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用火用電管理制度(精選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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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擬定製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學校用火用電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鑑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用火用電管理制度(精選10篇)

學校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篇1

1、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強管理,固定專人負責,操作時必須有人監護。操作間嚴禁堆放雜物,使用明火結束後,清理好現場,待確定無火災隱患後方可離開。

2、辦公室、圖書館、資料檔案室、庫房、教室、會議室機房等處嚴禁使用明火。

3、對各種用火、用電、用氣裝置要定期檢查、維修,不準帶故障執行或使用。

4、用電線路和裝置必須由專業電工負責安裝,不得私自設定臨時用電線路和裝置。各處室、教室、辦公室等公共用電場所嚴禁使用電爐、電飯鍋等大功率電器。

5、電氣線路和裝置的安裝、使用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設施安裝標準,發熱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裝在可燃物體上。

6、樹立節約用水、用電、用氣的良好公德,做到人走燈滅,人走關水、關氣。發現水、電、氣設施出現故障及時報告總務處及維修人員。

7、未經允許,不得在教學樓、辦公樓接電、接水作生活用。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在校內所有電源線路上使用電爐等大用電量電器。

8、學校電路由專業人員管理,嚴禁任何人拉閘斷電。如需停電,先報告學校有關領導。由專業人員實施拉閘、斷電、送電。

10、外單位在學校承包基建工程,在工程決算時一次結清電費,大型建築辦理臨時用電手續。

11、除本學校出租或經營的門市外,任何人不得從學校接電源用於營業、生產活動,如發現違反規定者,立即截斷電源,並追究接電源處所管理人員的責任。對舉報者,學校予以獎勵。特殊情況必須接電源者,須經學校領導批准。

12、經學校同意用電的門市、工廠不得給別人轉接電源,否則,立即停止該門市用電,造成的損失,由轉接者自己承擔。

學校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篇2

一、 用電安全管理:

1、 沒有電工合格證的任何人不得進行用電維修、安裝、改造等工程。

2、 嚴禁在校園內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3、 電氣線路、教學儀器裝置的安裝應由校內或僱聘校外持證電工負責。

4、 各辦公室、教室、專職活動室下班後、節假日,按規定該關的電源一律予以關閉。

5、 不經學校許可,任何人不得在校內私用電熱棒、電爐、電飯煲等大功率電器。如有違規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罰。

二、 用火安全管理:

1、 學校內不經學校批准,任何教師和個人都不許在校園內使用明火。

2、 在實驗室上實驗課時需要用明火,一定要有教師在場,並向學生講清楚怎樣用火和注意防火。

3、 學校在野外開展的野遊、夏令營等活動時不準師生在野外用明火搞野炊、篝火等活動。

4、 學校食堂使用明火時,柴油要遠離火源;做菜時油鍋溫度不要過高引起火災;滅火器要放在灶房明顯位置已備急需。

學校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篇3

為了切實做好學校安全用電工作,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使電力更好地為師生學習和生活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用電,人人有責。自覺遵守安全用電規章制度,維護學校的用電設施,是每一個師生義務。

2、安裝、維修應找電工,嚴禁在辦公室、教室等場所私拉亂接電線。

3、廚房用電由承包人負擔電費。

4、禁止非專業人員,私自開啟配電箱。

5、教職工、學生離開辦公室、教室前要注意關閉用電器,節約用電。

6、禁止在吊燈的導線上懸掛任何物品。

7、電線斷落不要靠近,要派人看守,並及時找電工處理。

8、學校用電線路專人維護。

9、遠端教育接收站、計算機網路教室、多媒體教室、教師辦公室、行政辦、總務處、教導處、廚房等由有關人員負責用電安全,出現安全事故相關人員賠償損失。

10、發現電線短路起火時,要先切斷附近的總電源,不準用水潑。

11、學校發電供電期間,教職工應自覺拔下冰箱插頭,同時嚴禁使用其它大功率電器。(如:電熨斗、電飯鍋、取暖器)

學校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篇4

為加強學校用電安全管理,更好的節約能源,學校特制定《學校用電管理制度》,現將有關細則通告如下:

1、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必須負責合理、規範佈設校園電源供應系統,任何科室調整,改用電源,必須徵得總務主任及管電人員的同意。

2、宿舍、辦公室空調原則上在攝氏三十度以上開始啟用,教室電扇在攝氏二十五度以上開始啟用;

3、未經學校允許,校內任何人不準使用電爐、電暖器等電器,違者除沒收電器外,將通報批評,並處罰金50元。

4、禁止學生在校內使用電夾板、電熱水器,禁止私拉電線,禁止私自開啟樓層控制開關,注意用電安全。

5、晴天教室上課儘量利用自然光,少開燈;晚間如無大型活動體育館不開放、不開燈;

6、教室、寢室、辦公室人員離開後要及時關閉用電器(燈、電扇、媒體、飲水機、電腦、印表機、音箱等),做到“人離燈滅”;

7、全校師生要愛護用電裝置,不準隨便扳動、毀壞電器開關,違者除通報批評外,視情節輕重給予校紀處分;

8、在校園內居住的教職工,均由學校統一安裝電錶,按規定按時交納電費。

9、為了鼓勵師生員工進一步節約用電,反對浪費,學期末學校將獎勵節約用電錶現突出的個人或班級。

學校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篇5

一、學校的安全用電管理由學校專職後勤人員負責,定期檢查學校線路,確保電路暢通。

二、學校安裝電器、改造線路必須由正式電工嚴格按照規程操作,嚴禁無證人員上崗操作,禁止非電管人員擺弄電插座和日光燈等用電設施,避免因操作失誤、技術不熟練造成火災、觸電事故。禁止私拉亂接線路,私增電插座和燈頭。

三、學校後勤人員要不定時的檢查容易出問題的開關、接頭等,發現故障及時排除。

四、學校後勤人員要自覺遵守用電安全制度,不得違章作業,對每條線路的執行情況要隨時檢查,做到心中有數,不符合要求的線路和裝置,要徹底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五、各班級、各室負責人、維修人員,要對本班級、各室、維修人員用電設施加強管理,做到人走燈關。

六、在校師生不得使用電熱壺、'熱得快'、電炊具,避免出現總控開關跳閘、電線線路短路引起火等事故。

七、配電室的管理要按照國家電力部門的規範進行,室內物品放置有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留置室內,非後勤人員禁止入內。

八、對發現違規用電情況,不制止、不處理、不舉報,甚至縱容和包庇的人員,同樣予以嚴肅處理。

學校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篇6

一、 全體師生應樹立節約用電、節約用水、安全用電的思想,養成隨手關燈、隨手關水龍頭的良好習慣,注意保護水電基本設施。

二、 嚴禁使用大功率電熱器具,禁止使用電爐、電飲具、熱得快的電熱器具,違者除沒收電熱器具外處以罰款50元/次。

三、 學生教室內嚴禁任何人亂拉接線板、亂拉電線,一經發現,除沒收外,作違紀處理並處以罰50元/次。

四、 值班人員發現水龍頭、走廊燈損壞,應及時上報反映通知總務處,以便及時維修。

五、 學生用水後不關水龍頭或用水玩耍,任水長流,一經發現給予警告,如有再犯,給予罰款(10元 /次)處理。

六、 故意損壞水龍頭、電錶、配電箱、消防設施、應急裝置等水電設施者,除照價賠償外,並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七、 下午放學後,值班人員應全面檢查公共場所的水、電設施,及時關閉水龍頭。

八、學生做實驗使用電器完畢後須及時將外按電源插頭拔下,尤其是在停止供電後,不得將電器處於使用狀態,避免由此引起火災等用電事故。

九、 嚴禁任意動用辦公樓、教學樓中的消防設施,禁止開啟配電箱開關,違者嚴肅處理。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負擔。

學校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篇7

為了進一步加強學校的`用電管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提高教職工的安全用電意識,特制定安全用電管理規定。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使電力更好地為師生學習和生活服務,希望老師和同學們切實加強安全意識,不違章用電,共同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工作和學習氛圍。特制定本制度

1、辦公室、教室用電必須做到人走燈滅,責任到人,杜絕浪費電能,控制長明燈,嚴禁在教室和辦公室使用電爐、微波爐等家用電器。

2、嚴禁在空調,燈具、電扇、電視、配電箱等電器上懸掛覆蓋飾品等易燃物品。多媒體裝置、照明燈、飲水機等使用完後應及時關閉電源,避免引起火災。

3、教室安全用電由班主任負責管理,電器裝置的使用,必須由老師親自操作,嚴禁學生開關電器和拆卸教室的電器接線、開關、插座等。

4、嚴禁用溼布擦洗電器,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5 、凡電器或線路出現問題,必須立即停止使用並及時報告學校總務處或電工,嚴禁自行處置。

6、凡使學校電源的使用者,統一用電錶記量,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電錶和接線,並對自己電錶,表箱負有保護責任,發現有撬箱,毀表等竅電行為的,一經查出,嚴肅處理。

7、要愛護學校用電設施,不得故意損壞。家屬應對子女負責,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

8、學校每學期不定時對各班電器的使用,管理等情況進行檢查、評比。凡是出現電器破損、多媒體電教裝置零件遺失或人為造成損壞的均由各班負責賠償。

學校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篇8

一、全校師生必須樹立主人翁意識,節約用電、反對浪費。未經學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開線口(違者罰30元)、私拉亂接(違者罰50元),損壞用電設施者照價賠償,電錶外接線用電(罰50元),並都納入評價之中。

二、本校教師生活用電,每人每月冬季6度、夏季5度,走出部分由用電個人承擔。師生食堂、小賣部、列印室用電均由承包人承擔。每學期放假前7天,用電管理人員收清電費並公示用電情況。

三、所有個人用電電錶須經總務處與電管員核准查封,任何人不得私自啟封。或私自啟封者處50——100元罰款。

四、教室以能見度為標準開關燈,能看得見仍繼續開燈,浪費用電的其費用由代課教師和學生共同承擔,並作為評價內容之一。學生宿舍和教室晝夜通明其電費由學生和相關老師承擔。同時作為評價內容之一。開關燈不及時扣相關教師或單位積分0.5—2分。

五、禁止大負荷用電,凡因超載用電引用電設施損壞的,或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用電當事人賠償損失並承擔一切責任。

六、凡私人在校內鋸柴等非照明用電的,電費一律按功率計算,當面結清,由學校收清電費。

七、公用電燈隨用隨開,誰開誰關,除學校規定的照明燈外,其餘不得開放長明燈。

八、用電管理人員依據本制度及時查處,每週將其積分報學校兌現獎懲(1次2分)。凡因管理不及時、不到位、粗疏、瀆職等造成的損失和安全事故,由用電管理人員負直接責任。

以上制度從公佈之日起執行。

學校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篇9

為了節約用水用電,降低辦公經費、建立節約型學校,特制定本制度。

一、節水管理

1、環境清洗和綠化抗旱要儘量使用雨水,乾旱季節必須使用自來水對苗木、綠籬、花草澆水抗旱時,應用軟管在六分管以內水龍頭上引水並專人管理,嚴禁連通水管後放任自流。

2、衛生清掃儘可能減少用水沖洗室內外地面。

3、辦公人員及家屬禁止用學校自來水沖洗私家車。

4、加強地下供水管網漏水檢查,發現漏水點及時處理。

5、衛生間推廣使用節水器具,減少長流水,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檢修。

二、節電管理

1、充分利用自然光線,光線允許條件下不開照明燈,夜間辦公時按需要開燈,並控制開燈數量,不要開啟全部燈光照明。

2、停用1小時以上的辦公裝置必須關閉電源,停用半小時的電腦要設定休眠。

3、辦公室禁止使用與辦公無關的.各種加熱裝置(如:熱寶、電水壺、電動車等)。

4、衛生清掃時應充分利用自然光,必須開燈照明清掃衛生應分批開燈分層清掃,禁止開啟整棟樓的燈光進行衛生清掃,每天下班後樓管人員要檢查辦公室內是否有漏關電源現象,防止長明燈。

三、處罰

總務處要不定期的組織人員對用水、用電情況進行檢查,違本規定者,第一次提出警告、批評。第二次根據情節罰款50100元並要求本人寫出書面檢查,通報批評。

四、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開始實施。

學校用火用電管理制度 篇10

本著規範使用、嚴格管理、健康節能的原則,學校對用電管理作如下規定和要求:

1、全校師生員工必須樹立勤儉節約、用電安全意識。

2、各室要嚴格控制空調的開啟溫度:夏季室內溫度達29攝氏度方可開啟製冷系統;冬季室內溫度低於6攝氏度方可開啟制熱系統。

3、為了節約能耗,延長空調使用壽命,各室開空調時應將門窗關上。空調開啟後設定溫度要適中,制熱溫度應設定在25攝氏度以下,製冷溫度應設定在25攝氏度以上,不得連續開關。

4、各室空調僅用於辦公期間使用,室內無人的情況下應關閉空調。

5、各室的照明燈要做到人走燈滅,杜絕“白晝燈”和“長明燈”現象。

6、各室電腦、飲水機、印表機等,外出或下班後要關閉電源。

7、各辦公室負責人為責任人,各班教室班主任為責任人,實驗室實驗員為責任人,電腦教室電腦老師為責任人,會議室、空閒教室、體育館相關保潔管理人員為責任人,學生公寓管理員為責任人,路燈傳達室值班人員為責任人。

8、為了確保安全,未經許可各辦公室不得使用取暖器等大功率用電器。

9、不得利用值班室、辦公室為私人燒開水。教師宿舍水電按實計收,在工資中扣除。

10、電工要加強巡查,及時提醒,做好節約用電、安全用電預防、排除和維修。

備註:各室包括各個教室、各類辦公室、各種會議室、各科實驗室,以及傳達室、圖書館、食堂、學生宿舍、體育館、健身房、舞蹈房、老幹部活動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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