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典故:輕於鴻毛

來源:才華庫 1.4W

【釋 義】 於:比。鴻毛:大雁的毛。比大雁的毛還輕。比喻毫無價值,做的不值得。

【拼 音】 qīng yú hóng máo

鴻毛:大雁的毛。比大雁的毛還輕。比喻毫無價值。比喻做的`不值得。

【出 處】 漢·司馬遷《報任少卿書》:“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用之所趨異也。”

【示 例】 梅伯死輕於鴻毛,有何惜哉?(明·許仲琳《封神演義》第六回)

【語 法】:偏正式;作謂語、賓語、補語;含貶義

反義詞】 重於泰山

成語故事

西漢時期,太史令司馬遷為實現父親的遺願繼續編著《史記》,因李陵事件被施以酷刑。他強忍痛苦,終於在公元前91年完成歷史鉅著《史記》。他在給朋友的信中談到對死的認識:“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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