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商管理制度(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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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範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代理商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代理商管理制度(通用10篇)

代理商管理制度 1

第一條總則。

(1)代理期限一般為三年,代理商協議實行一年一簽制,各地原則上只設一名省級代理商。

(2)本制度規定公司特許代理商(以下稱代理商)許可權、運作及業務處理等相關事項,旨在使公司與各代理商之間保持良好合作關係,促進雙方共贏發展。

(3)代理商經公司授權並自代理協議書生效之日起,應嚴格依照協議的規定和公司市場部門的要求,在獨立經營的原則下,負責代理區域內的市場銷售、宣傳促銷、售後服務、外部環境協調等相關的業務運作及業務處理。

(4)代理商應遵循公司的規定,不得做出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5)各代理商應積極收集本行業資訊,尤其是公司產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場銷售情況,及時反饋市場資訊,以利於公司對企業及產品形象做宣傳,進一步加強銷售網路的建設和管理。

(6)代理商在各自代理區域內,應積極辦理產品入市手續,妥善處理與客戶的關係,並做好建檔工作,同時積極做好售前、售中、售後工作。

第二條代理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能提供營業執照正本、稅務登記證、組織程式碼證等相關檔案影印件,經審查合格簽訂代理協議後即成為公司合法代理商。

(2)應具備良好的經營規模、辦公條件、裝置及人員,有固定的營業場所,良好的資信能力和商業信譽。

(3)各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在所轄管區域內進行業務運作及處理。

(4)願意專心經營公司產品,並對產品、市場充滿信心。

(5)能夠誠實經營並接受公司的經營指導,保持與公司戰略決策的一致性。

(6)全面贊同公司各項制度,並能積極參加公司為各代理商所舉辦的各種活動。

(7)必須具有一定的銷售網路,有能力在短期內將產品市場拓展開。

第三條提交資料。

(1)企業法人的簡歷。

(2)企業經營業績。

(3)企業經營隊伍主要骨幹人員簡歷及人數。

(4)本地批發、零售網路情況。

(5)產品區域市場推廣計劃。

(6)接到貨物後能在20天內達到鋪貨率35%的能力。

第四條代理程式

略。

第五條代理商權利和義務。

各經營者在成為公司的合法代理商後,可享有如下權利並承擔相應的義務。

(1)區域獨家代理公司產品。

(2)使用公司商標進行經營活動。

(3)使用公司商譽開展廣告宣傳、市場推廣活動。

(4)維護公司及其產品在代理區域內的良好形象。

(5)接受公司經營計劃的指導。

(6)配備必備的銷售人員並負責對上述人員定期進行業務培訓

(7)全面負責代理區域內的市場拓展等業務運作及處理工作。

第六條日常工作。

(1)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公司提出書面訂貨計劃,以保證產品的及時供應。

(2)代理商每月初須做出書面的市場拓展計劃並報公司市場部備案,以便獲得必要的協助和支援。

(3)每月25日前向公司提交當月的工作報告

(4)以每半年一次將代理區域內網路狀況及銷售狀況做出說明並提交公司市場部。

(5)每年12月30日前做出所代理區域市場的預測報告(包括對競爭對手的分析、未來市場預測、政府主管部門的支援程度等)、年度銷售目標、工作計劃及對公司的工作建議書。

(6)代理商須按公司制訂的銷售任務進行月、季度或年度銷售,以確保產品在該區域的市場銷售量和市場佔有率達到預期目標。

(7)季報。各代理商均需在每季度第一個月的5日之前,將上季度銷售報表報至公司市場部;各代理商以季度為單位做季度總結,反映市場開拓及經營中的各項問題。

(8)年報。以年為單位進行總結,採取年終代理商大會的形式進行,其結果作為年終考核代理商資格使用。

第七條價格、串貨。

(1)按統一的價格向代理商供貨。

(2)代理商須參照規定的價格進行銷售,不得私自降價或抬高價格銷售,不得隨意調價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3)代理商所代理的區域內,產品零售價格變動不得超過建議零售價的10%。

(4)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協議約定區域內開展代理產品各種合法銷售活動,嚴禁未經書面認可在其他區域內從事各種形式的銷售活動。

(5)嚴禁各代理商以任何手段進行倒貨、串貨銷售,及一切變相擾亂市場銷售的行為。

(6)如串貨與被串貨雙方協商解決串貨行為,不提出異議,可不追究。

(7)如代理商有惡意串貨行為,公司視其情節輕重,有權取消代理商的代理資格。

第八條保密。

(1)公司實行“同業禁止”的原則,未經同意,代理商不得多頭代理銷售與公司相類似的產品,更不得將有關銷售代理的任何內容洩露給任何第三方,嚴守雙方交易過程獲悉的所有商業祕密。

(2)無論代理協議終止與否,代理商均不得洩露本公司的任何商業祕密,一經發現將嚴肅處理。造成損失的,公司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九條銷售管理。

(1)本公司負責建立與代理商之間的溝通與聯絡渠道,不定期地向代理商提供宣傳資料、資訊、政策以及推廣方案與管理制度等方面的支援。

(2)充分尊重代理商在銷售代理協議書指定的區域內的代理銷售權,但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將保留在該區域內發展第二家代理商的權利。

①年終彙總清算時,代理商未能完成雙方約定的銷售責任總額。

②新產品、新工藝、新技術試用時。

③代理商經營管理不善,造成市場工作無法正常開展。

④國家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發生時。

⑤遇有重要客戶投訴,經確認屬代理商操作不當。

⑥其他嚴重損害本公司形象與產品形象的行為發生時。

(3)代理商須保證完成約定的銷售目標額。在約定時間段內,代理商未能達到約定目標且差距較大時,公司有權無條件取消其代理資格,終止其代理協議。

(4)代理商需於每季度末通報銷售量並提交下季度銷售計劃書,每月提供銷售、庫存統計表,並於每年年底提交下一年度銷售計劃目標書。

(5)對於沒有設立代理商的地區,其他代理商應與本公司取得溝通,得到書面許可後,方可向該區域供貨並有義務維護當地價格情況,當該地區設有代理商後,應停止向該地區供貨或通過相應渠道轉給合法代理商。

(6)各代理商須按代理協議的規定努力完成業務目標,在完成市場目標的同時,認真蒐集市場資訊。公司會將市場資訊蒐集反饋情況作為代理商考核的一個指標,市場資訊的質量將影響雙方的持續合作。

①達到年度銷售目標,且無任何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行為發生,按要求反饋市場資訊,雙方可續簽下一年度的合作。

②達到年度業務目標,無任何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行為發生,但市場資訊反饋工作一般,將重新評估合作資格。

③未達到年度業務目標、違反本管理辦法或不反饋市場資訊的'代理商,將考慮取消代理資格。

(7)代理商應積極宣傳本公司企業形象,及時向客戶介紹產品及新推出的其他產品。把本公司及系列產品迅速推向市場。

(8)各代理商對下級網路應及時鋪貨、補貨、調貨,加強溝通,維護銷售網路。

(9)市場運作過程中,各代理商在接到市場投訴時,應及時做好記錄,並報公司相關部門妥善處理。

第十條交易與結算。

(1)代理保證金。各級代理商均需按規定交付一定的代理保證金,並在代理協議簽訂時交至本公司。此保證金是代理商的資信保證,不用作貨款結算。代理關係終止時,將代理保證金退還原代理商。

(2)交貨。公司會依據代理商提出的書面訂貨申請或與簽訂的供貨協議進行供貨,由公司負責辦理好發貨及運輸相關事宜。

(3)價格。代理商對外銷售需嚴格執行統一的銷售價格。

(4)貨款。貨款原則上通過銀行轉賬支付。貨款的繳付以財務部收到為期限。財務部書面通知市場部,市場部才能發貨。

(5)退貨。如貨物確因本公司原因造成質量不合格,或貨物發運型號、品種不符,公司負責退貨或調換。

第十一條考評與輔導。

(1)將根據實際情況不定期對各代理商經營狀況進行考評,考評內容包括以下幾項。

①業績情況:聽取各代理商區域市場的業績報告和業績展望。

②產品售後服務及客戶投訴情況。

③網路覆蓋、促銷宣傳、庫存管理。

④本地區競爭對手動態分析。

⑤制訂政策的執行結果。

⑥每半年或一年進行一次代理商資格的考評,合格者連任,不合格者撤銷。

(2)對代理商的輔導辦法。

①制訂代理商管理制度。

②有償代培代理商的業務員。

③定期(每年兩次)提供無償經營管理培訓。

④提供產品系列宣傳品等資料。

⑤提供各項管理制度、市場運作方案等方面的支援。

⑥針對業績較差地區的代理商,可做“專項研究”,找出病因,對症下藥。

⑦協助各代理商擬定針對區域市場的促銷方案,以及協助舉辦產品推廣、訂貨會等。

⑧接受各代理商及其重要客戶的諮詢,解答各類經營、管理問題。

⑨各級主管定期視察各代理商區域市場經營情況。

第十二條違規處罰。

(1)各代理商在經營過程中,採取不合作態度或者有損害產品信譽行為時,視情節輕重,將對其提出書面警告,直至取消其代理資格。

(2)未按有關規定和本制度開展工作的,但暫時尚未造成損失的,將提出書面警告並限期整改。

(3)連續兩年達不到規定銷售責任額時,代理資格自動取消。

(4)未經同意,代理銷售產品相類似產品的,公司將提出書面警告並限期改正;限期未改正者,將直接取消其代理資格。

(5)不遵守指定的銷售區域,以非指定價格在其他銷售區域銷售產品,或不按本制度的規定執行,造成與其他銷售代理糾紛時,將視其情節輕重,處以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取消其代理資格,情節嚴重者將移交人民法院裁決。

(6)違反保密義務,導致公司一般損失的,將合理評估損失額度,公司對其進行5000元以內的經濟處罰(一般損失是指損害公司商譽,但不足以影響公司在該區域的形象及產品形象的;或者經濟利益損失在5000元以下的;或者將本協議的內容透露給第三方;或者違反公司的保密制度,透露機密級以下的相關資訊及商業資訊的)。

(7)違反保密義務,導致公司重大損失的,公司將對其處以5000~200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將直接取消其代理資格並交由人民法院裁決。(重大損失是指利益損失高於上述“一般損失”或者程度深於“一般損失”的損失)。

(8)代理商須自覺接受本制度約束。若代理商違反本制度的規定或未完成銷售責任額,公司有權暫停供貨,直到終止代理關係。

(9)代理商如嚴重違反相關規章制度或特許代理協議,公司可隨時解除雙方約定的部分或全部契約。

第十三條附則。

(1)本制度作為代理協議的附件,與代理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公司將本著“誠信為本、長期服務”的宗旨和“公平合理、優勝劣汰”的原則對代理商進行合理佈局和調整,以實現互利互惠、共同快速發展的目的。

(3)因其他原因需終止代理關係,需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本公司確定後,退還代理保證金。

(4)代理商之間發生業務競爭和衝突,將依據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按相關制度予以調解、處理。

(5)如公司與各代理商之間出現協議上的糾紛,由公司所在地法院裁決。

(6)本制度的制訂、修改與廢止皆經由公司集體討論決定,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

(7)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施行。

代理商管理制度 2

為加強對全國代理商、代理商的統一管理,規範各區域代理商、代理商的行為,確保公司產品在各經銷區域的順利銷售,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1、代理商是指公司在指定區域內設立的經銷點,跟據公司銷售需求,可在同一區域設立一個或多個代理商,並且將各類代理商按等級分類管理,各級代理商必須遵守公司的代理商管理制度。

2、代理商是公司在指定區域和指定期限內享有獨家銷售公司產品的代理權,公司在所指定區域和指定期限內不得授予除代理商以外其他銷售商銷售公司產品權力。代理商可根據區域實際銷售情況,在自己代理區域內設立下一等級代理商或代理商,統一由代理商管理;同時代理商必須完成同公司簽訂合同的全年最低銷售額。

3、本制度規定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特許代理商、代理商許可權,運作及業務處理等相關事項,旨在使公司與各代理商、代理商之間保持良好合作關係,促進雙方共同發展。

4、代理商、代理商期限均為為一年,協議實行一年一簽制;

5、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確定的代理商、代理商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從事經銷活動,不得做出損害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6、代理商、代理商經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授權並自經銷協議書、代理協議書生效之日起,嚴格依照協議的規定和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的要求,在獨立經營的原則下,負責經銷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宣傳促銷、售後服務、外部環境協調等相關的業務運作及業務處理。

7、代理商、代理商應積極收集本行業資訊,及時反饋市場資訊,以利於公司對企業及產品形象做宣傳,進一步加強銷售網路的建設和管理。

8、代理商、代理商在各自區域內,應積極辦理產品入市手續,並做好建檔工作,同時積極做好售前、售中、售後工作。

第二章代理商、代理商要求

1、必須具有合法的工商註冊手續、獨立法人資格,並有相關產品的合法經營權,具備敬業、守信、合法的經營作風。

2、對億利產品和企業文化充分認同,有較強的合作意願,對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的經營有較高的忠誠度,並對產品、對市場充滿信心。

3、應具備良好的經營規模、辦公條件、裝置及人員,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倉庫面積不小於50平方米,具備一定的區域產品配送能力,良好的資信能力和商業信譽。

4、具備較高的經營管理能力,提供較完善的市場管理、拓展及營銷計劃;

5、有專職的銷售人員和網路以及網路開發能力,有一定的售後服務能力;

6、在當地有一定的'社會關係。

第三章資格的申請與審批

1、申請需提交的資料:

(1)申請計劃書

內容包括:公司介紹、經營歷史和業績、管道和型材、門窗銷售方面的優勢,預計投入新材料產品的資金、人員、裝置等方面的資源,三年內的市場開發規劃,本年度銷售回款目標等。要求電腦列印,並加蓋公章。

(2)資質材料

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加蓋公章、稅務登記證(國稅)副本影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影印件、一般納稅人證明等。單位證件要求有最近一次的年檢。

(3)基本資料表

固定格式,見附表:《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代理商、代理商基本資訊表》。

2、審批程式:

(1)意向代理商、代理商將材料準備齊全,交所在銷售區域辦事處。

(2)辦事處經理接到申請後,根據公司年度代理商網路開發計劃,結合當地代理商、代理商佈局等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設點。如有必要設點,在3個工作日內實

地考察,符合公司要求的,根據實地查考結果填寫《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代理商、代理商加盟審批表》,報銷售部經理稽核。

(3)銷售部經理根據情況進行稽核,如有必要,在3個工作日內實地考察,符合要求的,填寫稽核意見,報分管領導。

(4)分管領導審批後,銷售區域組織代理商簽署合作協議。協議一式兩份,代理商、代理商簽字蓋章後,郵寄到銷售部,辦理後續蓋章、郵寄、存檔等工作。

第四章代理商、代理商職責與管理

1、代理商分為一級代理商(地級城市),二級代理商(旗縣城市),直銷商(零售);

2、各銷售區域根據區域實際情況及不同產品類別設立一個或多個代理商,根據代理商實力及銷售任務,在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同意後,可設立獨家代理商,其可以發展一級代理商、二級代理商;各級代理商必須報公司稽核,由公司簽訂經銷合同,並由銷售部統一管理;

3、代理商、代理商必須嚴格執行合同中規定的經銷區域和產品,不允許任何形式的跨區域銷售和變相的跨區域銷售;

4、對代理商、代理商進行專人定項管理,建立代理商、代理商檔案及其網路使用者檔案;並定期對代理商、代理商通過實際走訪進行評估,對於不執行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代理商、代理商管理制度相關條款、未完成協議約定銷售指標的代理商、代理商,內蒙古億利塑業有限責任公司有權取消其經銷、代理資格,並在相關區域重新選定代理商、代理商。

5、代理商、代理商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公司提出書面訂貨計劃,以保證產品的及時供應;

6、代理商、代理商嚴格執行本公司規定的各種價格政策,各銷售區域應對代理商供貨實行統一價格、現款現貨、款到發貨,並密切關注代理商的末端銷售價格,嚴禁代理商、代理商進行剎價銷售,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7、各銷售區域對所轄區域代理商、代理商必須強化日常管理,杜絕竄貨現象,嚴禁代理商、代理商銷售假冒的億利塑業產品,視其情節輕重有權取消代理商的經銷資格;

8、代理商、代理商要以月為單位,定時向銷售區域上報進、銷、存業務報表,同時各區域應密切關注代理商的貨物流向。

代理商管理制度 3

①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xx公司提出書面訂貨計劃,以保證產品的及時供應;

②代理商每月初須做出書面的市場拓展計劃並報xx公司市場部備案,以便獲得必要的協助和支援;

③每月25日前向xx公司提交當月的工作報告(市場總結);

④以每半年一次將代理區域內網路狀況及銷售狀況作出說明並提交xx公司市場部;

⑤每年12月30日前作出所代理區域市場的預測報告(包括對競爭對手的分析、未來市場預測、政府主管部門的支援程度等)、年度銷售目標、工作計劃及對xx公司的`工作建議書;

⑥代理商須按xx公司制定的銷售任務進行月、季度或年度銷售,以確保"公司產品"在該區域的市場銷售量和市場佔有率達到預期目標;

⑦季報:各代理商均需在每季度第一個月的5日之前將上季度銷售報表報至xx公司市場部,各代理商以季度為單位做季度總結,反映市場開拓及經營中的各項問題;

⑧年報:以年為單位進行總結,採取年終代理商大會的形式進行,其結果作為年終考核代理商資格使用。

代理商管理制度 4

第一條、制度的主旨

為加強對全國代理商的統一管理,規範各地區代理商行為,確保西安信利軟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的系列產品在全國區域的順利銷售,特制定如下代理商管理制度,要求各代理商認真貫徹,嚴格遵守。

第二條、代理區域

各級代理商業務範圍只限合約內的代理區域,在其周邊未有其他代理商之前、可跨地區開展業務,如周邊地區設有代理商後需即行停止。

第三條、成為代理商的條件

申請成為本公司代理商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應符合如下條件:

1、必須是可以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或個人。

2、在當地有良好的社會關係。

3、熟悉電信,無線網路市場和相關產品。

4、具有一定流動資金,有支付首批進貨款的能力。

5、熟悉電腦和網際網路技術,能為客戶進行現場使用演示。

6、具有制定市場拓展計劃並實施計劃的能力,能配合公司開展市場推廣活動。

7、具有敬業精神和良好的服務意識,在客戶要求的情況下,代理商要為本地的客戶提供相應的服務和支援。

第四條、申請代理的步驟

1、企事業單位或個人申請,必須是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

2、申請人填寫代理申請表。

3、本公司對代理申請人進行稽核。通過稽核的代理申請人,凡以企事業單位名義申請需向本公司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機構程式碼證副本(影印件),法人代表證明(身份證影印件)等資質檔案;個人申請代理提供有效證件(身份證影印件)供公司備案。

4、申請人填寫相關代理資料,簽訂代理合同。

5、打款進貨。

6、款到發貨。代理授權書,隨首批貨一起發給代理商,並在官方網站對外公佈代理商代理資訊。

第五條、代理產品及服務

代理商所經營的產品及服務必須是由本公司所提供給代理商的相關產品及服務,具體內容以本公司與代理商所簽署的`代理協議規定為準。

第六條、首次進貨說明

代理商的首次進貨須50臺起步。

第七條、經銷處、經銷商的設定

代理商可在自己的代理銷售區域內任意發展經銷商,設立經銷處及經銷點、代辦處等,但需向本公司提供詳細資料(包括營業執照或身份證件)進行備案。

第八條、產品銷售價格

代理商銷售本公司產品,可根據當地市場情況和客戶情況制訂銷售價格和銷售策略。

第九條、代理政策

1、訂貨與供貨:遵循先訂貨,後發貨的原則向代理商供貨。

2、結算方式:款到發貨。

3、運輸:若客戶未指定物流公司,一概走公司長期合作物流企業。

4、宣傳資料:依據訂購產品的數量,隨貨提供相應的`宣傳品及產品資料。

5、資訊饋:代理商要及時向本公司彙報當地銷售情況及市場預測,以便於本公司調整產品結構。

6、政策變化:在代理銷售期間,由於本公司在產品及市場政策等方面發生變化,將提前通知代理商並與代理商協商解決由於政策變化而產生的問題。

第十條、代理商的義務及禁止事項

1、代理商在代理期間需盡職推廣本公司產品。

2、代理商負責代理區域的產棄理和使用者發展,不準跨區域銷售。

3、代理商發展的經銷商由各代理商自行負責管理,代理商有義務將發展的經銷商、經銷處等的名單彙總到公司。

4、代理商要尊重本公司的版權和智慧財產權,不得拷貝、複製、洩露本產品給使用者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不得自行開發或協助第三方開發與本產品類似的產品,否則本公司保留追究有關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的權利。

5、代理商在合作中所獲知的本公司的商業資料與客戶資料應負保密義務,不得洩露給第三方得知。

6、代理商應努力提高服務水平,不得損害本公司的形象和聲譽,不得用欺騙或非法的方法來銷售產品,如因此而造成本公司的名譽受到損害,本公司保留依據相關法律進行名譽賠償的權利。

第十一條、代理商培訓

1、本公司將為代理商提供培訓支援,以使代理商能充分了解公司產品,並能向客戶提供必要技術支援與使用者服務。

2、在企事業單位或個人核准成為本公司的代理商後,可在網站代理產品區查閱最新的產品動態資訊以及相關技術資料。同時可以通過多種方式聯絡公司,提出相應的問題,問題將及時得到本公司的及時解決。

3、代理商也可以到本公司總部來接受現場培訓指導,費用自理。

4、本公司將通過網站和郵件向代理商傳送產品最新資料,最新價格,同時將在網站上公佈各地代理商名錄。第十二條、宣傳推廣本公司為代理商提供市場宣傳上的(人員及技術)支援,並提供完整的產品資料與市場宣傳資料,提供長期的知識培訓與銷售培訓支援。

第十三條、停止服務

協議期間代理商如有違約情況發生,本公司有權單方面解除代理協議。

第十四條、公司聯絡方式

1、通過傳真聯絡本公司。

2、通過電話聯絡本公司。

3、通過官方網站聯絡本公司。

4、公司將視具體情況不定期舉辦代理商交流會議,以促進代理商之間的交流。

代理商管理制度 5

1、代理保證金

各級代理商均需按規定向xx公司交付一定的代理保證金,並在代理協議簽訂時交至xx公司。此保證金是代理商的資信保證,不用作貨款結算。代理關係終止時,xx公司將代理保證金退還原代理商。

2、交貨

xx公司依據代理商提出的'書面訂貨申請或與xx公司簽訂的供貨協議進行供貨,由xx公司負責辦理好發貨及運輸相關事宜。

3、價格

代理商對外銷售需嚴格執行統一的銷售價格。

4、貨款

貨款原則上通過銀行轉賬支付。貨款的繳付以xx公司財務部收到為期限,財務部書面通知xx公司市場部,市場部才能發貨。

5、退貨

如貨物確因本xx公司原因造成質量不合格,或貨物發運型號、品種不符,xx公司負責退貨或調換。

代理商管理制度 6

第一條、制度的主旨

本著攜手雙贏的理念,加強對各區域代理商的統一管理,規範各地區代理商行為,確保”卓越”的XX產品在各個區域的順利銷售,特制定如下代理商管理制度,要求各代理商認真貫徹,嚴格遵守。

第二條、代理區域

各加盟商或代理商業務範圍只限合約內的代理區域。代理區域分為A、B、C三類城市及其下屬地區。城市類別:

A類城市:北京、上海、深圳、廣州。

B類城市:A類城市以外的省會城市及直轄市。

C類城市:上述A、B類城市以外的各級城市。

第三條、成為代理商的條件

申請成為本公司代理商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應符合如下條件:

1、必須是可以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企業或個人。

2、在當地有良好的社會關係。

3、熟悉當地禮品渠道運營和零售賣場的營銷。具有一定的可持續市場開發的能力,可以為使用者提供必要的技術服務與諮詢服務。

4、具有一定流動資金,有支付首批進貨款的能力,根據代理區域交納一定數額的品牌保證金。

5、具有制定市場拓展計劃並實施計劃的能力,能配合公司開展市場推廣活動。

6、具有敬業精神和良好的服務意識,有志於推進當地XX產品事業的發展,並具備必要的專業銷售人員和賣場。

第四條、申請代理的步驟

1、企事業單位或個人申請,必須是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企事業單位或個人。

2、申請人填寫申請代理商資格表通過郵件方式發給”卓越”。

3、本公司對代理申請人進行稽核。通過稽核的代理申請人,凡以企事業單位名義申請需向本公司提供營業執照副本(影印件),機構程式碼證副本(影印件),法人代表證明(身份證影印件)等資質檔案;個人申請代理提供有效證件(身份證影印件)供公司備案。

4、申請人填寫相關代理資料,簽訂代理合同。

第五條、代理產品及服務

1、授權代理商所代理的本公司產品必須為本公司現有XX產品以及在合同期間內本公司推出的XX最新產品範疇,各級代理商不得以本公司名義開發其他XX產品,具體業務內容以公司與代理商簽訂的合同為準。

2、各級代理商不得做與本公司業務相類似或者衝突的業務範疇,否則,公司有權撤消其代理商資格。

3、代理商購買的XX產品在專案實施的前三個月期內,在保證產品完好時可進行30%換貨,三個月後換貨額不得超出10%

第六條、代理商職責

1、遵守本制度的有關規定,並服從公司的市場管理。

2、代理商負責代理區域積極宣傳和推廣XX產品,不準跨區域銷售。

3、代理商必須按月向本公司提交銷售業績報告,市場分析調查和市場反饋資訊。

4、一級代理商對於本公司業務月銷售額度不得低於30萬,二級代理商月銷售額度不得低於10萬,前三個月可適當降低任務要求。(具體按照區域,單獨簽署協議)

5、無論代理合同終止與否,代理商要尊重本公司的版權和智慧財產權,不得拷貝、複製、洩露代理產品給使用者外的任何第三方使用,不得自行開發或協助第三方開發與代理產品類似的產品,否則本公司保留追究有關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的權利。代理商在合作中所獲知的本公司的商業資料與客戶資料應負保密義務,不得洩露給第三方得知。

6、代理商可在自己的代理銷售區域內任意發展經銷商,但設立零售店、專櫃需向本公司提供詳細開店資料進行備案,報批後方可進行。

7、代理商應努力提高服務水平,不得損害本公司的形象和聲譽,不得用欺騙或非法的方法來銷售產品,如因此而造成本公司的名譽受到損害,本公司保留依據相關法律進行名譽賠償的權利。

第七條、銷售價格及保證金

1、嚴格執行公司規定的'價格政策,不得惡意競爭,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2、價格如發生變更,本公司將以書面形式通知各代理商、代理商在接到公司的書面通知後方可對價格予以調整實施。

3、授權一級代理商從”卓越”直接購買XX產品,”卓越”不直接對授權一級代理商所轄區域內的二級代理商直接銷售。深圳嘉鴻大客戶部直接發展的終端客人可以直接從總部購賣產品用於促銷活動,深圳嘉鴻不進入代理商所轄區域的終端賣場。

4、代理商簽訂代理合同的同時直接支付代理區域內品牌保證金。代理合同解除即行退還給乙方。

第八條、本公司對代理商的支援和承諾

1、本公司只與一級代理商進行業務來往,不與一級代理商所轄二級代理商發生業務受理關係。

2、本公司對代理執行統一的優惠價格體系。

3、為代理商提供必要的產品培訓和銷售支援,專賣店與專櫃設計。

4、為代理商提供必要的營銷指導及客戶資源協助整理與維護。

5、為代理商配發一定數量的宣傳資料。

6、將代理商列入合作伙伴名單。

第九條、代理商評估

1、計劃目標完成程度。每年由本公司根據總體營銷計劃、代理區域市場狀況等制定年度市場開拓指令性計劃,公司將計劃目標分解到月,分解為代理商月銷售額,對於未完成任務的代理商要求其說明原因,並將未完成部分轉入下月任務中。對於連續六個月都沒能完成計劃任務的代理商,本公司有權取消其代理商資格。

2、一級代理商將年銷售額分解為所在區域的二級代理商月銷售額,對於未完成銷售額的二級代理商,一級代理商有權視其情況做出最終決定。

3、代理商應按時向公司遞交月度、季度、年度計劃和總結,對於不交報表的代理商要求其說明原因;對於一年內累計三個月不交報表的代理商,公司將視情況決定是否取消其代理商

資格。二級代理商連續累計三個月不交報表的,一級代理商有權進行相關處理。

4、協作情況。如果代理商之間發生衝突,必須服從公司的協調。代理商若違反本制度中的業務原則、管理辦法,進行惡意競爭,公司將酌情給以罰款,性質特別惡劣、造成嚴重後果的,公司有權終止代理協議,取消其代理資格。

第十條、代理商獎懲

獎勵

1、代理商在協議有效期內,超額完成公司規定的年度業務額,公司給予相應的獎金及其實物獎勵,獎勵由公司具體實施。

2、如果二級代理商一年完成的銷售額超過一級代理商完成的銷售額,那麼則由二級代理商取締原一級代理商成為本地區新的一級代理商,原一級代理商則降為二級代理商。

3、對有突出表現者,公司給予額外獎勵。

處罰

代理商有以下行為之一,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降級、罰款、取消代理商資格等處罰。

1、違反國家法律、規定、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的影響;

2、洩露公司祕密;

3、把向客戶索要回扣、介紹費的;

4、散佈謠言,損害公司名譽;

5、嚴禁代理商以公司名義做與本公司無關事,一經發現立即取消代理商資格,並處於五萬以下的罰款;

6、連續六個月完不成公司任務的代理商,公司有權取消此代理資格。

第十一條、宣傳推廣

本公司為代理商提供市場宣傳上的支援,並提供完整的產品資料與市場宣傳資料,提供長期的知識培訓與銷售培訓支援。

第十二條、資訊披露

本公司將全面向代理商披露有關產品、市場、公關活動等資訊,有關技術及商業機密除外。代理商要及時向本公司彙報當地銷售情況及市場預測,以便於本公司調整產品結構。

第十三條、招商區域

誠徵中國大陸、香港、澳門、臺灣的各個地區。

代理商管理制度 7

第一條銷售指標

(一)銷售指標的確定

1、根據公司下達的年度銷售指標,確定各區年度銷售指標並將其按月分解下達。

2、各區域主管和業務員,將相應承擔不同的銷售指標。

(二)指標包括銷售指標和區域代理商開發數量指標。

(三)指標按月統計,由區域主管將完成情況上報銷售部經理。

第二條獎勵辦法

(一)實行業務員銷售全額提成的辦法,按月銷售額(以到賬為準)提取銷售提成,每由銷售部經理核算並上報總公司財務部稽核批准。

(二)提成包括:業績獎金、業務招待費、佣金、市內交通費等費用。

(三)指標實行按月考核提成,實行按委發放制,每季度末發放其該季度各月應發的提成總和。

第三條基本市場的調查

(一)由銷售部經理組織業務員對負責的區域進行基本市場情況調查,從而確認銷售渠道的發展與趨勢。

(二)調查的內容應包括:

區域基本情況:即人口、經濟總狀況、消費者結構、購買力等。

市場容量:包括現實的與潛在的市場需求。

消費者偏好:品牌偏好、品種偏好、價格偏好、購買地偏好等。

競爭對手情況:競爭對手實力,網路體系,經營業績等。

代理商情況:零售商的分佈、範圍以及其他情況。

(三)調查結果,由調查人員寫出調查報告,並對調查結果進行分析,確定該市場地進入方式。

(四)根據市場基本情況,確認一定數量可供合作的代理商,以備調查與選擇。

第四條代理商的調查

(一)深入進行市場調查的基礎上,將所確認的代理商分類進行調查。

(二)調查後填寫《代理商調查表》。

(三)根據調查結果,對所調查代理商進行綜合評價。

(四)由區域主管將調查結果上報銷售部經理,銷售部經理會同營銷總監、總經理對所調查經銷假商進行優選和審批。

第五條代理商的談判原則與策略

(一)一般代理商談判同銷售部經理和區域主管進行,重點代理商的談判由銷售總監及銷售部經理出面進行。

(二)因各代理商的具體情況不同,全作意向及詳細條件也各不相同,談判中應堅持公司的根本利益,並注意區別對待,靈活運用。

(三)約束條款必須完備,以防問題一旦出現,給公司造成大損失。

(四)合同期限應適度,一般不宜過長,以便公司根據合作效果及合同執行情況,及時變更和終止合同。

(五)合同起草時,應先讓對方提供合同文字,這樣可以反方“亮”在明處,排除對方隱藏的“陷阱”,我方可以爭取主動。

(六)全同文本規範雙方行為的法律檔案,必須慎重推敲,尤其是細節要格外小心,概念含糊不表的條款不能使用,以防今後“扯皮”。

(七)合同簽約前雙方應提供齊備合法批營許可證件,同時要影印存檔。

第六條合同的審批與簽訂

(一)雙方合作合同起草的合同定稿後,先上報公司法律部門進行文字稽核,若存在問題時要進行再修改。

(二)雙方合作合同應統一由公司法人或法人委託代理人來簽訂,一般應由公司總經理簽訂。

(三)委託代理人簽約時要出具法人委託書,並交對方存檔。

(四)有關資料,如房產證明,房屋建築籃圖,對方的營業證件等,應當有詳細的影印件和所籤合同一起存檔備查。

(五)合同簽訂後,統一存檔。

第七條代理商制訂價格方案

(一)代理商的供貨價格方案由銷售主管制訂,並上報銷售總監,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實施。

(二)沒有新方案公佈前,所有代理商業務一律按既定價格方案執行。

(三)定價依據:

1、生產成本、運雜費、稅收、管理費用。

2、本產品不同於其他產品的質量。

(四)返利辦法及時間

1、根據客戶銷量及要求,分別為:季,半年、一年不等。

2、除表內返利規定外,銷售額達到nA萬+nA萬元×30%以上的再另加重獎。

3、以上6檔不足下一檔者按本檔返利。

4、月返利在下月以上同第一次進貨時間為準。

5、如代理商願意以貨抵款(其貨價按同出廠價供給),所返貨物隨貨同行。

6、季、半年、年返,以合同期限為準。

7、特殊情況,另行商定。

第八條貨款結算原則

(一)為防止貨款拖欠形成死賬,代理商一律採取款到發貨的原則。

(二)為防止樣品壓款造成死賬,經銷一律不提供無償樣品,堅持款到發貨的原則。

(三)樣品在無破損的'前提下,可給予換貨優惠,或者代理商再進貨時,對樣品價格給予一不定期的優惠返還。

(四)支票匯款結算,要等貨款到賬後,才能發貨。

第九條貨款的回收

(一)代理商的貨款回收,由所負責該代理商的業務員直接負責。

(二)貨款一律由代理商直接匯到公司賬號上,特殊情況現金結算時,應由店面收銀員收款,或直接到公司賬務部交款。

第十條訂貨管理

(一)查閱雙方簽訂的經銷合同。

(二)查閱交易記錄和結算記錄。

(三)如無貨款結算遺留問題,可進行下次訂貨。

(四)驂方填寫訂貨單一式四份。

(五)訂貨音交銷售主管、代理商、財務部和物流部各一份。

第十一條發貨和運輸

(一)產品運輸一律由物流部門負責。

(二)如對方要求自己運輸、發貨時,代理商要到庫房進行貨物驗收,驗收合格後對方要在驗貨單上簽字。

第十二條代理商的銷售支援

(一)確定有利雙方價格體系,提供價格保護、返利、折讓等支援,具體按公司有關價格政策操作。

(二)按市場競爭勢態,優先供應商品,改進進貨週期與期量標準,支援代理商合理庫存。

(三)協助代理商提供有關市場與客戶資訊。

(四)提供我公司產品的有關技術資料和有關產品宣傳促銷資料。

(五)協助經銷沒,對銷售終端導購人員進行我公司商品專業知識和有關導購技巧的培訓。

(六)進行售後組裝與維修的有關技術培訓與支援,樣品可由我公司大區派出售後服務人員進行示範性組裝。

(七)提供相關的備件和易損件,支扭虧為盈售後服務質量。

(八)提供賣場的裝修設計和商品的佈置方案,並提供統一的標識。

(九)進行有關產品促銷方面的整體支援。

第十三條售後支援的實施

(一)代理商的售後支援工作,由各區域主管提出支援方案,報銷售部經理審批後實施。

(二)涉及公司有關職能部門協助的,由銷售主管報銷售總監審批,有關職能部門協助進行。

第十四條代理商定期巡訪

(一)業務員每初應制訂出自己所負責的代理商巡訪工作計劃,同時填報《經銷巡訪計劃表》,交區域主管。

(二)區域主管對計劃進行調整、修改和補充後,報總經理審批。

(三)代理商巡訪工作完成後要填寫《代理商資訊資料表》,統一儲存。

第十五條巡訪內容

(一)銷售情況,包括已銷售商品情況、庫存成品情況。

(二)市場和消費者對我公司成品的意見和反映。

(三)售後支援與服務方面還有哪些需求。

(四)代理商基本情況及經營狀況。

(五)對一步進貨的品種、數量、以及進一步合作的態度。

(六)其他各方面的資訊。

代理商管理制度 8

為促進整合xxxx站事業的發展,規範市場秩序,保護廣大代理商的利益和權利,充分利用各代理商的資源優勢,鼓勵合理競爭,最大限度地擴大公司市場份額,特制訂本代理商管理辦法(一下簡稱“辦法”);本“辦法”適用於公司簽約授權的代理公司,公司以外的整合業務機構和xxxx站團體及業主。

第一部分:代理商的職責

一、服從公司統一的市場管理以及價格體系,在規定的授權範圍開展工作,不得將所授權範圍的資料未經同意另作它用;

二、配合公司做好加盟客戶的服務,注重公司的企業形象和商業利益,及時反饋各層面客戶的改善和推薦,對於第三方侵害公司權益的事件應及時通報,並主動收集證據和進行相關的處理行動;

三、按照公司統一的`合同標準文字,包括“全國招商政策”“全國招商方案”等及招商所需要的基本材料、證件,對所授權區域進行加盟整合、服務並稽核備案;

四、原則上代理商只能在代理區域內實行加盟、整合、運營,如在代理區域以外有市場資源的需要填寫跨地區開發業務申請表,由公司協調確認後方可操作;

五、嚴格遵守市場規則,不得擅自調整油品價格和非油物品的售價,不得出售除公司統一配送以外的其它產品,特殊狀況須經公司書面批准後方可執行。

第二部分:“招商合同”簽訂及管理規定

一、各代理商及業務主管按照公司有關合同管理流程與加盟客戶簽訂“招商合同”及“合作協議”;

二、對加盟商及客戶在簽訂“招商合同”前,務必先進行加盟稽核,對“五證”等有效證件進行核實,以核實該加盟商的合法性,簽訂合同時帶給上述影印件備案存檔,同時帶給加盟客戶主要負責人的聯絡方式,以便公司核實“招商合同”資料的真實性;

三、公司對加盟客戶的資格評審、按標準對合同的資料、合同週期、付款方式、質量標準、違約職責等進行稽核,如果合同條款超出了公司的標準範圍,則協同其他相關部門進行評審;

四、按合同指定成品油質量要求購進的油品,以現貨現款形式進行,超出規定外的部分由公司協調解決並給於範圍內的優惠,運輸方式為集中配送或自行汽運;

五、各代理商及代表與公司確定合作時,首先要對該企業效益、經營信譽、資金狀況等進行全面調查,並向加盟商索取企業的各項有效證件、證書等;

六、當確認加盟商資信狀況貼合要求時,各代理商與目標客戶簽訂“招商合同”,並按合同約定和資料進行招商,所簽訂的資料、協議、合同寄回公司;

七、公司收到合同原件,對合同資料進行復審後到行政部辦理蓋章手續,並將蓋章後的“招商合同”原件寄回給加盟客戶,一份由公司留檔管理;

八、其它,本管理辦法將在試行中不斷完善更新,歡迎廣大代理商提出更好的推薦;成品油價格政策按照公司已有規定執行,在新的“辦法”沒有出臺之前,按照此“辦法”執行;本管理辦法的解釋權歸鄭州綠島能源技術有限公司。

代理商管理制度 9

一、前言

為加強對代理商的統一管理,規範各區域代理商行為,確保"公司產品"在各代理區域的順利銷售,特依據如下原則制定代理商管理制度,望各級代理商認真貫徹、嚴格遵守。

1、謹慎性原則。

本著對雙方負責的態度,各級代理商的市場拓展與產品銷售工作,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公司規定的工作程式,不可草率行事。

2、風險性原則。

公司將盡可能地減少各級代理商的市場風險。

3、區域性原則。

各代理商均負責一定區域的產品銷售工作,在一定區域內代理商是唯一的.,決不允許跨地區銷售。原則上以縣級行政區域作為劃分代理銷售區域的最小單位。

4、價格統一原則。

產品的銷售價格統一,代理商一般不得私自提高或降低價格,特殊情況需變動零售價格時,需經過公司書面確認後方能執行。

5、計劃管理原則。

對代理商實行計劃管理制度。公司按年度向代理商下達銷售計劃,實行月查、季評比、年總結。年終按照相關規定對代理商進行銷售返點獎勵。

6、積極協助原則。

公司積極配合各代理商的工作,對於代理商在銷售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積極配合解決。

7、誠信的原則。

雙方必須誠實有信用,決不提供虛假資訊。

8、嚴格管理原則。

認真貫徹執行各項管理制度。對違反管理制度的代理商,堅決按制度規定予以處罰,直至取消代理資格,決不姑息遷就。

9、雙方共贏原則。

公司的目標是與代理商共贏,共同發展。

10、長期性原則。

公司立足市場,與代理商長期協作,確保代理商積極放心地進行市場銷售工作。

二、總則

1、代理期限一般為三年,代理商協議實行一年一簽制,各地州(地區)原則上只設一名地級代理商;

2、本制度規定公司特許代理商(以下稱代理商)許可權、運作及業務處理等相關事項,旨在使公司與各代理商之間保持良好合作關係,促進雙方共同發展;

3、代理商經公司授權並自加盟協議書生效之日起,應嚴格依照協議的規定和公司渠道部門的要求,在獨立經營的原則下,負責代理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宣傳促銷、售後服務、外部環境協調等相關的業務運作及業務處理;

4、公司確定的代理商應遵循公司的規定從事代理活動,不得做出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行為;

5、各代理商應積極收集本行業資訊,尤其是公司產品及其他品牌的市場銷售情況,及時反饋市場資訊,以利於公司對企業及產品形象做宣傳,進一步加強銷售網路的建設和管理;

6、代理商在各自代理區域內,應積極辦理產品入市手續,妥善處理與各方的關係,並做好建檔工作,同時積極做好售前、售中、售後工作。

三、代理商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能提供營業執照正本、稅務登記證、組織程式碼證等相關檔案影印件,經審查合格簽定代理協議後即成為公司合法代理商。

2、應具備良好的經營規模、辦公條件、裝置及人員,有固定的營業場所,良好的資信能力和商業信譽。

3、各代理商之間,不得進行惡性競爭,在所轄管區域內進行業務運作及處理。

4、願意專心經營公司產品,並對產品、對市場充滿信心。

5、能夠誠實經營並接受公司的經營指導,保持與公司戰略決策的一致性。

6、全面贊同公司各項制度,並能積極參加公司為各代理商所舉辦的各種活動。

7、必須具有一定的銷售網路,有能力在短期內將市場拓展開。

代理商管理制度 10

一、現場管理和操作人員培訓及持證上崗制度

1、現場管理制度

1)必須保持清潔、整潔、安靜,與監測分析無關的人和物品不得進入監測子站;

2)無關人員未經批准不得隨意進入監測子站,外來人員進入監測子站必須經有關負責人許可,並有相關人員陪同;

3)監測子站各種儀器、裝置和工具必須分類放置,妥善保管;

4)監測過程中產生的“三廢”,必須按規定進行處理,不得隨意排放、丟棄,有毒、有害化學物品的使用釋出嚴格遵守《化學試劑管理制度》;

5)管理人員必須每天打掃衛生,使用完畢後的儀器裝置清理、清潔並回復到原位;

6)監測子站發生意外事故時,應迅速切斷電源、水源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及時處理,並報告單位領導;

7)使用各種儀器及電、水、火等設施,應按使用規則進行操作,保證安全;

8)離開監測子站前,必須認真檢查電源、水源、門窗,確保監測子站的安全;

2、監測子站操作人員職責

1)操作人員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遵守監測子站的一切規章制度,不得違規操作;

2)儀器裝置使用人員,必須先經過培訓,才能上機操作。操作人員應按要求認真填寫執行記錄。

3)儀器出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主管,約定專業維護人員及時檢查、修理,並做好維修記錄,經檢定效能正常後才能繼續使用。

4)熟練掌握本崗位監測分析技術,熟悉和執行本崗位技術規範、方法等,確保監測資料準確,並及時向有關部門提供監測結果。

5)規範原始記錄,做到記錄完整、正確。

6)愛護儀器裝置,節約試劑、水電,及時地完成每天的監測子站清潔工作,保持室內衛生,做好安全檢查。

7)做好儀器使用記錄,協助儀器專業維護人員定期進行儀器檢定和校驗。

3、交接班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上班人員必須穿戴好勞保用品,提前到崗進行交接班。當班人員必須認真及時檢查當班工作記錄,確保記錄的真實性。

2)各崗位對口交接。交班者應主動向接班人介紹本班的操作執行情況,經接班者簽字接班後方可下班。接班人員如發現記錄不真實,或與情況不符,有權提出不接班,經糾正後予以接班。特殊情況應向領導彙報,經處理後進行交接班。

3)交接班時,如發生工作器具短缺,應及時處理,加以補齊,造成經濟損失由責任人(班)承擔責任。

4、所以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嚴格培訓,取得國家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任何非持證人員不得上崗操作,否則,追究當事人及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二、崗位責任制度

1、副總經理—對總經理負責

1)協助總經理抓好公司的全面管理工作。參與公司重大戰略規劃的制定,主持公司高層管理會議,按照總經理的指示,向下級部門下達工作任務。

2)代表總經理對公司下屬各職能部門的工作計劃任務的指標和完成情況進行督導,檢查,考核。

3)對公司發生的一切重大事項及時向總經理反映,並提出意見,對一般性質的問題及時做出處理解決。做好各職能部門之間的業務溝通工作,並協調好他們之間的工作聯絡和相互關係。

4)協助總經理抓好公司經營現場管理,內部控制管理,全面形象管理。並對公司的制度化建設,企業文化培訓,管理模式完善,服務品牌打造等方面提出合理方案和建設性意見,當好總經理助手。

5)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它各項工作。

2、工程技術部經理—對副總經理負責

1)安排實施年度技術及服務開發計劃;

2)接納來其他部門的'反饋意見及改善建議;

3)針對使用者服務方面,協助運營維護部解決技術難度較大的技術支援工作;

4)指導各專案組開展專案運作工作;

5)統籌各專案組的技術學習、研討等內部運作;

6)對各專案組組長進行績效考核;

7)協調各專案組之間的相互運作。

4、運營維護部經理——對副總經理負責

1)制定計劃書,成立監測維修維護組,確定人員,落實分工;

2)確定監測子站維修維護質量控制點,並及時進行追蹤、控制、考評;

3)對技術服務過程中核心技術的指導及異常情況的處理;

4)進行維修維護組的團隊建設以及對其成員進行考核、培訓;

5)協調與其他部門的關係,保證技術服務的正常進行;

6)建立規範的技術及其他文件。

5、現場管理員崗位責任制

1)遵紀守法,嚴格執行環境保護相關法律法規。

2)在環保科指導下,做好汙染源線上監控系統儀器裝置的執行監控工作。

3)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正確操作使用,加強維護保養,確保儀器裝置正常執行。

4)如實填報資料,認真記錄監控系統執行情況。

5)加強巡檢,發現不正常現象,及時報告,及時聯絡處理,並做好記錄。

6)負責定期校驗儀器、配合進行比對監測工作,確保汙染源線上監控系統監測、上傳資料有效性。

7)負責建立完善汙染源線上監控系統管理臺帳(檔案),填寫相關記錄、報表,並保證真實準確性。

8)負責本崗位文明衛生工作,做到擺放整潔,窗明几淨。

6、現場操作工程師

1)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部門的環境保護方針、政策。

2)操作工程師必須認真學習、熟悉CEMS系統專業知識。

3)遵守操作管理制度,發生故障立即上報,檢修超過半天者,向主管部門彙報,並必須立即組織搶修。

4)現場操作工程師如實每天每班記好運轉記錄;

5)現場負責人必須每月向運維部經理彙報本月的CEMS系統執行情況;

6)操作工程師每天負責監測子站及周圍環境的衛生清潔工作。

7)接受環保部門的檢查與監測。

7、現場維修工程師

1)對安全執行負責,做好日常維修工作。

2)認真執行六勤工作法:“勤看、勤聽、勤嗅、勤摸、勤撈、勤動手”。

3)刻苦鑽研技術,做到“三懂兩會”,即懂裝置、儀器、系統及工作原理、懂各部件保養方法、懂電器裝置線路,會正確掌握各項操作和保養,會正確辨別系統工作是否正常,會排除常見故障。

4)發生事故要正確處理,防止事故擴大,減少損失,及時如實向上級彙報,並保證現場等待處理。

5)經常保持班內清潔衛生,做到無積灰、無積水,門窗潔淨。

6)定期做好裝置清潔保養,保持工作場所清潔衛生。

7)認真填寫執行記錄和維修保養檢查記錄。

8)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謹守工作崗位,勤巡檢。

9)完成科室交辦的其它任務。

8、分析化驗室崗位責任制

1)遵守企業內部的各項規章制度,堅持安全第一。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應專人保管,熟悉各種防火器材使用方法及滅火物件,落實安全措施。

2)化驗室內的各種電器,嚴格按照各種電器的使用規程,不得在同一線路上超負荷使用,尤其是電爐的使用,要注意安全。當有實驗時,化驗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3)化驗人員必須熟悉業務,工作嚴肅認真,精通分析原理,操作必須遵守分析操作規程。

4)分析前後做好分析儀器、物品的清潔衛生工作,需定期計量校驗儀器。

5)化驗員對分析化驗得出的資料要及時認真填寫,實事求是,確保正確無誤。

6)分析化驗報告要一式三份,一份交執行企業,一份交公司工程技術部,自留一份存檔。

三、汙染源線上監控系統儀器裝置運營操作維護規程

為加強汙染源自動監控系統儀器裝置的使用管理,保障裝置執行正常,提高線上監測資料的有效性,提高裝置的完好率和使用率,特制定本規程:

(一)專人負責汙染源自動監控系統的執行管理。

(二)操作使用、維護保養儀器裝置時,要認真閱讀使用說明書,熟悉技術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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