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語文讀本》黍稷釋義商榷(網友來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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芮執儉

《中學語文讀本》黍稷釋義商榷(網友來稿)

(甘肅省高校招生辦公室《招生通訊》編輯部,甘肅 蘭州 730030)

[摘要]古代黍、稷的現代名稱,學術界至今未能定論。本文綜合建國以來國內歷史、考古、文字、農史、農學界的主要研究成果,對2004年修訂版《中學語文讀本》中以黍為小米、稷為高粱的釋義提出質疑,對黍、稷的現代名稱提出新的論證:認為黍即糜子,稷即穀子。供學術界參考。

[關鍵詞]中學語文;黍稷;名稱;商榷

[中圖分類號] [文獻標識碼] [文章編號]

一、 《中學語文讀本》對黍稷的釋義

今年孩子上高二,看了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學語文室編著的《全日制普通高階中學語文讀本》(必修)第一冊中的首篇入編作品――《詩經黍稷》,其中釋“黍”為“小米”,“稷”為“穀子”。那麼古代的黍、稷究竟今為何物呢?筆者先從《辭海》、《辭源》對黍、稷的釋義說起:

1999年新版《辭海》對黍、稷的釋義:“黍,亦稱‘黍稷’。粳者古稱‘稷’、‘穄’,今稱‘稷子’、‘糜子’。糯者古稱‘黍’,今稱‘黍子’、‘粘糜子’、‘黃粟’;稷,⑴黍的一個變種,子實不粘或粘性不及黍者為稷。⑵粟的別稱。一說是高粱。”筆者認為上述釋義中沒有講清黍和稷是一種作物還是兩種,同時仍然保留稷為高粱的說法似無必要。《辭海》作為中國規模最大的綜合性辭典,其新版對黍、稷的釋義,基本維持了1979年版本的舊說。

再看大型語文辭典--1995年新版《辭源》:“⑴黍,去皮後北方稱黃米子。……

黍粘,稷不粘。⑵糯米;稷,穀物名。別稱粢、穄、糜。古今著錄,所述形態不同。漢以後誤以粟為稷,唐以後又以黍為稷。”新版《辭源》對“稷”的釋義儘管與新版《辭海》同樣需要商榷,但與1949年以前齊思和時代的舊版本相比,刪除了“稷即高粱”的內容,不能不說是一大進步。

新版《辭海》對“黍”按其穗形的生長特徵分為稷型、黍型、黍稷型三類,沿用了舊版本的分類法(此與《農業大詞典》一書對黍的分類法並同),而《中國農業百科全書》及《中國大百科全書農作物卷》中使用的則是國際上通常採用的另一種分類法:散穗、側穗、密穗,其對黍的分類法採用魏仰浩、王星玉等國內黍稷研究專家的論點,應當說較《辭海》使用的劃分法為科學。同時,兩本《全書》中對於“稷”的解釋,與《辭海》還有一個重要的不同之處:同樣沒有使用“稷即高粱”的說法,而《辭海》和《農業大詞典》均保留了這個釋義。

與前述類同,近年來國內出版的各類字書、辭書同樣存在上述問題:《漢語大字典》、《漢語大詞典》及金文明《中華古漢語字典》、李行健《現代漢語規範字典》、上海辭書出版社《古漢語大詞典》、鄭天挺等《中國歷史大詞典》、商務印書館辭書研究中心編《古今漢語詞典》等都沿用了“稷即高粱”的說法。更令人奇怪的是,像陳秋祥、許威漢主編的《漢字古今義合解字典》(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年1版),這本旨在以古代文獻為依據、溯源探流、展示漢語古今詞義的煌煌250萬字的字書,竟然不收“稷”這樣重要的古字,不知是出於什麼考慮。

二、 學界有關黍稷的主要論證

實際上,關於黍、稷今天究竟指那一種農作物?歷史、考古、文字、農史、農學界雖有爭論,但可以說多數專家的論點是基本一致的。新中國成立以來,包括齊思和[1]、王玉哲[2]、白壽彝[3]、錢玄[4]、楊寬[5]、唐啟宇[6]、樑家勉[7]、閻萬英[8]、王鳳陽[9]、張雙棣[10]、張波[11]、鄒樹文[12]、胡錫文[13]、魏仰浩[14]、王星玉[15]、柴巖[16]、古世祿[17]、遊修齡[18]、揚之水[19]、李根蟠[20]、 陳有清[21]等學者都有專門的研究成果,為減少篇幅,下面歸納而論:

(一)黍的名字,古名至今仍在使用。黍一般按粘與不粘分為兩種,其粘的稱為黍子或粘糜子,不粘的稱為糜子,籽粒去皮後叫黃米[1-12,18-19]。規範說來,黍子和糜子是同一種作物--黍的兩個不同名稱。根據《中國黍稷(糜)品種資源目錄》對全國種植糜子的17個省(區)糜子遺傳資源品種名稱分類統計,目前,我國以糜作名稱的省(區)主要是黑龍江、吉林、遼寧、河北、山西、內蒙古、陝西、甘肅、青海和新疆的糜子生產區,居第一位。以黍作名稱的省(區)主要在華北某些地區和山東、河南,居第二位。而這些地區現已不是糜子生產區,糜子已很少種植,其名稱已無多使用價值[16]。可見,黍為區域性地區使用的名稱,雖然也包括粳糥兩類,但在全國使用範圍不大,預計將來糜子有可能成為糜、黍的統稱(按《農業大詞典》:“黍,又稱糜子。去殼後的子粒稱為大黃米。”)。

(二)黍是中國北方最普通的穀類,極易辨認,所以,在穀類中是最無問題的。可是,南方人種稻,少見黍,往往弄出許多錯誤的說法。如南宋大經學家、理學家朱熹是今屬於江西的婺源人,後來僑居建陽(今屬福建),他注的《詩集傳》是自宋至清讀書人必讀的書,他在《詩經王風黍離》中對“黍”作的注曰:“黍,谷名,苗似蘆,高丈餘,穗黑色,實圓重。”顯然他把高梁誤為黍了[1-2,4]。

(三)稷是什麼呢?今天已沒有名“稷”的農作物。所以,古書上的稷就成為學界研究的一個大問題。據史學家和農學家的共同考證,漢以前的文獻有許多跡象表明,稷是穀子的名稱之一。如《周禮天官疾醫》說:“以五味、五穀、五藥養其病。”鄭玄注:“五穀,麻、黍、稷、麥、豆也。”《漢書食貨志》:“種穀必雜五種,以備災害。”顏師古注:“五種即五穀,謂黍、稷、麻、麥、豆也。”均為黍、稷並列,而無重要作物穀子(粟)的名稱。再《孟子滕文公上》說:“后稷教民稼穡,樹藝五穀。”趙岐注:“五穀謂稻、黍、稷、麥、菽也。”《淮南子修務訓》:“神農乃始教民播種五穀。”高誘注:“菽、麥、黍、稷、稻也。”其中提到各地適宜種植的作物,也是黍、稷並列,而無粟。粟是我國古代最主要的農作物之一,五穀中不可能不包括粟。黍、稷若是一種作物的不同型別,就不必要並列,稷即指粟是完全可能的。否則,與文獻記載,與考古發現都是說不通的[4,7,20]。《詩經》中黍稷連稱,是說明二者在同時同地生長。黍稷對稱,又說明它們的長像明顯不同。如《小雅楚茨》曰:“自昔何為,我藝黍稷。我黍與與,我稷翼翼。”指出二者的形態明顯有別。《王風黍離》曰:“彼黍離離,彼稷之苗”;“彼黍離離,彼稷之穗”;“彼黍離離,彼稷之實”,是以“彼黍離離”描寫黍穗的分披下垂,又以“苗”、“穗”、“實”三字互換使用,強調稷穗的整體性,這正是穀子(粟、禾)的特徵[12,18,20-21]。但是由於稷之歷史悠久,其發展過程中異名甚多,先後有禾、粟、粱、谷、秫、黍、苗、粢、芑、小米等十多種異稱,稷之本名則時用時不用,公名與異名的不斷換用與不斷纏擾,歷久而愈多,喧賓而奪主。後世與其他穀物多生牽混,糾纏不清,這是造成至今對稷的名稱未能定論的原因之一[1-3,20-21]。

其二,學界名人在此單一問題上的誤解所起的作用不可低估:首先對稷是否粟提出懷疑的是南朝(樑)的陶弘景。陶弘景是南方丹陽人。他並不知道“稷米”為何物,只是因為古書中“黍稷”連稱,推測稷與黍相似。他又以“黍、稷、稻、粱、禾、麻、菽、麥”為“八谷”(而事實是先秦古籍中有“五穀”、“六穀”、“九穀”之稱,唯獨沒有“八谷”之稱,所謂“八谷”不過是陶弘景的杜撰)。因為“八谷’中有稷又有禾,所以推測稷不是粟。後來,唐蘇恭根據陶弘景的《本草經集註》和《名醫別錄》撰寫《新修本草》時,卻把陶的疑似之詞變成了肯定的結論。由於《新修本草》是國家組織編纂的,影響很大,不但為後世本草家所遵循,而且影響及於本草界之外。再如清乾隆時大經學家、對農作物研究精博的程瑤田作《九穀考》,旁徵博引,證明稷為高粱。程氏當時是學術界一代大師,其論一出,大多數學者都尊信稱頌而不疑,如《說文解字》專家段玉裁讚歎:“程氏《九穀考》至為精析,學者必讀此而後能正名……真可謂撥雲霧而睹青天矣。”訓詁學家王念孫也稱程氏“援古證今,其辨明矣。”經學家馬瑞辰則謂:“稷為今之高粱,程瑤田《九穀考》辨之甚精,秦漢以來多以稷為小米,俱誤。”其他如劉寶楠(《釋谷》)、陳奐(《詩毛氏傳疏》)、孫詒讓(《周禮正義》)等皆取程氏說,以為稷即今天的高梁,奉為定論。凡此種種,上述學者們只在文字註釋中轉圈子,沒有脫離訓詁的小天地,而其中有的人甚至於連黍、稷的生長情況是什麼樣子都沒有見過。此間雖有王鴻漸、吳其浚、吳汝綸、高潤生等不以程氏說法為然,撰文指出稷是穀子而不是高粱,但是這幾位學者遠不如程、段、王、孫等氏著名,他們的說法,並不為人們所注意。總之,爭論至今,多數專家、學者的觀點是一致或基本一致的,這就是:中國古代重要的糧食作物稷,也就是粟,俗稱穀子,其籽粒去皮後叫小米。顯然黍與稷分明是兩種不同的穀物[1-3,7,20-21]。

這裡可以略作補充的是:①考古發掘中,稷(報告通稱作粟)的出土,遠較黍為多,正可證明它是普遍食用、幷用於大量儲存的主要食糧,而黍則多用於釀酒。②漢墓出土陶倉上書寫的谷名,有粟,有黍,沒有稷。鄭玄注《周禮》,釋五穀言稷不言粟。實物與文獻相對勘,可知粟即稷,不過有俗稱與雅稱之別[2,4,19]。

(四)誤黍、稷為一的說法大致有三種:⑴黍與稷同類,而稷乃黍之不粘者;⑵黍與稷同類,而粟乃黍稷之外的另一種;⑶稷即穄。而第一種說法影響最大。近世學者多有訓稷為黍屬之不粘者,這是因為唐宋以後稷、穄音近而被誤認為一物的緣故,引起極大的混亂,至今國內一些頗具影響的專著和一些研究黍類和粟類作物的專家仍然把稷當作古代的黍、穄或現代的稷子、糜子[19-21]。如目前國內農學界影響最大的兩部書--《中國大百科全書農作物卷》及《中國農業百科全書糧食作物(魏仰浩執筆)》均將黍與稷列為同類,指出“稷即粳性的黍”,而這兩部書中採用的正是國內黍稷研究專家魏仰浩編著的《糜子的育種與栽培》(內蒙古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一書中的觀點。此論既定,到20世紀90年代,黍稷研究專家王星玉《中國黍稷》[15]、柴巖《糜子》[16]等專著中也都認為“黍粳者為稷”,將黍、稷定為同一種穀物。新版《辭海》對黍、稷的釋義與魏仰浩觀點並同(實際上,既是同一部書,因撰稿人不同,對黍、稷的論點也不同:如《中國農業百科全書中國農作物種植史(閔宗殿執筆)》中認為黍、稷是兩種不同的作物)。儘管如此,魏仰浩等前述學者的專著和論文中均未見“稷即高粱”之說。由此不難看出,在稷非高粱這一點上史學界和農學界多數學者的觀點是基本一致的。至於“稷即穄”的不確切說法,李根蟠、吳舒致已在其《古籍中的稷是粟非穄的確證》一文中所述甚詳,不再贅述[20]。

另外古世祿等《山西古代穀子(粟)生產與品種選育》一文,引山西省農業科學院主編《中國穀子栽培學》中的論證說:“粟、黍、稷在前漢及其以前古文獻中幷無混淆,也根本沒有稷即是粟的事實存在[17]。”然而事實是遍檢該書並未此說,相反該書第二章《穀子名稱的演變》一節中的說法則與古先生所引用的說法恰恰相反:“漢以前的文獻有許多跡象表明,稷也是穀子的名稱之一”[22]。不知道古先生引語出自何方?

實際上黍與稷這兩種農作物從其形態特徵上也是極易區別的:黍屬散穗,稷屬攢穗(見下圖,取自揚之水《詩經名物新證》)。這方面不但文學理論專家揚之水在《詩經名物新證》中有明論,而且農業經濟專家李根蟠、作物品種資源專家吳舒致在其上述論文中也有明辨[19-20]。另據1994-2003近10年間國內126種公開發表的農業類學術刊物上刊登的538篇黍、稷類論文統計結果表明:黍類34篇,其中使用“糜”名稱的27篇,用“黍”名稱的13篇,用“黍稷”名稱的4篇(而這4篇論文作者引用的參考文獻均為魏仰浩、王星玉兩位學者的專著);稷類504篇,其中使用“穀子”名稱的496篇,使用“粟”名稱的4篇,使用“稷子”名稱的4篇(而這4篇均指湖南稷子--稗,並非粟)。說明糜子和穀子也是當代國內學者對黍、稷(粟)的通用名稱。

(五)朱氏黍即高粱、程氏稷即高粱之說,不但與古訓不合,而且與北方的實際情況也不合。因為古代的“樑”,所指並非高粱,而是指稷中的佳品(郝懿行《爾雅義疏》引《三倉》雲:“樑,好粟也”)。齊思和在其《毛詩谷名考》中列舉了程瑤田以稷為高粱的十大錯誤。高粱一名蜀黍,其名早見於公元三世紀張華的《博物志》,距今1700年的歷史,1500年前李時珍《本草綱目》中列舉出蜀秫、蘆穄、蘆粟、木稷、荻粱等異名。另有一些考古學家和農史學家如安志敏、王毓瑚等認為高粱是外來的穀物,所謂高粱源於中國的說法在考古學界並未得到確證,有關高粱的記載始於元代,如元代《王禎農書百穀譜集之二》給蜀黍作注:“蜀黍一名‘高梁’,一名蜀秫,以種來自蜀,形類黍,故有諸名。”明代《農政全書》卷二十五《樹藝蜀秫》中講:“蜀秫,古無有也,後世或從他方得種。”說明高梁首先種植於我國西南地區,元代種植較多,明代以後才在北方普遍種植,在東北的大量種植,是近百來年的事[2,8],而並非古代最普遍的黍或稷。考證表明:黃米和小米自古至今是北方主要的食糧,古來如是,現在也如是,不可以高粱冒黍,也不可以高粱冒稷。朱氏、程氏硬認高粱為黍、為稷,所言實與事實違謬[1-2,6,8]。

(六)考古發現: 1984年出版的《新中國的考古發現和研究》曾說:

仰韶文化居民種植的農作物主要是粟。它宜於黃土地帶生長,耕作簡單、成熟期短又宜儲存。半坡遺址F2、F37的甕、罐和F38的室內小窖裡都發現了被鑑定為粟的遺物。H115中所貯藏的粟多達數鬥。在華縣泉護村F201、洛陽王灣F15的陶器中以及邠縣(陝西)下盂村的袋形穴中也都發現可能是粟的遺物。

大汶口文化以農業經濟為主,同黃河流域其他原始文化一樣,主要種植的是粟。三里河遺址的一個大型窖穴中發現有一立方米左右的粟粒。

黃河中下游從西到東仰韶文化、大汶口文化等原始氏族社會時期就已大批種植“粟”(或“穀子”)這種農作物,並且發現貯藏的穀子動輒“多達數鬥”或“一立方米左右的粟粒”。考古工作者說,產量“達數鬥之多,如果沒有一定面積的種植和一定數量的收穫量,是不會有這樣多的儲存的”。可見在夏、商以前穀子已是較普遍且收穫量不小的農作物。這也正是西周時黍、稷的產量多達“千斯倉”、“萬斯箱”,倉“如坻如京”般高大的淵源。並且一直到近現代,穀子、小米仍是北方產量最高、又是平民所賴以生活的主食。如果把“稷”說成只是黍的一種,而不是穀子、小米,那就無法解釋穀子前後發展的歷史了。要是把“稷”再硬性解釋為高粱,那就更難以說明西周以前我們的祖先賴以生存的主食是什麼了[2-4]。

三、 實物見證及建議

筆者出生於黃河上游西北黃土高原地區鄉下,這裡大部分農村至今仍種植兩種古老的糧食作物:糜子和穀子。並且由這兩種農作物的籽粒脫皮而成的黃米和小米,仍然是今天當地農民的主要食物。在日出而作、日落而休的傳統耕作方式下,農民們一日三餐的飲食習慣仍然是早晨糝飯(本地方言,用90%的黃米和10%的麵粉蒸煮攪拌而成),中午鍋塊(本地方言,即大餅,因使用鐵鍋烙制而成,故名)加小米稀飯,晚飯則是麵條或面片。這種傳統的粗細搭配的飲食習慣,完全符合現代營養學的餐飲標準。

這裡需要指出的是:糜(黍)、谷(稷)不同於高粱的另一個區別就是:在北方黃河流域,二者的播種時間先後具有明顯的差異:筆者的家鄉同樣種植高粱,這裡農民們每年播種高粱的時間都在農曆三月清明前後,因為在西北地區,高粱屬於春播中耕作物,適用於為其它作物的前作(同時當地種植高粱也不過近50年內的事,20世紀60年代的人民公社時期,這裡農民的食物中雖有高粱,但非本地所種,而是由於生活困難,政府從南方調撥的救濟糧。當地種植高粱的時間是20世紀70年代引黃河水灌溉以後的事情)。而糜子和穀子屬於秋播輪茬作物,播種時間在農曆六月小暑前後。西漢焦贛《易林恆之革》:“六月種黍”,又《巽之師》:“下田宜稷”。《易林》是四言詩,其為分而述之,黍與稷既為秋播作物,二者也都是耐鹹抗旱、適宜於下等農田種植的作物。生活在筆者家鄉的農民們祖祖輩輩是靠天吃飯,在人工鋪成的砂田裡,每年小暑前後只要能降一場透雨即可播種糜子,播種後既是天旱少雨或是不下雨,抗旱力強的糜子也照樣生長直至成熟。而高粱從播種到成熟一般在拔節和抽穗期分別需要一次灌溉。顯然,高粱無論從播種時間和抗旱耐鹹等方面都與糜子和穀子有著較大區別,在天旱缺水的北方山區、丘陵地區是很少種植。據訪問老農,當地高粱的生育期為150天,糜子和穀子的平均生育期為110天,前者比後者的生育期要多出一月左右。

另外,從農作物的加工過程講,糜子的籽粒去皮後叫黃米,穀子的籽粒去皮後叫小米,這裡名稱的變化是農作物加工程式變化的反映[3-5,9-10]。《說文》:“米,粟實也”。現在一些《詩經》註譯作品對黍、稷相對正確的解釋也很不統一,如對黍、稷有註譯為糜子和穀子的,也有直接註譯為黃米和小米的。對此專家指出:小米一般是指穀子去殼後的米,將小米當作穀子這種作物的名稱是一種錯誤的稱呼。在新中國成立後的上一個世紀的50~80年代,中、西部農村多數地區農民們給糜子和穀子去皮的方法一直是使用老式的石制碾子,農民們用上脫粒機不過是近二十年上下的事情。

綜合上述,筆者認為儘管現今學術界對於黍、稷名稱的討論已有明論,遺憾的是新中國成立50多年以來,包括《辭海》在內的不少新版詞書及古典文學譯註仍維持舊說,黍、稷不分或以黍為粟、為小米、為稷子、為高粱,以稷為黍、為糜、為穄、為高粱,至今沒有定論。同時截至目前,學術界對黍、稷的今名仍然沒有統一的命名,以至一方面給生產、科研造成困難,另一方面在國內書刊出版、學術交流中形成混亂局面。我們的辭書專家們應該認識到這個問題已經到非重視不可的時候了。否則面向全國中學生提供的《全日制普通高階中學語文讀本》,還有目前全國高等農業院校農學類各專業使用的教材--《作物栽培學各論》(北方本),其中對黍與稷的釋義均繼續使用不確定說法或以黍、稷為同一種農作物[23],照此長期下去,不是後生可畏,而是我們對後生的教育可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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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稿日期]2004年11月 日

[作者簡介]芮執儉(1955-),男,甘肅景泰人,甘肅《招生通訊》編輯,從事語言學、秦漢文學研究,著有《易林註譯》等作品,近年發表《中國黍稷新證》、《〈辭海〉〈辭源〉黍稷考辨》等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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