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工消費合作社章程

來源:才華庫 6.73K

合作社是自治組織,它儘可能地獨立於政府和私營企業,那麼,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職工消費合作社章程,僅供參考。

職工消費合作社章程

  職工消費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名稱

xx市××××職工消費合作社,簡稱:××××職工消費合作社。

第二條 性質

××××職工消費合作社是根據××××工作的需要,按照《關於工會興辦職工消費合作社若干問題的試行辦法》,由××××工會發起,單位職工自願參加、共同所有、民主管理、自我服務,不以盈利為目的成立的群眾合作組織。該組織有利於探索試驗農民生產合作社與職工消費合作社"社社對接"的農產品流通新方式,滿足社員對農產品的安全、綠色、適價消費需求,同時,有利於促進農民收入穩定增長和都市型現代農業健康發展。

第三條 宗旨

倡導綠色環保、優質安全、健康消費的理念,最大限度地降低社員農產品的消費成本,最大幅度地保障社員農產品的安全水平。倡導合作文化,提升社員合作共贏意識。

第四條 原則

合作社以職工辦、職工管、職工受益為基本原則。社員入社自願、退社自由,民主管理、平等參與、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合作社重大事項決策一人一票。

第五條 任務

發揮合作社的優勢,為社員提供質優價廉的農產品。

(一)通過選擇、培育安全優質農產品生產合作社、農業企業等為供應商,開展農產品商品團購等服務, 向社員提供質優、價廉、安全的農產品貨源;

(二)建立為社員生活消費服務的互助性設施;

(三)為滿足社員不斷增長的健康消費需要興辦教育培訓事業;

(四)對社員進行合作社事業的教育與培訓;

(五)組織社員開展生產體驗和交流互動,增強合作社的信譽和凝聚力;

(六)向社員提供相關資訊諮詢服務。

第六條 責任

合作社的一切活動應當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社員非因消費合作社授權的行為,或本人原因造成的損失,均由本人負責,合作社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

第二章 社員

第七條 資格

合作社實行會員制。凡承認本社章程,履行社員的權利與義務,按規定辦理手續,並積極參與合作社活動的××××職工均為本社會員。

第八條 社員權利

(一)享有選舉權與被選舉權;

(二)享有入社自願、退社自由的權利;

(三)享有了解本社情況,參與民主管理的權利;

(四)享有在合作社購物平臺上購買價格優惠商品權利;

(五)享有合作社盈餘返還的權利;

(六)享有對社務活動的批評、建議和監督的權利;

(七)享有本章程規定的其他權利。

第九條 社員義務

(一)按章程和有關規定繳納入社股金;

(二)遵守章程,執行社員代表大會決議,完成本社委託的工作;

(三)在合作社購買商品,參加合作社組織的活動;

(四)積極為合作社發展提供合理化建議;

(五)關心集體,維護合作社的利益和聲譽;

(六)本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條 入退社手續

社員入社填寫入社報名表,繳納入社股金, 由合作社提供入社繳費收據。社員退社應提前申告。合作社自接到申告一週之後, 憑社員入社繳費收據辦理退社事宜,退還其入社股金。

第十一條 出資

社員出資是合作社得以運營的'前提,是互助合作的體現。

(一)社員入社的股本金每股200元,每人1股;

(二)社員的入社股本金不得轉讓他人,也不得抵償債務。

第十二條 分配

合作社年終分配按交易總額返還。

第十三條 除名

(一)社員違反下列規定,經合作社常務理事會審議除名。

1.不履行本章程規定的義務,經提醒、警告後仍不改正的;

2. 損害合作社利益,影響合作社聲譽,妨礙合作社事業發展或有較嚴重喪失信用行為的。

(二)合作社不得以除名威脅社員。

(三)除名通知以書面形式送達被除名的社員。

第三章 社員大會

第十四條 社員大會

社員大會是合作社的最高權力機關。社員大會每年召開一次,由理事會負責召集,並提前15日向全體成員通報會議內容。社員大會必須在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社員出席方能舉行,實行一人一票制,投票決定合作社重大事項。社員大會多數票通過方可有效。本社成員超過180人時,每5名社員選舉產生1名社員代表。社員代表應當是熱心合作社事業,工作積極,作風民主,辦事公道,克己奉公,密切聯絡群眾,並有參與民主管理能力的社員,原則上以處室為單位選舉產生,組成社員代表大會。社員代表大會履行社員大會的全部職權。社員代表任期3年,可以連選連任。

第四章 理事會

第十五條 理事的產生

合作社理事由社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各屆理事的人數由該屆社員(代表)大會決議通過,理事任期四年,可連選連任。

第十六條 理事會構成

理事會民主推舉理事長一名,副理事長若干名。理事長負責協調合作社全面工作;副理事長協助理事長開展日常工作。理事會為合作社的常設機構,對社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行使下列職責:

(一)執行社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召開社員(代表)大會;

(三)決定合作社的機構設定和主要工作人員的任免;

(四)制定合作社規章制度;

(五)保護合作社的財產完整;

(六)為合作社聘請顧問;

(七)辦理本章程規定的其他事項。

第五章 監事會

第十七條 監事會的職能及監事會的產生

監事會是合作社的監察機關,由社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監事會對社員(代表)大會負責。監事會成員應當由單陣列成。各屆監事的具體人數和人選由該屆社員(代表)大會決定。監事的任期四年,可連選連任。

第十八條 監事會人員構成

監事會設監事長一人,常務監事、監事各一人。監事長、常務監事由監事會推選產生。常務監事協助監事長工作。

第十九條 監事會職責

(一)監督理事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及社員(代表)大會決議執行、章程實施情況;

(二)監督合作社財務執行情況;

(三)監督理事會成員勤勉和廉潔情況;

(四)向社員(代表)大會提出監察報告和監察工作計劃,接受社員投訴;

(五)列席理事會議。

第六章 社務會

第二十條 社務會的職能和社務會的產生

社務會是合作社的具體辦事機構,其成員由社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成員分工由理事會根據合作社活動需要安排。社務會成員的任期四年,可連選連任。

第二十一條 社務會機構和人員構成

(一)社務會設社務主任1人,由理事長兼任,負責協調社務會的工作。

(二)社務會設社務副主任若干名,具體負責社務會工作部門的工作。

(三)社務會設購銷部及其工作人員若干名,負責開展合作社的產品購銷服務。為社員尋找、購銷安全質優價廉產品,為社員購買合作社產品提供一切必要的服務。

(四)社務會設財務部及其工作人員若干名,負責合作社的財務服務工作和資金管理,編制財務報表並提交監事會監督。

(五)社務會社設培訓部及其工作人員若干名,負責調查研究和社員培訓等工作。提升社員對合作社組織、辦社宗旨的認識與理解,通過調研、宣傳、培訓、對外參觀交流等活動促進合作事業發展。

第七章 資金的使用與管理

第二十二條 資金的使用

合作社的全部資金實行統一管理、統一使用。

第二十三條 財務制度

××××消費合作社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法、真實、準確、完整。接受社員(代表)大會和有關部門的監督。

第八章 解散和清算

第二十四條 解散

合作社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應予終止:

(一)社員(代表)大會決議;

(二)依法撤銷;

(三)其他原因。

理事會根據社員(代表)大會決議,合作社解散的通知在決議的第二日起一個月內通知社員,並在本社社務平臺上釋出公告,向社員退還股金。

第九章 附則

第二十五條 章程的施行

本章程在實施過程中,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悖,以國家政策法規為準。

第二十六條 章程的解釋

本章程由××××消費合作社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章程自公佈之日起試行。

××××職工消費合作社籌備組

×年×月×日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