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戲劇職業學院專科招生章程

來源:才華庫 3.39W

一、學院名稱:山西戲劇職業學院

山西戲劇職業學院專科招生章程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解放路奶生堂25號

學院程式碼:12889

二、學院性質:公 辦

三、辦學層次:高職(專科)

辦學型別:高等職業技術學院

四、錄取原則:

1、全國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試成績。達到考生所在省份最低控制分數的情況下,一般按志願和藝術專業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

2、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

3、攝影(高職)、文化市場經營與管理(高職)、文化事業管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管理)(高職)、導遊(高職)、酒店管理(高職)錄取範圍文史類、理工類。根據志願達山西省大學聯考專科分數線後,從高到低依次錄取。

五、學費標準及待遇:

學生入學繳納學費、住宿費及其它有關費用,學院嚴格按照山西省物價局、山西省財政廳和山西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收費。戲曲表演每生每年學費5000元,文化事業管理(非物質文化保護與管理)、文化市場經營與管理、導遊、酒店管理專業每生每年學費4000元,其它各專業學費每年6000元,分學年收取。學生修業期滿,成績及各項考核合格,頒發山西戲劇職業學院高職畢業證書。

六、專業要求

1、考生體檢,學院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同時要求考生身體健康、五官端正、面部無明顯特徵和缺陷(如:脣裂、對眼、斜眼、斜頸和疤麻等、無各種殘疾、直系親屬無精神病史)。

2、根據我院現有條件只提供英語教學,建議英語語種學生填報。

七、其他

新生入學後,學院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檔案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複查,發現不符合錄取條件的一律予以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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