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點符號:歎號 教學設計(高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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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歎號的基本用法
1. 感嘆句末尾用歎號。示例:
這裡的風景多美啊!
2. 語氣強烈的祈使句 末尾用歎號。示例:
你不要再廢話了!
3. 語氣強烈的反問句末尾用歎號。示例:
你怎麼能這樣對待一個不懂事的孩子呢!
4 . 標語口號末尾,一般用歎號。示例:
全國各民族大團結萬歲!
(二)提示
1. 在表示極其強烈的感嘆時,可以使用“!!”及“ ! ! !”這樣的歎號疊用形式。但是請注意:(1)要得體,不要濫用。(2)要使用半形標點,讓它們挨在一起。示例:
寧為玉碎, 不為瓦全。她要 揭露!要控訴!!要以死作最後的抗爭!!!
2. 帶有強烈感情的`反問句,允許問號和歎號並用。但是請注意:(1)要得體,不要濫用。(2)要使用半形標點,讓它們挨在一起。示例:
“什麼?”男人強烈抗議道,“你以為我會隨便退出娛樂圈嗎?!”
3. 帶有驚異語氣的疑問句,允許問號 和歎號並用。示例:
周樸園:魯大海,你現在沒有資格和我說話--礦上已經把你開除了。
魯大海:開除了?!
4. 像上面問號和 歎號並用的形式, 因為問多於嘆,所以建議採用“?!”式,而不採用“!?”式。
5. 禁則:歎號不出現在一行之首。
(三)歎號使用常見差錯
1. 濫用歎號。陳述句 末尾一般用句號,不用嘆 號。不能認為只要帶有感情,就用歎號。如:
*看到這裡,他憤怒得渾身熱血直往上湧!(歎號應改作句號)
*他在講話 中首先表示向教衛系統全體黨員,特別是向我們的老前輩、老黨員致以親切的問候和同志的敬禮!(歎號應改作句號)
2. 把句末點號歎號用在句子中間,割斷了句子。如:
*那優美的琴聲啊!令我如痴如醉。
徐憲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