去找兒子,纏著兒子要贍養費,那麼張老漢會不會有這麼好的結果呢?

聽完這個故事,大家明白了吧!有什麼事一定要相信法律,不要自己扛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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