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珠海會考錄取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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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考是檢驗國中在校生是否達到國中學業水平的考試,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廣東珠海會考錄取須知相關內容,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大家!

廣東珠海會考錄取須知

一、錄取原則

(一)錄取工作要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執行招生計劃,按考生的成績、志願和招生計劃擇優錄取。

(二)普通高中學校的招生,採取分數優先原則,從參加今年我市會考的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志願順序錄取;按招生計劃1:1的比例投檔,原則上不得退檔。

(三)中等職業學校要優先錄取參加我市會考的學生。統一招生錄取結束後,生源不足的學校,可採用憑九年義務教育證書註冊入學、多次錄取等形式,報市招生辦和市教育局職業教育科核准後,進行補錄。

(四)同分處理辦法。若招生計劃數末幾位考生總分相同,則採用同分比較原則,即先比較志願順序,再比較語文、數學、英語三科總分。

二、錄取辦法

(一)各學校要成立錄取領導小組,錄取新生以考生的電子檔案為依據,沒有電子檔案的不能錄取,任何人不得私自投檔、接檔,不允許在非在庫狀態下指定接檔。

(二)錄取工作實行“學校負責、招辦監督”的錄取管理體制。市招生辦負責投檔,招生學校根據“從高分到低分擇優錄取”的原則實施錄取。市招生辦對招生政策的執行、招生計劃的完成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對其提交的錄取名冊進行稽核,對不符合招生政策的予以糾正。各招生學校要加強自我監督,建立自我約束機制。

(三)特長生的錄取:按術科成績劃定術科合格線,對已達到術科合格線的特長生,市招生辦按特長生招生計劃劃定文化科分數線(藝術類文化科分數線控制在該校統招線下50分以內,體育類文化科分數線控制在該校統招線下80分以內;市藝術高中的.文化科分數線根據其專業特點單獨劃定)。

(四)市招生辦統一列印錄取名冊,統一印製珠海市會考錄取通知書,均需加蓋市招生辦和學校公章。

三、錄取順序

(一)提前批特長生錄取。

(二)劃定普通高中統招分數線、指標生最低控制線,進行錄取。

(三)劃定高等職業技術學院五年制大專班的錄取分數線,進行錄取(省教育考試院組織)。

(四)劃定各中職校最低控制分數線,進行錄取。

(五)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將在對應的批次後組織符合條件的考生徵集志願,實行調劑補錄,具體實施辦法視招生計劃完成情況另文通知。

四、登出、補錄和註冊

(一)已被普通高中錄取的考生不得登出錄取和退檔,放棄錄取的考生不得再參加其他普通高中的錄取,錄取後未註冊的考生視為放棄當年普通高中的錄取資格。

(二)職業中學未註冊的考生,學校須在規定時間內自行在招生系統上辦理登出手續。

(三)錄取完畢後,學校須憑市招生辦蓋章的錄取名冊到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或職業教育科辦理學籍註冊手續,否則按違規招生處理。

五、錄取結果查詢

錄取結果公佈後,考生可憑準考證號、密碼登入珠海市招生考試網()查詢錄取結果。

六、嚴格招生工作紀律

為確保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杜絕各種違紀行為,切實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全體招生工作人員要嚴格執行市教育局《關於進一步規範我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意見》(珠教〔2014〕2號)和市教育紀工委《珠海市高中階段招生工作紀律》(珠教紀工〔2002〕9號),確保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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