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閱故事作文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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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童年,我最喜愛的是什麼?哈哈,你猜猜,告訴你吧,是讀書。小編收集了我的閱讀故事作文,歡迎閱讀。
 

我的閱故事作文500字

第一篇:我的閱故事

正如前蘇聯作家高爾基所說:“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同樣,現在的日常生活中,我認為,“書”,這樣深不可莫測的東西,帶給人們的益處是最大的。今天,我就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閱讀故事。

平時生活中的我,酷愛讀書,對小說更是情有獨鍾。只要我一捧起書,就會把一切的事情拋之腦後,在書的海洋裡遨遊。每當讀到傷感的片段時,我便會情不自禁地落下幾滴淚水;每當讀到輕鬆活潑的片段時,我也會跟著捧腹大笑;每當讀到情節關鍵時,我恨不得一口氣全部讀完;每當讀到基調高昂的片段時,我也會不由自主地緊張起來……

有一次中午,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著我心愛的課外書,一本需要訂正的《數學補充習題》飛面而來,可我被書中的情節深深地吸引住了,絲毫沒有發覺,“叮鈴鈴”,下課鈴響了,我習慣性地把作業本防進了書包。回到家後,我驚訝地發現《補充習題》要訂正,腦海裡立刻浮現出沈老師教育同學們時的情景,而且沈老師說:“私自把課堂作業帶回家的同學,還要在自備本上再做一遍。”這可怎麼辦,可謂是肚子餓了填黃連——自討苦吃嘍!

讀書知識我閱讀生活的一小部分,在大自然中也可以獲得許多知識。

純潔期間,爸爸媽媽就帶我去了蘇州博物館,和我一起追朔古源。

正如偉大的毛澤東領袖所說:“飯可以一日不吃,覺可以一日不睡,但書卻不可以一日不讀。”讓我們捧起書來,在書的海洋裡遨遊!

第二篇:我的閱故事

朋友們,有與書結下了有趣的讀書故事嗎?我有很多哦,就和大家分享一下我的讀書的故事吧。

記得一個週末,我和媽媽出去吃飯。當媽媽叫我走的時候,我手裡捧著一本書跟媽媽出門,媽媽見了,說:“不要拿書了吧,出去吃飯還拿書!”我見這個辦法行不通,就想別的辦法。我靈機一動,腦子裡產生了一個絕妙的辦法,我故意說:“哎呀哎呀,我肚子痛,我要上一趟廁所。”媽媽說:“那你趕快去吧,快點啊!”我手裡拿著書,沒被發現,我得意地笑了,心裡說:“耶,成功!”我走的步子有點快,幾乎要跑了起來。我把門關上,坐在馬桶上,津津有味地讀起來。

不知時間過了多久,我已經把書讀完了,我拿著書,故意衝了一下馬桶,然後把書藏起來,開啟門,裝出一副剛上完廁所的樣子,說:“真舒服!”“很舒服嗎?你想看書就假裝要上廁所,這種竊讀的滋味可不好受哦。”媽媽不知什麼時候已經識破了我的詭計。我忙說:“不是不是。”因為太慌張了,竟然把書掉了下來,我一看,不好!媽媽說:“這本書就是證據!”我忙“跪地求饒”,“媽媽,對不起,我以後再也不騙你了。”她好像心軟了,我就知道她刀子嘴豆腐心。媽媽說:“對不起,我剛才凶了一點,只要你在應該看書的時候看書,有事的時候先做事就行了。”我高興地笑了起來。

這件事以後,我都會在合適的時間看書,這件事還讓我知道了該做什麼事的時候就先做什麼事。

第三篇:我的閱故事

在我的童年,我最喜愛的是什麼?哈哈,你猜猜,告訴你吧,是讀書。

讀書,我聽到有人感嘆了:一本書有什麼好看的,讀來讀去都那個樣,一點都不好玩!

對此,我的回答還是那句:我喜愛讀書,我並不在乎那上百或上千的字,我在乎的是書中的故事,是書中人物的命運遭遇、悲歡離合。

今天像往常一樣,我一寫完字催著父母去買書,一來到書店裡,我會像蟲子找到食物似的在書架“迷宮”裡找自己喜歡的書。每要去還錢時,父母總會皺著眉頭,嘻嘻,你看看在收銀臺上堆著像山似的書,就明白了。回到家,我會第一時間開啟書,把自己鎖在房間裡,津津有味得看起來。有時侯,媽媽那100%“超音波”也叫不醒我。沒辦法,唯一能叫醒我的辦法,當然媽媽就最清楚了,媽媽一把奪過我的書。“啊!我的書!”我生氣得說。“孩子,你喜歡看書我很高興,但是如果你能乖乖得聽我的話,我就更高興了!”媽媽指著我說。“但是,我還沒看完呢!”我辯解道。媽媽又說:“你看看都十點了,你怎麼還看哪?快睡吧!”說完,就把書都拿走了。我被媽媽拿走書後,氣呼呼的關下燈,躺在床上,結果我一整晚都在想那本書接下來的內容。

讀書真的很簡單,但是內容卻意外的不簡單。但是如果你用心得去讀那本書,你就會發現,其中的奧妙是那麼多。請把書當做你的朋友,當做你的知音,去體會其中的真諦,其實讀書也是一種樂趣!

第四篇:我的閱故事

每個人都愛讀書。讀書的時候,往往都會發生一些有趣的事情,就像玩遊戲一樣,一會兒就有一些有趣的關口。我讀書也正是這樣,有時候就不知不覺的就“掉”進書裡面,和主人公一起生活,一起冒險。

我的第一本書就是《魯濱遜漂流記》,書上密密麻麻的文字記載了主人公魯濱遜不聽父母的勸阻,獨自去航海,結果漂流到荒島之中,在荒島上,他遇見了野人“星期五”魯濱遜足足等了25年才被人發現,最後就回到了自己的家。

當我一次讀這本書的時候。臉上滿是驚訝的表情,眼睛和嘴巴張的很大,我就像被一種物質吸引住了,不能自拔。那是因為我從文字上看到了魯濱遜在荒島上只靠一隻手,一個人造出各種傢俱、用具、食物的那段文字。從文字當中,我好像看到了滿臉鬍渣的魯濱遜穿著破破爛爛的衣服,打著赤腳,用粗糙的手和驚人的毅力,造出了一個個傢俱。用超出人的耐心與勤勞種出了一片片稻田,用自己的經驗,養了一圈圈的羊,還有野人“星期五”和小貓和他作伴,然後在荒島上生活了20幾年。

看完書以後,我又想到了自己,魯濱遜在荒島上都能製作出那麼多傢俱,我在現實生活中呢?我不能像魯濱遜那樣,做很多事情,又幫不到媽媽。所以,我以後要多做一點家務,長大以後才能自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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