趣話筆名(網友來稿)

來源:才華庫 1.82W

春暖花開

(一)筆名之因

自五四以來,大凡有在公開出版物上發表文章機會的人,幾乎都曾用過筆名。很多人還不只一個,不少作家,筆名甚至多得難以完全統計,如茅盾就用過90個左右的筆名,而他最響亮的名字--茅盾,也是其筆名之一。更有魯迅先生,曾用筆名多達128個。

筆名不是中國作家的專利,國外作家用筆名的歷史比中國作家要長得多,“筆名”這個漢語詞彙,本身即是泊來品,在英文中,筆名寫作“Pen name”即“鋼筆名字”,簡譯為“筆名”。(國外鼎鼎有名的作家,很多是以筆名流芳百世的。高爾基原名阿列克塞馬克西莫維奇彼什科夫。他少年生活十分艱難,小小年紀就四處漂泊,幹過學徒、搬運工、司磅員、麵包師等各種職業。1893年,他在《高加索報》發表自己的第一個短篇小說《馬卡爾楚德拉》,考慮用名時,回想起自己經歷過的重重磨難,茲用了“高爾基”這一筆名,意即“最大的痛苦”。)

文藝工作者之所以大量地用筆名,自有其各自的理由,這個問題雖然不是什麼嚴肅的學術課題,但閒散談來,對我們也不無啟迪。

筆名的定義,是作者發表作品時用的別名。作品是作者勞動的成果,是智慧的結晶,況且有了擁有大量讀者的機會,作者為何又要以假名掩蓋真名?

首先的現由是受環境所迫,比如輿論環境、政治環境等,都是很重要的原因。以中國為例,中國古代文學的概念與現在文學的概念大相徑庭,它包括用書面形式寫成的一切典籍,也包括哲學、政治、歷史著作,而“純文學”的東西卻偏“又被排斥在正統文學的概念之外。比如小說等體裁的作品,就被認為是雕蟲小技,旁門左道,再有話本、筆記雜著等等也是如此。這樣一來,自命清高又極愛面子的文人們既然有創作的興致與衝動,卻再無以真名題著面世的勇氣,因此用筆名代表。比如,影響深遠、褒砭不一的文學名著《金瓶梅》,作者署名為“蘭陵笑笑生”,而其真名,不少文藝理論工作者研究,考證了這許多年,仍是一無所獲,甚至,可能就這樣永遠埋沒於歷史的塵埃之中了。 再說政治環境,魯迅先生很顯然是一個典型。他生活在“慣於長夜過春時”的黑暗之中,雖然有勇敢的戰鬥精神,卻不主張赤膊上陣,為了保全自己,能夠和反動黑暗勢力進行“韌性”的戰鬥,他不得不經常以變化著的筆名逃避國民黨新聞檢察機關的檢察。況且先生“把別人喝咖啡的時間都用在工作上”,著述甚豐,短篇的戰鬥檄文更多,他擁有一百多個筆名,也就不足為怪了。

用筆名取代真名的第二個原因,大概是因為“羞澀”,比如,初涉文道,志向高遠的青年作者,有了最初發表作品的機會,雖然興奮,卻也惶恐,擔心文章過於稚嫩,甚至擔心它會影響自己將來的聲譽,故用筆名題著作品,以免日後名震文壇時,不至於因從前的稚嫩之作而臉紅(《冰心全集自序》中說道:“用冰心為筆名,一來是冰心兩字,筆畫簡單好寫,而且是瑩字的含義;二來是我膽小,怕人家笑話批評:冰心這兩個字是新的',人家看到的時候,不會想到這兩個字和謝婉瑩有什麼關係。”)。另有一種人,明知自己所寫的東西不能登大雅之堂,甚至鄙俗不堪,但為了各種不可告人的原因或目的,依舊拿去發表,不寫真名,胡亂取個筆名示人。

還有一類作者,生性淡泊,不以逐名追利為癖,卻又有寫寫畫畫的愛好,姑且寫將下去,尋一筆名作外衣,“苟全”愛好,不求“聞達”。

不過,筆名原是文人的雅好,或者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原因。有的作者以為自己的真名不太理想,於是在創作時尋覓一個遂心如願的筆名,就談不上事出有因。許多作家一旦獲取佳名,便不思更換,最後筆名不脛而走,名聲遠播,真名反倒被人遺忘了。名作家三毛即是一例,她兒時看了大陸著名漫畫家張樂平先生的系列漫畫《三毛流浪記》後,留下深刻印象,初闖文壇,即以“三毛”為名,並以“三毛”之名而蜚聲文壇,其真名“陳平”幾乎無人知曉,連她的父母最後在公開場合都不再叫她陳平,改而稱之“三毛”了。

(二)筆名之法

筆名大多是文人在寫作時臨時取用的姓名,但也不是信手拈來。中國現當代作家的筆名,其淵源頗值得細細考究。

一是筆名反映了作家對社會問題的思考。這樣的筆名有聞一多、茅盾等。聞一多原名聞亦多,字家驊。“聞”既可以是動詞“聽見”和名詞“新聞”,也可以是姓氏,改“亦”為變調後同音的“一”,筆名的意思是“聽見一條新聞也顯多”,一字之變,表達了作者對現實的強烈的不滿。茅盾原名沈德鴻,字雁賓、雁冰,“茅盾”是他發表小說《蝕》時的筆名,表達當代青年在時代衝突中的激情和困惑。“矛盾”的“矛”加上草頭就表示姓氏,所以,“茅盾”即“矛盾”。

二是筆名寄託著作者的的人生追求。林語堂、柳青、沈從文、聞捷等。周樹人不僅自己如父母所願“”,。林玉堂希望有一個自由談論的場合,並使這樣的能夠自由地把自己的想法告訴他人的場所多起來。因為“語”過去有yǔ(談論、說話)和yù(告訴)二讀,林玉堂就改“玉”為“語”。劉蘊華認為,柳樹只要有生存的土壤,就能不斷地從中吸取營養,永葆“青”春,也只有這樣才能“蘊含光華”。“劉”與“柳”音近,“青”與“蘊華”有意義上的聯絡。沈嶽煥從戎救國不成乃“從文”。趙文節在抗戰時期盼望“聽見捷報”,所以改“文節”為同音的“聞捷”。

三是有的筆名則飽含著作者對故國、故鄉的眷戀之情。郭沫若、巴金是這類筆名的代表。郭沫若原本叫郭開貞,故鄉在四川樂山縣境內,大渡河、雅礱江橫穿樂山,兩河古名若水、沫水,郭沫若為抒思鄉之幽情乃取此筆名以紀之。 巴金原名李堯棠,他痛恨四川成都那個舊式的壓抑人性的封建制家庭,但當他遠離巴蜀之地以後,故鄉卻總是夢牽魂縈,像金子一樣永遠閃著光芒,吸引著自己,也可以說自己想念故鄉之心、熱愛故鄉之心像金子一樣永遠閃閃發光。(古代巴國、蜀國都在今四川省境內)

四是筆名是激勵自己的座右銘。魯迅本姓周,字豫才,後改名樹人(“成長為一個人、培養青年人成人”)。“魯迅”其名始用於1918年,他自己曾為取這個筆名作了解釋:其一是他母親姓魯,周魯乃同姓之國;其二,取字意之謙遜與自勵之意,愚魯之人應該笨鳥先飛。朱自清原名朱自華,1917年,20歲的朱自清“感於家庭經濟情況不好,為了惕勵自己不隨流俗而合汙,改名自清。” 張恨水在1945年是這樣對毛澤東說的:“我原名‘心遠’,‘恨水’一名還是我17歲那年,在蘇州第一次投稿時自己取的筆名,是從南唐後主李煜詞‘自是人生長恨水東去’中截取出來的。那時,我想人生有限,決不能讓光陰如流水一樣白白流逝。所以取這個筆名,也好隨時聽人稱呼,隨時看到‘恨水’兩字,時刻自勉,珍惜時光。”(頗為流傳的謠言:《啼笑姻緣》的作者追求一位冰清玉潔的女作家(冰心),失戀了,於是“恨水不成冰”,遂採用了“恨水”作為筆名。)

中國現當代作家的筆名除了以上幾種含義之外,還有其他型別。蔣海澄“海澄”的方音與“艾青”同音,所以,“艾”不僅保持了方音,而且有姓氏和植物名雙重含義,“艾”“青”一語雙關。鄧拓是福建閩侯人,當地方言中聲母n和l不分,“蘭”可以讀為“南”,作者為了紀念抗日戰爭期間生活過的晉察冀邊區的小山村“馬蘭村”,就以“馬南邨”為筆名。曹禺原名萬家寶,其姓“萬”字繁寫為“萬”,曹禺取其草頭之諧音“曹”為姓,草頭下面的“禺”為名,用拆字聯合諧音法得了曹禺這一筆名。老舍原本叫舒慶春,字舍予,他取其姓之半,字之半即“舍”字,加上一個通常的稱謂“老”而得一筆名。

(三)筆名之惑

給自己取一個筆名是我們的權利,可以體現我們的文化素養。但筆名只是一個裝飾,只有紮紮實實地把作品寫好了,不在於你叫什麼名字,一樣能引起讀者的注意、引起讀者的好評。否則,單靠“空中白鶴”、“黑夜老鴰”、“清風明月”、“薔薇花香”、“騎馬人”、“禿頭老鷹”,“樹邊茉莉”、“水邊青蛙”這樣的怪名字來吸引讀者,僅僅在筆名上搞名堂、玩花樣,這種名字同他的作品一樣,終歸不會長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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