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伴我成長高三作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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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法律,人間的悲劇將不再重演;有了法律,我們的生活有了保障。小編收集了法律伴我成長作文,歡迎閱讀。
 

法律伴我成長高三作文

  第一篇:法律伴我成長

地球是人類的搖籃,大自然是萬物眾生賴以生活、生存的家園。綠色,是大自然的顏色,它象徵著生命和希望。 我們現在生活在高科技時代,日子一天比一天過得好,可環境一天比一天糟糕。各種汙染在我們的地球上瀰漫開來。我們的環境正遭遇著前所未有的危機。

生活中,我曾看到這樣的情景: 在等校車時,對面馬路上一輛輛汽車從我們面前飛馳而過,滾滾騰起的塵土以及漆黑的尾氣襲面而來。候車的同學們不得不用手捂住自己的口鼻。 晚上,當我和爸爸媽媽走出家門來到林蔭小路上散步時,遠遠就聞見一股濃烈、刺鼻的味道,薰得我頭暈,想吐,我問爸爸:“這是什麼味兒,太難聞了!”爸爸說“是藥廠發散出來的。”我屏住呼吸,加快腳步想快些逃離這裡。往前走了不遠,只見路邊出現了一條汙水溝,水很渾濁,說不上是什麼顏色,這是怎麼回事?爸爸說:“這是藥廠和化工廠排除的汙水。

現在的人們為了方便,省時間大多吃快餐或外賣。而做快餐或外賣的飯店基本上使用一次性飯盒,並配一雙一次性木筷子。如果每人每天用一雙一次性木筷,那麼每天至少要用掉多少個一次性飯盒、一次性木筷子,製造出多少的垃圾,

可想而知數量非常龐大而驚人。一次性飯盒如果是非可降解的會造成難以消除的白色汙染,而消耗如此多的一次性木筷、紙碗、紙杯更需要砍伐多少樹木才能滿足使用啊?

我們不得不承認,環境保護已迫在眉睫。環保雖然如此重要,國家也頒佈了一系列保護環境的法律和法規,可是在社會上仍有一些人,僅僅為了個人的利益去破壞環境,屢禁不止。 綠色,是大自然的顏色,它象徵著生命和希望。生活不能沒有綠色,所以我們每個人都應負起責任,保護好我們的大自然,保護好我們的環境,保護好我們的家園!

  第二篇:法律伴我成長

俗話說得好:“國有國法,家有家規”一個良好、安定的的國家,肯定需要一些規章制度來維護的,在這樣的環境下,法律誕生了。近幾年來,我國實行了很多很多的法規,例如《森林保護法》,它約束我們不準破壞森林;《交通法規》,它約束我們不要闖紅燈,不能酒後駕車;《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讓我們這些消費者的權益得到保障……

為了保護、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在1985年1月1日就開始實行了《森林保護法》。曾經有許多的人到森林裡亂砍亂伐,使得森林逐漸消失。但是實行了這個法規,我們就不用擔心樹木被一些想賺錢的商人亂砍亂伐,導致泥土流失,沙塵暴不斷了。法律伴我成長作文500字。《森林保護法》的第六章告訴了我們,如果非法採伐、毀壞珍貴樹木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於森林,我們不僅僅是不砍伐樹木,還要保護森林,如果看到了森林起火,一定要及時的撥打火警,不讓森林嚴重燒燬。

1994年,為了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經濟秩序,制定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我們消費者生活消費需要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其權益受這個法的保護。我們消費者有什麼樣的權利呢?權利多著呢:消費者可以享有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權利。如果賣家賣個我們的.東西不好或者是假貨,我們是有權利可以去控告他的。

接下來野生動物保護法、商標法、婦女兒童保護法、廣告法……陸續公眾於世。法律伴我成長作文500字。最近,國家又實行了未成年人保護法。

在2007年6月1日,國家制定了《未成年人保護法》。這是為了保護我們的身心健康,保障我們的合法權益,促進我們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這個法規約束了我們不去歌舞廳,網咖,作為國小生我們應該多去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圖書館、青少年宮、兒童活動中心應當對未成年人免費開放;博物館、紀念館、科技館、展覽館、美術館、文化館以及影劇院、體育場館、動物園、公園等場所。這個保護法也約束了我們不能喝酒、抽菸種種壞習慣。而且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這是一種犯法的做法。

有了法律,我們的生活將變得更加美麗;有了法律,人間的悲劇將不再重演;有了法律,我們的生活有了保障。法律將伴隨我成長!

  第三篇:法律伴我成長

國有國法,家有家規”法律是人人都要遵守的。法律在每一個人的心中都是神聖的,如同孫悟空的火眼金睛能分辯來者是妖魔還是鬼怪。在法律的殿堂上,傷害別人的壞人會的到相應的懲罰,而被別人傷害的人也會的到相應的補償。

現在國家為了更好的保護我們青少年,防止青少年人犯罪,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在這個法則中,我覺得有一條寫的最好,那就是未成年人不得進入網咖,不能沉迷於網路。沉迷於網路常常會害了我們自己也會害了我們的家人,在我們的身邊就有著樣的事例:一個17歲的少年小新,兩年前,開始沉浸在網路裡學習成績陡然下降。國中還沒有畢業就被輟學。因為擔心小新整天沉迷於網咖,小新的媽媽讓他照看家裡的檯球桌。小新把看臺球桌掙的錢拿去上網。後來家裡不再提供上網的錢了。小新就想到了偷,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網咖呆了一個星期。父親對小新一頓打罵。僅僅幾天後,上網的慾望又像蟲子一樣噬咬著他的心。此時,爸爸月初給奶奶生活費時說的一番話浮現出來,爸爸說“爺爺那兒有4000多塊錢。”當時小新聽了也沒太注意,後來就想去偷爺爺的錢。那天中午小新就去爺爺家。晚上,看爺爺奶奶都已經睡著了,就去翻東西,可一想又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傷了再翻。睡夢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響聲驚動了爺爺。不顧一切的小新又將菜刀砍向了

爺爺。爺爺受傷後逃出家門。小新翻箱倒櫃也沒有找到那4000元錢,只在奶奶兜裡找到了兩元錢。事後,小新的爺爺說,那是奶奶為小新準備的早點錢。小新捏著兩元錢在村口的一個洞裡躲了起來。思來想去,最後還是投案自首了。小新說:“奶奶從小最疼愛他,有什麼好吃的都惦記著他。他在看守所裡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當時只想著拿到錢後就去網咖,根本沒想後果。如果讓我在上網和奶奶之間重新選擇,我肯定選擇奶奶。”說到這裡,他痛哭流涕起來。這是一個振奮人心的故事,看完以後,我驚訝的張開了嘴巴,一個17歲的少年,竟然為了上網而殺了最疼愛他的奶奶。我只能說這些人,他們輕視法律,他們不把法律當一回事,他們在不良的環境中,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他們沉迷上了網路,害了家人也害了自己。

我們作為21世紀的新一代,可千萬不能像文中的小新一樣,以身試法,觸犯了法規啊。要不然,就像是一張雪白的紙,一不小心沾上了一滴黑呼呼的墨水,沾上就很難擦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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